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线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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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备及配电线路的保护

用电设备及配电线路的保护

用电设备及配电线路的保护
1.照明设备的保护照明设备需要保护的是其中的灯具、插座、开关及其连接导线。

由于这些元件是连接在照明支路上,数量较多,但价值不高,通常不对每个器件进行单独保护,而采用照明支路的保护装置兼做它们的短路保护。

2.动力设备的保护民用建筑中采用的电动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可分两大类:一类是随民用建筑功能而异的专用机械,如炊事机械、医疗机械等;另一类属于为建筑服务的通用机械,如通风机、水泵、电梯等。

为了安全,所有电动机均应装设短路保护,总计算电流不超过20A时可共用一套保护装置。

1)3KW及以上的电动机或虽容量小但长时间无人监视,或容易过负荷的电动机,应装设过负荷保护。

2)3KW及以下的电动机或定子为星形联结且装有过负荷保护时,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3)10KW及以下的电动机,如条件允许自起动时,可不装设低电压保护。

4)3KW及以下的笼型电动机,允许采用封闭型负荷开关与保护。

不频繁起动的电动机,可采用电动机保护用空气断路器。

3.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目前已要求在住宅电气设计中用漏电开关来保证用电安全。

1。

配电线路的保护

配电线路的保护

配电线路的保护(1)一般规定1、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2、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应具有选择性;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

但对于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无选择性切断。

(2) 短路保护1、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件产生的热作用和机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短路电流。

对热作用需进行热稳定校验;对机械作用需进行短路容量校验。

2、绝缘导体的热稳定校验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当短路持续时间不大于5s时,绝缘导体的热稳定应按下式进行校验:s>=i*√t /k式中:s——绝缘导体的线芯截面(mm2);i——短路电流有效值(均方根值a);t——在已达到允许最高持续工作温度的导体内短路电流持续作用的时间(s);k——不同绝缘的计算系数。

②不同绝缘、不同线芯材料的k值,聚氯乙烯绝缘铜芯k=115, 铝芯k=76。

③短路持续时间小于0.1s时,应计入短路电流非周期分量的影响;大于5s时应计入散热的影响。

3、选用的低压断路器,短路电流不应小于低压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4、在线芯截面减小处、分支处或导体类型、敷设方式或环境条件改变后载流量减小处的线路,当越级切断电路不引起故障线路以外的一、二级负荷的供电中断,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装设短路保护:①配电线路被前段线路短路保护电器有效的保护,且此线路和其过负载保护电器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②配电线路电源侧装有额定电流为20a及以下的保护电器;(3)过负载保护1、配电线路的过负载保护,应在过负载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前切断负载电流。

2、过负载保护电器宜采用反时限特性的保护电器,其分断能力可低于电器安装处的短路电流值,但应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

3、过负载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ib≤in≤iz i2≤1.45iz式中:ib——线路计算负载电流(a);in——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iz——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i2——保证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电流(a)。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论文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论文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论文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论文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论文【1】【摘要】低压配电遍及各个领域,不仅专业人员接触,众多非专业人员都会触及,这就要求我们设计人员做好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尽力达到大家用电安全,用电可靠;本文从短路、过载、接地几方面浅析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关键词】配电线路;短路;负荷断路器;接地故障低压配电如果在设计、施工中存在不当,将容易导致人身触电或线路损坏,甚至引起电气火灾。

为此,要求在低压配电线路设计中,应严格执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使之从根本上做好低压配电线路保护,并能正确选择保护电器的各项参数,保证在故障时能按要求切断电源,以保安全。

低压配电系统中各个相关的低压电器之间应有良好的特性配合,以正确的发挥各个低压电器的功能。

比如,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要求“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应具有选择性”。

随着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低压断路器的性能及功能也越来越先进和完善。

目前,在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中,已广泛地应用低压断路器来实现低压配电系统的各种保护功能。

所以,如何正确地选用低压断路器对低压配电的设计至关重要。

1.短路保护低压配电线路装设短路保护,应在短路电流对被保护对象产生的热作用和机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短路电流。

在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中,大多数的短路保护,可以采用断路器来实现。

我们一般用断路器的极限短路分断能力、运行短路分断能力和短时耐受电流三个指标来表示其分断能力;在某些场合,我们希望一台断路器在分断线路最大的短路电流后不维护还可以继续承载额定电流,那么,我们可以按断路器的运行分断能力不小于线路的预期最大短路电流的条件来选择断路器。

否则,可以按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来选择断路器。

从短路发生到短路保护电器动作并分断短路电流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要求配电系统在承受这段时间的短路电流后不会被破坏,这就必须对配电系统中的各种电器、导体及相关连接件进行热稳定的校验;绝缘导体的热稳定校验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2.2条规定。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力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

而供电所作为电力供应的重要节点,其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意味着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同时也关乎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一、配电线路安全隐患及风险分析供电所配电线路在运行时会受到来自外界环境和内部设备的多种因素影响,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供电所周围的外部环境可能存在雷击、风雨、冰雪等自然灾害,这些自然因素可能会对配电线路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

供电所内部设备老化、过载、短路等故障也可能会引发线路安全事故。

人为因素如操作不当、维护不到位等也是造成配电线路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

二、配电线路安全保护措施为了确保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可靠运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保护措施。

应当加强对供电所周围外部环境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雷击、风雨、冰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线路损坏。

需要加强对供电所内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及时处理老化、过载、短路等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应当加强对人为操作行为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保护还需要依托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如雷电防护设施、智能监测系统、远程控制装置等,进一步提升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通过全面的安全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风险,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

三、配电线路安全意识和培训供电所的安全意识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是保障配电线路安全的重要前提。

一方面,供电所的管理者和员工应当充分认识到线路安全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安全置于工作的首位。

需要对供电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线路安全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配电线路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尽管已经采取了多种安全保护措施,但供电所的配电线路仍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的继电保护

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的继电保护

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的继电保护概述随着电力系统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种新型设备不断引入,电网的运行安全和稳定性已成为电力系统日益迫切的问题。

而继电保护作为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一种保护手段,对于电网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的继电保护进行介绍和探讨。

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的基础保护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主要包括四种基础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差动保护和跳闸保护。

过流保护过流保护是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时,通过检测故障电流是否超过一定的设定值,从而实现对电力设备的保护。

在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中,常见的过流保护有欠压保护、过流保护和地锁闭环保护等。

接地保护接地保护是通过对电力设备的接地电流进行监测,当系统出现接地故障时,及时切断故障点的电源,保护系统其他部位的正常运行。

在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中,常见的接地保护有单个接地保护和非整定接地保护。

差动保护差动保护是指在电力系统出现故障时,通过检测设备的两端电流是否相等,以判断设备是否出现故障。

差动保护应用广泛,在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中,常见的差动保护有线路差动保护和变压器差动保护。

跳闸保护跳闸保护是电力系统中保护装置中最基本的保护措施。

它主要是通过检测电力设备的电压、电流以及保护区段的信号,从而实现对电力设备的切断。

在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中,常见的跳闸保护有距离保护、低压保护和分段保护等。

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的差动保护差动保护可以实现对供配电设备进行保护,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保护手段。

在10KV供配电输电线路中,差动保护可以分为线路差动保护和变压器差动保护。

线路差动保护线路差动保护是指在10KV输电线路自助中,采用线路差动保护装置作为主要的继电保护措施,对输电线路的故障实行保护。

线路差动保护通常包括电流互感器、差动保护装置等组成。

在差动保护中,选择适当的互感器比值,对于保护的可靠性和速度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变压器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是指在输电变压器的保护中,采用差动保护装置作为主要的措施,对变压器出现故障时进行保护。

配电线路保护的选择性

配电线路保护的选择性

配电线路保护的选择性
配电线路爱护的选择性是指在配电网络中某一点发生过电流故障时,配电爱护电器按预先规定动作的次序有选择性地动作,不允许越级动作,把事故停电限制在最小范围。

配电线路采纳的上下级爱护电器动作应具有选择性。

各级之间应能协调协作。

目前采纳的爱护电器上要有两种:断路器和熔断器。

而前者从爱护特性的角度又可以分为选择型和非选择型断路器。

(1)配电线路对爱护电器的要求
配电线路通常有树干式和放射式两类,还有两者的混合系统。

低压爱护电器按在配电线路中的安装位置和重要性分为三级:低压主开关柜内爱护电器、一般配电开关柜内爱护电器和终端配电箱内爱护电器。

配电线路对各级低压爱护电器的要求如下:
1)低压主开关柜内爱护电器
低压主开关柜内爱护电器应把供电的牢靠性放在主要位置,以确保连续供电,由于低压爱护电器接近电力变压器,安排出母线的容量特殊大,因此要求它既应与电力变压器一次侧的高压熔断器的爱护特性协作,又应与下级爱护电器尽可能实现全选择性爱护协作。

2)终端配电箱内爱护电器
终端配电箱直接连接用电设备,短路或接地故障时要求尽快甚至
瞬时切断电路,无选择性要求。

终端配电箱内的低压爱护电器应设短路和接地故障爱护,而线路末端则不必设短路,而是依据所接用电设备需要装设掌握电器或用电设备的过载爱护电器。

(2)低压爱护电器级间选择性协作技术
只有依据低压配电爱护电器的特性,恰当的选择爱护电器,正确整定爱护电器的额定电流、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才能实现低压爱护电器级间的选择性协作,保证线路消失故障时,尽可能缩小停电范围。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1. 引言1.1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重要性供电所配电线路是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十分重要。

供电所配电线路将电能从发电厂输送到各个用电设备,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了可靠的电力支持。

没有良好的供电所配电线路,各种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甚至可能导致电网事故,影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供电所配电线路直接关系到电能的输送和分配,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关系到用户的安全和利益。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也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运行和供电质量,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运行,我们需要深入了解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可靠性保护、故障分析和处理、维护检修措施以及现代化安全防护措施,以此来制定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

1.2 相关安全风险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引言:在供电所配电线路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安全风险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

线路短路故障是最常见的安全风险之一。

短路故障可能导致电路过载、设备损坏甚至火灾等严重后果,对供电所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线路过载也是一个常见的安全风险。

过载会使线路超负荷运行,导致电缆、开关等设备过热甚至烧坏,给供电所带来损失。

电气设备老化、设计不当、维护不及时等也会增加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故障可能影响供电所的正常运行并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在面对这些安全风险时,供电所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可靠性保护、故障分析和处理、维护和检修措施以及现代化安全防护措施都是关键的部分,将在接下来的正文中进行详细讨论。

通过对这些安全风险的有效管理,可以提高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供电所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2. 正文2.1 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是供电所配电线路安全及保护的基础,其设计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线路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

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作为供电所的重要组成部分,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一直备受重视。

配电线路的安全不仅关系到供电所正常运行和用户用电安全,更关系到供电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强对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和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配电线路安全隐患、安全保护措施和配电线路故障处理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供电所配电线路的安全及保护。

一、配电线路安全隐患1. 过载和短路供电所的配电线路在长期运行中,由于负荷变化、设备老化等原因,都可能发生过载和短路。

过载会导致线路发热,甚至引发火灾;而短路则有可能导致设备损坏和电气事故。

2. 漏电和接地故障配电线路中出现漏电和接地故障,都会造成电流突然增大,引发绝缘击穿和跨相短路,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

3. 设备老化和损坏由于供电所配电设备运行时间长,设备可能会出现老化和损坏,如绝缘老化、开关失灵等情况,都会对配电线路的安全造成威胁。

二、安全保护措施1. 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供电所的配电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已经老化和损坏的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配电线路的安全。

2. 安装保护装置在供电所的配电线路上要安装各种保护装置,如过载保护装置、短路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这些保护装置就能及时切断电源,避免发生事故。

3. 设定合理的负荷供电所的配电线路负荷要合理设定,不得超过线路的承载能力,避免因负荷过大引发过载和短路。

4. 加强安全教育加强供电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他们对配电线路安全保护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三、配电线路故障处理1. 发生故障应急措施一旦供电所配电线路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电源、排除故障点,避免事故扩大。

2. 安全警示标识供电所配电线路的设备应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识,对各种故障处理流程和安全预防措施进行规范,以备发生故障时,能有条不紊的进行处理。

3. 故障排除和维修对于配电线路的故障,要进行详细的排查和维修,找出故障原因,并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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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的保护
一般规定
1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2 配电线路装设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特性应具有选择性,且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

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的部分选择性或无选择性切断。

3 用电设备末端配电线路的保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CB50055勺有关规定。

4 除当回路相导体的保护装置能保护中性导体的短路,而且正常工作时通过中性导体勺最大电流小于其载流量外,尚应采取当中性导体出现过电流时能自动切断相导体勺措施
2 短路保护
21 配电线路勺短路保护电器,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处产生勺热作用和机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电源。

22 短路保护电器,应能分断其安装处勺预期短路电流。

预期短路电流,应通过计算或测量确定。

当短路保护电器勺分断能力小于其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时,在该段线路勺上一级应装设具有所需分断能力勺短路保护电器;其上下两级勺短路保护电器勺动作特性应配合,使该段线路及其短路保护器能承受通过勺短路能量。

23 绝缘导体勺热稳定,应按其截面积校验,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短路持续时间小于等于5s 时,绝缘导体勺截面积应符合本规范公司(3214)勺要求,其相导体勺系数可按本规范表A07 勺规定确定;
2 短路持续时间小于01s 时,校验绝缘导体截面积应计入短路电流非周期分量勺影响,大于5s 时,校验绝缘导体截面积应计入散热勺影响;
24 当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末端勺短路电流不应小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勺13 倍。

25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和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勺地方。

当不能设置在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勺地方时,应采用下列措施:
1 短路保护电器至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勺这一段线路长度,不应超过3m‘
2 应采取将该段线路勺短路危险减至最小勺措施;
3 该段线路不应靠近可燃物。

2 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回路的短路保护,当离短路点最近的绝缘导体的热稳定和上一级短路保护电器符合本规范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时,该段回路可不装设短路保护电器,但应敷设在不燃或难燃材料的管、槽内。

27 下列连接线或回路,当在布线时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布线不靠近可燃物时,可不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1 发电机、变压器、整流器、蓄电池与配电控制屏之间的连接线;
2 断电比短路导致的线路烧毁更危险的旋转电机励磁回路、起重电磁铁的供电回路、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等;
3 测量回路。

28 并联导体组成的回路,任一导体在最不利的位置处发生短路故障时,短路保护电器应能立即可靠切断该段故障线路,其短路保护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采用一个短路保护电器:
1)布线时所有并联导体采用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2)导体不靠近可燃物。

2 两根导体并联的线路,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 款条件时,在每根并联导体的供电端应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3 超过两根导体的并联线路,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 款条件时,在每根并联导体的供电端和负荷端均应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3 过负荷保护
31 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在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之前的切断电源。

32 过负荷保护电器宜采用反时限特性的保护电器,其分断能力可低于保护电器安装处的短路电流值,但应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

33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I B W In < Iz (33-1)
12< 145lz (33-2)
式中:I B——回路计算电流(A);
In ——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
Iz ——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
I 2――保证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电流(A)。

当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
I 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动作电流;当为熔断器时,I 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熔断电流。

34 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或导体载流量减小处。

当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之间的这一段线路没有引出分支线路或插座回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过负荷保护电器可在该段回路任意处装设:
1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距离不超过3m该段线路采取
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不靠近可燃物;
2 该段线路的短路保护符合本规范第2 节的规定。

35 除火灾危险、爆炸危险场所及其他有规定的特殊装置和场所外,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的配电线路,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电器:
1 回路中载流量减小的导体,当其过负荷时,上一级过负荷保护电器能有效保护该段导体;
2 不可能过负荷的线路,且该段线路的短路保护符合本规范第2 节的规定,
并没有分支线路或出线插座;
3 用于通信、控制、信号及类似装置的线路;
4 即使过负荷也不会发生危险的直埋电缆或架空线路。

3 过负荷断电将引起严重后果的线路,其过负荷保护不应切断线路,可作用于信号。

37 多根并联导体组成的回路采用一个过负荷保护电器时,其线路的允许持续载
流量,可按每根并联导体的允许持续载流量之和计,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体的型号、截面、长度和敷设方式均相同;
2 线路全长内无分支线路引出;
3 线路的布置使各并联导体的负载电流基本相等。

4 配电线路电气火灾保护
41 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
1 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
2 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42 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的安装位置,应能使其全面监视有起火危险的配电线路的绝缘情况。

43 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
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当动作于切断电源时,应断开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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