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1 目的为使标准物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保持完好,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标准物质的采购、验收、入库、保存、验证、使用、标识和记录管理。
本程序标准物质包括直接购买的标准样品和标准溶液及自配标准溶液三种。
3 职责3.1 主任负责批准标准物质的购买。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物质采购计划的审核。
3.3 检测组提报标准物质采购计划,负责标准物质的验收、登记和管理,负责标准溶液处置的批准。
4 程序4.1标准物质的购买4.1.1各检测室提出标准物质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由技术负责人审核,主任批准后实施,确保购买有证的标准物质。
4.1.2购买的标准物质由检测室负责登记。
4.2标准物质的验收4.2.1 对购入的标准物质验收时,除需要对照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采购申请单》核对相关信息,以确认符合采购计划要求外,还需检查包装及标识的完好性(或密封度)、证书与实物的对应性。
适用时,还应检查证书中表明的特性量值、不确定度、基体组成、有效日期、保存条件、安全防护、特殊运输要求等内容。
4.2.2 对于有低温等特殊运输要求的标准物质,可行时要检查运输状态。
4.2.3 如有必要且可行,可以采用合适的试验手段确认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不确定度、基体组成等特性。
4.2.4 当对同一种标准物质更换了生产商或批次,需要时,实验室可对新旧标准物质进行比较,既可验证旧标准物质了特性量值的稳定性,也可确认新标准物质满足使用要求。
4.2.5 当标准物质用于校准、方法确认、量值传递与溯源时,应尽可能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以下简称CRM)。
4.2.6 一般情况下,标准物质使用者应参与验收工作。
4.2.7 实验室应对必要的验收内容形成记录。
适用时,标准物质验收记录一般包括:标准物质名称、编号、批号、包装、标识、证书、特性量值、不确定度、有效日期、购入日期、购入数量、生产商、验收人、验收结论等。
如果采用检测手段进行实验验收,应还有验收时检测方法、检测结果、测量不确定度等的相关信息和记录。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1 目的通过控制标准物质以及基准、高纯、色谱纯三种试剂的采购、贮存、使用各个环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本中心各检验科室检测时定值的标准物质和基准、高纯、色谱纯三种试剂。
3 编写依据本中心《质量手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 职责4.1 检验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具体的标准物质采购计划。
4.2 办公室负责标准物质的采购。
4.3 标准物质由检验科室负责保管。
5 工作程序5.1 制定购买计划每年初,检验科室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详细列出需要购买的标准物质和基准、高纯、色谱纯试剂的名称、数量、规格,坚持既要保障工作需要,又要避免浪费的原则。
5.2 购买5.2.1 购买计划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总务科采购人员负责购买。
5.2.2 标准物质及三种试剂的采购应到国家定点部门购置,并索要标准物质证书,保证质量合格。
5.2.3 遇有特殊情况要求特殊订货,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总务科办理。
5.3 保管与使用5.3.1 标准物质与三种试剂采购后,交检验科室保管、使用。
5.3.2 检验科室对标准物质和三种试剂的保管应建立明细账,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标准类别、产地、批号(定值日期)、失效日期、数量、领用人、保管人等。
5.3.3 标准物质和三种试剂的保管应采取区别性质,分类存入,避免污染,延缓失效的方法,并不断改善条件,满足各类标准物质的贮存条件。
5.3.4 各类标准物质应由检验科室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领用登记制度,每次应按实际用量称量,并记录消耗量,对于溶剂为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标准液,打开后应尽快配制完成,并用封口胶密封,以保证定值准确。
5.3.5 各检验科室应积极进行标准液的配制、定值和稳定性实验工作,确定各种不同浓度标准液的有效期,确保检测工作所使用标准液在有效期内。
同是应对配制完成后的标准液进行正确标识,内容包括标准液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效期等。
5.3.6 标准物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标准物质的数量及有效期,保证账物一致,及时报废过期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的管理程序

标准物质的管理程序1 目的为加强标准物质的管理和使用,是标准物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保持完好,确保检定、校准、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 适用范围标准物质的采购与验收、入库与保管、验证与适用、标识与档案管理的控制。
3 职责3.1 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物质采购计划的审核;3.2 公司采供部负责标准物质的采购;3.3 实验室检测人员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标准物质的验收、登记和管理;对标准物质的保存、发放、使用情况负责;对标准物质的准确性和均匀性进行定期复查;3.3 检测组负责标准物质的使用、保管和提出采购申请。
4 工作程序4.1 标准物质的采购;4.1.1 检测组根据实际情况,向技术负责人提出标准物质的采购申请并填写标准物质采购申请单;4.1.2 技术负责人交由所长审核批准标准物质的采购申请计划;4.1.3 采购人员根据批准的计划要求负责标准物质采购的实施,并做好登记工作;4.1.4 对内服务组负责人验收标准物质证书与样品是否相符,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不能投入使用,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商交涉,要求更换或者退货。
4.2 标准物质的管理4.2.1 建立标准物质明细表,标准物质应具有统一的编号、检验证书及有效期等相关资料;4.2.2 实验室应对标准物质的购买、验收、流转进行控制;4.2.3 标准物质由专人管理;4.2.4 如发现标准物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4.2.5 每件标准物质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其状态。
4.3 标准物质档案4.3.1 标准物质的名称及编号;4.3.2 标准物质的生产制造商;4.3.3 标准物质的接收日期;4.3.4 标准物质的量值和准确度及有效期;4.3.5 标准物质的保存;4.3.6 标准物质的使用记录(填写标准物质使用登记表)。
5 相关文件《外部支持和供应管理程序》6 相关表格《采购计划申请单》《标准物质使用登记表》《供应商评价表》《标准物质验收记录表》《标准物质拒收记录表》。
标准物质的管理程序

修改记录1目的:为使标准物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保持完好,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标准物质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验证和使用。
3 职责3.1 现场室和分析室负责标准物质的采购申请、协助验收、使用以及使用期内的保管,配合进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2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标准物质的采购、使用和报废,发现标准物质存在缺陷时组织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追溯。
3.3质量室负责标准物质的保管、处置和组织期间核查。
3.4 分析室负责编制标准溶液配制作业指导书,进行标准溶液的配制。
4 工作程序4.1标准物质的采购与验收4.1.1现场室和分析室根据工作需要或质量室根据考核需要以及库存,提出采购申请,提出所需标准物质的购买,并填写采购申请单,写清标准物质的名称,技术标准要求等信息,交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1.2采购员应对标准物质制造单位和供应商进行核实,保证所购标准物质的质量。
购买时应首先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物质目录中选择有关的标准物质。
当目录中未能找到或供应单位因故不能提供所需的标准物质时,再考虑从国内其他单位购买或从国外进口有证标准物质。
4.1.3标准物质的验收4.1.3.1非生物标准物质的验收标准物质的验收应检查标签、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等信息,验收时应检查:标准物质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破损;标准物质名称、编号、技术特性(标准值及不确定度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附有标准物质证书;是否在有效的使用期限内。
验收检验应做好记录。
验收不合格的,不能投入使用,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或作其他处理。
4.1.3.2标准菌种的验收标准菌种验收时应检查:标准菌种的数量、名称;菌种安瓿的完整性;是否附有标准菌种证书;是否在有效的使用期限内。
同时,要在相应的菌种接收记录上记上所有的关于菌种的信息,如名称、数量和接收日期等。
在菌种安瓿及菌种管上粘贴标签,内容包括:菌种名称、菌种代号、代次、接收日期、接收人、贮存条件、有效期。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1目的为保证公司使用的标准物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性,并使其在贮藏过程中的技术指标与其标称值相符,实现计量溯源性,满足公司检验检测工作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检验检测用的标准物质使用和管理。
3职责3.1总经理负责对“标准物质购置申请单”的审批。
3.2技术负责人根据标准物质的库存数量、标准物质的有效期及各岗位的需求,及时提出申请。
3.3各组组长按标准物质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标准物质。
4工作程序4.1标准物质的采购与验收4.1.1根据检测的需求,提出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4.1.2标准物质的购置应首先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购买,并尽可能购买有证标准物质。
4.1.3新购进的标准物质由使用人员负责验收,具体参照《标准物质管理作业指导书》执行。
对于验收合格的标准物质建立台账,填写《标准物质台账》。
4.2标准物质的使用4.2.1检测员需要使用标准物质时,向各组负责人索取,并填写《标准物质领取记录表》。
4.2.2检测人员应对领用的标准物质进行核查,包括名称、标识、外观检查等并与标准证书和使用说明相一致。
4.2.3超过使用期限或发现异常、变质等情况时,停止使用,并做出标识或予以清理。
4.3标准溶液的配制:4.3.1使用专用的设备和专门的人员进行制备。
具体参照《标准物质管理作业指导书》。
4.3.2标准溶液的配制应做好逐级稀释记录,并填写《标准品配制记录表》及《标准溶液配制记录表》。
4.4标准溶液的期间核查标准溶液的期间核查按照具体参照《标准物质管理作业指导书》进行。
4.5标准溶液的保管及销毁4.5.1各组组长根据标准溶液的特性和规定进行保管。
4.5.2对有特定条件保存的标准溶液,对其保存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其被适当保存。
标准溶液(标准菌株)在保存和使用过程不得被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如发生异常或过期时应上报,以免影响检测工作。
4.5.3超过使用期限或已变质的标准溶液及时销毁,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按《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程序》对过期的标准物质进行销毁工作。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1 .目的为保证本公司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强化标准物质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标准物质、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管理。
3 .职责3.1质管部负责公司有标准物质、基准试剂的购买、贮存、处置过程;3.2各检验室负责本室领用标准物质、基准试剂的使用、贮存和处置;3.3各检验室负责本公司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贮存和处置。
4 .工作程序4.1标准物质的购买4.1.1各检验室根据工作开展需要,明确公司需标准物质质量等级要求,提出公司需标准物质购买申请,由质管部审核后,报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购买。
4.1.22质管部负责组织有关检验室对标准物质采购,采购前对供货商的资质和合格证明进行审核,确保购买的为有证标准物质。
4.1.3购买的标准物质属于昂贵品、毒性品、麻醉品或危险品时,须经董事长批准,专人购买。
4.2验收、贮存及建档4.2.1标准物质到货后,质管部会同有关科室人员共同开箱验收,检查有无合格证书、标准物质的状态、批号、有效期和技术特性,并填写标准物质验收登记表,放在规定地点和环境条件保存。
指定专人负责标准物质的保管。
4.2.2标准物质的贮存与标识4.2.2.1验收合格的标准物质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在包装容器上粘贴“绿色合格”标识,按照国家级、参考级、工作参考级分类办理入库登记。
不合格的标准物质退回采购供应部门办理退货。
4.2.2.2入库后的标准物质应遵循标准物质说明书中的要求和保存规定进行贮存。
对有危害的标准物质应实施安全隔离,执行《实验室安全与内务管理程序》。
要求贮存环境条件较高的标准物质,其贮存环境应建立监控手段和设施,必要时应规定环境记录的要求。
标准物质应采访于专用房间或专用橱柜内。
对于自配的标准贮备液,应按贮存条件要求存放。
4.2.2.3超过检定有效期或保质期的标准物质,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及时粘贴“红色停用”标识,防止误用。
4.2.3建立标准物质档案建立标准物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标准物质目录、标准物质证书、入库与领用记录、核查记录。
标准物质检验管理程序文件

标准物质检验管理程序文件本文档旨在明确标准物质(以下简称“物质”)的检验管理程序,以确保我们公司的检验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并提供可靠的结果。
1. 背景标准物质是一种经过验证并具有已知属性的物质,用于检验和校准试剂、仪器和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物质,本程序文件将规定检验人员应遵循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2. 责任和职责2.1 检验部门- 负责制定和维护标准物质检验管理程序文件;- 分配并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任务;- 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程序的有效实施。
2.2 检验人员- 严格按照本文档规定的程序进行标准物质的检验;- 及时记录检验结果并报告异常情况;- 参与标准物质的接收、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3. 检验流程3.1 接收和登记当收到新的标准物质时,检验人员应立即进行接收和登记。
包括记录物质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并将其归档保存。
3.2 保管和使用标准物质应妥善保管,存放于指定的储存区域,并制定合适的保管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检验人员在使用标准物质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并及时更新物质的使用记录。
3.3 检验操作检验人员应按照相关试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标准物质的检验。
在整个检验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严格按照检验方法操作,避免操作失误;- 使用合适的仪器设备和试剂,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防止标准物质的污染和受损。
3.4 结果记录和报告检验人员应及时记录检验结果,并进行必要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对于异常情况或不合格的结果,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 质量控制为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验部门应实施质量控制措施,包括:- 确保标准物质的来源和质量;- 进行定期校准和外部质量评估;- 对检验结果进行核查和验证。
5. 文件管理本程序文件的编写、修订和废止应进行文档管理控制,确保版本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标准物质及试剂管理程序

标准物质及试剂管理程序1.目的为使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保持完好,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特编制本程序。
2.范围标准物质及试剂的采购与验收,入库与保管,标识与使用等。
3.职责3.1检测室:列出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的使用目录及级别要求;提出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的验收、保管、使用、报废要求。
3.2检测人员:按照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的保管、使用的要求正确使用标准物质和化学试剂;做好使用记录。
3.3仪器设备管理员:建立标准物质档案,粘贴管理标识,维护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的贮存环境。
4.工作程序4.1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的采购与验收4.1.1技术负责人应列出检测所用标准物质或化学试剂的目录、数量及质量指标并据此提出采购计划。
制定的采购计划报中心主任审核批准。
4.1.2到货的标准物质或化学试剂,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验收。
验收人员应认真做好验收记录。
4.2 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的贮存4.2.1验收合格的标准物质应由设备管理员在包装容器上粘贴标识或用记号笔作出标识,分类办理入库登记(台账)。
4.2.2入库后的标准物质应遵循标准物质说明书中的要求和保存规定进行贮存。
对有危害的标准物质或化学试剂应实施安全隔离。
要求贮存环境条件较高的标准物质或化学试剂,其贮存环境应建立监控规定,必要时应规定环境记录的要求。
4.2.3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或化学试剂,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及时标识,再集中处理。
4.3标准溶液的配制4.3.1技术负责人应指定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准。
当无依据标准时,技术负责人应制定标准溶液配制作业指导书。
4.3.2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玻璃器皿要经过核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玻璃器皿的清洗要符合标准要求以防止对样品的污染。
配制标准溶液和化学溶液用水应做核查,并且保存记录,以满足标准要求。
4.3.3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及化学溶液一定要注明配制日期、配制人员、溶液名称和溶液的浓度及失效日期等技术参数,并放置在避光、通风处保管,对有特殊要求的标准溶液或试剂应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中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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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管理程序AAC/QP-HY-2015-V07-261. 目的对标准物质在采购、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量值偏离进行监视,确保所使用的标准物质量值准确、可溯源,从而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2. 范围适用于化验中心所有标准物质,根据来源不同,包括外购标准物质及化验中心配制的标准溶液等。
化验中心自制控样,其作用为过程监控,可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3. 职责3.1化验员:3.1.1负责分析操作中标准物质的应用。
3.1.2负责标准物质内在质量核查的分析操作。
3.1.3负责标准溶液的配制。
3.2 班组长:3.2.1申报标准物质的采购目录及等级要求。
3.2.2协助综合办进行标准物质的验收。
3.2.4拟订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组织对标准物质的质量核查。
3.2.5负责本岗位标准物质的档案信息管理。
3.3技术主管:3.4.1批准标准物质的采购、使用、降级和报废;3.4.2批准并监督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的执行。
3.4.3发现标准物质存在缺陷时,组织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追溯。
3.4.4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5 综合办:3.5.1根据班组长的申请,提交标准物质采购计划,协助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按要求采购。
3.5.2负责将标准物质从公司库房领回到化验中心,做好标准物质的外观验收。
3.5.3将验收合格的标准物质发放到班组,做好验收与发放记录。
3.5.4归口管理标准物质档案。
4.标准物质的分类:4.1根据来源不同,分为外购标准物质以及自行配制的标准溶液。
4.2根据样品状态及使用特点分为:4.2.1固体标准物质试样呈固体块状、粉状、粒状或屑状。
包括氧化铝、氟化铝、冰晶石、煤标准物质,铝及铝合金、钢铁标准物质。
4.2.2液体标准物质主要包括自行配制的标准溶液,以及外购的部分标准溶液,如:氨氮标准溶液、氟标准溶液、二氧化硫标准溶液、COD标准准溶液等。
4.2.3气体标准物质“电力绝缘油溶解气体分析用标准气体”属于气体标准物质。
5 标准物质的获得5.1外购标准物质5.1.1班组长负责申报本组检验所用标准物质的目录和数量。
综合办公室根据班组长提出的要求报技术主管审核,制定采购计划报主任批准。
5.1.2采购的标准物质应选择有质量保证的标准物质。
质量保证的模式通常有:5.1.2.1获得国家标准物质生产许可证;5.1.2.2有计量部门出具证书证明其级别和不确定度;5.1.2.3标准物质应在保质期内的5.1.2.4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的实物标准。
5.2配制的标准溶液5.2.1用基准或高纯度试剂配制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按对应的检测规程进行配制。
5.2.2用分析纯试剂配制滴定用标准溶液,按对应检测规程要求进行配制、标定。
5.2.3采购的标准溶液需要稀释使用时,按该标准溶液的使用方法进行稀释配制。
5.2.4 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纯净水符合现行标准,纯度不低于三级,所用玻璃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或自校,且符合A级要求。
5.2.5对于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检测规程没有特殊要求的,浓度大于等于0.40mg/ml,有效期1年;浓度小于0.40mg/ml,有效期3个月。
5.2.6对于滴定用标准溶液,检测规程没有特殊要求的,有效期为2个月。
5.2.7对于工作曲线校准溶液,检测规程没有特殊要求的,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否则,按检测规程执行。
5.2.8应保存标准溶液的配制原始记录。
6外购标准物质的验收(检查)6.1验收标准6.1.1标准物质证书或说明书应齐全。
6.1.2标准物质在有效期内。
6.1.3标准物质的包装完整,无影响质量的包装破损,尺寸大小满足相应使用。
6.1.4液体标准物质澄清、无变色现象,容器有无损伤和泄漏。
6.1.5化验中心满足标准物质的保存条件。
6.2验收结论6.2.1经验收,如果全部符合,则该标准物质验收为合格,在“标准物质验收与发放记录”中填写“合格”,验收结束。
6.2.2经验收,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根据情况可以直接要求退货处理,在“标准物质验收与发放记录”中填写“不合格,退货(报废)”,验收结束。
6.2.3应保存标准物质的验收及处理的记录。
7 标准物质的贮存7.1外购标准物质:应遵循标准物质说明书中的要求和保存规定进行贮存。
对有危害的标准物质应实施安全隔离,执行《实验室安全与内务管理程序》。
7.2配制的标准溶液:7.2.1标准溶液储备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8℃为宜。
7.2.2标准溶液储备室内地面、试剂柜中要保持卫生干净。
7.2.3盛装标准溶液的容器要洁净、标志清晰、数值要准确。
7.2.4标准溶液要整齐的摆放在标准溶液储存柜中,标准溶液储存柜中除摆放标准溶液外不得摆放其它溶液。
7.2.5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应的标准、规程进行保存。
8标准物质的使用8.1使用前,按“9.3.1.1~9.3.1.4”条款对标准物质进行外观检查,并根据标准物质的标识信息,标准物质状态为“合格”时,直接投用,状态为“停用”时,须按“9.4”条款进行核查,核查为合格时再投用。
8.2使用过程中,发现标准物质有问题,经班组长核实后,报技术主管组织核查、追溯、降级、报废等处理。
8.3使用后的标准物质应及时放回原处,按相应规定条件存放。
8.4应正确填写并保存标准物质的使用记录。
9期间核查9.1核查对象:9.1.1对超过有效期的外购标准物质以及在用标准溶液,应按周期进行外观检查与内在质量的验证。
9.2核查周期9.2.1外购标准物质:外购标准物质超过有效期后的第一次使用前(或使用时)应进行期间核查,核查合格后,有效期规定为一年。
9.2.2标准溶液:标准溶液超过有效期后,建议报废,如要继续使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核查,确认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9.3核查计划9.3.1各班组提交标准物质核查计划,由技术主管审批后组织各班组实施。
9.4核查步骤:9.4.1外观检查:9.4.1.1标准物质的包装、容器是否破损、泄漏。
9.4.1.2固体标准物质是有无变色现象。
9.4.1.3液体标准物质是否澄清、有无变色现象。
9.4.1.4保存条件应满足要求。
9.4.2内在质量核查(验证):9.3.2.1标准物质含有多个参数值时,可抽取其中一个或多个参数(最好是使用频率较高的参数)进行测定。
9.4.2.2应选择对应的化学分析标准方法对标准物质的参数进行测定。
9.4.2.3核查时至少进行两次平行测定。
9.4.2.4评价内在质量核查结果时,应首先将两个测定值分别与标准物质的标定值进行比较,偏差均小于等于分析标准规定的允许差,判定该标准物质合格。
备注:条件允许时,应就当次测定值与前期核查结果或其它测定值累积,累积数据至少达5个以上,可将累积数据的平均值与当次测定值进行比较(采用t检验进行统计分析),若无显著性差异,判定该标准物质合格。
9.4.3核查结论核查完毕后,根据上述核查内容,应注明核查结论(合格或报废),外购标准物质应填写“化验中心期间核查报告”。
保留核查记录,根据核查报告及时更新标识与档案。
9.4.4备注:我中心不具备条件对标准气体进行内在质量进行核查,超过有效期后,在无法获得有资质的检定机构重新定值的情况下,就实施报废。
10标准物质的重新定值10.1只要经济条件允许,技术主管应有计划地将过期的标准物质送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值。
定值活动应执行《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标准物质的溯源链应遵循《国家计量检定系统框图》。
10.2定值合格的标准物质仍按原等级使用。
定值达不到原等级要求的,可根据实际等级,经技术主管批准后降级使用。
11标准物质的更新替换11.1首先确认新启用的标准物质是经过验收合格的。
11.2标准物质更新替换时,应将二者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比对,若证明比对偏差是在是在标准、规程要求范围之内,可进行替换。
11.3完善记录并及时更新标准物质的档案信息。
12标准物质档案各班组根据标准物质的来源建立标准物质档案(配制的标准溶液可以不建档管理),及时更新,综合办对标准物质档案进行归口管理。
标准物质档案的内容应包含:1)标准物质的名称及编号;2) 生产制造商;3)制造和购买时间;4)标准物质的等级;5)标准物质的量值和准确度;6)标准物质的最低库存量;7) 标准物质的有效期;8) 领用人和领用量登记;9) 标准物质更新替换时的验证和比对记录;10)标准物质的验收记录、核查记录;11)其他使用信息。
13标准物质的标识13.1在标准物质表面或其盛装容器上,应贴有对该标准物质的唯一性标识。
13.2标识内容至少应包括:名称、状态及唯一性编号。
13.3配制的标准溶液由于不建档案管理,标识内容应更充分,至少包括:名称、状态、编号、配制时间、浓度、有效期等。
13.4验收后的标准物质应及时进行标识,期间核查后的标准物质应及时更新标识与档案。
13.5编号规则13.5.1对于外购标准物质:可在原编号的基础上附加编号,如块状标样E4111有3块,可分别编号为E4111、E4111-2、E4111-3;也可另行编号,如E215a氧化铝标样,可编号为HX-****,意即化学组第***号标准物质。
13.5.2对于配制的标准溶液,应按规则“BY-****(流水号)”编号,表示化学组***号标准溶液。
备注:对于自制监控样,可按规则“KY- HX -****(流水号)”编号,表示化学组***号控样。
13.6标准物质状态13.6.1文字标识:用“合格”、“停用”字样表示标准物质的状态。
13.6.2颜色标识:用标签颜色对标准物质的状态进行区分,绿色标签表示“合格”、红色标签表示“停用”。
14相关程序:14.1《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AAC/QP-HY-2015-V07-2515相关记录:15.1 AAC-HY-046《标准物质档案》15.2 AAC-HY-122《标准物质验收与发放记录》15.3 AAC-HY-069《标准溶液配制记录》15.4 AAC-HY-064《标准物质(非标液)使用记录》15.5 AAC-HY-131《标准溶液使用记录》15.6 AAC-HY-055《标准物质核查确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