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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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

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

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近年来,全球范围内自然灾害频发,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损失。

灾害应急管理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安全领域,能够有效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经济强国之一,美国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机制,对我国的相关工作具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一、完善的法规体系和机构设置美国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规体系和机构设置,形成了以总统为核心的快速响应机制。

首先,美国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确立了灾害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并明确了行政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其次,美国成立了联邦紧急管理署(FEMA)作为灾害应急管理的主要行政执行机构,并与其他政府机构、州和地方政府、私人和非营利机构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机制。

这种完善的法规体系和机构设置,为应对灾害提供了责任划分明确、组织协调高效的基础,为我国灾害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提供了启示。

二、科学的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美国在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科学、系统的多层次预警机制。

美国通过多个国家级和地区级的气象、地质、水文等监测网络,及时获取各种灾害风险信息,结合先进的数理模型和预测算法,进行准确的灾害风险评估和预测。

基于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美国制定了相应的灾害应对预案,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灾害风险信息,提高公众的灾害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灵活高效的紧急响应机制在灾害发生后的紧急响应方面,美国建立了灵活高效的机制,能够迅速调集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灾害发生后,美国总统可以通过签署紧急命令、调动国防部人员和物资,以及利用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等手段,快速响应和满足受灾地区的紧急需求。

此外,美国还通过国家紧急广播系统、紧急电话热线等方式,向公众传递紧急信息,提供及时的援助和指导。

四、加强全社会的参与和协作美国注重全社会的参与和协作,形成了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等多方参与的灾害应急管理格局。

美国应急预案体系

美国应急预案体系

美国作为世界上应急管理起步较早的国家之一,其应急预案体系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理念、结构及过程三个方面对美国应急预案体系进行概述。

一、理念美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核心理念是“大应急”和“全流程”。

所谓“大应急”,是指将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等工作纳入统一的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全主体、全流程、全灾种的横纵交融、多维联动、有机整合。

所谓“全流程”,是指从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到应急恢复的整个过程中,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协同作战。

二、结构美国应急预案体系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 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作为美国最高的应急管理机构,FEMA负责全国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恢复工作,为各级政府和机构提供应急管理指导与支持。

2. 州、县市应急管理机构:各级政府设立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处置,是本区域紧急事件的指挥中心。

3. 社区应急管理服务机构:社区内设立志愿者性质的应急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应急知识培训、应急物资储备等服务。

4. 企业和民间组织:企业和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5. 军事力量:在紧急情况下,军事力量将协助地方政府进行应急响应和救援。

三、过程美国应急预案体系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1. 应急准备:各级政府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2. 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3. 应急恢复:在救援过程中,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共同努力,开展灾后重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 应急评估: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改进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

5.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总之,美国应急预案体系在理念、结构及过程等方面具有以下特点:1. 全面性:涵盖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等各个环节。

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

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

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灾害是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的现象,在全球范围内,美国被认为是一支应急管理能力卓越的国家。

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将从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灾害应急管理组织、应急准备和应对、公众参与等方面对其进行分析,并探讨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

一、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包括联邦、州和地方三级。

联邦应急管理机构是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FEMA),其在联邦级别上负责协调、指导和提供支持。

州和地方政府履行主要责任,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灾害应急管理计划。

启示:我国需要建立和完善类似的联邦、省、市、县多级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责边界,提升应急管理的协同效应,提高整体应对能力。

二、灾害应急管理组织美国的应急管理组织包括联邦应急管理署、州和地方应急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

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在灾害发生时发挥着重要的协调和支持作用,通过与其他部门、机构和社区合作,共同应对灾害。

启示:我国应加强各级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能力建设,形成有效的组织体系,强化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的能力。

三、应急准备和应对美国注重应急准备,在灾害发生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他们通过制定全面的应急计划、建立灾害警报和预警系统、组织演练和培训等方式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同时,美国还注重应急响应和恢复阶段的工作,及时展开救援行动和恢复重建工作。

启示:我国应加强对各类灾害的前期预警和监测,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技术准备,提升人员培训和演练水平。

在应急响应和恢复阶段,要强化指挥和协调机制,确保救援行动的迅速和有序。

四、公众参与美国强调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在灾害应急管理中,公众被视为重要的合作伙伴,积极参与灾害预防、准备、应对和恢复。

他们通过研究、培训和意识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灾害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各种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危机、恐怖袭击等频繁发生,给各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已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对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总结其经验启示,以期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一)美国应急管理体系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的国家之一,其应急管理体系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和完善。

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采用“全危险”管理理念,强调对所有可能的灾害和危险进行综合管理。

在组织架构上,美国设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负责协调和整合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应急资源和行动。

同时,各州和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形成了自上而下、分工明确的应急管理体系。

此外,美国还注重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斯塔福德法案》等,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日本应急管理体系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其应急管理体系非常发达。

日本的应急管理体系强调“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的理念,注重灾害的预防和准备工作。

在组织架构上,日本设立了中央防灾会议,负责制定国家的防灾政策和计划。

同时,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防灾机构,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协同的应急管理体系。

此外,日本还非常重视公众的防灾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德国应急管理体系德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注重“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在联邦层面,设立了联邦内政部下属的联邦民众保护与灾害救助局,负责协调全国的应急管理工作。

在州和地方层面,各州和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

德国还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包括消防队、警察局、医疗救援队伍等,各队伍之间分工明确、协同配合,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经验启示(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经验表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

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

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及其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一、灾害应急管理的背景与意义灾害是自然界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人类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人类活动的扩张,灾害频率和规模呈现上升趋势,给社会造成的影响也日益严重。

灾害应急管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工作,旨在通过科学应对、合理处置、迅速反应等策略来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灾害应急管理系统成熟,经验丰富,对我国灾害应急管理事业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及运作方式1. 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由多个政府机构、民间组织和学术机构组成,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但相互配合的体系。

其中,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是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机构,负责灾害监测预警、救援响应、灾后恢复等工作。

此外,各州和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关机构和部门,以应对本地区的灾害。

2. 灾害应急管理的运作方式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采取了多元化的运作方式,包括预防、准备、应对和恢复四个阶段。

预防阶段主要通过科学研究和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

准备阶段则包括资源储备、培训演练、信息发布等工作,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进行有效的应对。

应对阶段则是核心阶段,包括紧急救援、灾后评估、信息共享等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和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协作。

灾后恢复阶段则着重于重建重整,包括修复基础设施、恢复生活秩序等工作。

三、美国灾害应急管理的启示1. 灾害应急管理要加强跨部门和跨地区的合作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侧重于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倡导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社区和民间组织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这种跨部门和跨地区的合作可以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应对能力,减少决策的滞后和信息的不畅。

我国在灾害应急管理中也应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起高效的协同机制。

2. 灾害应急管理要注重公众参与和防灾教育美国的灾害应急管理强调了公众参与和防灾教育。

美国应急管理制度

美国应急管理制度

美国应急管理制度1. 简介美国是一个发达的国家,拥有多样化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同时也面临着各种自然和人为灾害的威胁。

为了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和灾害,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以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美国应急管理制度包括联邦、州和地方三个层级,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协作配合,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安全。

2. 联邦层级在美国,联邦应急管理机构主要是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

FEMA成立于1979年,是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紧急情况和灾害响应的主要机构。

FEMA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资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协调和支持州和地方政府的应急响应工作。

FEMA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灾害准备和预防:FEMA对全国各地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准备和预防计划。

2) 紧急响应和救援:FEMA在灾害发生后,立即调动各种资源和人力进行救援和恢复工作。

3) 灾后恢复和重建:FEMA还负责灾后重建的协调工作,包括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

除了FEMA之外,美国还设立了其他一些联邦部门和机构,如国土安全部、国家气象局、环境保护局等,它们也参与了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各种支持和资源。

3. 州层级美国所有的50个州都拥有自己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本州的紧急情况和灾害响应工作。

这些州级机构通常被称为州紧急事务管理部门(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EMA),它们与FEMA保持紧密联系,履行各自的责任。

州级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实施州级的灾害准备和预防计划。

2) 协调和支持地方政府的紧急响应工作。

3) 进行灾害救援和恢复工作。

4) 提供公众教育和培训。

在发生灾害或紧急情况时,州级应急管理机构会立即启动其紧急响应计划,调动各种资源和人力参与救援和恢复工作。

4. 地方层级美国各个城市和县也都设立了自己的紧急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本地的紧急情况和灾害响应工作。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各种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等,给各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对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总结其经验启示,以期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一)美国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

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健全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斯坦福法案》《国土安全法》等,为应急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2、组织架构清晰设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作为核心机构,负责协调和整合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应急资源,并与州和地方政府建立了紧密的合作机制。

3、风险评估与预防重视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应急响应迅速建立了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配资源,开展救援和恢复工作。

(二)日本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在应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灾害教育普及从小就对民众进行灾害教育,提高民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3、建筑抗震标准高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抗震标准,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4、社区应急组织发挥重要作用社区成立了各种应急组织,如消防团、自卫队等,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开展救援工作。

(三)德国德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注重预防和准备工作。

1、跨部门合作紧密各部门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协调和沟通机制,能够在应急管理中形成合力。

2、志愿者队伍强大拥有大量的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他们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高的应急救援能力。

3、信息化建设水平高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了应急信息的快速收集、传递和共享。

美国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实施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实施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实施及对中国的启示1. 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剖析美国应急管理中的全社区模式及其在中国情境下的适应性和可借鉴之处。

美国作为全球应急管理领域的领先国家,其应急管理实践尤其是全社区模式的构建与发展具有鲜明的特点与显著成效。

全社区模式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社区组织、企业、非政府机构以及广大公众共同参与,形成多元主体联动、预防与响应并重的应急管理体系。

此模式不仅注重提升社区自身的抗灾能力与韧性,而且倡导通过教育、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增强全民的风险意识与应急技能。

在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在国家层面上起到了核心协调作用,而州、县、市乃至社区一级均设有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和服务中心,共同编织了一张覆盖全国、深入基层的应急网络。

各层级之间通过紧密协作和信息共享,确保了在各类突发事件面前能够迅速、高效地调动资源,实现科学决策与协同应对。

针对中国国情和发展需求,研究美国全社区模式的实施路径与成功经验,无疑为中国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尤其是在城市与乡村社区层面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本文将探讨美国全社区模式的具体运作机制,分析其优势与挑战,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适合中国社会文化背景及现实条件的应急管理策略与改革建议,以期推动我国应急管理事业向更加系统化、社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 美国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概述美国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Whole Community Approach to Emergency Management)是一种倡导全方位参与、多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先进应急管理模式。

该模式强调在面对自然灾害、重大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更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任务。

它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并在进入21世纪后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美国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核心在于将社区视为应急管理的基础单元,倡导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各层级、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团体、教育机构、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应急准备、响应和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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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美国发生的一系列城市危机事件,促使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随着联合国国际减灾活动的推进,世界各国都加紧了对在非战争条件下应急管理的机构建设和理论研究,其中美国的经验尤为值得借鉴与思考。

美国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美国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由三个层次组成:联邦政府层(国土安全部及派出机构);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机构。

美国最高应急管理机构是国土安全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该部由负责统筹协调的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组成,其机构设置如图1-1所示:
美国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及其启示
高 磊1 徐 迎2 李青狮2
1、2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3解放军理工大学气象学院
摘要近一百多年来美国经历了多次重大的自然或人为灾害,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同时为其提供了大量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总结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应急管理体制、法制和机制。

本文介绍了美国应急管理概念原理的发展简史和机构设置及其功能,总结了美国应急管理的特点。

学习美国的应急管理,可以为我国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美国 应急管理 特点
图1-1 美国国土安全部机构设置图
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2003年并入国土安全部,是其中负责应急管理的主要部门,也是最大的部门之一。

FEMA的工作主要是改善国家的防备及加强各种类型应急反应的能力,全面负责国家的减灾规划与实施。

其职责包括:在国家遭受攻击时协调应急工作;在国家安全遭受危险的紧急时期保障政府功能的连续性和协调资源的动员工作;在灾害规划、预防、减轻、反应和恢复行动的各阶段全面支持州和地方政府;在总统宣布的灾害和紧急事件中协调联邦政府的援助;促进有关灾害破坏效应的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和平时期出现放射性污染事件时的应急民防协调工作;提供培训、教育与实习机会,加强联邦、州与地方应急官员的职业训练;减轻国家遭受火灾的损失;实施国家火灾保险计划中的保险,减轻火灾损失及其危险评估工作;负责执行地震灾害减轻计划;领导国家应急食品和防洪委员会;实施有关灾害天气应急和家庭安全的社会公众教育计划等。

FEMA根据政府管理部门分担的紧急突发事件反应的职责,把美国划分成十个应急管理区。

应急事务管理区是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其职能与联邦政府规定FEMA的职责相同。

这些管理区内的州政府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经管洪水、飓风、火山喷发、地质滑波等自然灾害及人为技术灾害的协调、管理、应急反应与救援、教育培训、现场工作的全面管理。

每个办公室也都有内定的灾种和界定重点防灾区,根据其任务划分为灾种和灾害统计,社会管理特点、生态或古迹保护、基础设施和人口、财产的分布等。

在区域紧急事务管理办公室协调下,各州都有紧急事务管理部门,称为州长紧急事务办公室(OES),主任由州长来任命。

在OES之下,还有更低层次的管理区和互助区,如地区级的应急管理机构和社区应急反应小组。

美国应急管理的层次如下图示。

在美国应急管理机构中都有负责运行调度的机构。

国土安全部、各州及大型城市的应急管理机构中都设有应急运行调度中心。

应急运行调度中心的日常工作是:监控潜在各类灾害和恐怖袭击等信息、保持与各个方面的联系畅通、汇总及分析各类信息、下达紧急事务处置指令并及时反馈应对过程中的各类情况等。

各个运行调度中心都辟有固定场所,为应急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和单位常设固定的代表席位,配备相应的办公、通讯设施。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进入紧急状态,各有关方面代表迅速集中到应急运行调度中心,进入各自的代表席位,进入工作状态。

运行调度中心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协调,联合办公,确保应急工作反应敏捷、运转高效。

美国应急管理的特点
美国在过去的一百多年的时间经历了很多灾难,1906年旧金山大地震,2001年“911”事件,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等,都给美国造成了很大的损
失。

每次灾难过后,都会引起美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上的变革。

美国在危机管理方面遵循的基本理念是:出现一种危机,出台一部法案政策,同时由一个主要的联邦机构负责管理。

发展过程中,美国应急管理呈现以下的特点:由单项应急向综合应急管理转变;由单纯应急向危机全过程管理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加强预防转变。

1.最高层政府机构作为应急管理的决策核心
当前,公民的安全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深刻变化,政府的公共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的目标,不再局限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更涉及到维护政府的执政能力、运行功能和公信力等。

2005年美国的“卡特里娜”飓风袭击等突发事件中,由于政府处理乏力,引起公民强烈不满,导致发生“政府威信危机”。

因此,应急管理成为美国的重要政治议题之一,应急管理成为政府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

美国危机管理体制形成了总统为核心,以国土安全部为决策中枢,国会负责监督的综合性、动态组织体系。

图1-2 美国应急管理结构图
2.统一指挥、加强协同成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中的重点
建立统一指挥、协同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是美国应急管理体制追求的重要目标。

关键是在一个核心枢纽机构的指挥协调下,各机构和部门纵向能对接,横向能联动。

也就是注重地方应急管理系统与中央应急管理系统的对接,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系统与其他部门应急管理系统的联动。

3.自上而下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应急管理机构
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不同级别的、专职专人的、具有综合性、协同性管理职能的机构,理顺了领导、协同和管理主体间的关系。

同时通过立法和颁布法规,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还牵头27个政府部门和美国红十字会的首脑共同签署《联邦响应计划》,确保一旦发生灾害后各部门能够积极联动,保障了应急机构的综合协调能力、权威性和执行力度。

借鉴意义和启示
1.高度统一的指挥系统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基础
我国现阶段的应急管理体制为国务院的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全国的公共安全事件,灾害发生后政府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务院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这种体制看似很清晰,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应急管理办公室是一个刚成立的机构,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经验还不是很丰富。

灾害发生后还是要成立临时的应急指挥部,所以办公室的作用体现不是很明显。

其次,省、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滞后,多是临时性机构,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而且部门职责界定不分明。

再次,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不够,部门各自为政,资源无法得到优化配置,效率低下。

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从中央到地方依次进行机构的优化组合。

笔者认为可以在国务院下设一个机构,整合与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相关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医疗、人防、气象、地震、安全生产等部门。

在各个部门设置联络官,实现信息的相互沟通,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应急管理领导部门。

地方根据中央的机构设置,并结合当地情况组建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是非常设机构,但要保证一旦发生灾害后能迅速形成一个组织健全、管理科学、行政有力的领导协调机构。

2.完善的法规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的有力保障
在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应急管理还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我国虽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但是缺乏可操作性,一旦发生灾害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没有通过法律确定下来,这样就造成了在救援过程中的混乱无序。

健全法律法规,应该在机构改革的同时或完成后进行,并不断完善。

通过立法确定各级各部门在常态和紧急情况下的职能以及要达到的目标。

这样才能确保应急管理的有法可依。

3.重点突出的城市灾害防护是应急管理的关键环节
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一直是应急管理和人民防空建设的重点。

无论平时或战时,重要经济目标与人们生活和国民经济实力密切相关。

因此,抓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搞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首先要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科学规划。

重要经济目标的建设和防护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不能急于冒进。

其次,要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理论研究。

为了应对面临的各种威胁,要加快新理论和新设备的论证和试验,切实提高防护效果。

借鉴美国国土安全部办公室设置的启示,每个办公室负责一个灾害类型的管理。

我国应该根据城市的类型特点,制定不同的预案,明确城市防护的指导方针。

比如按化工城市,地震、洪水、雪灾多发城市,工业生产城市,旅游城市等将城市进行划分,加强城市危机类型分析和应对方法研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建立专业性强的管理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管理。

4.树立科学的应急管理建设发展观是应急管理的理论先导
美国每遭遇一次大的灾难,都会进行应急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管理体制和法规也会随之做相应调整。

可见美国的应急管理是在发展中完善的,这虽然是被动式的改进,但为今后的应急管理提供了很多有益的经验。

我国的应急管理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与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发展的历程类似,我国应急管理办公室现在也面临着许多政府部门的管辖权之争。

但是改革和发展的道路不可能是平坦的,必定是在困境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完成机构的优化整合、法制健全和职能完善。

我国在经历了重大的灾难后,政府部门和媒体大都将注意力集中在抗灾救灾精神的宣扬,而忽视救援过程中存在的经验与教训。

要想在今后公共安全的应急管理中少走弯路,必须要对历次灾害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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