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档案的管理,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消防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确保消防档案的全面、完整、连续;(二)准确性原则:确保消防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消防档案的保密性、安全性和稳定性;(四)时效性原则:确保消防档案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第二章消防档案的分类与内容第四条消防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消防设施档案;(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档案;(三)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四)火灾事故档案;(五)消防安全培训档案;(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档案。
第五条各类消防档案的内容如下:(一)消防设施档案:1.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检测等文件;2. 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3. 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4. 消防设施更换、改造记录;5.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档案:1. 消防安全责任制;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4. 消防安全演练制度;5.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6.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三)消防监督检查档案:1.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 消防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 消防监督检查反馈意见;4. 消防监督检查结果。
(四)火灾事故档案:1. 火灾事故报告;2.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3.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4. 火灾事故赔偿协议;5. 火灾事故教训总结。
(五)消防安全培训档案:1. 消防安全培训计划;2.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3. 消防安全培训考核结果。
(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档案:1.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2. 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记录;3. 消防安全应急物资清单;4. 消防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第三章消防档案的管理职责第六条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消防档案管理制度;(二)明确消防档案管理人员;(三)监督检查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四)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五)定期对消防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加强消防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消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档案建立与归档1.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及时建立。
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火灾隐患、违法行为或者危险物品等过程中,应当认真记录和收集证据。
对于需要纪录的记录,应当进行逐一编号,并按照受理日期建立档案。
2.消防执法档案应当统一归档。
归档的地点可以是公安机关或者消防部门。
未经同意,不得迁移或私自销毁归档文件。
需要销毁归档文件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分类归档。
将档案分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其他档案等分类,分类后存放,以方便查阅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1.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严格保密,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向外界透露档案内容。
2.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定期复核,防止损坏和遗失。
复核后确定损坏、遗失文件,应当及时进行补全。
3.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实行门禁制。
档案保存环境应当干燥、防潮、通风、防火,门窗应当加装锁具或者铁栅栏等设施,保障档案的安全。
四、档案的利用1.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为行政部门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提供重要支持。
行政部门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时,应当有权查阅及复制所需档案。
2.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为社会公众了解消防行政执法提供依据。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申请查阅该档案,了解相关法规法规和行政执法事项的情况。
五、档案的违法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规定,在消防执法档案管理中发生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消防执法档案管理程序发生错误,导致案件被误判或者造成巨大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解释权归消防部门所有。
2.未经执法人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分发和使用消防执法档案。
消防队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队伍管理,规范消防人员档案建设,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队伍全体人员,包括消防员、文职人员、合同制人员等。
第三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消防队人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
2. 入队及培训档案:包括入队时间、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成绩、培训证书等。
3. 工作表现档案:包括工作表现、表彰奖励、违规违纪记录等。
4. 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体检报告、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等。
5. 家庭情况档案:包括家庭成员、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
6. 财务状况档案: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消防队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等工作。
第六条消防队队长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档案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定期检查、指导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八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第九条新入队人员档案应在入队一个月内收集完毕,包括基本信息、入队培训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消防队人员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分别归入相应的档案盒或档案柜。
第五章档案查阅与保管第十一条档案查阅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档案。
第十二条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防止丢失、损坏、霉变等。
第六章档案更新与维护第十四条消防队人员档案应定期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五条档案更新内容包括:人员调动、晋升、离职、退休等情况。
第十六条档案维护包括:对破损、褪色、霉变的档案进行修复,对过期档案进行销毁。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档案管理制度;(二)明确消防档案管理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三)确保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四)定期检查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五条消防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消防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工作;(二)按照规定收集、整理消防档案资料;(三)对消防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四)定期对消防档案进行清理、归档和更新;(五)做好消防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六条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等;(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四)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五)火灾事故处理:火灾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六)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记录、报告等;(七)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应急演练计划、演练记录、评估报告等;(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消防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建立消防档案目录,明确档案分类、编号和存放位置;(二)消防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篡改、伪造;(三)消防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和泄密;(四)消防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作管理规定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定义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预防火灾评估报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单位平面布置图等。
第二章制作第四条档案内容1.预防火灾评估报告: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
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规定单位各部门、岗位对消防安全进行负责的人员及责任。
3.消防演练记录:对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记录演练情况。
4.灭火器材台帐:管理单位内的消防灭火器材,包括购置、维护、检验等记录。
5.逃生疏散预案:针对单位建筑场所的特点制定疏散预案,记录平时演练情况。
6.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第五条制作责任1.各部门负责制作本部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相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维护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第三章管理第六条存档第七条查阅1.员工有权查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2.领导及相关部门有权对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检查和审阅。
第八条更新1.单位应对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进行定期更新,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更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件、责任制度、巡查记录等。
第九条纪录保密涉及到单位生产经营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在档案管理过程中予以保密。
第十条培训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档案备份单位应建立档案备份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备份和恢复能力。
第四章处理第十二条档案借阅1.档案借阅由相关部门负责,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申请书,并应由单位领导审批。
2.借阅人在借阅期限内应妥善保管档案,并按期归还。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1.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五年,到期后应由相关部门进行销毁。
2.对于涉及法律纠纷的档案,须保存至相关法律纠纷完结后,再进行销毁。
第五章监督与追责第十四条监督机制1.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督查制度,对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制作、管理和更新进行监督。
消防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消防档案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消防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消防档案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档案保管人员负责消防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包括档案的存放、调阅、借阅和销毁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消防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安装、检测、维护保养和报废记录;(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三)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四)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五)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记录;(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资料。
第十条消防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二)按照类别划分,分类存放;(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便于查阅和使用。
第十一条消防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十二条消防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的专用档案室或柜中。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消防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四条消防档案的借阅应当履行以下手续:(一)借阅人填写借阅申请;(二)档案保管人员审核借阅申请;(三)借阅人签字确认;(四)归还档案时,档案保管人员检查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的调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调阅人应当填写调阅申请;(二)档案保管人员审核调阅申请;(三)调阅人签字确认;(四)调阅完毕后,及时归还档案。
消防安全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档案的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安全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消防安全档案应全面、准确地反映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 实用性原则:消防安全档案应满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3. 安全性原则:消防安全档案应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4. 保密性原则:消防安全档案中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由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消防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指导、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档案的编制工作。
3. 负责消防安全档案的销毁工作。
4. 定期对消防安全档案进行审查、清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消防安全档案的收集范围:1.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 消防设施、器材的验收、检测、维护保养记录。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巡查记录。
6. 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7.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8. 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消防安全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规定进行整理。
2. 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清晰。
3.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4.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第八条消防安全档案的归档:1. 消防安全档案应按照归档要求,及时归档。
2. 消防安全档案的归档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3. 消防安全档案的归档应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消防安全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等条件。
2. 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存放,定期清理。
消防机构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防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机构档案室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三)方便利用、提高效率原则;(四)保密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范围:消防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档案收集渠道: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准确地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三)档案收集要求:档案收集应做到齐全、准确、及时。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原则:按照档案的来源、性质、时间、载体等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二)档案整理程序:收集、鉴定、分类、编号、装订、归档。
(三)档案整理要求:档案整理应做到条理清晰、整齐划一、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鉴定与保管第六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依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档案鉴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档案鉴定程序:查阅、核实、鉴定、登记、销毁。
(三)档案鉴定要求:档案鉴定应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设施: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二)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包括档案入库、出库、借阅、归还、销毁等环节。
(三)档案保管要求:档案保管应做到安全、整洁、有序。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查阅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范围:档案室档案为消防机构内部工作人员提供利用。
(二)档案利用程序:查阅、登记、借阅、归还。
(三)档案利用要求:档案利用应做到手续完备、登记齐全、归还及时。
第九条档案查阅(一)查阅档案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申请。
(二)查阅档案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三)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的场所进行,不得擅自带走档案。
第五章档案数字化与信息化第十条档案数字化(一)档案数字化范围:消防机构档案中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档案、照片、录音、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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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档案管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