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合集下载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一、引言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基础,也是每个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和责任。

为了保障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的义务教育,我们制定了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 保障每个孩子都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全民素质;2. 提高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减少城乡差距;3. 推进教育的综合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招生政策1. 推行一公办校为主的招生政策,保证每个孩子都有机会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2. 扩大教育资源的分配,增加学校的数量和规模,确保每个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都能满足教育需求;3. 加强校内差异化管理,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方案;4.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支持社会办学,提高教育的多元化。

四、招生管理1. 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实行统一考试和录取制度,杜绝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选拔方式;2. 完善学生信息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兴趣爱好和特长,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3. 推行多通道招生,包括学区招生、特长生招生、资格认定等,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学校;4. 加强对招生中介机构的管理,严禁利用招生过程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收费和腐败行为;5. 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家长参与1. 加强家长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素质,帮助他们正确引导孩子的学习和发展;2. 提供家长教育指导,包括学校和社会机构开设家长学校、举办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帮助家长解决教育难题;3. 鼓励家校合作,加强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关心、教育和管理孩子。

六、师资培训1.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素养,使其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教育需求;2. 推行多元评价体系,鼓励教师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和评价方法,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3. 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教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提高;4.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福利,使他们有动力和能力为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整改措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 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x教基〔20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XX〕x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

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等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

通过xx教育网和社区、学校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对象(一)一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以接收部分有入学要求的20XX 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

四、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需在7月20日—7月30日内登录“xx网上办事大厅—xx厅—xx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入口”,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

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x教基〔2017〕x号)及《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2017〕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分学区,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县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台,明确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原则。

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今年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6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四)坚持“三个一致”的原则。

对于学区内生源较多,摸底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严格执行“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如果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逐步放宽年龄直至学位已满,但出生日期必须控制在2011年12月31日前。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确保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学校综合素质,培养有德、有才、有品质的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招生计划1.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当地教育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在确保学校教育资源充足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各年级招生名额。

2.招生计划的编制需依据学校教学条件和办学特色,合理设置各个班级的人数,并根据学科特长、文体特长等方面设置特优生名额。

3.招生计划的审核应由学校行政领导和教育局有关人员共同完成,确保计划合理、公平,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和家长的需求。

第三章学生的报名与选拔1.学生报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学校应设立报名点或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保学生和家长的报名便利。

3.学校应按照招生计划和家长的志愿,采取面试、笔试、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学生的选拔,确保选拔过程公正、公平。

4.针对特殊群体学生,如残疾学生、贫困学生等,学校应提供相应的特殊入学政策和优惠政策,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四章入学须知与报到流程1.学校应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向每位学生发放入学须知和报到相关材料,包括报到时间、地点、流程等信息。

2.学生和家长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完成入学手续,如交纳学费、办理学籍登记等。

3.学校应将入学须知和报到流程公示于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明显位置,确保学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第五章宣传和监督1.学校应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亮点,吸引优质生源报名入学。

2.学校应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工作程序,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学校应定期总结招生入学工作的经验和问题,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招生质量和学校整体发展水平。

第六章附则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教育局所有。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依照获教体[2017]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顺利经过国家、省均衡县验收为目标,按照县局招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控班额,依法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同意义务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稳步、健康、均衡进展。

二、招生原则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进展"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打算:招收8个班。

五、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按照"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

"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

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

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

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

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别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教科(育)局、市直中小学校:从2014年起,我市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启动实施,经过三年持续大力推进,在全市范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有效缓解了“择校热”,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

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市20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1.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化改革,巩固三年改革成果,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公办中小学学区覆盖到区域内所有社区和行政村,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

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八公开”:公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同时,要指导辖区内各个中小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平台、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本县(市、区)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从7月1日起开始招生和报名工作,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提前。

2.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安排。

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必须是一年以上)、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

在运城投资、经商、建校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

3.驻运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入学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

根据运城市双拥办有关精神,驻运部队子女入学执户口薄、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导读:本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7〕10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幼升小。

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小学(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小学、高新二小、邰城小学、张分校)一年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

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

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

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22名。

城区及其周边8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小学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小学273人,杨村中心115人),城区四所初中(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免试原则。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

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

2017年小学招生通告范文小学招生工作计划范文篇一根据县教育局文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施教范围内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xx组员:崔xx、吕xx、毕xx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登记、招生信访等工作。

三、学校招生计划1、学校招生范围:西庄村和下庄村、招生对象: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前儿童、招生计划数:1个班级,约40名学生。

三、学校招生工作原则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辖区内的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学。

四、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1、6月下旬,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等。

、7月9日前,一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送达监护人。

、8月10日一年级新生报名,并将开学报名时间告知家长。

、8月底,将已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信息输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库。

9月,新生注册。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范文篇二 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我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相关规定,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处;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以民为本,以学生为本,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具体措施:1、成立领导小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尚利军副组长:薛xx、魏xx组员:蒋xx、马xx、招生计划数:2个班级,每班55名,约110名学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x教基〔2017〕x号)及《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 教基〔2017〕x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分学区,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县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台,明确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原则。

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今年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6 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 人以内。

(四)坚持“三个一致”的原则。

对于学区内生源较多,摸底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严格执行“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如果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逐步放宽年龄直至学位已满,但出生日期必须控制在2011 年12 月31 日前。

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

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为2017 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小学历届毕业生或无学籍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对于本学区内无学籍或者历届小学毕业生,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三、入学办法(一)农村公办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入学学区。

小学学区由乡镇中心校按照行政区域的设置划分,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到划定的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初中学校只有一所的,实行全覆盖,两所及以上的(含农村县直学校),由乡镇中心校统一划分学区,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凭户口簿、小学完成证书、学籍表等到划定的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城区公办学校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学区划片入学(学区划分见附件2、附件3)。

具体入学办法如下:1. 城关街道、城东街道和城南街道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口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报名登记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3)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以下统称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4)初中还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

2. 凡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依据有关规定提供合法的证件,由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务工或经营地(从事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人员子女以公交车、出租车等所入公司所在地为准)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报名登记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家长的书面申请;(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3)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务工合同(务工一年以上,即2016 年8 月1 日前)、工资表原件、复印件及在城区企业(国营、集体、股份、私营)务工(一年以上,即2016年8月1日前),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需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提供交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营业一年以上,即2016年8月1日前);在城区从事出租车(公交车)行业的需提供与出租车(公交车)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营运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出租行业一年以上,即2016年8月1日前)。

(5)非本县户籍须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本县户籍须提供在城区居住的合法证明(房管部门批准的房屋租赁备案表和租房协议书)。

(6)初中还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

3. 凡符合规定的城区居住人员子女,提供合法证件,由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居住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报名登记时须向所在学区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家长书面申请;(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3)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4)初中还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和城区居住人员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务必在2017 年8 月10 日到12 日向所在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件材料。

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所在学区学校核查后对初核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姓名、户口簿地址门牌号、务工有效合同及相关交费凭证、房产证等证明。

对提供材料不清,无法确认或所在学区学校认为有必要时,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学生法定监护人及有关方面应当积极配合。

对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由所在学区学校提出申请,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民办学校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优先满足本地学生上学需求,把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禁止统一考试招生或变相考试招生。

严禁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严禁超班额招生。

按照公、民办学校同等对待的要求,民办学校招生应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不得提前或推迟(四)特殊群体1. 残疾适龄儿童入学。

原则上,残疾儿童、少年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对于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有送其到普通学校就读愿望的,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受。

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对于个别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确保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2.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对驻临部队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到驻地学区学校入学或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对xx 籍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或就近就便安排到当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军人子女入学时提供军人证件及户口簿。

3. 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学。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在居住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事业、企业招聘或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可参照执行。

4. 县政府招商引资投资商的子女入学。

按照县政府招商引资相关文件要求,需招商局出具证明并持居住证、本人的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5. 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6. 对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入学。

(五)因特殊情况造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县城区,另一方在本县城区工作,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县城区生活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或指定学校入学。

2. 城区房屋拆迁户。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学区入学或指定学校入学;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

3. 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

对于2009 年以后户口挂靠在城区某一亲友处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孩子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4.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部门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孩子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或指定学校入学。

5. 新购房屋已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2016年8月1 日前入住),非因本人原因未办理房产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证明(没有备案的由开发企业提供土地使用证)及发票、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社区证明等凭据,在入住的新购房屋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6. 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区低保家庭子女,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证明,连同户籍、水、电、气使用发票等材料报学区所在学校,学校调查核实无异议后,安排在户籍地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入学。

7. 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6月20日—8月9日)。

1. 成立领导组织。

成立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2. 制定方案。

由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3.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底数,并进行公示。

4. 下达招生计划。

县教育部门根据学校上报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师资、当年毕业生数等因素,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并进行公示。

5. 公示方案。

在县政府网、县电视台、教育网等有关媒体公示招生入学方案,各招生学校在校内宣传栏张贴二)办理入学手续(8 月10日—8月23日)1. 城区公办学校(1)摸底登记(8月10日—12日)。

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主动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登记,学校收取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交费凭证原件,并妥善保管。

(2)学校初审(8 月13 日—16 日)。

学校对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核查,证件有异议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确认。

(3)学校公示,并处理遗留问题(8 月17日—19 日)。

所在学区学校根据摸底、审查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招生计划和初核名单。

对材料不吻合及证件有异议的,报xx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