武汉市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

合集下载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培训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xx年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xx〕10号〕和《陕西省义务培训阶段同学学籍管理方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秋季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状况〔一〕幼升小。

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学校〔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学校、高新二小、邰城学校、张分校〕一班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

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

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

全区现有学校六班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22名。

城区及其周边8所学校共有六班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学校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学校273人,杨村中央115人〕,城区四所学校〔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必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那么〔一〕免试原那么。

全部公办、民办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果、嘉奖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那么。

各公办学校依据同学户籍和家庭住址,依据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那么明确新生录用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部署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那么。

义务培训段各学校原那么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试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同学公平享有受培训权利。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7.01•【字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计划及调整意见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2020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教学历安排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中小学于2019年9月1日(星期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于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普通高中学校于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开始放寒假。

第二学期,普通中小学于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7月5日(星期日)开始放暑假。

本学年教学历见附件3、4。

幼儿园第一学期于2019年9月1日(星期日)开学,第二学期于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开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

二、教学时间安排(一)义务教育各年级教学时间39周(九年级教学时间37周)。

其中,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文化节、艺术节、运动会、远足等。

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至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26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1课时;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0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5课时;七至九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9课时。

边远山(湖、库)区的非寄宿制中小学,应根据实际适当减少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

一至六年级每课时40分钟,七至九年级每课时45分钟。

武昌区对口小学查询系统

武昌区对口小学查询系统

武昌区对口小学查询系统(对口社区)
武汉市新生入学是比价严格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区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

根据武汉市最新文件显示,武汉市公办学校对口小学范围将于5月31日前划定,听各位家长敬请期待!下面一起了解一下武昌区对口小学查询系统及入学政策。

一、武昌小学入学查询系统
武昌区小学查询系统网址:/
系统使用方法:手机登入武昌区小学入学查询系统,输入目标学校名称即可锁定小学位置,家长在定位附近的区域寻找自家小区,然后点击所处小区就能显示社区对口小学名称。

二、对口划片范围时间规定
对口划片范围时间安排在5月31日前进行公示,同时二孩可申请与一孩同一所学校就读。

届时武汉市各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适龄学生人数、所在学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诸多因素,合理安排适合的学生划片对口入学。

武汉市新生入学政策通告(含小学入学政策):/education/9013.html
三、特殊儿童入学政策
针对于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的儿童、少年将可能安排普通学校、少年随班就读,提高特殊甲鱼学校招生能力。

四、非武汉户籍如何上学
由于武汉市“房户一致”的入学政策,因此如果不是武汉市武汉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纳入规划范围。

可由家长于4月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如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照居住证所在社区要求登记。

武汉没有房产证、户口如何上小学:/education/7297.html
五、武汉小学入学安排。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2.17•【字号】武教基〔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力推进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坚持立足课堂,课程化推进(一)严格落实课程标准。

中小学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教材函〔2021〕3号)和学科课程标准(专题教育指导纲要),推动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幼儿园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推动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保教、进游戏、进幼儿生活。

(二)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统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切实开齐开足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和专题教育课,纳入班级课表。

严禁以任何理由压减、挤占课时等不规范行为。

(三)严格把控教学质量。

深化高效课堂建设,创新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课堂教学模式,增强教学内容针对性、适宜性、实用性,提升课堂教学在有效增强学生“生命至上、健康第一”意识、提高心理社会能力、养成健康行为等方面的育人功能。

依托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开发数字教育资源,促进信息技术同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二、坚持有效衔接,系列化推进(一)加强学段衔接。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在做好各自学段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的基础上,强化相邻学段之间教育的科学有效衔接,形成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学段教育系列。

(二)加强学科衔接。

依据学科特点,坚持核心素养导向,选取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相关内容作为中小学学科教学、幼儿园一日生活的素材,有机融入教育教学。

武汉幼升小私立学校二胎招生政策文件

武汉幼升小私立学校二胎招生政策文件

武汉幼升小私立学校二胎招生政策文件2021武汉幼升小入学招生政策一、公办学校招生:以区为主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坚持“以区为主、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义务教育通知入学制度;坚持为每个孩子安排一所公办学校,实现就近入学全覆盖,确保“一个都不能少”,是武汉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登记造册、划定范围、统一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随迁人员子女和“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仍保持不变。

持有居住证和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随迁子女均可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一视同仁享受市民待遇。

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武汉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武汉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服务范围由各区在5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

各区教育局须根据本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所在学区、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

二、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所有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招生全部实行超额摇号。

今年秋季,武汉市90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迎来22.6万名新生。

其中,全市35所民办学校预计招生1.74万人。

根据政策,今年全市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前招生,不得“掐尖”,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今年,武汉市对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这既是武汉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要求。

武汉由以往只是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调整为所有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7日至9日。

其中,选择民办小学的学生还须到学校进行资格确认。

全市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电脑派位全市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方案、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统一软件、统一程序、统一要求。

武汉小升初电脑派位规则

武汉小升初电脑派位规则

武汉小升初电脑派位规则
根据武汉市教育局的要求,小升初电脑派位规则如下:
1.面向对象:电脑派位适用于即将升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2.申请条件:学生应具备武汉市户籍,并符合初中入学年龄要求。

3.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份,具体时间由武汉市教育局通知发布。

4.报名方式:家长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报名,填写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初中志愿。

5.程序规定:学校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和学生的综合素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并将结果上报教育局。

6.派位结果:学校将根据教育局的要求,按照预定的录取比例和派位计划,公布派位结果。

7.接收学校:根据派位结果,学生将被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仅为一般情况,具体的电脑派位规则可能会因年份和政策变动而有所调整,请家长们密切关注教育局通知和相关信息。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5.05•【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为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

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区为主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

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禁止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测查或者变相遴选生源。

(三)程序规范。

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程序,加强全程监督,提升招生工作可信度。

二、工作程序(一)制定招生计划(2022年5月)。

各区教育局指导辖区内各幼儿园在前期入园需求摸底基础上,按照核准的招生规模和班额,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公告及矛盾纾解方案。

(二)发布招生公告(2022年6月上旬)。

各幼儿园采取线下张贴、线上推送等方式,发布经所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公告。

招生公告主要包括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录取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信息。

招生公告的发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充分保障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知情权。

招生公告发布期间,各幼儿园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为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常青花园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由各幼儿园发布。

(三)组织入园登记(2022年6月下旬)。

各幼儿园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总体要求,优化入园申请登记流程,精简核验证明材料。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灵活采取网上、现场等形式组织入园申请登记,坚决防止出现因招生工作导致的人员聚集。

入园申请登记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便于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充足时间安排入园申请登记办理事宜。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doc

赤教基〔2019〕2号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小学、初中学校:为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解决好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实行“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为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各校招生行为,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升学。

二、工作措施(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调控,乡镇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由中心学校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根据《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始年级消除超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力争消除大班额。

(二)合理划分服务范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结合城区学校布局现实情况和学校校舍规模情况统一划定。

各中心学校要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在保证生源相对稳定和均衡分布的前提下,合理划分招生范围,确保所有适龄少年儿童按时按要求入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不得擅自改变招生范围。

(三)准确把握入学条件1、小学新生入学(1)凡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都应当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学校在学位有富余(小学45人/班以下)的前提下,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以接收部分有入学要求的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但在两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入本市学位紧张学校,并告知家长如该学生转外地就读可能存在政策障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市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武汉市2017年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入学管理工作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等文件精神,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切实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

各区教育局要在本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在确保公平、相对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合理制定2017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

(一)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

4-5月,各区教育局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于5月31日前,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1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要求到指定地点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凡在5月31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30日一天,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二)合理划定范围,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6月15-18日向社会公示。

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落实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的地方,可试点探索多校划片的方式。

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和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片内学校入学。

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入学办法详见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该校招生简章。

(三)统一印制,依规发放《通知书》《通知书》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书》须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

各区须在7月3日前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四)依法办事,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017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均为7月5-6日。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

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

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

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

择校生认定工作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二、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一)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政策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的基本原则,组织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办法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武汉二中广雅中学、武汉六中上智中学、武汉七一华源中学、武汉一初慧泉中学、武汉市十一崇仁初级中学、武汉第三寄宿中学、武汉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等7所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

所有民办学校均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

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重复报名无效。

全市民办小学、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9日,民办初中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直接到学校报名。

3.民办初中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其计划比例按4:6安排;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

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4.自主招生可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5.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

民办学校原则上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三)加强民办学校新生入学管理1.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制订本校招收新生工作方案和自主招生办法。

其方案和办法须报所在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

2.各区要对本区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结合全区生源情况,核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备案。

3.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所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认真把好各个环节,严格按计划、按程序招生。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扰乱全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秩序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小学毕业考试工作管理各区教育局要组织指导学校,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小学毕业生评价工作。

今年全市小学毕业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17日(星期六)。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

不得增加考试科目。

严格小学毕业考试的三级职责,即:由市教科院统一标准,区教研室具体指导,学校命题并组织考试。

不得组织全区统一考试。

规模较小或暂时缺乏命题能力的`学校,可以学区或片区为单位组织命题与考试。

农村小学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各中心小学命题、组织考试。

办理了跨区入学手续的学生仍在原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各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小学毕业考试的领导和管理,各校要成立考务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

各区教研室应综合写出质量分析报告,于7月3日前报市教科院。

四、进一步加强新生学籍管理(一)凡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

办理跨区入学手续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22-26日。

各区教育局应将跨区学生有关档案集中,于6月23日(星期五)办理交换手续(地点另行通知)。

对已办理跨入手续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并发放《通知书》。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一般直接安排到其初中部就读。

(三)凡被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武汉市体育学校、武汉市艺术学校、武汉体育舞蹈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已到政府指定学校报到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后的《通知书》,到被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应于7月30日前向所在区教育局报送新生录取名单,各有关区教育局持学校录取名单于8月25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同意调档手续。

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录取名单并办理同意调档手续。

上述学校凭新生调档通知单到相关区教育局办理跨区新生调档手续。

(四)中小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有关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人民群众关注。

各区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行动。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抓实抓好。

4月底前,各区教育局要将本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广泛宣传,强化引导各区、各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规定,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要向社会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入学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及要求学生家长提供的证件资料种类,切实规范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治理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入学。

本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各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方案及招生计划要自觉向社会公开。

(三)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行为。

要保持治理择校乱收费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择校乱收费行为。

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防止反弹。

各区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学区化管理、委托管理及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建设。

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

(四)完善制度,强化追责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特别是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责任制度,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要认真核实查处。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市教育局将对各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对管理不力的区,将通报批评;对违规的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调减次年招生计划,甚至撤销学校招生资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