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仓库物品领用及借用制度
(最新版)中学物品领用、借用及存放原则

中学物品领用、借用及存放原则
1.各部门保管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所制定的有关发放标准,借用、领用等规定制度。
2.任何借用、领用物品必须事先力、好手续,经审批后方可借用或领用物品,保管员应分类做好登记工作。
3.借用、领用物品一般限于教学工作需要,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也不得重复借用。
4.借用物品应限期归还,用后如期归还。
物品应清洁,完整无缺。
5.教学所需器材、设备、物品,任课老师应事先填单,保管员作好准备后领用,经处、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借,并酌情收取费用。
6.外单位、个人一般不予借用学校设备物品,如确需要;应凭单位介绍信、个人申请报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借,并酌情收取费用。
7.所借用、领用设备物品(物资)必须经总务处开据“出
门证”方可带出校门。
8.服装、工具等确因工作需要,应在用后当即归还。
(服装、鞋要洗净)
9.离退休、调离本校教工必须在离校前办好所借用物品,部门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10.物品存放应做到合理规范、整齐、归类。
11.设备物品应经常保养维修、擦洗上油、充电。
12.经常打扫室内、橱内卫生。
13.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规定存放使用,有安全、防范、防火措施。
14.物品设备应按规定方法使用,使用后经检查完整无缺后物归原处。
中学财产物资领用和调拨制度

XXXX中学财产物资领用和调拨制度
1.领用固定资产需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一式三联,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领用。
一式三联领用单,一联校产管理员记账并记入使用部门、组室或使用保管人登记清册,一联交财务部门记账,一联由该资产实际管理部门留存。
2.领用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或个人应该携带财产登记清册,填写领用单一式二联,经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
一式二联的领用单,一联交校产管理员分别在使用部门、组室、使用人登记清册和保管员登记清册上记账,一联仓库保管员自存据以核减仓库账。
3.系统内学校与学校之间,直属学校与辖市区学校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资源调配,根据市教育局的调拨单,做到调出单位与调入单位同步销账和记账,并报市财政备案。
学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学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有效保障学校物资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仓库内物品的领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器材、办公用品、文具、图书等。
三、管理机构学校设立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四、仓库物品领用申请流程1.教职员工在领用仓库物品前需提前办理领用申请,领用申请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说明等详细信息。
2.领用申请需由申请人在相关部门填写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至仓库管理部门。
3.仓库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审核申请内容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领用单至仓库领取物品,并在领用单上填写领用人、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5.领用完成后,申请人需将领用单交回仓库管理部门做为备案。
五、物品领用审批权限1.校长对所有仓库物品的领用申请具有审批权限。
2.教务处、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需仓库物品的领用申请具有审批权限。
3.其他教职员工在领用仓库物品时需经过上述部门审批后方可领用。
六、物品领用的管理和监督1.仓库管理部门对领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领用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不得超出申请范围。
2.仓库管理部门对每一笔物品领用做好清单登记,并对领用物品的出库、入库有明确的记录。
3.学校要求每个部门对其领用的仓库物品做好使用和保管,并定期对物品进行清点和检查。
4.对领用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违规处理措施1.对于违规领用物品的教职员工,学校将按照学校管理制度予以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停职、降级、撤职等处理。
八、其他事项1.教职员工在领用物品时需如实填写领用申请,并保证所领用物品用于工作或教学之用,不得私自领用或挪用物品。
2.对于丢失或损坏的仓库物品,领用人需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赔偿或处理。
3.本制度由学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仓库物品的管理,确保物品的合理使用,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仓库物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和回收等工作。
第三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领用,节约使用;2.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物品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3. 定期盘点,保持库存准确;4. 健全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章物品领用第四条物品领用实行计划领用和临时领用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计划领用:1. 各部门需提前一个月向仓库提出物品领用计划,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2. 仓库根据计划进行备货,并在计划实施前通知相关部门;3. 领用部门在计划实施期间按照计划领用物品。
第六条临时领用:1. 领用部门因特殊情况需临时领用物品,应提前向仓库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和所需物品;2. 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正常库存的前提下,予以批准;3. 临时领用物品应在领用后及时归还,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物品领用手续:1. 领用部门填写《仓库物品领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交仓库;2. 仓库审核申请单,确认物品库存情况,予以批准或拒绝;3. 领用部门凭批准后的申请单领取物品,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物品保管第八条仓库物品实行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九条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物品,确保物品质量完好,防止过期、损坏等情况发生。
第十条仓库物品的出入库记录应详细、准确,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章物品使用第十一条物品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领用部门应按照物品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2.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物品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仓库,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3. 物品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物品回收第十二条物品回收实行分类回收制度。
第十三条回收的物品应保持完好,不得损坏。
第十四条回收的物品由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学校仓库领取材料规章制度

学校仓库领取材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仓库材料的领取管理,维护学校资产安全,提高材料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所指材料包括教学、办公、生活等各类材料。
第三条学校仓库的管理责任单位为学校行政部门。
第四条学校仓库领取材料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材料的合理使用。
第五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所有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仓库材料领取流程第六条学校仓库材料的领取由仓库管理员负责,领取材料前需填写领用单,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领用单应包括领用人姓名、联系方式、领用日期、领用材料名称及数量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仓库管理员在核实领用单信息无误后,方可将材料发放给领用人员。
第九条领用人员领取材料后,应及时将领用单交还给仓库管理员,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仓库管理员应做好领用材料记录,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阅。
第三章仓库材料领取规定第十一条学校仓库材料的领取须合理使用,不得私自领取超过所需数量的材料。
第十二条领用人员必须提前申请领用材料,经批准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领用人员需对领用的材料负责,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材料。
第十四条材料领取后需按时归还,逾期需及时上报情况,并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故意违反领取规定,并造成材料浪费或损坏的,应依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仓库材料领取监督第十六条学校仓库材料领取应当接受监督,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有权对仓库的材料领取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应保证材料领取操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领用人员及时上报领用材料使用情况,接受学校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需经学校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对于学校仓库领取材料管理相关问题,学校有权根据需要制定具体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行政部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中学行政仓库领物制度

XXXX中学行政仓库领物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加强对国家财产的管理,特拟订以下制度:
一、仓库所有物品均为国家财产,任何人都需要爱惜使用,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保管员有权拒绝。
二、凡是用于教学的正常消耗品,属领用范围(如粉笔、墨水、笔芯等),除此之外的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领用(如材料纸、信封等)
三、非消耗性的教学用品,属于借用(如计算器等),借用物品需书面申请,经主管处室领导同意,价值较高的需经校长室批准。
方可领用,并填入本人的借物卡。
贵重物品,到学期结束时,需交到行政仓库保管。
四、凡属各处室、教研组成员部分或共同借用的物品,原则上也应由经手借用人保管。
五、教职工调离学校,要把借用物品交还行政仓库。
六、领用物品如行政仓库没有的,由保管员或使用者填写请购单,总务处负责采购。
七、仓库领用时间为每星期一、三、五上午,如遇特殊情况急用需经主管处室领导批准方可领用。
学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学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有效保障学校物资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仓库内物品的领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器材、办公用品、文具、图书等。
三、管理机构学校设立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仓库物品领用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四、仓库物品领用申请流程1.教职员工在领用仓库物品前需提前办理领用申请,领用申请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说明等详细信息。
2.领用申请需由申请人在相关部门填写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至仓库管理部门。
3.仓库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审核申请内容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领用单至仓库领取物品,并在领用单上填写领用人、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5.领用完成后,申请人需将领用单交回仓库管理部门做为备案。
五、物品领用审批权限1.校长对所有仓库物品的领用申请具有审批权限。
2.教务处、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需仓库物品的领用申请具有审批权限。
3.其他教职员工在领用仓库物品时需经过上述部门审批后方可领用。
六、物品领用的管理和监督1.仓库管理部门对领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领用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不得超出申请范围。
2.仓库管理部门对每一笔物品领用做好清单登记,并对领用物品的出库、入库有明确的记录。
3.学校要求每个部门对其领用的仓库物品做好使用和保管,并定期对物品进行清点和检查。
4.对领用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违规处理措施1.对于违规领用物品的教职员工,学校将按照学校管理制度予以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停职、降级、撤职等处理。
八、其他事项1.教职员工在领用物品时需如实填写领用申请,并保证所领用物品用于工作或教学之用,不得私自领用或挪用物品。
2.对于丢失或损坏的仓库物品,领用人需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赔偿或处理。
3.本制度由学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实验中学财产领用、借用、赔偿及报废制度
实验中学财产领用、借用、赔偿及报废制度
1. 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它用。
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借用物品必须在借用期结束时归还,如还需要借用的可再行登记续借,无特殊情况须在学期结束之前归还。
6.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7.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8.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9.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按章办事。
10.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总务处副主任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库房物品领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库房物品领用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物品的管理,提高后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物品利用率,充分使用教学资源,更好的为教学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总务处保管员负责发放,所有物品均须先入库后方可领取和发放。
2、常规性物品,由申领人到校务财产保管人员处填写临沧市民族中学物品领用表,签名登记领取,并写明领取时间、用途,必须归还物品还需写明计划归还日期。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处主任签字批准,方可领取,使用管理人员签名登记负全责保管。
4、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及时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所有“物品领用表”统一保存,以备查验。
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等情况,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校长处理,发现情况不报,或未按时收还,则由保管人员负责。
6、如果遇领取必须归还物品的人员离职调岗或离校,则必须到总务处办理妥归还手续或移交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如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照章处理。
如因保管人员渎职未予追还,则由保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二份,经校长、总务处批准后,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
借用人对借入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所借财产用毕及时归还。
库房物品领用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总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库房物品的领用管理,确保库房物品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做到物品的安全、准确、及时领用,防止物品的浪费和滥用,并明确相关责任和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领用库房物品的人员,包括各部门员工、客户代表等。
三、申领流程1. 领用人员在领用库房物品前,必须提前向库房管理员提交领用申请表,并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
中学仓库物品领用及借用制度
中学仓库物品领用及借用制度一、背景概述中学作为教育场所,拥有大量的教学和办公用品,这些物品需要进行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
为了规范中学仓库物品的领用和借用行为,提高物品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制定中学仓库物品领用及借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领用制度1. 领用对象中学仓库物品的领用主要面向教职工和学生。
教职工可凭借工作需要,向仓库管理人员提出领用申请;学生则需要经过班主任或学校行政部门的批准方可领用。
2. 领用申请领用人员需要填写领用申请单,详细说明领用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等必要信息。
对于特殊物品的领用,如实验器材、电脑等,还需填写使用时间、地点等信息。
3. 领用审批仓库管理员收到领用申请后,将及时对其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权限和流程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复。
若领用申请被驳回,需给予合理的解释,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4. 领用物品的使用和返还领用人员在使用物品时应妥善保管,注意遵守使用规定,不得私自转让、挪用或损坏物品。
一旦使用完毕或不再需要,应及时将物品返还给仓库管理员,并经过验收确认。
三、借用制度1. 借用对象中学仓库物品的借用主要面向教师和学生。
教师可凭借工作需要向仓库管理人员提出借用申请;学生则需经过班主任或学校行政部门的批准。
2. 借用申请借用人员需要填写借用申请单,详细说明借用物品的名称、数量、使用时间等必要信息。
对于长时间借用或特殊物品的借用,还需填写借用理由、归还时间等信息。
3. 借用审核仓库管理员收到借用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权限和流程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复。
若借用申请被驳回,需给予合理的解释,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4. 借用物品的使用和归还借用人员应按照借用申请中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使用借用物品。
使用期限过后,应及时归还物品,并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确认。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归还,需提前与仓库管理员沟通,争取延期归还。
四、制度执行1. 仓库管理员的职责仓库管理员是中学仓库物品领用及借用制度的执行者,其主要职责包括仓库物品的管理、归档、调配和保管,并对领用和借用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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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物品领用及借用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确保各类校产的有用使用,使校产的领用、借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本着精细化的理念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领用物品
1、校产科将可用物品分成三类:
(1)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由校长、主管校长审批后,才能再由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签字共同领取。
(2)集体使用性物品(例如学生课桌凳,卫生工具,锁具等),由主管校长审批,年级或科室负责人签字统一领取。
(3)常用易耗、易损物品,由各年级、科室负责人审批,使用人签字领取。
2、教职工个人只能以物品对口用途领用办公、教学用品。
提倡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反对浪费。
3、每学期开学由校产科按学校规定数量发放教职工办公、教学用品,由年级、科室统一领取。
增领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4、新调入的教职工可凭主管校长审批手续到校产科按学校规定领取办公设备与教学用品。
5、班用卫生工具每学期两次发放(开学与期中)。
需增领用品由年级、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校产科长审批。
6、违规领用品,校产科有权拒绝发放,从头审批合格后再领取。
7、更新或更换物品,领取新品后必须把旧品(仍有价值的)上交校产科。
二、借用物品
1、教职工工作需要借用学校办公用品,依第一条第一款审批,办理借用手续,注意保管使用,到期归还。
不得私自转借、外借,如损坏或损失或到期不
能归还,按规定进行赔偿。
2、贵重电器、仪器、维修专用设备等(例如电焊机、手电钻,剪草机、发电机)一律不长期外借。
短时外借,需经科室主任、校产科长、主管校长批准方能办理借用手续后放行,到期必须归还,造成损失的按规定索赔。
3、办公用品谁借用谁负责,不得损坏,否则负责维修,损毁或损失的,按规定赔偿。
三、责任追究
1、领用、借用物品必须有校产主管校长、校产科长签字。
2、非损耗用品造成损失的,由校产科及相关年级或科室索赔。
3、校产科应建立纸质帐和电子帐,且两帐必须相符,每月一总账一汇报,不明原因流失物品由校产保管员按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