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双桥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态环境部关于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环审〔2024〕82号•【施行日期】2024.08.23•【效力等级】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4〕82号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批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金电司安环〔2024〕6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德格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交界的金沙江上游河段,坝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波罗乡藏曲汇口以上3.5公里处。
坝址上距规划的岗托水电站坝址约103公里,下距在建的叶巴滩水电站坝址约72公里。
工程任务以发电为主。
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最大坝高134米,水库正常蓄水位2989米,相应库容6.2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86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
电站总装机容量96万千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8.92亿千瓦·时。
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等组成。
挡水建筑物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采用全坝身泄洪和挑流消能;引水发电建筑物布置于右岸,地下发电厂房内安装3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32万千瓦。
该项目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西南水电基地和《“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确定的金沙江上游水电基地的规划建设项目,总体符合《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评、相关文件的要求。
项目实施将对水环境、生态等产生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所提要求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
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一)水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后将淹没金沙江干流天然河道71.16公里,河段流态由急流型转变为缓流型。
城市生物质发电工程环评报告书

城市生物质发电工程环评报告书一、引言城市生物质发电工程是利用城市固体废物、农作物秸秆、污水等可再生资源,通过生物质发电设备进行能源转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程。
本报告书将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其合理、安全且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概述1. 项目背景城市生物质发电工程旨在充分利用城市废弃物和可再生资源,降低传统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2. 建设内容城市生物质发电工程将建设一套完整的生物质发电设备系统,包括废物收集和预处理系统、发电系统和尾气处理系统等,以确保能源转化的高效率和环境污染的最小化。
3. 建设地点本工程拟选址在市区边缘,地理位置便利,且距离主要废物发生地较近,便于废物收集和处理,并可降低运输成本和碳排放量。
4. 设备规模本工程计划建设一套50兆瓦的生物质发电设备,年发电量约为3000万千瓦时,能够为周边20万户居民提供电力供应。
三、环境影响评价1. 大气环境影响(1)废气排放生物质发电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其中含有二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工程将采用先进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备,以减少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并确保排放达标。
(2)噪音污染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噪音,但本工程将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以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2. 水环境影响(1)废水处理废水处理是确保工程运行正常、避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重要环节。
工程采用先进的废水处理设备,将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确保对周边水环境无负面影响。
(2)水资源利用工程运营过程中需要大量水资源用于冷却和清洗等,将优先使用循环水和雨水等可再生资源,并加强管理控制,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
3. 城市环境影响(1)废物处理工程将收集、处理大量的城市固体废物和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资源,通过生物质发电转化为能源,减少废物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2)土壤保护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土壤的保护,将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避免污染物渗漏和土壤侵蚀等不良影响。
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元阳华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二O一二年十一月1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结论1、蛮巩河水电站项目是红河州能源局以红能源电力[2021]12号文立项项目。
电站位于元阳县小新街乡芦山寨东北方向,距小新街乡芦山寨1.61km,蛮巩河中下游河段,蛮巩河流域规划为二级水电开发方案,蛮巩河水电站为流域水电规划中的第二个梯级电站,蛮巩河一级水电站还未立项。
蛮巩河水电站装机容量为12600KW,设计净水头为380.0m,设计引用流量为4.2m3/s;工程枢纽建筑物由1个拦河坝组成,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7.0m。
属Ⅳ等小(1)型水电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工程施工期2021年11月~2021年6月,总工期20个月;工程总投资6722.8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45.89万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产业政策限值和淘汰类中,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冲突。
对照国务院发布《水利产业政策》,蛮巩河水电站项目符合国务院发布《水利产业政策》。
3、根据红河州发改委已批复的《元阳县蛮巩河流域水电规划报告》,蛮巩河水电站工程属《元阳县蛮巩河流域水电规划报告》中的第二个梯级电站—即蛮巩河二级水电站。
对照《工可》本工程设计规模、厂址、水电站装机,坝址和项目组成与规划相同;因此,本工程符合元阳县蛮巩河流域水电规划。
此外,根据《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梯级综合规划报告》,蛮巩河流域位于南沙梯级电站下游,马堵山梯级的上游区域,规划的蛮巩河二级电站厂房海拔高程为220m,正常尾水位220m;直接关系到的马堵山电站的正常蓄水位217.5m。
马堵山电站现已建成并蓄水发电,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已考虑尾水与马堵山电站水库蓄水位之间的厉害关系。
因此,元阳县蛮巩河二级水电站工程与红河干流南沙梯级电站和马堵山梯级电站的规划不相冲突,相互之间没有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永德县勐板小河新边田水电站增容改造环评报告

永德县勐板小河新边田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委托单位:永德星网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云南大学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前言勐板小河属怒江流域南汀河水系,是赛米河(凤尾河、南捧河)干流中上游右岸加入的一级支流,属南汀河的二级支流,发源于永德县勐板乡西北面的天神山,海拔为2195m,在永德县勐板乡小街田村附近汇入赛米河(凤尾河上游),汇口高程为955m。
河流先由西北向东南流向,于下游河段新边田村附近改由东北流向西南。
勐板小河河段落差大、河床下切侵蚀强、河谷狭窄,多呈V型河谷。
干流总河长11.23km,流域面积45.8km2,整个流域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呈扇形,流域内河网水系发育,流域平均高程为1753m;取水口以上河道总长8.8km,径流面积42.9km2,流域平均高程为1810m;厂址位于勐板小河左岸阶地上新边田村附近。
勐板小河水能资源丰富,早在1975年就在下游河段建有一座水电站——新边田水电站,引水方式为土渠径流,渠道长为3.2km,电站利用水高程100m,实用落差97m,实用流量为0.2m3/s,电站装机容量75kW×2=150kW,水轮机采用冲击式水轮机,传动方式为三角皮带传动。
该电站的建成曾为勐板乡部份村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由于电站运行时间过长,设备老化严重,机组效率低下,有些零部件市场上已无法采购。
该电站正常发电至1994年后,又因渠道沿途山体滑坡渠道坍塌严重,加之机械严重磨损老化,电机动力不足,受益村民无力筹集资金对该电站及沟渠实行复修,其次电站水资源浪费严重,因此电站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现场调查发现,原有厂房和机组已经完全拆除,机械设备也已不存在,厂址荒废,已长出杂草和灌木。
据调查,该电站已于2013年9月开工重建,截至到2014年5月,已经完成了进水口和冲沙闸改造;引水渠道建完1.1km;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建设;厂房框架建设等工程内容。
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一、项目背景本报告书旨在对某XX地区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以确保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最小化影响。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某XX地区发电项目•项目地点: XX省XX市•项目规模:预计装机容量XXX兆瓦•建设单位: XX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周期:预计X年•项目类型: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水环境影响:包括对周边水资源的影响,如水质、水量等•大气环境影响:包括对大气质量和空气颗粒物排放的影响•土壤环境影响:包括对土壤质量和耕地利用的影响•生物多样性影响:包括对周边生态系统和物种的影响•人类健康影响:包括对周边居民健康的影响四、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实地考察:调查评估项目周边环境状况•模拟分析: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模型对项目可能引起的影响进行模拟分析•评估指标:综合考虑评估指标,如污染物排放、噪音影响、土地占用等五、主要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水环境影响:预计项目对周边水质和水量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预计项目将对大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土壤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过程可能对局部土壤质量造成暂时影响•生物多样性影响:预计项目对周边生态系统和物种的影响较小•人类健康影响:预计项目对周边居民健康不会造成显著负面影响六、建议与对策•环保设施建设:建议项目方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监测与管理:建议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与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社会参与:建议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沟通,提高项目的透明度与可持续性七、结论综合评价,某XX地区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较为可控,符合现行环境保护标准与要求,但仍需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与监测,确保环境影响最小化。
八、参考文献1.XX省环境保护局. XX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年份).2.XX行业协会. 火力发电行业环境管理标准(年份).3.XX大学环境学院.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手册(年份).以上为某XX地区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内容,供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水电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水电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概述水电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是为了评估水电站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
本报告将针对水电站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详细评估和分析。
二、项目背景水电站建设计划位于某省某市某县境内,总装机容量为XXX兆瓦,主要由大坝、发电机组和输电线路等组成。
该项目旨在满足当地能源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但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内容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工程建设期间和投产后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因素,如施工尘土、烟气排放等,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2. 水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程建设对河流水质、水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潜在影响,阐述建设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水污染问题,并提出相关防治措施。
3. 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水电站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并提出噪声控制措施。
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水电站建设对周边生态系统的潜在影响,包括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等,并提出相应的生态修复方案。
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工程建设对土壤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如大面积挖掘、填埋等对土壤结构和质量的破坏,并提出土壤保护方案。
四、环境影响风险评估基于对建设环境影响的评价,并结合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水电站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
重点分析可能产生的灾害性事件对环境的损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五、环境保护措施针对发现的环境影响与风险,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生态修复措施的实施、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六、环境监测与监督管理提出对水电站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的监测与监督管理方案,包括建立环境监测站点和监测指标、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和报告等,以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规定。
七、社会影响评价除了环境影响,水电站建设还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本报告将对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进行评估,如搬迁安置、就业机会等,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录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规划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评价目的与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1.3评价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有关法律、法规............................................................................................................................错. 误!未定义书签。
1.3.2评价技术标准...................................................................................................................................错. 误!未定义书签。
1.3.3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民治水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川环审批〔2016〕55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民治水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正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民治水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川环审批〔2016〕55号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民治水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工程位于雅安市宝兴县境内。
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硗兴线π接入民治升压站220千伏线路,线路总长度约3公里,其中单回塔段长约2.8公里(硗碛侧长约1.3公里,隆兴侧长约1.5公里),均采用三角排列,双回塔段长约2×0.1公里(硗碛侧与隆兴侧共塔),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导线选用双分裂,分裂间距为400mm,导线型号为2′JL/G1A-400/50,设计输送电流为480A,使用杆塔7基(单回塔6基,双回塔1基);拆除既有硗兴线约3.0公里,拆除杆塔4基,工程总投资1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0万元。
本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线路方案经《宝兴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民治水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220千伏线路的选址意见的复函》(宝规建函〔2016〕2号)同意。
本工程位于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地外围保护区内,距离有记录的大熊猫分布点和栖息地最近直线距离约600m,该线路方案经《四川省世界遗产管理办公室关于雅安市宝兴县民治水电站220kV 送出工程新建线路项目涉及世界遗产地保护范围的意见》(川世遗办〔2015〕30号)同意。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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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附表2:环境保护投资一览表;附表3: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附表4: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附图:图环境保护目标图;图项目区域水系图;图项目与木浪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图项目地理位置图;图项目工程总体布置图;图项目坝顶闸门布置图;图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图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图项目区域土壤侵蚀现状图;图项目监测布点图;图项目区域植被分布图;图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图项目厂区水土保持设施布置图。
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兴义市发展计划局备案文件;附件3:国土使用证;附件4: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选址的回复;附件5:兴义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电站符合规划的证明;附件6:取水许可证;附件7:水能资源使用权证;附件8:水土保持许可证;附件9: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10:标准执行复函;附件11:监测报告;附件12:省环保厅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征求意见表;附件13:审查会议纪要。
第一章前言任务由来兴义市地处云贵高原的中部,乌蒙山脉的南端,境内地势起伏差较大、切割深,农村自然条件较差,为使本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开发水能资源是一个重要举措。
根据《贵州省水利资源复查成果-黔西南卷》,兴义市双桥河一级电站位于双桥河上游,是兴义市规划的以电代燃料水电站之一。
兴义市双桥河一级电站项目建议书由普安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于2004年6月完成并上报,2004年12月兴义市发展计划局以“兴市发计字[2004]268号文”(详见附件)批复建设项目,批复建设规模为2×800kW。
根据六盘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05年7月编制的《兴义市双桥河一级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含可研)》,对项目装机容量进行论证比选,最终确定兴义市双桥河一级电站装机容量为2000kw,即1×400kW+2×800kW。
双桥河属珠江流域南盘江三级支流,地表发源于盘县普田乡,自西北流向东南流入木浪河。
双桥河流域面积139km2,河段全长12km,主河道平均比降18‰。
项目坝址位于盘县普田乡燕子村普克,坝址以上集水面积,拟开发河段全长4km,主河道平均比降‰。
双桥河多年平均流量s,最枯流量 m3/s,电站为引水式开发,厂房位于下游河道右岸,在兴义市清水河镇双桥河村下枧槽沟。
兴义市双桥河一级电站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发电,总投资万元,装机容量1×400kW+2×800kW,工作管理人员3人。
兴义市双桥河一级电站建设以来,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兴义市双桥河一级电站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兴义市双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特委托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于本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因此,本环评为补充环评。
在接受环评委托后,我单位项目组成员在现场勘查、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的环境评价工作程序,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审批。
评价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具体评价过程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我单位接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先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判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
第二阶段:进行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了解环境现状情况;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确定各污染因素污染源强,然后进行各环境要素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第三阶段:对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项目环境可行结论。
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兴义市双桥河一级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审查。
项目特点本项目具有以下特点:(1)本项目为引水式径流电站,行业类别属于水力发电D4412;(2)本项目已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运行,因此,本环评为补充环评;(3)本次环评主要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防治措施,评价重点为营运期。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包括:(1)本项目主要关注生态环境影响,包括主要表现为对陆生植物影响、水生生物影响;(2)主要关注营运期对下游减脱水河段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3)主要关注水文、泥沙情势影响等。
(4)主要关注电站运行过程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环境以及固废方面的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兴义市双桥河一级电站属于小水电工程电站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工程已于2008年建成发电,电站的建设提高了当地水资源利用,提供优质的电能,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实施对提高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第二章总则编制目的本项目已于2008年建成投产,本评价主要根据工程特性,结合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特性,达到以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的:(1)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以及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及污染控制措施调查,评价工程环境影响程度及其防治措施效果。
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
(2)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促使建设项目业主明确和履行自己的环境责任,以便在工程运行期作好生态防护、补偿、恢复工作,有效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
指导思想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章、标准和规范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和成果。
结合本项目与当地自然环境特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努力做到评价结论科学化、防治措施具体化,使评价结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优化环境设计提供依据和指导,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15年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
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5)《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8)《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务院国发[1998]36号);(9)《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国发〔2005〕39号);(11)《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1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函[1992]13号)修订;(1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6)《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环保局环发[1997]758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南地区水电建设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293号);(5)《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号);(6)《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4号,;(7)《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局);(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9)《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环办函[2006]11号);(10)《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环发[2006]93号);(11)《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1号,修编版);(12)《》(环发[2008]92号);(13)《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 [2006]2号);(14)《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环发[2007]163号);(1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4号令);(1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2001年);(1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03年2月);(1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调整种类公布》(国家林业局第7号令)(19)《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4号);(20)《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号,;(2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2)《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发[2013]104号,;(23)《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2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起执行);(2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第34号令,;(26)《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评函[2006]4号);(27)《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环办函[2006]11号);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黔府发[1995]52号);(3)《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黔府函[2005]154号);(4)《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5)《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6)《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7)《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黔府发[2006]37号,;(9)《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19号,;(10)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2]184号,;(11)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黔环通[2015]269号,;(12)贵州省环境保护局《贵州省环境质量功能区区划报告》,;(13)贵州省政府黔府函[2015]3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批复》,;(14)贵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4]174号);(15)贵州省政府黔府办发[2012]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2号),;(16)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7)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4]13号),;(18)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19)《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20)《贵州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