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精编版)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精编版)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确保营业线安全运行和施工安全, 依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及《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08]1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中铁二十_大型施工机械、车辆及路料搬运等施工, 指挥部、架子队需在设备管理部门专人监护指导下进行施工, 并设专职防护人员, 施工中随时确认限界安全, 本侧列车到来前停止作业。
使用挖掘机作业或施工机具、车辆靠近线路通过的地段, 必须实行1人1机监控制度, 并在现场设置拉线、警示标、防护桩等强化措施, 防止机械侵限, 监控人员不在现场监控时必须停止作业, 且机动车钥匙交由监控人员保管。
第十四条在施工中如遇到因施工需拆除既有防护栅栏、增设临时道口等扰动营业线设备的情况, 指挥部、架子队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 按照设备管理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与设备接管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在申报手续批复后, 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指挥部、架子队要定期召开施工安全例会, 分析安全情况, 开展预想活动。
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施工安全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评比、有考核。
2023年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一、引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是保障铁路交通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铁路交通运营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加强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作业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的具体内容、工期、工序等,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 安全风险评估: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 施工人员培训: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知识等,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标识,并设立合适的施工作业区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 施工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的安全工作状态。
3. 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施工内容和环境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使用安全帽、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装备。
4. 特殊施工安全管理:针对特殊施工情况,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四、施工后的安全验收工作1. 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完成后的线路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遗留的安全隐患。
2. 安全通报:施工单位应向铁路运营管理部门提交施工完成报告,并告知铁路运营管理部门有关施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解决措施,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定期回顾与总结:施工单位应定期回顾和总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五、安全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 铁路运营管理部门安全监督责任:铁路运营管理部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审核和指导,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近营业线施工是指施工活动与交通干道或商业区域相邻或接近的工程施工。
为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需要制定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办法:
1.施工前的安全筹备
a.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勘查,了解周边交通情况和商业区域的特点;
b.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过程、所需设备和人员等;
c.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2.交通管理
a.设置合适的警示标志、标线和围挡,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施工区域;
b.安排交通协调员,指挥交通流向,确保施工期间交通畅通;
c.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路线,减少交通阻塞或拥堵。
3.物料管理
a.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物料和设备,防止散落或滚落到交通干道上;
b.妥善安排物料堆放和运输,确保不会对交通造成影响;
c.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人员管理
a.对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b.制定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c.配备足够的安全器材和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5.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
a.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b.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c.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周边单位通报施工情况,加强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安全。
以上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建筑安全)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安全控制,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的桥涵)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第3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包括立信号机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线路拨接、临近营业线的爆破施工、在营业线装卸桥片或跨越营业线搬运钢轨、轨枕、信号机柱、水泥电杆等大型路料设备的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B类施工。
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且侵入营业线限界的,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挖掘机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和挖掘装载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临近营业线的施工单位和工人,包括道路、铁路、河流、河渠、电力线路等营业线的临近区域。
第三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工人了解临近营业线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临近营业线的环境状况、施工方法、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等。
并将施工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与临近营业线管理单位取得联系,了解营业线的运营情况和安全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第三章工地布置和施工安全措施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周围设立安全提示牌和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并告知周边居民注意施工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工人数量,确保施工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发生临近营业线的事故。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工地内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等,并确保工人正确使用。
第四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施工设备的操作规定等。
严禁违规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临近营业线的安全监测,监测营业线的振动、温度、电磁辐射等,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示范演练,提高工人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安全事件和事故,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保障营业线的正常运营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 编制详细的工程方案和施工图纸,包括营业线的位置、规模、施工范围等;
- 在施工前,与营业线的运营单位进行协商,确定施工时段和施工区域等细节。
2.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 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 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围栏、警示灯、防护网等,以避免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 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 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避免对营业线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4. 施工结束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理:
- 确保施工区域内不留下任何杂物和垃圾,保持营业线的整洁;
- 检查施工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够正常运行;
- 与营业线的运营单位沟通,确认施工完成后,营业线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性的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应根据施工规模、地点等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完善。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临近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维护周边居民和企业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程前期准备1. 施工方应根据工程需求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报备施工计划。
2. 根据临近营业线的具体情况,委派专人负责与相关营业线单位沟通协调,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三、施工人员管理1. 施工方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3.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考勤制度,确保施工人员按时到岗并严格执行工作任务。
四、施工设备管理1. 施工方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 施工方应制定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3. 施工设备的进出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防止非相关人员接触设备造成安全隐患。
五、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方应设置施工现场标识,明确施工区域和设备的位置,并设立警示标志,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安全。
2. 施工期间应设立临时围挡,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巡查和管理。
3.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垃圾、废弃材料等应及时清理,防止堆积过多造成安全隐患。
4.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六、施工过程管控1. 施工方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施工方应制定施工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顺序和方法,合理安排作业人员和设备。
3. 施工方应根据具体工程风险,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如临时支撑、防护措施等。
4. 施工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如违章搭建、违规使用机械设备等。
七、紧急事件应对1.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紧急事件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2. 施工方应设立应急通信和报警机制,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和求助。
3. 施工方应进行紧急疏散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能力和自救能力。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期间进行的建筑施工活动。
由于营业线施工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下面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共计____字。
一、总则为了保障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程前期准备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营业线造成损害。
2. 根据勘察和测量结果,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现场划分为安全区、施工区和封闭区。
安全区是指临近营业线的区域,施工区是指施工作业区域,封闭区是指施工区的周围区域。
2. 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报告。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4.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营业线不受到施工活动的影响,如设置防护设施、管线隔离、地下挖掘、防尘等措施。
5. 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临时标志和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
6.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和工具,确保工作的安全可靠。
7.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 施工单位应与营业线的经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报警程序、人员疏散和施救措施等。
2. 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施工单位应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培训施工人员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技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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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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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安全控制, 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 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 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__〕51号)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 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的桥涵)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 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第3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列为A类施工, 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包括立信号机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线路拨接、临近营业线的爆破施工、在营业线装卸桥片或跨越营业线搬运钢轨、轨枕、信号机柱、水泥电杆等大型路料设备的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 列为B类施工。
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 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且侵入营业线限界的, 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挖掘机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和挖掘装载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临近营业线3米范围内的大型机械施工作业。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及可能危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 列为C类施工。
(1)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2)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3)上跨铁路电力、通信线路下方的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第三章施工计划编制及实施第4条施工单位上报的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 应初步判定施工类别, 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预审, 核定项目类别。
属于A类及B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 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按Ⅲ级施工规定强化安全管理, 其月计划、日计划审查、审批、发布程序与现行月度施工计划公布的施工项目相同。
属于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 类施工, 需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并组织实施, 实施步骤执行“一表三书”。
第5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1.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 由施工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 将次月本单位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中不纳入集团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进行汇总, 填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附表1), 经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
2.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 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审核。
3.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 报运输处审批, 下达月度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以施工计划附件形式下发)。
4.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不需申报施工日计划, 实际施工时间有变化时, 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前2天以电报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单位。
5.未纳入“临近营业线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项目确需施工时, 按照以上申报程序, 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前7天报运输处, 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
第6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实施及信息反馈1.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提前3天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报送《施工开工通知书》(附表2)。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内容、计划进行核对, 在2日内向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 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 下发《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附表3)。
2.工务、电务、通信、水电等设备管理单位接到《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 由主管安全副段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安全科对开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协议、开工报告等进行审核, 达不到施工条件要求的不准开工。
达到施工条件的, 设备管理单位调度下达《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附表4), 指派现场监管人员按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护。
车间、工区在没有接到单位调度下达《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的情况下, 不得擅自派人监管或防护。
3.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设置《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登记簿》(附表5), 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主持, 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必须按规定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签到。
监护人员未到达现场或未进行签到, 施工单位不得提前擅自开始施工。
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 经施工负责人、监管人员共同确认停止施工, 并进行离场确认登记后, 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4.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组织实施, 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建设管理机构、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此计划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设备管理单位作业人员、工务线路安全检查员、监管人员日常检查时, 对辖区范围内临近营业线的各种施工, 要认真记录, 发现新开工、无计划施工(包括严重违章施工)作业项目时, 要及时与段调度核对, 段调度对未下达《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的施工, 立即报段领导, 并及时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属地安全监察大队报告。
如发生漏报情况, 列有关单位与施工单位同等责任。
(2)机务段接到《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 对照集团公司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运用车间提前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 按照机车交路, 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由机务段按规定制作, 乘务员出乘时携带)中专项提示。
列车运行中, 机车乘务员按照标明的施工地点加强瞭望、鸣笛, 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停车措施。
发现有未纳入“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的施工作业或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未按规定停止作业时, 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就近车站, 由车站转报列车调度员, 调度员按重要信息反馈程序通知属地安全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处罚。
(3)监理单位接到《临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 要及时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场, 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 实施对施工单位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和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
5.施工单位每日将施工进度情况向建设单位施工调度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报告,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调度收到施工单位的进度报告后, 对施工作业地点改变的(施工地点前后移动超过800米), 经核实准确后, 每日12时前将次日临近营业线施工地点变更计划, 通过局域网以《施工地点变更通知书》(附表6), 发到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地区安监大队等监管单位, 机务段运用车间据此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 按照机车交路, 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中专项提示。
其他监管单位根据专业监管需要, 据此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对无计划施工的, 按照规定的程序立即反馈。
第7条对于临时产生的临近营业线施工, 施工单位须提前7天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及施工类别。
计划提报前须经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
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计划进行审查并编制临时施工监督计划, 运输处以电报形式下达临时监督计划(涉及LKJ数据变化的施工不得少于20天)。
第8条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的强制性规定1.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 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的施工方案集团公司不予审查。
2.施工方案未经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 运输处不得安排其施工计划。
3.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变更, 影响施工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时必须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查。
4.施工方案中涉及受力结构的计算, 必须经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局级技术主管部门验算、签认。
其中施工单位内审必须经工程局总工程师组织, 并经工程局技术负责人签认。
5.新建跨越营业线大型桥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威胁大、工序复杂的施工项目, 应按不同的实施阶段分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其中防护棚架(现浇支架)的搭设、拆除必须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否则, 不予对防护方案进行审核。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9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1.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 未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的(含变更施工方案), 未纳入施工计划的, 禁止施工。
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禁止施工。
3.各施工项点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或未签到), 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
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影响供电设备安全的施工, 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 禁止施工;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 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 禁止施工。
5.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 禁止施工。
6.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 施工单位未整改或整改完未经检查单位确认, 禁止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