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市场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市场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基层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市场监管所普遍存在一些问题,这不仅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本文将深入探讨基层市场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参差不齐的基层市场监管能力在中国庞大的市场体系中,基层市场监管所的能力参差不齐。
一些地区的市场监管所设备陈旧,人员素质不高,技术水平滞后。
这导致了监管手段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监管效果不佳。
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数量不足,难以应对庞大的市场基础工作和复杂的案件处理。
针对这个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技能,使其能够紧跟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的步伐。
2. 增加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人员配置,确保人手充足,能够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3. 加强设备更新和技术引进,提高基层市场监管所的监管手段和管理水平。
二、执法不公和滥用职权问题在一些地区,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执法存在不公和滥用职权的问题。
一些监管人员可能出于种种原因,对某些企业或个人采取偏袒或打压的执法方式,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重点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监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人员的考核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
2.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市民对监管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3. 对于滥用职权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信息不对称和监管缺位问题在基层市场监管中,信息不对称和监管缺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些企业可能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了解不足,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监管,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另监管部门在市场监测和执法上的信息获取渠道不畅,导致监管行动滞后,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打造一个信息畅通的监管网络。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打造农产品品牌的重要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导致监管工作效果不佳,甚至出现一些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
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存在的问题1.监管部门人手不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尤其是在较为偏远的乡村地区,监管人员更是稀缺。
这导致了监管范围有限,监管力度不够,容易造成一些地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出现疏漏。
2.监管手段和技术滞后由于技术水平和监管手段滞后,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很多地方还在使用传统的人工抽检方式,监管效果不尽如人意。
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应用新技术,如无人机、人工智能等,可以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精准度。
3.监管部门之间协调不畅在一些地区,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存在问题,导致监管工作的信息互通及资源共享不够,监管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4.农民缺乏质量安全意识在一些农民中,缺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和意识,容易出现一些违规行为,比如使用农药超标、激素滥用等等,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5.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不力在农产品的流通环节,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一些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被恶意夹杂、串换货物,严重降低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二、解决对策1.加大人力投入对于人力不足的问题,应当加大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力投入,引导更多的人才进入这个领域,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可以通过招聘志愿者、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员队伍等方式来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
2.借助科技手段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如无人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加强对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
3.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协作,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将政府信息公开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市场监管部门因承担守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市场主体发展等重要任务,在履职过程中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职能职责,就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在现有条件下拓宽公开渠道和载体存在困难。
在现阶段下,国务院和国家总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标对表上一级部门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完善了各级子网站发布栏目和信息内容。
但是,要实现公开渠道和载体不断拓宽、公开范围不断扩大仍有难度,主要掣肘在于公开方式和技术保障相对落后,体现在政府网站与办公专网的动态数据交换尚未实现、发布时自动纠错等必要功能尚未实现、“两微一端”等发布渠道尚未开拓等问题,离“应公开、尽公开”的标准仍有差距。
(二)主动公开内容充分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基于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不够完备的因素,进而带来了主动公开内容不充分、不及时的问题。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条,列举了应当或者倡导主动公开的情形,但是目前主动公开还处于摸索前进阶段,区级层面制定了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他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还有待完善。
要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还需要多方努力。
(三)职业打假人滥用申请权情况时有发生。
职业打假人以牟取利益为主要目的、以“全面撒网、重点捕捞”为主要方式,频频通过购买商品再索赔等方式开展活动。
行政机关处置后,职业打假人若未获得预期收益,还会采取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主张赔偿损失。
职业打假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通常会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甚至会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恶意干扰行政执法活动。
应对此类政府信息公开,更是消耗行政执法精力、浪费行政管理资源。
当前市场监督管理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当前市场监督管理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在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采取“三合一”的模式,成立综合性的市场监督管理主体——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在精简机构的背景下,这种综合设置目前还只能是一种探索,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
尽管一些地方新的综合性市场监督管理主体在市场监管实践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给企业带来便利,在为政府减负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在实际的运行中逐步显现。
一、机构综合改革后面临的几个难题(一)简单的机构合难以实现1+1>2的问题当前的机构合并有多种模式,一个重要转变就是将部门之间的外部协调为一个部门的内部协调,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协调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但实际上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大融合体制的设置,还仅仅是几个部门简单的拼凑在一起、对内设机构进行的“物理性”删减或合并。
具体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由于实现了多部门的职能融合,业务流程的树立需要按照新的思路和内在逻辑进行再造,这需要一个理顺的过程,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实现。
对外看似责任“无缝担责”,对内还是“各干各的”,造成大多数机构合并实际没有实现真正的融合,合并后体制的优越性根本无法显现。
这种片面的追求减机构、减编制的改革方式对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可能会造成得不偿失,可能会陷入“方向正确、操作有误、步子太急、反反复复”的困境。
这方面体现比较明显的就是技术层面监管的流程再造。
例如食品药品监管问题,原本就是一个技术含量高于行政干预的系统性体系,根据“四个谁”的监管原则,工作职能并未与工商、质监等部门有交叉,如果硬性实现融合势必出现职能“偏重”、“谁吞并谁”的问题,进而产生重此失彼的现象,最终削弱其他职能职责的履行。
同时,上下改革步调的不一致,造成了“一个媳妇多个婆婆的现象”。
多数单位实现“N合一”后,由于一个部门接受N个上级部门指导的局面,在工作衔接、职能转变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
上级部门的频繁文件、各类专项治理、不同监管模式、多项中心工作和协调配合,会议、培训频繁等各种问题在改革后出现,从基层执法人员的反映看,已对此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问题概述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职责,然而,目前我国市场监管部门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这些问题既体现在法律法规缺失以及执法执行不力方面,也表现在部门运作机制有待优化等方面。
二、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1)立法滞后:当前社会变革快速发展,新兴业态层出不穷,但相关法律法规跟不上时代步伐。
这导致了一些违规行为无明确可处罚依据,并给纠纷处理带来困难。
(2)执法资源分配不均:由于资源有限以及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部分地区市场监管人员数量偏少或资金投入较低。
这使得他们难以有效应对大量违规情况。
(3)效能低下:某些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且工作压力大,在对案件审理时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等情况频繁发生。
此外,与其他政府机构协同合作薄弱,执法效率低下。
三、部门运作机制亟待优化(1)信息共享不畅: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导致执法行动冗余且重复,浪费了宝贵的执法资源。
同时也使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来应对跨地区、跨行业的问题。
(2)缺乏科技支持:在当前数字化时代,科技日新月异,在市场监管中应用先进科技手段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但目前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在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等方面还相对滞后。
(3)内外部联动薄弱:虽然我国有相关政府机构协调和管理市场秩序,但长期以来内外交叉执法不够密切,在解决问题和推进改革上存在一定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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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市场监管的对策(1)建设全面法治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强立法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问题。
同时深化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并完善整个执法流程,提高执法公正性和专业性。
(2)优化资源配置和人员培训:增加市场监管部门的资源投入,特别是在人力和财力方面。
有关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建议

有关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建议商事登记改革制度全面施行以来,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这对现行监管模式产生了巨大冲击,也对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改革制度施行两年来,基层市场监管一些问题不断涌现,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各种新的挑战。
亟须积极探索应对。
本文就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常见问题提出粗浅的见解。
一、基层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遇到的问题(一)立法的进程与市场监管的形势发展需要存在差距。
前置许可改为后置许可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遵循的是“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广东地区还修订了《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许可部门在许可证核发、监管等方面的职责。
但是,上位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并还没有作出相应调整修改,因此固有的履职惯性仍然对各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构成羁绊,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突破部门利益藩篱仍然存在很大阻力,工商部门与各许可部门的监管界限难以厘清,许可部门往往将一些管理事项推给工商部门,发生有照无证问责时,习惯性地以工商部门作为主要责任部门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二)基层工商干部在市场监管中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一些基层工商部门监管方式仍停留在传统落后的水平上,当出现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时不能科学有效应对。
一些监管人员法制观念缺失,疏于知识技能更新,过份依赖主观经验,且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手法不细致,没有按照要求做好巡查监管记录和网上业务系统的录人工作,抱着“走过场”的心态进行应付式监管,不注重成效,更不提炼总结经验,监管存在随意性;一些监管人员思想懈怠,责任意识淡薄,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重热点行业,不愿积极协调配合,采取能推则推的态度。
这些监管不规范的背后,均潜藏着巨大的失职渎职的责任风险。
(三)监管手段缺乏,监管工作缺乏活力和生机。
一些基层工商人员在市场监管中巡查制的思维根深蒂固,因此在商事登记改革后,还是倾向于遵循惯例。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信息工作,构建了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互动互促的新格局。
但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工作仍然面临着较多问题,制约着信息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值得我们去注意与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单打独斗”现象突出。
在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现象。
信息工作人员多是办公室或者市场监管所负责内勤的工作人员,“单打独斗”现象比较突出。
从事业务工作的干部责任心不强,认为信息工作只是“业余工作”,手中掌握大量素材却没有及时归纳总结,至使许多重要信息源流失。
只为完成任务而写信息,没有营造出政务信息工作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是信息队伍稳定性差。
基层岗位随时轮换,导致基层信息工作人员相对调动频繁,信息队伍稳定性较差。
特别是部分年龄较大的信息员,随着其精力、体力的减弱,不愿再从事繁重的信息工作,主动提出换岗到其他部门,严重影响了信息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一方面,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员队伍中除了少部分专职信息员以外,绝大部分都是兼职信息员。
特别是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信息员身兼数职,除了撰写信息,还要负责市场监管、档案整理、统计报表、区域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所以采写政务信息的时间较少,信息报送量不均,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另一方面,专职信息员虽然有充足的写作时间,但基于客观条件的制约,不能长时间的深入基层一线,对基层和业务方面的动态和情况了解较少,找不到信息热点,久而久之容易出现闭门造车的情况。
四是信息内容存在“四多四少”。
即:动态信息多,综合分析少;一般信息多,新颖信息少;就事论事多,深入调研少;报喜的多、报忧的少。
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报送的信息不是深入实际、精雕细琢,而是闭门造车忙下载、粗制滥造凑任务;有的信息没有深究根源、反映问题,而是轻描淡写看问题、空洞无物谈建议。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
有部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认为政务信息是务虚的,或者认为信息工作仅是办公室分内之事,相对业务工作而言微不足道,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对于服务领导决策、推动中心工作、展示市场监管形象的重要作用,没有树立起信息工作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业务工作必有信息”的正确理念。
市场监管网络违法查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市场监管网络违法查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创新监管手段,不断推进“互联网+监管”,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实现综合治理等方面作出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面对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覆盖面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技术性强等特征,传统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模式、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以适应建立网络市场综合治理体系的需求。
一、网络案件查办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巡查能力不匹配,网络案件线索发现难通过网络巡查发现网络违法行为线索,是网络案件查办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但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巡查能力与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履职要求存在不匹配,尤其是案源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段相对缺失。
绝大部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网络案件案源信息的渠道和手段偏于传统,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案件主要来源于“12315”投诉举报平台、职业打假人的举报、其他部门移送或移转以及现场检查等,案源信息获取处于被动获取状态,尚未实现案源信息获取的自动化、主动化。
此外,不少网络案件举报线索内容模糊,执法人员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实;不少消费者维权意识还不够强,发生网络侵权后经常选择沉默,导致网络违法行为线索被人为切断。
(二)网络技术能力不匹配,网络案件证据获取难。
网络案件查办关键在证据获取,网络案件查办和常规线下案件办理的最突出的区别就是电子数据的取证、固证,传统案件证据获取主要靠人、靠经验,而网络案件证据获取具有较强的技术依赖性,需要使用专门的技术工具对电子证据加以固定。
由于大多网络违法案件是行为人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实施的远程、非接触性违法行为,因此对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办主要依赖于对违法行为使用电子证物的提取、勘验检查。
电子数据具有高速流转、虚拟性、可修改性、不稳定性等特性,要求执法人员在获取相关案件信息后,必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一旦错过取证时机,后续的案件查办将会很难再取得突破,或者在证据合法性方面也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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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议
近年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信息工作,构建了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互动互促的新格局。
但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工作仍然面临着较多问题,制约着信息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值得我们去注意与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打独斗”现象突出。
在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现象。
信息工作人员多是办公室或者市场监管所负责内勤的工作人员,“单打独斗”现象比较突出。
从事业务工作的干部责任心不强,认为信息工作只是“业余工作”,手中掌握大量素材却没有及时归纳总结,至使许多重要信息源流失。
只为完成任务而写信息,没有营造出政务信息工作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是信息队伍稳定性差。
基层岗位随时轮换,导致基层信息工作人员相对调动频繁,信息队伍稳定性较差。
特别是部分年龄较大的信息员,随着其精力、体力的减弱,不愿再从事繁重的信息工作,主动提出换岗到其他部门,严重影响了信息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一方面,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员
队伍中除了少部分专职信息员以外,绝大部分都是兼职信息员。
特别是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信息员身兼数职,除了撰写信息,还要负责市场监管、档案整理、统计报表、区域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所以采写政务信息的时间较少,信息报送量不均,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另一方面,专职信息员虽然有充足的写作时间,但基于客观条件的制约,不能长时间的深入基层一线,对基层和业务方面的动态和情况了解较少,找不到信息热点,久而久之容易出现闭门造车的情况。
四是信息内容存在“四多四少”。
即:动态信息多,综合分析少;一般信息多,新颖信息少;就事论事多,深入调研少;报喜的多、报忧的少。
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报送的信息不是深入实际、精雕细琢,而是闭门造车忙下载、粗制滥造凑任务;有的信息没有深究根源、反映问题,而是轻描淡写看问题、空洞无物谈建议。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
有部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认为政务信息是务虚的,或者认为信息工作仅是办公室分内之事,相对业务工作而言微不足道,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对于服务领导决策、推动中心工作、展示市场监管形象的重要作用,没有树立起信息工作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业务工作必
有信息”的正确理念。
二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
基层普遍缺乏规范统一的信息员选拔、管理、使用机制,信息员队伍建设缺乏标准化、规范化,部分具备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得不到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埋没在日常工作岗位上,客观上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
三是基础保障不充分。
一是时间无保障。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兼职信息员忙于繁琐的日常事务,用于信息工作的时间无法充分保障;二是设备无保障。
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所用电脑大多为台式机,兼职信息员未配置笔记本电脑,客观上不利于信息工作的开展;三是经济待遇无保障。
规范津补贴实行“阳光工资”后,信息员没有加班补助、绩效奖励等经济待遇,仅有凭借信息员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来推动工作的开展,长时间以来严重影响着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考核模式标准单一。
信息考核模式和标准普遍是以采用量为主,通常给每个股室和市场监管所制定一定的上报数量和采用数量。
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很难被省级或者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任务往往完不成。
考核制度的单一,大大打击了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信息员缺乏客观分析与深刻思考的主动性,信息质量也随之下降。
同时,对数量的规定,又使得大量不真实的信息出现,抄袭现象有所抬头,对信息员的成长和信息水
平的提高都非常不利。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要高度关注信息工作,建立完善信息考核和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特别是市场监管所的领导干部要为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一些重要会议和公务活动要求信息员一起参加,便于信息员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把握工作中心,多报送有价值的信息。
同时,要关心支持指导信息工作,定期听取信息工作汇报,帮助确定工作思路和采写重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中发现的新典型、好做法、新问题,应及时给信息员出点子、提要求,指导信息员优质高效地采编信息。
二是注重培养专职信息员。
专职信息员的写作能力相对较强,对信息的采写经验较多,而且能够保证一定的数量和质量。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发现写作能力较高的人员,重点对其进行培养锻炼。
同时,注重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通过组织参加培训、专人指导、跟班学习等方式,锻炼新录用公务员的写作技巧,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帮助其成长为合格的政务信息员。
在提高稿件质量和数量的同时,提升个人能力。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
将信息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以组建兼职信息队伍为重点,将信息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具
体岗位和人员。
同时,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对信息完成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供追加工作经费、评先选优、外出学习考察、上派锻炼等优厚待遇,让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部门和个人有奔头、有想头,以此激发全系统信息工作活力。
四是实行计分考核制。
按照所采用信息的等级,计算成相应的分数,年终考核以分数高低评优惩劣。
计分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好的信息如果被省局、国家局采用,只需几篇即能取得高分数,信息员也能够获得一定的鼓励。
计分制可以客观上鼓励信息员踏踏实实写作,认真找准信息热点和焦点,做到写真实情况、反映真实问题,调动了信息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