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最新标准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田水利建设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田水利建设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1.04.07•【字号】浙水农[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田水利建设标准》的通知(浙水农〔2011〕13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农田水利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我省粮食安全和其它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基础保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7号)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的农田水利建设,提升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更好地服务于“两区”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田水利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
附件: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田水利建设标准(试行)二○一一年四月七日附件: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田水利建设标准(试行)1总则1.0.1 为规范和指导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以下简称农业“两区”)的农田水利建设行为,提高农田水利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农业“两区”农田水利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和管理。
1.0.3 农业“两区”的农田水利建设,除了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一般规定2.0.1 农业“两区”宜选择农田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外部水利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进行建设。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23•【字号】浙农综办[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综办〔2013〕5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农办〔2013〕9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14年全省计划立项建设4个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每个设区市农发办可向省农发办推荐1个项目,省农发办将组织竞争立项,择优选项。
各地在申报指南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8月23日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积极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对于助推我省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为更好地择优选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目标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开发理念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转变、开发布局向突出优势特色农业转变,同步推进农业合作化经营、同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中心,按照扶优、扶特、扶大、扶强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扶持创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高的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运作规范、组织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
浙农园办〔2014〕6号 - 浙江农业信息网

附件1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区)考核验收申报表1.申请考核验收总表(格式)综合区名称:- 1 -2.产业区块布局与建设简表(格式)综合区名称:单位:亩、万头(万羽、万袋、万平方尺)3.建设基本情况表(1)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基本情况表(适用农林种植业类产业区块)- 2 -- 3 -区块名称:产业类别:- 4 -区块名称:产业类别:- 5 -- 6 -(4)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基本情况表(适用渔业类产业区块)区块名称:产业类别:- 7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区)考核验收申报表填写说明1.《申请考核验收总表》填写说明(1)申请验收单位:系指综合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综合区名称:指省级主管部门发文公布的创建点名称,如xx县(市、区)xx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3)规划面积:是指综合区所规划建设的示范区、精品园、粮食功能区等的面积总和。
(4)示范区、精品园面积:精品园设在示范区内的不应重复统计,只统计示范区面积,精品园也不再单独考核。
(5)联系电话、联系人:系指申请验收单位的联系电话、联系人。
(6)涉及乡镇:具体填写综合区涉及各乡镇(街道)名称。
(7)建设点起始年月:以规划评审通过年月为准。
- 8 -(8)内容简介:主要包括综合区基本概况、规划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园区绩效(建设规模、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资金投入、设施应用、基础设施、科技应用与品牌建设、主体参与等)、主要组织实施措施、自主评分结果等。
2.《产业区块布局与建设简表》填写说明(9)所在行政村:系指相应的示范区或精品园创建区块所涉及的行政村。
(10)建设主体:系指示范区或精品园创建区块的主要承建主体。
如XX合作社、XX公司等。
3.《综合区建设基本情况表》填写说明(11)《建设基本情况表》分农林种植业类、畜牧业和野生动物类、食用菌类和渔业类等4大类,综合区各示范区或精品园产业区块应选填其中1类填报。
(12)种植业包括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蚕桑、中药材、花卉苗木及林业等产业。
第三批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名单

温岭市
温岭市箬横食用菌精品园
JPN12106
107
温岭市
温岭市城南高橙精品园
JPN12107
108
天台县
天台县泳溪茶叶精品园
JPN12108
109
仙居县
仙居县横溪柑桔精品园
JPN12109
110
三门县
三门县从岙塘锯缘青蟹精品园
JPY12110
111
莲都区
莲都区丽新茶叶精品园
JPN12111
112
ZDN12005
6
临安市
临安市乐平蚕桑示范区
ZDN12006
7
临安市
临安市清凉峰山核桃示范区
ZDL12007
8
江北区
江北区洪塘水果示范区
ZDN12008
9
慈溪市
慈溪市横河杨梅示范区
ZDN12009
10
象山县
象山县鹤浦枇杷示范区
ZDL12010
11
象山县
象山县狮子山灌区南美白对虾示范区
ZDY12011
海宁市
海宁市天河虾鳖精品园
JPY12054
55
桐乡市
桐乡市龙翔蚕业精品园
JPN12055
56
桐乡市
桐乡市洲泉罗氏沼虾精品园
JPY12056
57
绍兴市
绍兴市滨海新城宝仔生猪精品园
JPN12057
58
越城区
越城区芬芳花卉精品园
JPN12058
59
越城区
越城区常青苗木精品园
JPL12059
60
绍兴县
绍兴县福全生猪精品园
龙泉市
龙泉市岩樟蔬菜精品园
JPN12112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实施强龙兴农示范工程的意见》(浙农计发[2007]2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决定对2005-2006年实施的29个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开展考核评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对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组织做好本县(市、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后,务必于12月5日前报厅产业信息处。
二、省厅将于12月10日起对自评基本分达85分及以上或总分95分及以上的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进行复评。
对省级考核评价达到标准的,将授予“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称号;对未能达到标准的,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向省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人:袁益钧;联系电话:*************。
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自评报告的相关附件目录3.2007年度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名单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单位名称(盖章)自评得分:项目指标及赋分序数标准满分自评分得分备注一、园区规划(15分)1选址合理。
园区交通方便,土地平整,连片集中无纠纷。
选址科学,生态环境好。
32总体规划。
有总体规划,功能定位准确,区块布局科学,投资估算合理,资金筹措方式可行。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3]22号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3]22号](https://img.taocdn.com/s3/m/f7fe5235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6d3a758.png)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3〕22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农科发〔2013〕19号)要求,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决定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标准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农业“两区”中选建,作为农业新技术集成创新试验和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水平领先、设施装备优良、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等特征,率先应用最新科技成果,集中展示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机具、新模式。
1.布局规划合理。
园区布局规划与农业“两区”紧密结合,畜牧业与种植业科学布局,集中成片,面积在1000亩以上,其中设施农业为主的核心面积500亩以上。
园区内科研、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等功能分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2.基础设施完善。
园区内有完善的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和农牧结合等基础设施,道路畅通、排灌方便、用电便捷;土壤水质良好,生态环境优良;先进农业设施和机械装备应用广泛。
3.科技水平领先。
园区具有一定的创新研发能力,有紧密合作的技术依托单位或农业技术创新推广服务团队;有智能大棚、光温水控制系统、远程监控、自动喂料、无害化处理设施等智慧农业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集中应用展示。
4.示范带动明显。
2020年最新浙江省国家级农业科技园信息汇总

载体名称地址所属市所属县湖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含浙江南太湖农业科技园、浙江大学(长兴)农业科技园和浙江农林大学(德清)农业科技园等3个核心园)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长兴县泗安镇、德清县武康镇、莫干山镇湖州市吴兴区浙江萧山农业高科技园区(省级) 浙江杭州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科技城杭州市萧山区浙江嘉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嘉兴市南湖区七星镇320国道七星收费站南侧嘉兴市南湖区浙江安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湖州市安吉县浙江金华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金华市石门农垦场内,办公地址位于金华市双龙南街828号9楼金华市NULL国家级浙江温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浙江温州海洋农业高科技园区、浙南特色种子种苗科技园区)温州市龙湾区,地处东海之滨、瓯江口南岸,核心区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兴围垦南片温州市龙湾区南太湖农业高科技园区湖州中横港路158号湖州市NULL 衢州市衢江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衢州市NULL 浙江大学农业高科技园区浙江省长兴县泗安镇湖州市长兴县浙江丽水农业高科技园区丽水市莲都区白口村丽水市莲都区浙江绍兴农业高科技园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越城区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海宁市许村镇杨渡村嘉兴市海宁市浙江仙居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田市、白塔区块台州市NULL浙江秀洲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秀洲区中南部嘉兴市秀洲区浙江舟山普陀海洋农业高科NULL舟山市普陀区技园区简介成立时间:2013年9月 园区范围面积:湖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分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三个层次,空间布局“一区三园八基地”,其中核心区面积26150亩,含浙江南太湖农业科技园、浙江大学(长兴)农业科技园和浙江农林大学(德清)农业科技园等3个核心园;示范区面积186000亩,含八大产业基地;辐射区面积50万亩以上。
?? 管理机构:湖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 建设主体: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长兴浙大农业科学试验发展有限公、浙江康德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吴兴南太湖农业科技园、浙江大学(长兴)农业科技园、浙江农林大学(德清)农业科技园三个“核心园”和淡水水产产业示范基地(包括吴兴湖蟹、龟鳖,南浔淡水水产和德清乌鳖)、瓜果蔬菜产业示范基地、设施葡萄产业示范基地、花卉苗木产业示范基地、湖羊繁育示范基地、竹产业示范基地、白茶产业示范基地、生态休闲示范基地(包括安吉美丽乡村和德清生态养成立时间 浙江萧山农业高科技园区(省级)(以下简称“园区”)于2000年3月成立,是浙江省唯一经省政府发文批准设立的农业高科技园区。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在全省指导建立一批不同模式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现就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充分运用生态学、系统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立足我省的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的先发优势,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优质,走出一条新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路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协调发展原则。
园区的选址、定位应紧密结合区域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特色产业。
园区规划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与新农村发展规划等相协调。
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同时,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主导产业向纵深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多元化投入原则。
因地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投资运作方式、产权和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业主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
四是坚持突出创新,效率优先原则。
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科技与管理创新力度,把创新的理念贯穿于园区的建设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最新标准
附件: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
考核验收办法(试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2010〕6号)精神,为加强我省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以下简称“示范区”、“精品园”)考核验收工作,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
凡省级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发文公布,且未列入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规划范围的示范区、精品园创建点,并对照建设标准已基本完成的,可申请省级验收。
二、申请条件
申请省级考核验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符合省农业园区办《浙江省现代农业综合区规划编制导则及园区建设标准》(浙农园办〔2010〕2号)要求。
2、经县(市、区)自评合格;
3、无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4、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申请材料
申请省级考核验收应提交如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1、考核验收申请表(表3);
2、创建工作总结;
3、县级自评表(表1、表2)及说明;
4、示范区、精品园建设基本情况表(表4);
5、示范区、精品园的区位图与区块图(1:50000)
6、相关附件:
(1)列入省级创建点的文件复印件;
(2)申报创建点的建设方案;
(3)其他。
四、考核验收工作组织
1、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报经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级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各自负责组织本系统示范区、精品园创建点的考核验收组织工作。
3、考核验收组由省级有关部门以及设区市有关专家、管理人员3-5人组成,由省级专家任组长。
五、考核验收程序
1、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验收条件的,组织考核验收组赴当地验收。
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不予组织考核验收,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2、省考核验收采取现场查看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实地查看
3
主要是对照建设标准考察创建点规模大小、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设施装备、生态循环、良种良法示范现场等。
会议评审主要包括设施装备水平提升、科技示范推广能力发挥、产业发展与带动、经营管理与组织化水平、农民教育培训以及建设点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方面内容。
3、验收专家组在听取申请单位汇报、实地查看和查阅园区建设有关资料后,对创建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考核评价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不予通过。
通过考核验收的,由专家组出具考核验收意见;没有通过考核验收的,专家组应明确整改内容及相关要求。
4、申请考核验收单位于通过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及专家组名单(原件)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六、公示
1、行业主管部门在考核验收工作结束后,将本部门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区、精品园名单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行文报省政府同意后公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省农业园区办负责解释。
4
表1 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分100分;自评得分______分;省评得分______分)
5
6
7
表2 现代农业园区(精品园)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分100分;自评得分______分;省评得分______分)
8
10
表3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
考核验收申请表
表4 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精品园)建设基本情况表
表3-4填写说明
一、表3填写说明
1、申请验收单位:系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
2、园区名称:指省级主管部门发文公布的创建点名称,如xx 示范区、xx特色农业精品园;
3、建设主体:系指创建点承建主体。
如XX合作社、XX公司等;
4、园区类别:填写“主导产业示范区”或“特色农业精品园”;
5、产业名称:填写农作物或动物种类名称。
如水果、葡萄、毛竹、甲鱼等;
6、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到乡(镇);
7、涉及乡镇村:具体填写农业园区所在乡镇及其所涉及的村;
8、建设规模:指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面积,不含幅射示范面积;
9、联系电话、联系人:系指申请验收单位的联系电话、联系人;
10、内容简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技应用、产业化水平、综合效益等基本情况简介;
二、表4填写说明
11、表中“绩效指标”只须填写申请验收示范区或精品园对应产业的绩效数据;
12、表4中“现有规模”指各项调查指标申请验收时的规模数量;
13、表4中“新增规模”指列入省级创建点以来至目前新增数
量;
14、表4中“/”表示此格不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