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统建安置实施方案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我泡了杯热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棚户区改造,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无数家庭的命运,我深知责任重大。
一、项目背景想起那些破旧的棚户区,阴暗潮湿,电线乱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改造这些区域,不仅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更是为了让那些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据最新统计,2024年计划改造的棚户区涉及5000户家庭,任务相当艰巨。
二、安置原则1.公平公正:确保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安置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确保生活质量:改造后的安置房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
3.灵活安置: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提供多种安置方式,如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等。
三、安置方案1.货币补偿:对于愿意放弃原有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我们将根据市场评估价给予合理的补偿。
(1)交通便利:位于城市主干道附近,出行方便。
(2)配套设施完善:包括幼儿园、小学、购物中心等。
(3)绿化率高:确保居民生活在优美的环境中。
3.租赁安置:对于暂时无法购买安置房的居民,提供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
四、安置流程1.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改造政策,让居民了解改造的意义和安置方案。
2.摸底调查:对棚户区居民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愿。
3.制定安置计划: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安置计划。
4.实施安置:按照安置计划,有序推进安置工作。
5.跟踪服务:在安置过程中,提供跟踪服务,确保居民顺利过渡到新生活。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确保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工程进度。
3.监督保障:设立监督小组,对改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居民利益。
六、后期工作1.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社区管理: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征迁项目实施方案

征迁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征迁项目成为了城市规划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征迁项目的实施对于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以保障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目标。
本次征迁项目的主要目标是为了解决城市发展中存在的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等问题,通过征迁项目的实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三、项目范围。
本次征迁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区内的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地区。
在征迁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居民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确保征迁工作的合法合规。
四、项目实施方案。
1. 调查评估。
在征迁项目实施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评估工作,包括对征迁地区的土地资源、居民情况、基础设施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以便为后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 制定规划。
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征迁规划,包括征迁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居民安置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确保征迁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居民安置。
在征迁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居民的安置问题,制定合理的居民安置方案,包括提供合适的居住条件、就业机会等,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4. 基础设施建设。
征迁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包括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提升征迁地区的城市化水平。
5. 完善配套措施。
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外,还需要完善征迁地区的配套措施,包括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等的建设,以满足居民生活的各种需求。
六、项目实施保障。
为了保障征迁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征迁工作的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七、项目效果评估。
征迁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效果评估工作,对征迁地区的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等方面进行评估,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经验总结。
八、项目总结。
通过本次征迁项目的实施,我们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征拆实施方案

征拆实施方案第1篇征拆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部分土地及房屋需征收拆迁。
为确保征收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被征拆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 合法合规开展征收拆迁工作,确保项目进度。
2. 公平公正补偿被征拆对象,维护社会稳定。
3. 提高征收拆迁工作效率,降低征收拆迁成本。
4. 保障被征拆对象的合法权益,实现和谐拆迁。
三、组织架构成立征收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征收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征收范围及对象1. 征收范围:本项目征收范围包括XX地块,具体范围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2. 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及房屋他项权利人。
五、征收补偿标准及方式1. 土地补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补偿标准。
2. 房屋补偿:根据房屋的权属、用途、结构、面积等因素,采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方式进行补偿。
3. 附属设施及搬迁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被征拆对象附属设施及搬迁费用补偿。
4. 临时安置补助费:对被征拆对象在过渡期内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征收拆迁程序1. 发布征收公告:由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征收公告,告知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及征收期限等事项。
2. 征收调查: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3. 签订补偿协议:征收部门与被征拆对象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签订补偿协议。
4. 实施拆迁:被征拆对象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征收部门组织拆迁。
5. 补偿兑付:征收部门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及时兑付补偿款。
七、保障措施1.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征收拆迁政策,提高被征拆对象的知晓度。
2. 强化沟通协调:征收部门与被征拆对象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征收拆迁过程中的问题。
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1.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建设日益增多。
在这些项目中,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成为了关键环节。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项目目标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具体步骤、措施及责任主体,确保工程按时完成,被征地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生活水平不降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依法进行。
2.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平合理,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
3.保障民生原则:关注被征地拆迁群众生活,确保安置措施到位,生活水平不降低。
4.沟通协调原则:加强与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实施方案1.征地拆迁补偿根据项目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方案应包括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范围等内容。
(2)评估土地价值组织专业机构对被征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土地价值,为制定补偿标准提供依据。
(3)签订补偿协议与被征地拆迁群众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等事项。
(4)发放补偿款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发放补偿款,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2.移民安置(1)确定安置地点根据项目需求和被征地拆迁群众意愿,确定移民安置地点。
(2)建设安置房按照安置地点,建设质量达标、功能齐全的安置房。
(3)配套设施建设在安置区内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如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
(4)搬迁安置组织被征地拆迁群众有序搬迁,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3.政策宣传与解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2)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如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3)解答群众疑问设立专门的政策解答,及时解答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疑问。
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最新)

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X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相关规划,拟将老街片区打造成集商业、居住、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商住核心区。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X〕11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和该区域房屋市场调查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偿安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征收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X届X中、X中、X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规划引领、依法征收、统筹项目建设,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稳步实施。
(二)征收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规划引领,依法征收,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决策X、程序正当原则;坚持征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原则。
二、征收范围及时间(一)征收范围:东起天井梁-高家湾-卢家槽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董家巷,南至防洪渠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资建房、商品房和居民自建房屋。
共涉及城北社区、关二社区、关一社区部分村居民房屋约1000户3100人,房屋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规划用地约160亩。
项目分为三期实施,一期征迁范围为东起天井梁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董家巷,南至百司巷。
二期征迁范围为东起高家湾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百司巷,南至粮食巷。
三期征迁范围为东起卢家槽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粮食巷,南至防洪渠。
具体以项目改造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起征时间:起征时间、征收期限和奖金计算基准日以县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一)X县人民政府为项目房屋征收人。
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1. 引言棚户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特有的住房问题,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的重大任务。
本方案旨在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安置实施方案,促进棚户区改造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切实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并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2. 搬迁安置目标本方案的搬迁安置目标是,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棚户区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确保每个居民能够安居乐业。
具体目标如下:- 住房改造:对于符合搬迁条件的棚户区居民,进行合理分配新建或经过整修的住房,确保每户家庭住房问题解决;- 就业安置:为棚户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提升居民的就业能力,促进居民自主创业;- 社会保障:完善棚户区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鼓励居民参与社会活动;- 社区建设:加强对搬迁后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建设,提高社区的文化、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为搬迁居民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
3. 搬迁安置程序本方案的搬迁安置程序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筹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管理阶段。
具体如下:(1)筹备阶段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收集棚户区居民信息,确定搬迁安置方案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住房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 收集信息:通过调查问卷、实地勘察等方式,收集棚户区居民的基本信息,包括人口、家庭结构、收入等;- 制定方案:结合收集到的居民信息和城市发展目标,制定棚户区搬迁安置方案,明确搬迁对象、安置方式和时间表;- 调查评估:对搬迁对象进行评估,确定其搬迁需求和可行性,确保搬迁安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拟定预算:根据方案的实施需求,编制搬迁安置的预算计划,保证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实施阶段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住房改造、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和社区建设等工作。
- 住房改造:根据居民需求和方案要求,新建或整修建筑,确保每户居民有适宜的住房条件;- 就业安置:通过与企业、政府、社会组织等合作,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提供创业支持,促进居民就业;- 社会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服务,确保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建设,提高社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设施,提供居民文化、教育、医疗等服务。
2024年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2024年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引言: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过程中,房屋征收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
然而,由于房屋征收涉及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合理制定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以确保受影响的居民得到公平合理的安置和补偿。
随着2024年的到来,本文将就2024年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论述,以期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一、背景分析及政策目标在2024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规划的调整,房屋征收将不可避免地进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必须依法进行,并且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合理的安置和补偿。
2024年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目标是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征收范围和程序1. 征收范围:2024年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将针对被征收房屋的规模和范围进行详细规划。
征收范围应遵循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保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市功能的优化和提升。
2. 征收程序:征收程序包括:(1) 公告程序:政府部门应提前公开征收计划,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内容,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2) 协商程序:征收部门应与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考虑他们的合法权益。
(3) 征收决定程序:征收部门应依法制定征收决定,并及时通知受影响的居民。
(4) 补偿支付程序:征收部门应根据征收决定,及时支付合理的补偿款项。
三、安置方案1. 安置原则:安置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安置方案应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优先保障:老年、残疾、低收入等特殊群体应得到优先保障。
(3) 综合布局:安置点应尽量与原居住地接近,或者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2. 安置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安置方式:(1) 新房置换:将被征收的房屋与政府提供的新房进行置换。
(2) 金钱补偿: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予以补偿,居民可以自行购买新房。
棚户区安置方案

4.多户型安置:根据家庭成员结构和需求,提供不同户型的安置房源。
五、安置流程
1.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居民对安置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居民诉求。
2.制定安置方案:根据征求意见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
3.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安置政策,提高居民的知晓度。
4.签订安置协议:与居民签订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本项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完。
第2篇
棚户区安置方案
一、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精神,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棚户区居民生活品质,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置方案。
二、安置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所有棚户区居民在安置过程中享有平等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安置。
3.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对安置政策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4.配套服务:完善安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5.监督考核:对安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七、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本项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3.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置政策,提高居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4.完善配套服务:加强安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5.强化监督考核:对安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七、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保障基本生活: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确保安置后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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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统建安置实施方案第一条X县X镇X片区地处X县城门户区,区位优势明显,其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实施新时代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改善片区人居环境,提升X县城整体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X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实施办法》、《X县城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政策,结合X片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X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配套建设、自求平衡,分期实施,安置优先”的指导方针。
本方案征收人为X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部门为X 县国土资源局,房屋征收部门为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X片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被征迁人为规划范围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X县X镇X片区规划范围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
征收范围以X县规划委员会批复通过的《X县X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控制性规划》所确定的红线范围。
第五条征收集体土地。
X片区规划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饲料地、菜园地、集体预留地及公共用地等所有集体土地均由村、组集体统一一次性收回,注销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交由征收部门依法征收,被征收土地上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统一实施拆迁。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城市建设征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办发〔X〕5X号)文件执行。
规划范围以外的X村1-3组山坡地统一征收并予以补偿,不计算安置面积。
第六条征收国有土地。
征收属于政府划拨的国有土地,按照现行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给予补偿;征收属于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X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
第七条X片区各类管线一律实行地埋敷设,禁止空中架设。
征迁中涉及电力(含铁塔)、通信、电视、电缆(含军用光缆、电缆)、供水等管线迁改事宜,由征收实施单位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原则上管线迁移由征收实施单位给予产权单位适当拆迁补偿自行迁改,新建管线由产权单位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与片区市政道路同步设计,同步配套建设。
第八条自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X片区规划范围内禁止抢种抢栽经济作物,改变农业种植结构现状;禁止建造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和突击装潢;禁止房屋交易、调换、新建和翻建扩建;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
违者一律不予补偿,不作安置依据。
第九条安置社区建设。
自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X片区所有被征收人一律实行统规统建换房安置,不再进行划地自建安置。
安置社区用地坚持合理布局、安置优先的原则,采取国有土地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安置社区规划坚持技术规范、功能配套的原则,规划高层建筑,设计70—130㎡多种户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停车位配置等经济技术指标严格按照《X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安置社区建设坚持市场运作、收支平衡的原则,征收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实行物业管理;安置社区报建规费按照省市县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被征收人所获得的安置房按商品房流程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
第十条统建还房安置办法。
以农业家庭为单位,实行商住分离安置,由征收实施单位给被征收人无偿提供住房和商铺安置建筑面积。
采取三种安置方案,被征迁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能同时选择多种安置方案。
已经实行划地安置的或者选择全部货币安置的不再参加统建还房安置。
方案一:产权置换、以房换房。
被拆迁户无偿拆除旧房后由征收实施单位无偿提供新建住房和商铺安置建筑面积。
①被拆迁户拆除合法正房建筑面积在100㎡(含)以内的,按1:1.3产权置换,150㎡(含)以内的,按1:1.2产权置换,200㎡(含)以内的,按1:1.1产权置换,250㎡以上的,按1:1产权置换。
实行商住分离,商铺安置建筑面积按20㎡/人,每户产权置换总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400㎡(含)。
②原旧房附属房建筑面积超过的400㎡以上的建筑面积和构筑物、附着物按(X政办发(X)5X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予以拆迁补偿,不予置换安置;③非法建筑和原批准拆旧建新旧房未拆除的建筑面积,既不予以拆迁补偿也不予产权置换。
方案二:按人按户按地还房安置。
被征迁户家统建还房安置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1\*GB3①符合条件安置对象的农业家庭人口×40㎡/人+被征收人农业户30㎡/户+被征收农业户土地面积×20㎡/亩+增加奖励面积=该户应安置基本住房建筑面积;=2\*GB3②符合条件安置对象的农业家庭人口×20㎡/人+被征收人农业户20㎡/户+被征收农业户土地面积×10㎡/亩=该户应安置基本商铺建筑面积;③住房+商铺安置建筑面积之和为该户安置总建筑面积。
(1)符合下列条件的农业家庭人口可增加奖励住房安置建筑面积。
①被征收人农业家庭内男满22周岁以上(X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满20周岁以上(X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未婚男女青年均增加20㎡住房安置建筑面积。
②被征收人农业人口已婚但未生育的育龄夫妇家庭,凭生育证增加30㎡住房安置建筑面积。
③被征收人农业人口在当地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独生子女证,夫妻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家庭,增加20㎡住房安置建筑面积。
④被征收人农业家庭已生育一孩,在当地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领取了第二胎生育证的可增加10㎡住房安置建筑面积。
⑤被征收人农业家庭夫妻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家庭可增加10㎡住房安置面积。
(2)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人口确认为安置对象农业家庭按照X省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和《X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农业户的认定,父母至少随同一个子女认定为一户;农业家庭安置人口,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组生产生活,常住农业户口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由征收实施单位委托具有土地测绘资质单位,会同村委会对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村民立户、人口及土地面积进行测量统计、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确认。
①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户籍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②户口不在拆迁地,但因婚姻关系在拆迁地常住5年以上的配偶;③婚姻关系发生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之间,持农业户口的;④国家公务人员、职工退休后回原籍长期居住,且家庭中有本地常住农业户的,从未享受过城镇住房优惠政策的,可以并入该家庭享受按人安置部分一半的建筑面积;⑤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迁出户口的;⑥原户口在拆迁地,现在部队服兵役的现役军人(不含在外已婚定居人员)和因大中专院校就学户口迁出的在校学生;⑦原户口在拆迁地的服刑、劳教人员;⑧因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迁入的或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的;⑨其他情形经村民小组全体会议或全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拆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计算家庭人口时,不计算为安置人口。
①土地征收公告之日前户口迁出、死亡的人员;②因婚嫁或其他原因离开原居住地,虽户口未迁出,但未在拆迁地生产生活,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③户口已“农转非”并迁出的人员或者虽户口未迁出但已纳入国家行政、事业公务员序列或者城镇企业职工、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人员;④参军转干(或三级以上士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通过招工、招干已按政策安排工作转为国家公职人员;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计生部门依法处理的人员;⑥寄居、寄养、寄读和户口寄存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空挂户”人员;⑦租住、借住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的人员;⑧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属于征地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方案三:货币补偿、自主安置。
被征迁人就以上两个方案二选一,所得安置建筑面积折算成货币一次性补偿自主安置。
货币安置根据被征迁人当前所居住地段位置,住宅按2800-3000元/㎡折算,商铺按4000-4500元/㎡折算。
被征迁人也可以选择部分还房部分货币安置。
第十一条被征收人商铺和住房安置,按照先拆迁先安置、原居住地段较好安置较好地段、高、中、低楼层搭配分房的原则;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应安置面积大于或小于设计户型建筑面积(住房10㎡、商铺5㎡,含)以内的,可按安置社区建设综合成本价(建安费+基础设施+其他费用)相互找补差价款;应安置面积大于或小于设计户型建筑面积(住房10㎡、商铺5㎡)以上的,按同期同地段商品房市场销售价相互找补差价款;第十二条X片区规划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口不在征迁地的非农业人员以继承、赠与取得房屋产权的“遗祖户”和原不属于本村户口,在本规划征地范围内通过合法程序购买房屋或政府移民安置并办理了合法手续居住的“外来户”按照“拆一还一”原则,实行统建还房安置或者货币安置,不再进行划地安置;在本组居住的“外嫁女”,有农业户口有承包土地的按本组常住农业人口同等安置;有农业户口无承包土地的享受人口安置部分;无农业户口有承包土地的享受按土地安置部分;无农业户口无承包土地的不享受任何安置;纳入扶贫对象的“五保户”按扶贫政策兜底统一安置;原有住房已出卖转让的和原已经实行划地安置的一律不予再安置。
第X条征迁实施单位在签订征迁协议时给被征迁人一次性发放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搬迁补助费标准500元/人;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2400元/年/人,过渡时间为24个月,自搬家之日起计算,若过渡期超过24个月的,从第25个月起,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按1.5倍计发。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被拆迁人实际营业面积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十四条分期实施征迁工作,被拆迁户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拆迁协议,按期实施搬迁、拆除房屋并腾出土地的由征收实施单位给予奖励。
自征收实施单位发出征迁告知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签订拆迁协议、领取补偿款,腾房拆除,移交土地的,奖励X0元/户;第31天到60天完成的,奖励15000元/户;第60天到90天完成的,奖励10000元/户;逾期不予奖励。
第十五条X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
X 片区建设自总盘计划X年—X年用5年时间全部建成X新区;其中X年—X年,一年完成征地拆迁,两年完成安置社区建设,三年完成片区市政道路、桥梁、广场、公园、学校、幼儿园、商业水街等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分期分批实施拆迁,安置社区与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确保X年底前被拆迁户全部入住;到X年底前建成交通枢纽、旅游服务中心,大数据产业园等项目,将X 片区建设成为集生态居住、产业聚集、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特色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