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规范PPT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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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规范(1)

死亡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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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收集--死亡个案的填报*
• 涉法死亡个案
– 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 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 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 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死亡证明 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原因 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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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收集--报告内容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 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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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卫疾控[200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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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背景 二、使用范围 三、依据 四、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及工作管理
1. 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 2.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 信息的分析与利用 4. 考核与评估 5. 制度保障
五、死因登记信息系统管理 六、其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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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收集--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 报告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信
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 报告人:
–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 的报告人。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 《死亡医学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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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收集--死亡个案的填报
• 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加便捷,超过75%的死亡病例在1周内得到报告,75% 多的死亡病例在上报后1天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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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 景
• 存在多个死因监测系统
– 卫生部死因登记系统
– DSP
– 妇幼监测系统
– 县级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 多系统共存带来的问题
– 多套死因数据,导致了我国的人群死亡水平和死因分布 对外公布时的难度,也使数据利用部门无所适从。

死亡报告规范及工作要求 ppt课件

死亡报告规范及工作要求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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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资料保存与管理
1. 本村街死因个例详细信息记录在死因登记本,并保管 在传染病档案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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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医疗机构的职责
➢村级卫生所及其他医疗机构 收集辖区内死亡个案信息,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并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防保医生进行入户调查与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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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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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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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络报告
2. 报告程序、时限 •县级医疗机构:由病案室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 审核和网络报告。 •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防保医生将收集到的《死亡医 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及网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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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信息管理
3、死亡信息的补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漏报及时补 报。村医(社区医生)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发现漏 报及时补报。 4、死亡信息的查重:每周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 报告信息确认后删除。
2.村级报告人 (1)报告单位:各村街卫生室。 (2)报告人:各村街乡村医生,以卫生室法人为主要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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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信息收集
➢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个案 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将死亡
信息定期报告至城关防病站,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 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 进行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原因 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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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信息收集
➢涉法死亡个案 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
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根据死 亡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原因报告 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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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信息收集
4. 报告内容 ➢《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 ➢对于死因不清楚的,要入户调查。

1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介绍

1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介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告情况总结
死亡病例报告总数逐年提高; 覆盖面广,近80%的县区开展了死亡病例网络报告工作; 信息报告和审核快速,超过75%的死亡病例在1周内得到
报告,75%多的死亡病例在上报后1天内被审核。 医院死因报告的可信度明显优于在家中死亡的死因诊断 根本死因编码质量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但是只要对医生
死因填写的问题,便于从最根本的地方发现问题,并通过培训 改进; 5、通过数据质量分析,可随时发现基层数据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并通过迅速的信息反馈和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时纠正; 6、满足现有各死因报告系统数据收集、管理和分析的需求; 7、满足了特定人群,如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更多的信 息需求; 8、该系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系统,可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加以改进,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开发完善相关的模 块和内容。
业务用户
业务用户 管理用户 区县级 County Level
中国业疾务用病户 预防责控任报制告中人 心
乡镇级 Township Level
系统特点和优势
1、严格遵守标准化原则,使用国际通用的死因编码和死因分类; 2、报告和审核的及时性得到极大提高; 3、医疗机构填直接死因,避免了确定根本死因和编码选择的困难; 4、县区CDC确定根本死因和死因编码的过程中可发现医疗机构
死因信息报告与管理的需求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原则
保障国家,兼顾地方; 统一标准,分层管理; 规范信息,共享利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死因登记网络报告信息系统体系架构
PDA 医院
国家网络直报数据中心
卫生部 省CDC
系统管理员
地方CDC
乡镇卫生院
其它医疗卫 生机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操作教学课件ppt

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操作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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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维护
系统的安全性措施
用户权限管理
对不同用户设定不同的权限,确保数据的 安全性。
防病毒和防黑客攻击
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防止病毒和黑客 攻击。
数据备份与恢复
定期备份数据,确保系统故障时能够及时 恢复数据。
加密传输数据
采用加密技术,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总结词
身份验证与退出过程的简要说明。
详细描述
首先,您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成功,您将进入系统主页面。退出系统时,您需要按照系 统提示,点击“退出”按钮以安全地离开系统。
创建新报告
总结词
创建新报告的步骤概述。
详细描述
在系统主页面,找到“创建新报告”按钮并点击。在新报告页面,您需要填写报告类型、报告标题、 报告日期等基本信息。同时,您可以选择添加附件或备注来完善报告内容。
填写报告信息
总结词
报告信息填写的步骤说明。
VS
详细描述
在创建新报告页面或已有报告页面,您需 要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死者姓名、 性别、年龄、死因等。同时,上传相关证 明文件和照片也是必要的。
提交报告
总结词
提交报告的步骤概述。
详细描述
在填写完报告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 。系统会提示您确认提交的信息是否正确 。一旦提交成功,该报告将不能再进行编 辑或删除。
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的关系
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与医疗信息系统、疾病监测系统等 其他相关系统密切相关,它们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 有助于提高公共卫生的整体水平。
该系统还与统计信息系统、社会健康保障系统等相关系统 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共同为改善人民健康状况作出贡献 。

死亡原因的填写、报告PPT课件

死亡原因的填写、报告PPT课件
位、最高诊断依据、填卡日期、调查
缺任一项,则认为不完整。
网络报告
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程序、时限
院内死亡,由医务科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 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将《死亡医学证明 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 的医疗机构同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收到《 学证明书》7天内向属地的县(区)级疾病 控制机构报出。
要填写,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 诊断,尽量报告疾病的分期及分型等。
●证明书背面的调查、访视记录 当证明书
正面信息填写不完整,需要进一步调查核 实时,由临床医生、保健医生、社区医生、 防保医生或统计人员到死者家或联系人处 调查死者生前的病史、症状、体征等,要 求必须详细、准确填写。主要询问内容包 括:致死疾病名称、发病或诊断的时间、 诊断单位、生前患有的各种疾病。询问完 成后应由死者家属或联系人在被调查者姓 名处签字,其余各项由调查者填写,不要 空项。
死亡医学证明
死亡医学证明书各联流向
第一联出证单位保存, 用于网络报告
第二联由出证单位寄送县(区) 疾控中心,内容与第一联同, 可进行网络代报
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 注销户口凭据
第四联为殡葬火化凭据
出证单位保存
县(区)疾控中心保存
户籍管理部门保存
殡葬管理部门保存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
❖1992年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根据世界 卫生组织制定的统一的“国际死亡原因医 学证明”,颁发了我国的“死亡医学证明 书”,供各地统一使用。基本格式如下:
... ... ... ... ... ... ... .. 由短到长 标明单位
... ... ... ... ... ... ... ..

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cy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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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人
1.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 息的报告人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疗卫生人员负责填 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 报告内容
1. 《死亡医学证明书》 一般项目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调查记录(背面) 其他项目
2. 5岁以下儿童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3. 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
Windows98以上、IE6.0、office2000以上 版本)
2. 用户分类及职责
死因监测责任报告机构
– 指各种负责报告死因工作的机构,其中包括:乡镇 卫生院、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
– 用户特点是直接向国家发送数据 – 只对自己所负责(主要是本机构报告的)的个案负
责,不对地区内所有个案负责。
妇幼监测机构
– 同时对辖区内所有儿童和孕产妇死亡数据负责。
各级CDC
– 负责本辖区内没有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死 亡个案的代报
– 辖区内死亡个案的审核、统计分析。
3. 权限管理
系统管理员分级代管模式 –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采用了由大疫情系统管理员来创建和管理用户,属于
平级横向管理,各级用户的账号都由大疫情各级系统管理员来分配,为这些用
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零零七年六月
整体概述
概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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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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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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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背 景 二.死因直报系统概况 三.操作及演示 四.管理要求 五.2006年全国报告情况反馈
所有死亡卡需要一张一张审核,不允许批量审核。 对于审核结果有两种: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

新版死亡报告管理规范PPT课件

新版死亡报告管理规范PPT课件
《死亡证》的发放要求:每年编号重新编制,因此做好发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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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管理规定
回收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应及时回收120和999开具的《死亡证》一联以及填写错误作 废的所有死亡证明书原件。 定期收取临床科室打印作废的死亡证明书套印纸二三四联。 每月初将上月回收的死亡证明书交回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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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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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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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的填写格式
有开发条件 死因报告管理软件
无无开开发发条条件件 EXCEL版本
无打印条件
纸质死亡证明书(仅120和999现场 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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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格式
纸质死亡证明书 死亡证明书打印专用纸 启用时间:2014年6月16日 证书格式:带暗文、编号(除1联)。 一联无编号:需填写网上关联的号,由网报人员填写; 二三四联有印好的编号:全市大流水号,无须填写关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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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死亡
非正常死亡
不能判定是否 为正常死亡
经救治 医疗机构开具
未救治 报公安
公安开具 家中
正常死亡 医院
社区开 医院开
非正常死亡 公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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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的补发
补发原则:
1. 自2014年6月16日起,全市开始使用新的《死亡证》进行补开,原“补开死亡证 规范”停止使用。
2. 可由《死亡证》签字家属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
• EXCEL版本打印用死亡证明书专用纸张进行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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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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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的使用
(一)死者家属持《死亡证》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 续。公安机关凭第二联办理死者户籍注销手续,加盖第三、四联公章(在医疗卫 生机构内死亡者,第四联无需公安机关签章)。死者家属持第四联《居民死亡殡 葬证》到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殡仪馆凭第四联办理殡葬手续,第三联加盖 公安机关公章后生效。

4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介绍及权限管理精品PPT课件

4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介绍及权限管理精品PPT课件

用户、角色和权限—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职责:新增用户、用户审核、用户的 停用和启用、修改密码和用户信息
用户、角色和权限—业务管理员
业务管理员职责:管理角色,对用户进行系统分 配和角色授权,而不能对用户的基本信息进行增 删改。
用户、角色和权限—业务管理员
业务管理员的用户操作:对用户进行详细信息查 看、分配系统、查看已分配的角色以及追加角色
常规质量分析 用来表明全国各地死因数据的报 告和管理情况,供各地工作质量评价时参考。
监测信息反馈 为全国的死因监测系统用户提 供一个信息交流反馈平台。
用户、角色和权限—背景
原有用户管理系统基于疾病监测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系统设计,缺少对新增的多个业务系统复杂管理模式的有 效支持。
信息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不够明确,管理不够细致。随着 业务部门系统管理能力的提高,需要进一步细化各系统的 管理分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统一信息管 理平台——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
用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国死因信息的网 络登记报告信息管理,
内容介绍
系统功能说明 用户、角色和权限介绍 登陆方式
系统功能介绍—综述
发挥网络报告的优势,规范死因监测的报告管理 工作;
整合现有的死因监测信息系统,将常规的死因监 测与儿童和孕产妇死因监测结合到一起;
地方/区域死因 监测系统
数据交换
Web service
数据管理 分析利用
死因登记网络直报系统平台应用域
慢性病非传染性 疾病死因信息
卫生部死因登记系统
孕产妇与5岁以下儿 童死亡监测系统
全国死因登记 报告信息系统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死亡病例报告系统
传染病死 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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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单位。 (2)报告人: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死亡医学
证明书》。
信息收集
3. 死亡个案的填报 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 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个案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填写 《死亡医学证明书》。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收到《死亡医学证 明书》7天内向属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 出。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卡后,应在5个 工作日内代为完成网络报告。
网络报告
2)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生将收集到的 《死亡医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网络报 告;(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 信息如实录入。)
关调查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收集死亡信息,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专人负责网络报告。
参加疾控中心例会和技术培训
4、死亡信息的查重
每周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 确认后删除;
资料保存与管理
1.报告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妥善保 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 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 报告单位和县(区)疾控中心应定期下载个案数 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 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专人负责(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制度) 数据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 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动态监视本辖区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备份,数据安全 考核和评估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
审核 负责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报告死亡病例的根本死因确定和死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收到《死亡医学证明 书》后向属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出。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卡后,应在5个 工作日内代为完成网络报告。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其他系统(军队、司法、农垦等)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 照本规定进行死因登记报告。
信息管理
1、死亡信息的审核
县(区)疾控中心负责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报告死亡病例的 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也可承担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工作。)
信息管理
2、死生报告死亡 病例死因诊断变更或填卡、编码错误时, 应由填报单位及时报告县(区)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由后者负责订正。
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应由属地 的妇幼机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 发现《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副卡信息有误 时,应及时做出订正。
信息管理
3、死亡信息的补报
各级疾控、妇幼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定期与公安、殡葬、计生等部 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村 医(社区医生)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 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涉法死亡个案
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 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各联流向
死亡医学证明书各联流向
第一联出证单位保存, 用于网络报告
第二联由出证单位寄送县(区) 疾控中心,内容与第一联同, 可进行网络代报
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 注销户口凭据
第四联为殡葬火化凭据
医疗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对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自查,对有疑问的及时向填写医生核实;
县(区)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 网络审核报告信息
每个工作日需上网对辖区内报出的死亡信息、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 童死亡信息进行审核
对于核实无误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应于7天内通过网络 进行审核确认。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 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 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 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 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 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因编码 代报
妇幼保健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负责本辖区内的孕产 妇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病例信息管理。具 有临床诊疗功能的机构还应负责死亡病例 报告的相关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健全死因登报制度 填写、收集和及时报告《死亡医学证明书》,专
人负责网络报告。 日常管理和原始凭证保管 参加疾控中心例会和技术培训 协助疾控与妇幼机构开展死因登报信息指控与相
出证单位保存
县(区)疾控中心保存
户籍管理部门保存
殡葬管理部门保存
网络报告
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 《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
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 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网络报告
2. 报告程序、时限 1)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由病案室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 告。(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 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1、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
信息收集 网络报告 信息管理 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信息收集
1.报告对象 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记报告的对象, 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 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1.加强组织管理 --负责本辖区死因信息工作管理、完善网络系 统,提供保障,并将死因登报工作纳入常规管 理和考核; -- 保证辖区内工作人员相对稳定; --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信息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2.部门协调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 本系统相关机构(疾控、妇幼、医疗、 医保)的协调 -- 与民政、公安、计生等相关部门协调 形成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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