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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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内容及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内容及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内容及意义•相关推荐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内容及意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内容及其意义:一、对立统一规律基本概念:矛盾,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斗争性,内因,外因,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两点论,重点论,矛盾分析方法,对立统一规律2、意义: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二、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1、基本概念:联系,发展,运动,静止,规律,现象,本质,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唯物辩证法,形而上学2、意义:第一,把握规律与认识、规律与真理的区别。

规律指的是事物自身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质必然联系,具有客观性。

真理则是对规律的认识,属意识领域。

第二,承认社会历史发展有规律,不等于承认历史事件可以重复出现。

社会历史规律的重复性是指同类历史事件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一再发生作用,并不是历史事件的重复发生。

历史事件是历史活动中主客体、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总是个别的、具体的,它是不可重复的,这一点与自然发展的规律有所区别。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1、基本概念:肯定,否定,新生事物,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规律2、意义:第一,明确否定之否定的含义。

第二,发展的上升性、前进性,这是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

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循环。

第三,事物发展呈现周期性,特别要注意出发点的确定,事物发展的周期性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并不是人为加在客观事物上的。

第四,重复性,但不是简单的重复,不是简单的循环。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从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通过对矛盾及其运动的分析和研究,揭示了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及其本质。

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是矛盾的普遍性、斗争的普遍性、发展的普遍性。

本文将对这三大规律进行分析和阐述。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也是推动事物发展的主要力量。

任何事物都有其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并且这些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贯穿着整个事物的发展过程。

内部矛盾主要是指自身存在的矛盾,例如,生命体内部的新陈代谢等;外部矛盾则是指事物在与外部环境互动过程中所存在的矛盾,例如,社会存在的阶级矛盾等。

它们既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产生和解决的重要因素,也是事物的本质和存在形式相互关联的表现。

第二、斗争的普遍性。

矛盾发展的根本形式是斗争。

斗争作为矛盾发展的内在规律,是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所有事物的发展都是在矛盾斗争的过程中完成的。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各种斗争形式,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阶级之间、各种社会集团之间都在不同层面上存在着斗争。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社会阶级斗争,不仅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

第三、发展的普遍性。

事物是在矛盾的发展斗争中实现它们的发展和变化的。

发展是事物的本质,事物的一切变化都是发展的表现。

每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发展历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成熟到成熟以及从新生到老死等过程。

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发展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中心环节。

只有不断地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

总之,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是描述和解释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它们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发展、变化的本质,是我们理解世界和应对社会变化的重要方法。

在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借助辩证法思维的手段,全面、准确地分析事物矛盾和变化,以提高我们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摘要:1.引言:介绍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和意义2.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3.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4.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5.结论:总结唯物辩证法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正文:一、引言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是一种科学的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方法。

它是对人类认识史上的一次伟大飞跃,为我们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规律。

学习和运用唯物辩证法,对于我们提高认识能力、增强思维能力、推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唯物辩证法包括两大观点,即唯物论和辩证法。

唯物论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先有物质后有意识。

辩证法则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的矛盾运动之中。

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事物内部的矛盾。

事物的发展是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斗争和转化的过程。

2.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

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通过不断的量变达到质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新的事物总是在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通过否定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积极因素,实现事物的前进和发展。

四、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包括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

这五大范畴,揭示了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帮助我们全面地认识和把握事物。

五、结论唯物辩证法作为一种科学的哲学方法,对于我们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对其理解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对其理解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对其方法论意义及自己的理解姓名:梁梦楠专业:城市规划学号:0123425一、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一把钥匙,回答的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

矛盾对立面双方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分离。

同一性与斗争性互相联结不可分割,谁也离不开谁。

、个人理解:这个我觉得有点类似于中国的道的思想。

道家的思想中,寻求两者将的内在关系,任何事物没有绝对的区分,事物和事情的产生伴随着两面性,是非、得失、好坏,有时候这些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

2 、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矛盾是一切运动的根源,变化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自身内部的矛盾,在于矛盾双方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事物的发展是“自己运动”,自身内部的矛盾,即内因。

外部矛盾即外因。

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的政策,是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的具体体现。

个人理解:内外两者协调起来,则顺;矛盾加深,则塞。

3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原理盾的共性是指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无处不在,事事有矛盾;矛盾无时不有,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个性是指矛盾的特殊性,指具体矛盾及其方面各有特点。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就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结,不可分割。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夸大了白马的个性,忽略了白马的共性,走向诡辩论。

马克思

马克思

阐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并结合实际谈谈这些规律对我们的启示: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贯穿于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之中并支配其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二、质量互变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又叫质量互变规律,它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量变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事物的量变与质变既是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趋势和结果。

由量变到质变的数量界线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又叫肯定和否定规律,它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道路和总趋势。

当事物的肯定方面占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处于量变阶段,当矛盾双方经过长期斗争,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而占支配地位时,发生矛盾转化,量变也就转化为质变,标志着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恩格斯指出:“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

”是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辩证法是哲学在生活中最生动、最突出的体现,展示了辩证法无坚不摧的强大威力。

有许多将辩证法运用得活灵活现的经典例子。

例如:“夏天有苍蝇、蚊子,但夏天能长出我们所必需的粮食和各种作物;冬天虽然少一些害虫,但冬天也不长庄稼,因此,谁也不会希望总是过冬天。

”道出了评价改革开放要看主流的道理。

又如:“按锁配钥匙,锈锁先膏油。

把思想问题比做锁,是先有锁,钥匙后配。

对很落后、难办的人,转化得有个过程,得先点一点儿油,慢慢再捅,不然不是把锁捅坏了,就是把钥匙弄断了。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体系,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主要体现在三大规律中,其核心思想是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和解释。

本文将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1. 事物的矛盾规律事物的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之一。

它表明在世界的各个方面和领域,事物的本质就是矛盾的。

这种矛盾不同于单纯的对立,而是包含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复杂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只有处理好矛盾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才能真正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实践意义:在实践中,我们要认真分析各种矛盾的本质及其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

只有找到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才能够找到改变事物发展方向的途径,达到事物的发展目标。

2. 发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也是人类认识世界最深刻的法则之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各种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中,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长期的、缓慢的、曲折的。

发展的规律是追求事物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必要要求。

实践意义:在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运用发展规律,科学地探索新的事物和发展方向,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达到全面发展的目标。

3. 质量互变的规律质量互变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它指出事物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从一个质态转化到另一个质态的规律。

在质量变化的过程中,实质上是一种消失和产生的过程,从而表现出质量的互变现象。

实践意义:在生产实践中,我们常常必须掌握事物发展的质量变化规律,借助这一规律,积极推进各种科技发展,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理论和实践中非常重要的指导方针,深刻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只有对其深入理解和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实践发展,推进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三个哲学原理

唯物辩证法三个哲学原理

唯物辩证法三个哲学原理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包括三个重要的哲学原理:物质的普遍性和永恒性原理、物质的无限性和运动性原理、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原理。

本文将分别对这三个原理进行阐述。

一、物质的普遍性和永恒性原理物质是世界的物质基础,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

物质的普遍性指的是物质存在于世界的各个领域和层面,从微观的原子、分子,到宏观的星辰大海,无处不有物质的存在。

物质的永恒性则强调物质的存在是长久的、永恒的。

物质的普遍性和永恒性是唯物辩证法的首要原理,它揭示了世界的物质性质,指出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根本。

二、物质的无限性和运动性原理物质的无限性是指物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物质的形式和内容是多种多样的,世界上的物质无穷无尽。

物质的运动性则指的是物质不断地运动变化,从宏观的天体运行到微观的分子振动,物质无时无刻不在运动。

物质的无限性和运动性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原理,它揭示了物质的多样性和动态性,指出物质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三、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原理事物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

一切事物都是由多个因素构成的,这些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

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原理,它揭示了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指出事物是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发展变化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哲学原理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整体理论体系。

它们共同揭示了世界的本质规律,指导人们正确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物质的普遍性和永恒性原理告诉我们,一切事物都是物质的存在,没有物质就没有事物的存在。

物质的无限性和运动性原理告诉我们,世界上的物质是多种多样的,不断运动变化的。

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原理告诉我们,事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它们的发展变化是由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哲学原理不仅是对世界的客观规律的深刻揭示,也是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根本原则。

只有深入理解和应用这三个原理,才能正确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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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腾腾0143599
一、何为唯物辨证法
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二、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唯物辩证法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思维方法.
(一)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将会在下面进行介绍,此处略。

(三)五对范畴
◆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2)、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
(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
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①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四)四种思维方法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及其关系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关系
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三、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2)、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3)、斗争性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享的性质和趋势.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第一,提供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第二,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第三,矛盾双方相
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
(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当中,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
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4、矛盾分析法
根本认识方法:包含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指着与继承下统一的方法等.
◆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
量娈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辩证的否定观: (1)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
(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3)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
(4)辩证的否定是“扬弃”.克服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它的积极因素.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变化发展的方向道路是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四、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实际意义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中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邓小平提出的两个大局的问题。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意抓物质文明建设又不忽视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提法其理论依据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中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

质量互变规律:社会发展中的量变是在保持社会的基本的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是稳定状态中的连续性变化,社会在这种变化中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

对于新生的社会来说,尤其需要稳定的量变过程来建设自身和完善唯物辩证法自身。

社会发展中部分质变主要是社会体制的改革与调整,它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重要途径,调整与改革是新建立的社会逐步走向完善的必有之路。

社会发展中的质变是社会革命解决基本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决定性环节,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

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就是在这三种形式的循环交替中实现的。

社会主义社会要获得发展,必须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改革,明确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的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是哲学上的重要规律。

体现在人生上,就是一个人总是在不断地自我否定之中前进。

这种前进看似在原地转圈,不停地回到起点,实际上是在螺旋式上升,每一次回到起点时都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和境界。

佛家修行就讲究境界的不断提升,所谓“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到“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再到“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前进曲线正是否定之否定的一个具体体现。

修行之初,看待世界的眼光是原始的、朴素的,所以会“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修行到一定境界时,感受到了色空之别,隐隐约约的发现了一些隐藏于真相背后的东西,所以会“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等到彻悟之后,忽然发现“山还是山,水还是水”。

这种认识看似回到了起点,其实已经经过了两次否定,与先前的朴素认识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对于治学
否定之否定更是经常发生的。

开始研究某个事物的时候,可能会觉得非常简单,以为没什么可研究的,研究一些内容后忽然发现,原来研究的内容其实很复杂,充满了奥妙。

等到搞清楚以后,才发现其实真的很简单。

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

做出一个自以为正确的选择后,经历了各种环境的检验,发现自己选错了,于是做出了相反的选择,去尝试另外一条路。

在那条路上走了一段时间,忽然发现,原来最初的选择才是正确的。

于是再次了否定了自己,回到原来的路上。

不过,这次的选择是经过实践检验后的理性选择,已经不是开始的简单判断了。

人们一再的否定自己,而没有否定,就没有真正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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