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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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17年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我是南汇郊区的农民,妻子早逝,孤身一人.拥有一幢农村私房,有宅基证.合法面积166平方米.碰到征地拆迁.请问:1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安置我多少平方米的安置房屋?依据是什么?2 假如采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这一补偿安置方式,我应该以什么价格购买?(当地安置房屋的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300元),(市场价约为3500元).是按照重置价2300还是市场价3500?依据是什么?专家解答:按当地政府政策规定确定,拆迁中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必须安置你多少平方米的安置房屋,要看你所处的地段,依据都是<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拆迁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具体估价标准由市建委会同市物价局等部门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原则制定。

第二十九条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三十条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凡新建安置房屋产权交给所有人的,不另行补偿;新建安置房屋扩大建筑面积和提高房屋结构质量所增加的费用,由被拆迁人负担。

经协商新建安置房屋产权不交给所有人的,拆迁人应按估价标准作价补偿给所有人。

第三十一条拆迁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新建或调换安置的房屋产权交给所有人,新建或调换安置房屋扩大面积和提高结构质量所增加的费用不另行补偿。

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据了解,《新版本》要求拆迁人根据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就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居住人口和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拆迁的实施期限、实施拆迁单位、补偿安置标准、安置房源信息等拆迁事宜进行明确阐述,让拆迁在阳光下进行,让市民更有知情权。

...拆迁补偿标准须参照周边楼价广州今年起加大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力度,但其进度如何往往受制于拆迁工作。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已进一步完善了拆迁公示政策,舍弃原有的房屋拆迁计划版本中的不足,制定了《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新版本(以下简称《新版本》),今后每一个旧城改造拆迁项目都要参照《新版本》的格式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向被拆迁人公示。

目前荔湾区源溪旧城改造项目就在推行《新版本》试点,这个月已经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第二轮征询意见阶段。

随着新一轮旧城改造的推进,广州已经逐渐探索出一套具有广州特色的“阳光拆迁”模式。

《新版本》■细化拆迁事宜■参照周边楼价■防止项目烂尾……亮点一拆迁人看到拆迁方案不会“蒙查查”据了解,《新版本》要求拆迁人根据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就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居住人口和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拆迁的实施期限、实施拆迁单位、补偿安置标准、安置房源信息等拆迁事宜进行明确阐述,让拆迁在阳光下进行,让市民更有知情权。

按照广州的旧城改造相关规定,旧城更新改造项目要实行两轮事前征询制度:第一轮征询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方可启动改造;第二轮征询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到2/3以上的方可具体实施拆迁。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最新制定的《新版本》就明确了每个拆迁改造地块在征询公众意见时必须公示的内容。

对比旧版本,《新版本》增加了项目概况、拆迁范围内房屋门牌和房屋明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图片等模块,使旧城改造项目情况表达更加详实。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专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的标准。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最新政策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2017年国家征地补贴的费用标准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

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017土地补偿新标准

2017土地补偿新标准

2017土地补偿新标准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2017年,国家出台了新的土地补偿标准,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本文将对2017年土地补偿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2017年土地补偿新标准对于土地征收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标准,土地补偿范围将包括农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农民的需求。

同时,新标准还对土地补偿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采用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以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其次,新标准对于土地补偿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和提高。

根据新标准,土地补偿标准将更加注重对土地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避免了以往对土地价值的低估问题。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对于土地的生态价值和农民的劳动力价值进行合理补偿,以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农民的权益。

另外,新标准还对土地补偿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标准,土地补偿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以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对于土地补偿款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确保农民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补偿款,避免了以往支付不及时、不足的问题。

最后,新标准还对土地征收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了规范和优化。

根据新标准,土地征收将更加注重对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保障,确保农民能够充分了解土地征收的相关信息,并参与决策过程。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对于土地征收程序的公开和透明,以确保土地征收的公正和合法。

综上所述,2017年土地补偿新标准的出台,对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新标准的实施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我国的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各地能够切实贯彻新标准,确保其顺利实施,让农民能够真正受益,让土地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我国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

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情权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

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日前,各省、市自治区正在建立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制度,全国首部《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由安徽省率先出台,为解决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提供了新的救济途径。

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如何申请裁决?目前,我省虽尚未制定单一法规,但申请裁决是有法律依据的。

针对我省农民现阶段如何运用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维护土地权利,减少上访,稳定社会秩序,引导农民自觉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土地补偿标准争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必须符合申请裁决的条件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不服土地征收批复、土地补偿方式争议、土地征收程序违法、强行征占土地、以租代征、违法征收等均不符合申请裁决条件。

标准争议是指:依据的产值标准争议和确定的补偿倍数标准争议,其中一项有争议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

第二、申请裁决依据法定程序进行首先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经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申请裁决。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第三、注意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1、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哪个机关进行协调处理?市人民政府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关,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依法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案件。

各县(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协调机构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事宜,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办理。

2、可以申请协调的范围?属于下列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可以申请协调:(一)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的适用;(二)被征收土地的种类、等级的认定;(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的认定;(四)被征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倍数的确定;(六)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适用;(七)因青苗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八)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第(七)、(八)项争议,由市人民政府处理。

3、申请协调的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批准该公告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人民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未告知申请人申请协调期限,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提出协调申请。

4、谁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的,由被征收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所有权人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适用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对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

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争议的,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5、在申请人申请协调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申请人申请协调,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协调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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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现在到处都在拆迁,关于拆迁也闹出了不少社会矛盾,比如出现非法强拆,或者钉子户不让拆迁等等情况,其中的关键就是拆迁征地赔偿。

那么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赢了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

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

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二、计算公式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三、征地补偿规定:(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 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补偿管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五)补偿纠纷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来源:(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cq/465451.html)征地拆迁.相关法律知识•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营业税吗/cq/663881.html•农村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纠纷要如何调解/cq/663880.html•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如何处理/cq/663879.html•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有哪些/cq/663878.html•房子被偷拆后该怎么办/cq/663877.html•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6.html•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赔偿纠纷/cq/663875.html•云平高速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4.html•租赁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评估有哪些依据/cq/663873.html•强拆就是违法 /cq/663872.html •政府违法征地哪个部门监管/cq/663871.html•农村土地怎样流转 /cq/663870.html•对旧城改造拆迁项目的审批程序/cq/663869.html•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书写格式2018/cq/663868.html•现在拆迁可不可以强拆/cq/663867.html•遇到非法拆迁怎么办 /cq/663866.html •房屋征收程序 /cq/663865.html•宅基地确权能不能写两个人的名字/cq/663864.html•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cq/663863.html•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cq/663862.html•告政府违法征地起诉书书写格式2018/cq/663861.html•鲁南高铁临沂段进入征地拆迁阶段应注意哪些问题/cq/663860.html•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9.html•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8.html•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有什么后果/cq/663857.html•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6.html•企业拆迁赔偿款免税吗/cq/663855.html•国家公房拆迁如何赔偿/cq/663854.html•临时征地协议书(2018最新)写格式2018有效/cq/663853.html•2018土地改革新政策 /cq/663852.html •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具体有哪些措施/cq/663851.html•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50.html•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哪些流程2018最新/cq/663849.html•资源税征收范围是什么/cq/663848.html•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47.html•房屋拆迁合同和谁签 /cq/663846.html•集体土地上的坟地征收赔偿款给谁/cq/663845.html •厂房拆迁评估需要什么资质/cq/663844.html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cq/663843.html •福建省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42.html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41.html •工厂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cq/663840.html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9.html •何时修改土地承包法具体是什么样子的/cq/663838.html •使用农村宅基地要到省里报批吗/cq/663837.html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6.html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5.html•大连化工企业拆迁包含哪些法律原因/cq/663834.html•农村宅基地院墙怎么划分的/cq/663833.html•征地拆迁中果树的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32.html•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31.html•公房户主和承租人不是同一人遇拆迁时如何计算/cq/663830.html•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赔偿/cq/663829.html•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久/cq/663828.html•厂房搬迁赔偿款需要交多少税/cq/663827.html•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826.html•政府伪造征地协议,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cq/663825.html•商品房和集资房的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cq/663824.html•农村宅基地是永久的吗,什么情况下会回收/cq/663823.html•农村自建房屋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多少钱一亩,具体如何计算 /cq/663822.html•农村宅基地申请书(2018最新)范本/cq/663821.html•商业用地征地程序是什么样子的/cq/663820.html•公房拆迁如何确定赔偿权利人/cq/663819.html•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赔偿/cq/663818.html•农村宅基地与道路有冲突怎么处理/cq/663817.html•农村宅基地能强制执行吗/cq/663816.html•新版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需要哪些资料与程序/cq/663815.html•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14.html•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如何解决/cq/663813.html•湖北省仙桃市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12.html•农村宅基地登记相关文件是如何规定(2018)的/cq/663811.html•公益拆迁可以强拆吗 /cq/663810.html •果园土地征用赔偿多少/cq/663809.html•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08.html•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cq/663807.html•林地承包合同书写格式2018合法/cq/663806.html•当宅基地遭遇拆迁或动迁利益要怎样分割/cq/663805.html•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后怎么处理/cq/663804.html•农村住宅基地新政策 /cq/663803.html •公房拆迁赔偿申请范文/cq/663802.html•墓地拆迁怎么赔偿 /cq/663801.html•农村宅基地有土地证吗如果可以办该如何办理/cq/663800.html•青苗的赔偿费是每年都有吗/cq/663799.html•拆迁赔偿收入个人独资企业税收规定(2018)是什么/cq/663798.html•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97.html•关于拆迁诉讼时效的重要批复/cq/663796.html•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以及概念/cq/663795.html•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94.html•货币赔偿和产权置换哪个好/cq/663793.html•土地征用指的是什么内容/cq/663792.html•农村土地流转青苗赔偿标准(2018年)/cq/663791.html•农村拆迁了是按什么赔偿的/cq/663790.html•农村宅基地审批几年有效/cq/663789.html •青苗赔偿费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吗/cq/663788.html •广西省玉林市市辖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87.html •城中村改造拆迁赔偿与征地拆迁赔偿一样吗/cq/663786.html •如何进行农村宅基地搬迁赔偿/cq/663785.html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 /cq/663784.html •农村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什么区别/cq/663783.html •泉州市农村拆迁赔偿如何计算/cq/663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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