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
GB188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188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5 室内空气质量检验5.1 室内空气中各种化学污染物采样和检验方法见附录A 和附录B 。
5.2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方法见附录C 。
5.3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的检验方法见附录D 。
5.4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E 。
5.5 室内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见附录F 。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采样技术导则1 范围本导则在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时,对采样点位,采样高度,采样时间和频率,以及采样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项做出规定。
本导则作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配套的空气采样技术的指导原则,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各种化学污染物的采样。
2 选点要求2.1 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
原则上小于50m 2 的房间应设1~3 个点;50~100m 2 设3~5 个点;100m 2 以上至少设 5 个点。
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2.2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 。
2.3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
相对高度0.5m~1.5m 之间。
3 采样时间和频率采样前至少关闭门窗4 小时。
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18 小时,8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6 小时,1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45 分钟。
4 采样方法和采样仪器根据污染物在室内空气中存在状态,选用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仪器,用于室内的采样器的噪声应小于50dB 。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标准(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一、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明显异味、臭味。
二、空气质量标准见表其中:室内空气的质量参数(indoor air quality parameter)指室内空气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参数。
可吸入颗粒物(particles with dimeters of less,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10的颗粒物。
总挥发性有机物(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利用Tenax Gc或(Tenax TA)采样,非极性色普柱(极性指数小于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乙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状态(normal state):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时的干物质状态。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1、新风量要求≥标准值,除温度、相对湿度外的其他参数要求≤标准值2、行动水平即达到此水平建议采取干预行动以降低室内氡浓度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2006)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房间。
1.03本规范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氡(Rn-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1.04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标准、抽样与现场要求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标准、抽样与现场要求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抽样规则、现场检测要求。
1、(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依据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DBJ01-91-20042、(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建筑类别:(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3、(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抽样规则:(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应按单位工程进行;(3)检测现场及其周围应无影响空气质量检测的因素,检测时室外风力不大于5级;(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建筑平面图、装修情况和楼层分布等信息,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抽检房间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并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抽检。
抽检房间面积之和不得少于建筑总面积的5%。
① 条文中房间指“自然间”,理解为建筑物内形成的独立封闭、使用中人们会在其中停留的空间单元;②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指对一个单体建筑而言;③一般住宅建筑的有门卧室、有门厨房、有门卫生间及厅等均可理解为“自然间”,作为基数参与比抽检例计算;④条文中“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指不同的楼层和不同的房间类型(如住宅中的卧室、厅、厨房、卫生间等);⑤对于室内氡浓度测量来说,考虑到土壤氡对建筑物低层室内产生的影响较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低层应增加抽检数量,向上层可以减少;⑥在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底层停车场不列入范围。
(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而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空气质量指数AQI详细评价准则

空气质量指数详细评价准则目录1概念定义2有关信息3指数超限4内容规定5区别6评价方法介绍AQI计算与评价过程7发展现状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2011年12月,位于北京的美国驻华大使馆监测到高达522ug/m3的PM2.5瞬时浓度,对应的空气质量指数已经超过上限值。
这也是继2010年11月21日后,美使馆监测到的PM2.5瞬时浓度的第二次“爆表”。
1概念定义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数,其数值越大说明空气污染状况越严重,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就越大。
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六项。
[1]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定义为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针对单项污染物的还规定了空气质量分指数(Individual Air Quality Index,简称IAQI)。
[2]利用空气质量指数可以直观地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指导空气污染的控制和管理。
2有关信息2012年上半年出台规定,将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替代原有的空气污染指数(API)。
AQI共分六级,从一级优,二级良,三级轻度污染,四级中度污染,直至五级重度污染,六级严重污染。
当PM2.5日均值浓度达到150微克/立方米时,AQI即达到200;当PM2.5日均浓度达到250微克/立方米时,AQI即达300;PM2.5日均浓度达到500微克/立方米时,对应的AQI指数达到500。
空气质量按照空气质量指数大小分为六级,相对应空气质量的六个类别,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的情况越严重,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也就越大。
这次事件促进了公众对于自身生活环境的关注和对于政府政策管理监督和参与的积极性,直接促成了空气污染监测管理的新标准、政策的发布,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是用于评估室内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健康和舒适性要求的一组标准和方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室内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因此,制定科学的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具有重要意义。
一、室内空气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室内空气质量评价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标准,对室内空气中的各种污染物进行检测和评估,以确定室内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健康和舒适性要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室内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
因此,制定科学的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具有重要意义。
二、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的内容1.空气污染物浓度标准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是评价室内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
常见的室内空气污染物包括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PM2.5、细菌、病毒等。
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可以制定相应的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标准。
1.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除了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标准外,还需要考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来源包括建筑材料、家具、家用电器等,这些污染物的排放也是评价室内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
针对不同的污染源,可以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
1.空气净化器性能评价标准为了解决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很多家庭会使用空气净化器。
因此,制定空气净化器性能评价标准也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对空气净化器的CADR值(每小时净化空气量)、噪音、滤网寿命等指标进行测试和评估,可以评价空气净化器的性能。
1.室内新风量标准室内新风量是指室内空气中新鲜空气的流量。
新风量不足会导致室内空气污浊,而新风量过多则会导致能源浪费。
因此,制定合理的室内新风量标准也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可以制定相应的室内新风量标准。
1.室内温湿度控制标准室内温湿度是影响人体舒适度和健康的重要因素。
在评价室内空气质量时,需要考虑室内温湿度的控制标准。
根据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可以制定相应的室内温湿度控制标准。
室内空气品质客观和主观评价标准

室内空气品质客观和主观评价标准1. 室内空气品质的客观评价标准室内空气品质的客观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VOCs 浓度、CO2浓度、甲醛浓度、气味、温度和湿度等因素。
其中,颗粒物浓度可以通过PM2.5和PM10的浓度来评价,VOCs和甲醛则是评价有害气体的主要指标。
空气中的CO2浓度、气味、温度和湿度也是室内空气品质客观评价的关键因素。
通过监测这些因素的浓度和变化,可以客观地评价室内空气的品质。
2. 室内空气品质的主观评价标准室内空气品质的主观评价标准则包括人们对空气清新度、舒适度和质感的主观感受。
空气清新度是指人们对室内空气是否干净、清新和无异味的主观感受。
舒适度包括人们对室内空气的温度和湿度是否适宜的主观感受,以及对空气流通是否畅通的感受。
空气质感也是室内空气品质的主观评价标准之一,人们会根据自己对空气的感受和喜好来评价室内空气的质感。
3. 综合客观和主观评价标准综合客观和主观评价标准可以更全面地评价室内空气的品质。
客观评价标准可以通过科学的监测和数据分析来评价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变化,而主观评价标准则可以反映人们对空气舒适度和质感的实际感受。
通过综合客观和主观评价标准,可以更准确地评价室内空气的品质,并采取相应的改善和调节措施,以提升室内空气品质。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日常生活中,室内空气品质的客观和主观评价标准都非常重要。
客观评价标准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变化情况,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净化和调节措施。
而主观评价标准则可以帮助我们更直观地感受和评价室内空气的舒适度和质感,从而调整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设备,提升室内空气的品质。
综合客观和主观评价标准可以更全面地评价室内空气,为改善室内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和个人体验。
室内空气品质的客观和主观评价标准涉及到多个因素,需要综合考虑才能更全面地评价室内空气的品质。
通过客观评价标准可以科学地监测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变化情况,而主观评价标准则可以更直观地感受空气的舒适度和质感。
建筑环境验收标准中的室内空气质量评估

建筑环境验收标准中的室内空气质量评估在建筑环境验收标准中,室内空气质量评估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室内空气质量对于人们的健康和舒适度至关重要,因此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评估和控制。
本文将介绍建筑环境验收标准中的室内空气质量评估的相关内容。
一、评估目标室内空气质量评估的目标是判断室内空气是否符合健康和舒适的要求。
在评估过程中,需要对室内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新风供应、温湿度等指标进行检测和分析,并根据相关标准和指导文件来判断室内空气质量的优劣。
二、评估指标室内空气质量评估需要考虑多个指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有害物质:评估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如PM2.5、甲醛、苯等。
根据标准要求,这些有害物质的浓度应该在一定范围内,以保障人们的健康。
2. 新风供应:评估室内新风的供应情况,包括新风量的大小、供应方式、风口布置等。
合理的新风供应可以有效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提供良好的呼吸环境。
3. 温湿度:评估室内温湿度是否符合人体的舒适要求。
过高或过低的温湿度会影响人们的舒适感,甚至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在评估过程中需要进行温湿度的检测和评估。
4. 其他指标:根据具体的标准和要求,还需要对室内的噪音、光照等指标进行评估。
这些指标对于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三、评估方法室内空气质量评估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评估方法:1. 实地检测:通过在建筑内部进行现场检测,收集室内空气样本,并使用专业的检测仪器对样本进行分析和测试。
这种方法能够直接获取真实的数据,具有较高的准确性。
2. 数据采集:通过在建筑内安装传感器等设备,定时采集室内空气质量数据,然后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这种方法可以长期监测室内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为后续改进和调整提供依据。
3. 问卷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使用者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感受和意见。
这种方法可以获取人们的主观感受和需求,为室内环境的改善提供参考。
室内空气检测标准

室内空气检测标准
1. 空气质量指数(AQI):AQI是室内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
用于衡量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依据室内空气中污染物的含量,综合考虑污染物的毒性、挥发性和空气流动状况等因素,根据不同的污染物浓度,将室内空气质量分为六个等级: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
2. 空气污染物:室内空气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碳、甲醛、粉尘、苯等,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和污染物的种类都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3. 温湿度:室内空气温湿度是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室内空气温湿度不能过低或过高,否则容易引起空气污染,通常室内温度控制在20-25℃,湿度控制在50-60%之间。
4. 通风:室内空气质量的维护是需要保证室内有良好的通风,通过开窗、开空调等方式,保证室内空气循环,以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法人地位的经营性场所,人群聚集性场所,办公场所和建筑物运营方运营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要求、空气监测要求、空气质量影响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1737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GB/T 14677 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GB/T 18204.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18204.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HJ 956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GBZ/T 300.7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78部分:氯乙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883、GB 50325、GB 309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室内空气质量参数 indoor air quality parameter
室内空气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参数。
4 空气质量
4.1 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气味。
4.2 经营性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人群聚集性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4.4办公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 3 办公场所室内空气质量要求
5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采样
6.1.1 选点要求
6.1.1.1 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检测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
6.1.1.2 采样点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a)小于50㎡的房间设1个~3个点;
b)50㎡~100㎡设3个~5个点;
c)100㎡以上至少设5个点;
d)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6.1.1.3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大于0.5m。
6.1.1.4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
相对高度为0.5m~1.5m之间。
6.1.2 采样时间和采样方法
采样前至少关闭门窗4小时。
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18h,8h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6h,1h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45min,采样时间应涵盖通风最差的时间段。
筛选法采样:采样前关闭门窗12h,采样时关闭门窗,采样流量0.5L采样时间不少于45min。
瞬间法采样:采样前关闭门窗12h,采样时关闭门窗,采样流量1L采样时间不少于20min。
6.1.3 采样质量保证
6.1.3.1 人员控制:每次监测前应对现场监测人员进行工作培训,检测人员不得涂抹香水、防蚊等易挥发化学制剂;检测时控制现场人员数量;不得临时携带影响检测结果的卫生物品进入现场等。
6.1.3.2 气密性检查: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6.1.3.3 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5%。
6.1.3.4 采样器流量校准:在采样器正常使用状态下,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器流量计的刻度,校准5个点,绘制流量标准曲线。
记录校准时的大气压力和温度。
6.1.3.5 空白检验:在一批现场采样中,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并按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微生物采样应无菌操作。
6.1.3.6 采样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标定。
6.2 记录
6.2.1 采样时要对现场情况、各种污染源、采样日期、时间、地点、数量、布点方式、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湿度、空气流速以及采样者签字等做出详细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实验室。
6.2.2 检验检测时应对检验日期、实验室、仪器和编号、分析方法、检验依据、实验条件、原始数据、测试人、校核人等做出详细记录。
7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
7.1 检测结果以平均值表示。
7.2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要素和计分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7.3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分级:
7.3.1 综合评分60-69分的判定为:合格级室内空气质量品质场所(三星★★★);
7.3.2 综合评分70-79分的判定为:良好级室内空气质量品质场所(四星★★★★);
7.3.3 综合评分80-89分的判定为:优秀级室内空气质量品质场所(五星★★★★★);
7.3.4 综合评分90-100分的判定为:卓越级室内空气质量品质场所(七星★★★★★★★)。
8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申请方法
8.1.1 被评价单位自愿提交表C.1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申请,愿意遵守评价标准的规定要求。
8.1.2 按照评价机构规定,提交完整资料。
8.1.3 被评价单位愿意通过对评价建筑物实地勘察。
8.1.4 被评价单位愿意通过客户或消费者调查评价。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质量参数检验方法
表 A 室内空气质量参数检验方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要素和计分
表 B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要素和计分表
表B (续)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要素和计分表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申请表
表C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