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doc
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工程的记录完整、准确、可追溯。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二、档案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现场各部门应配合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责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三、档案的内容和分类1.工程档案包括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检测记录、施工日志等相关文件。
2.工程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工程部位、工程阶段等方式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3.档案中应标注清晰的文件序号、日期、文件名称等信息,便于查找和归档。
四、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施工现场各类档案。
2.工程档案应按照文件的重要性和使用频次,进行分类整理。
3.工程档案的整理应结合施工进度和工程特点,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
五、档案的归档和保管1.工程档案应按照要求归档,并设立档案保管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档案保管室应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档案的整理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确定,到期后应及时归档或销毁。
六、档案的利用和借阅1.工程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利用和借阅,不得擅自私自篡改或借用。
2.工程档案的利用应符合施工单位的工作需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工程档案的借阅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登记借阅人员的信息,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七、档案的销毁和转移1.工程档案的销毁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资料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使用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安全资料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得造成安全隐患状况。
第五条本规程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本规程进行定期修订完善,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实际操作性。
第二章安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全面收集与整理施工安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档案、施工现场安全报告、事故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准确、完整、清晰,并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库,实现信息的快速检索和管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因疏漏导致关键信息缺失或失实,影响施工安全的判断和决策。
第九条安全资料的整理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施工过程的查阅和溯源的准确性,便于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外泄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安全资料的存档与使用第十一条安全资料的存档应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安全资料的信息安全和保存完整性。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资料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资料的合理利用,利用安全资料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有效支持。
第十三条安全资料的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展开,确保施工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安全信息,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安全资料的使用不得超出规定范围,禁止随意篡改或删除安全资料的内容,避免给施工安全带来混乱和风险。
施工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程,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工程安全管理,控制施工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设立安全监督员、安全管理员等职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制定整改措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员负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设备的完善,做好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例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及时调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层层传导,压实责任。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程序等,规范施工作业流程。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事故发生时的迅速处置。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仪器设备,监测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做到随时处置。
工程严格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严格现场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现场资料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工程现场资料管理应符合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现场资料应分为以下几类: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合同协议、施工日志、检测报告、验收资料等。
第五条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资料管理人员,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工程现场资料管理应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类资料的存储、归档、查询、借阅等程序。
第七条工程现场资料应及时、准确地录入电子系统,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工程现场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保持资料的有序性和清晰性。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日志制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事件,确保施工过程的真实记录。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日志制度,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各相关单位应定期进行资料归档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工程现场资料管理人员应保守工程资料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第十四条对于工程现场资料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相关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资料丢失或被篡改。
第十五条各相关单位应定期进行工程现场资料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单位负责人签订后生效,如有违反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
以上就是资料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保证工程现场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
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
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
“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
“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
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
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
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
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 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 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 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 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加强电源管理, 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 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 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一、组织管理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管生产管安全。
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
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 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
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 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
同时, 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 应以总包单位为主, 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 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 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 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工程建设活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经理或总包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管理者,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五条安全主管是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员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预防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危险性、急救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安全培训包括定期组织安全演练、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等。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事故处理和报告第十三条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人员安全,等待救援。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事故后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第六章复工检查和安全评估第十六条施工现场暂停施工后,应当进行复工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审核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第十八条安全评估结果应当报送项目经理,重大事项应当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第七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应当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第二十条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应当受到奖励,包括表扬、奖金等。
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品牌效益。
公司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管理组织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机械、技术、机电、材料、保卫各业务系统的现场创优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二、申报程序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确工程的创优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党办根据工程的特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确定工程的创优目标。
三、检查考核1、依据建设部JGJ59-__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2、项目要坚持“日巡视、周检查”制度,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和评分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及复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对项目检查要达到____分以上,未达到者,必须加强管理,整改到位。
四、奖罚办法1、对获全国、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按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励。
获全国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奖励,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奖励;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奖励;获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省、直辖市级每平方米增加____元,地、市级每平方米增加____元。
对公司、分公司超额完成指标的有功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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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国内(外)区域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总承包管理部、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各国内(外)区域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总承包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检查项目检查评分的顺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共分为以下十九项内容以及相应配合表式。
1.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计划、总结、考核。
4.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6.安全技术交底。
7.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辩识与控制。
8.安全投入。
9.安全检查。
10.安全教育。
11.班前安全活动。
12.特种作业管理。
13.事故管理。
14.安全标志。
15.验收、检测。
16.救援预案。
17.外协队伍(分包队伍、外雇、临时佣工)的管理。
18.向外或外来安全文件或通知要求。
19.专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防汛安全、用电安全、职业病防治、民用爆破、环境保护、社保、冬雨季施工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分别按上述十九项内容分类建档。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本情况(盒1)第五条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应基本反应本单位项目的概况(包括建设单位以及周边环境情况)。
第一类资料应包括(原件或复印件):1.工程基本情况;2.规划许可证;3.中标通知书;4.施工合同(明确与建设单位、甲方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义务和责任);5.施工许可证;6.有关开工手续;7.企业安全许可证;8.安全监督申请表;9.管理机构及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或花名册)及相关证件;10.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企业任命文件(或任命书、委托书)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11.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12.现场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图;(包括项目安委会和安全部门成员名单)13.其他有关证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盒2)第一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分类及主要内容第六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随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主要包括以下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3.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安全措施、安全方案);8.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9.重大危险因素(源)控制管理制度;10.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1.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2.防汛安全管理制度;1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特种设备及特殊工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7.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管理制度;18.分包队伍(外协队)与外雇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9.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1.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22.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2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24.重大事故“说清楚”制度;25.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26.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七条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要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要求内容全面、针对性强、条理清楚、责任明确,并遵照执行。
第八条企业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设备、材料、劳资、社保、财务、后勤、保卫等部门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九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科(处)长、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等行使管理职能的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打印或印刷并装订成册,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第二节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指标)第十二条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是企业对其下属工程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明确权力义务的一种经济措施,要明确与经济挂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到奖惩分明。
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中应有安全生产指标。
第十三条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必须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指标)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第二类资料应包括:1.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表;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4.经济承包合同;5. 各工种及主要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值班表及安全值班记录;7.专职安全员、资料员配备情况及相关证件;第四章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计划、总结、考核(盒3)第十四条企业应制定年度职工伤亡控制指标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目标,并将目标计划落实到施工现场,实行目标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根据本企业下达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完成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以及考核奖惩办法,并将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本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及所有的生产班组。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可采用逐级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状(书)的方式,并进行定期考核,填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记录表》。
安全管理目标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第三类资料应包括:1.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包括上级考核目标、本项目考核目标、签的的安全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协议书等)2.安全管理目标月分解考核表;(区域管理部月度考核评分表)3.安全管理总结(包括上年度);4.安全管理目标部门考核表;5.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员、质量员、施工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等有关人员或各部门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表。
第五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盒4)第十七条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例会等。
第四类资料应包括:1.会议纪录、会议签到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内容落实情况;2.加上级单位或外单位会议纪要;3.政府部门有关会议纪要。
第六章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盒5)第一节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的内容及要求第十八条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力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九条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项目有: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起重吊装、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爆破、拆除工程以及水下;幕墙安装;隧道、桥梁工程;大江、大河导流、截流;高边坡(6米以上);特种设备与网架索膜结构施工等。
第二十条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依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内容要全面、详细、有针对性,必要时要附施工详图。
例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一、编制原则1、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中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
4、施工现场用电设计必须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
5、施工现场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上级审批后实施。
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1.现场勘探包括总电源与施工现场的位置与距离,工程主体位置与施工现场和临建、料场、各用电加工区、大中型机械位置、外电线路等;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和线路走向;3.用电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若有变更情况必须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单,审批人签发后方可实施。
四、临时用电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对临时用电的定期检查或测试要求应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具体明确规定。
六、对于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防护措施应有具体方案和必要的计算说明。
第二节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第二十一条各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签章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单、报原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类资料应包括:1.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文明安全施工);2. 专项(包括特殊部位)、季节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3. 工程地质勘测(环境)报告;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审批表;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变更审批表。
第七章安全技术交底(可以与第六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放一起,也可以单独列盒6)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第二十四条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五条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交底人),班组(被交底人)必须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各持一份。
必须是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工地安全部门或安全员应负责监督交底内容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将执行情况的综合评语填入“执行情况”栏内。
第六类资料应包括:1.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2. 安全技术交底登记表;3.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记录;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第八章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辩识与控制以及安全性评价(盒7)第二十七条为了实现危险部位、场所、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各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辩识与控制,参照《重大危险因素控制管理制度》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考核。
第七类资料应包括:1. 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的目录(包括分级)重大危险源清单和评价表2. 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监控负责人和监控记录;3. 相应检查记录和考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