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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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号文(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大纲)

98号文(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大纲)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98】号公用所矿山组2010-7-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1999年4月19日国土资发[1999]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资源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期的管理,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以下分别简称《编写内容》和《审查大纲》),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级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采矿权申请时,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保证开发利用方案编写的规范化和审查工作的质量,严格把好资源利用的源头关,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能够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国民经济建设发挥出最大的资源效益。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今后,凡新建矿山申请采矿权时,申请人必须按《编写内容》的要求编报开发利用方案,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按《审查大纲》的要求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其作为采矿权授予中必经的、重要的程序,纳入采矿权审批的内部管理责任制中。

开发利用方案若包括在矿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之中,不应影响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对开发利用方案的专门审查。

二、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中加强此项工作,审查工作可委托给有一定技术力量的机构或有设计资格的单位代为组织,由其聘请熟悉地矿行政管理、熟悉地矿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经验的地质、采矿、选矿等方面专家承担具体的审查论证工作。

三、承担审查工作的机构对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审查意见(附:参加审查的专家名单,并由本人签字)。

审查意见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审定。

审查不合格或经限期修改仍不合格的开发利用方案,登记管理机关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备案工作指南(试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1一、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工作的目的意义 1二、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备案工作权限划分 2 第二部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程序及要求 2一、申报和受理审查 31、必须提供的资料:32、受理审查要点4二、审查和备案 5(一)对审查专家组的要求 5(二)审查依据 6(三)审查职责 6(四)方案审查规则7(五)审查要求8(六)审查会8(七)方案修改9(八)送管理部门备案10第三部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要点10一、对目的任务的审查10二、开采储量确定的合理性审查10三、矿区地质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审查10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审查11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审查12六、矿区土地复垦的审查12七、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的审查13第四部分备案程序及要求13一、备案申报材料13二、备案审查13附件1 编写提纲15第一章前言18第一节任务的由来与目的、任务18第二节编制依据19第三节编制工作概况及方案适用年限19第二章矿山基本情况19第一节矿山概况19第二节矿区地质20第三节矿山土地利用现状21第四节矿山地质环境22第三章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24第一节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总体要求24第二节矿区总体部署方案24第三节建设方案24第四节矿床开采26第五节选矿方案27第六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28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及土地复垦方案29第一节矿产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造成的影响29 第二节矿山地质环境修复30第三节土地复垦33第五章投资估算与进度安排35第一节矿山开发必要性分析36第二节矿山开采方式和利用方向可行性分析36第三节投资估算36第六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37第七章结论与建议39附件2 审查申报表46附件3 承诺书47附件4 受理与安排表 48附件5 审查意见书49附件6 审查意见书备案的报告 53附件7 审查意见书备案的函54《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备案工作指南》(试行)为适应贵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引导传统矿业转型升级,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资源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期的管理,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以下分别简称《编写内容》和《审查大纲》),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级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采矿权申请时,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保证开发利用方案编写的规范化和审查工作的质量,严格把好资源利用的源头关,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能够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国民经济建设发挥出最大的资源效益。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今后,凡新建矿山申请采矿权时,申请人必须按《编写内容》的要求编报开发利用方案,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按《审查大纲》的要求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其作为采矿权授予中必经的、重要的程序,纳入采矿权审批的内部管理责任制中。

开发利用方案若包括在矿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之中,不应影响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对开发利用方案的专门审查。

二、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中加强此项工作,审查工作可委托给有一定技术力量的机构或有设计资格的单位代为组织,由其聘请熟悉地矿行政管理、熟悉地矿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经验的地质、采矿、选矿等方面专家承担具体的审查论证工作。

三、承担审查工作的机构对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审查意见(附:参加审查的专家名单,并由本人签字)。

审查意见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审定。

审查不合格或经限期修改仍不合格的开发利用方案,登记管理机关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受聘审查的机构未按审查大纲内容进行审查的,应由登记管理机关提出重审或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复审。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及审查大纲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及审查大纲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及审查大纲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非煤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尤其是对于建筑材料、石油、天然气、金属、非金属等资源的需求量更是大幅度增长。

为此,我们需要编写一份针对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文件,以便推进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编写内容1.资源概况本方案需要对目标区域的资源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矿物种类、分布区域、储量情况、矿产地质条件、资源的开采技术和利用价值等方面的信息。

2.开发模式要制定合理的开发模式,结合资源的类型和特点,确定资源的开发方式和规模,包括开采、选矿、加工和运输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还需要考虑环保和生态建设等因素,保护和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3.利用方向根据资源的类型和开发情况,确定利用方向,包括资源的主要用途、市场需求、产值分析和经济效益评估等方面内容。

并探索新的利用途径,促进资源的多元化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价值。

4.政策支持要结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政策支持。

同时,要确保资源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落实资源保护和环保责任,为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5.技术研发为了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需要加强技术研发,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要加强人才培养,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创新和发展,为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审查大纲1.方案的合理性审查方案是否符合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总体规划,是否可行,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有效性,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要求等。

2.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审查方案是否考虑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是否采取合适的开采方式和环保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等。

3.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审查方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可行,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是否能够提高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等。

4.安全问题审查方案是否考虑到安全生产问题,是否采取了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国土资源部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国土资源部

附件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一、总体审查(一)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是否符合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的规定,做到科学合理优化布局,有利于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效益的提高。

(二)方案是否由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单位组织编写,是否由政府组织呈报,并附专家审查意见。

(三)方案是否包含《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规定的章节、内容和图件,是否做到了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叙述条理清楚、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内容审查(一)概述部分审查1.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概况、勘查开发现状(含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是否阐述清楚;2.勘查项目设置集中的勘查区,矿山数量较多、布局不合理的矿区是否全部确定为整合矿区,勘查区、矿区情况是否阐述清楚;3.是否明确了挂牌督办重点矿区,挂牌督办重点矿区数量是否达到要求;4.整合预期目标是否明确可行。

(二)整合工作部署审查1.整合工作的原则是否明确;2.整合工作的总体安排是否周密,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是否落实,能否满足本行政区整合工作实际需要;3.整合各实施步骤是否清晰具体,时间安排是否合理;4.整合的方式方法是否以经济的、法律的为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办发〔2006〕108号、国土资发〔2009〕141号等文件的要求。

(三)整合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审查1.是否分别对每个整合矿区的地理位置、范围、面积、交通状况、地质工作概况、地质特征、资源储量及储量分布、主要探明矿体分布及相对空间位置关系等进行了详细说明;2.是否对每个整合矿区的资源勘查开采现状(已设置探矿权数量、勘查工作程度及预测资源储量,已设置采矿权数量、整合前各矿山占用和保有资源储量情况、生产规模)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明确列举了矿业权布局、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是否对整合矿区内拟整合探矿权采矿权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整合矿区中各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基本情况,拟整合探矿权预测资源储量,拟整合采矿权保有资源储量、生产规模、剩余服务年限等方面的内容是否反映清楚;4.整合矿区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合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 拟设探矿权采矿权的数量、布局是否合理;5. 整合后的勘查区是否具备整装勘查或规模勘查条件,勘查投入能力是否满足要求;6. 整合后的矿山是否符合规划,是否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矿区范围划定是否合理,开采规模是否与资源储量相适应,是否达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最小开采规模的确定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区、市)相关产业政策。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及审查大纲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及审查大纲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及审查大纲一、方案编写内容1. 前言在前言中,要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强调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介绍编写此方案的宗旨和目的,以及编写方案的依据,同时也要介绍方案编写的范围和内容。

2. 现状分析在现状分析中,要对我国非煤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储量和开发利用现状做一个全面的分析,包括矿产资源的种类、分布区域、开采状况、采矿方式、利用方式与市场需求情况等内容,从而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不足,为后续的方案设计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参考。

3. 目标与战略在目标与战略中,要对我国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目标和方针进行明确和确立,包括提高开发水平、保护环境和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目标,以及优先发展重点矿产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加强政策支持等战略措施。

同时,要制定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行动方案和措施,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4. 项目规划及经济评价在项目规划及经济评价中,要对未来的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规划和经济评价,包括项目的选址、工程设计、投资估算、收益预测和风险分析等内容,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5. 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在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中,要对非煤矿产资源的开采、选矿和深加工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进行研究和制定,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也要注重环境保护,采取绿色矿山和循环经济的开发方式。

6. 管理措施及环境保护在管理措施及环境保护中,要制定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加强监管管理和技术攻关等,从而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7. 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在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中,要明确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进度,包括项目的前期筹备、实施阶段的安排、投资和运营管理等,以及对方案进行中间调整和完善的机制。

二、审查大纲1. 内容审查对文本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文本的全面性、科学性和严谨性,防止出现内容上的错误和瑕疵。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及审查大纲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及审查大纲

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及审查大纲
一、引言
A.背景介绍
B.研究目的和重要性
C.方案编写目标
二、矿产资源概况
A.资源种类和分布情况
B.资源储量和质量评估
C.市场需求和价格趋势
三、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A.开发目标和规模定位
B.开发区域和选矿原则
C.开发技术和设备选型
D.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
四、产业链建设
A.上下游产业调研
B.合作机构和关键合作伙伴
C.产业链布局和发展计划
五、市场营销策略
A.目标市场和竞争分析
B.产品定位和差异化
C.品牌推广和销售渠道
D.客户关系管理
六、经济效益和风险评估
A.投资成本和回报预测
B.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分析
C.风险识别和应对措施
七、社会影响评价
A.就业岗位和人才培养计划
B.社区关系和公共关系管理
C.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八、技术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
A.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优势
B.技术可行性分析
C.可行性研究结果和建议
九、环境影响评价
A.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估
B.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
C.监测和修复计划
十、关键节点和时间计划
A.项目实施关键节点
B.运营和维护计划
C.项目时间计划
十一、项目管理
A.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
B.预算和资金管理
C.项目评估和监控
十二、总结和建议
A.主要发现和结论
B.建议和改进建议
审查大纲:
1.方案整体结构是否清晰合理,逻辑是否紧密连贯。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业务分类】: 地矿【发文文号】: 国土资发[1999]98号【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布日期】: 1999-4-19【施行日期】: 1999-4-19国土资发[1999]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资源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期的管理,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以下分别简称《编写内容》和《审查大纲》),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级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采矿权申请时,必须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保证开发利用方案编写的规范化和审查工作的质量,严格把好资源利用的源头关,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能够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国民经济建设发挥出最大的资源效益。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今后,凡新建矿山申请采矿权时,申请人必须按《编写内容》的要求编报开发利用方案,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按《审查大纲》的要求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其作为采矿权授予中必经的、重要的程序,纳入采矿权审批的内部管理责任制中。

开发利用方案若包括在矿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之中,不应影响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对开发利用方案的专门审查。

二、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中加强此项工作,审查工作可委托给有一定技术力量的机构或有设计资格的单位代为组织,由其聘请熟悉地矿行政管理、熟悉地矿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经验的地质、采矿、选矿等方面专家承担具体的审查论证工作。

三、承担审查工作的机构对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审查意见(附:参加审查的专家名单,并由本人签字)。

审查意见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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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
采矿权申请人依据批准的矿区范围,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时,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对其报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一、方案编写的资格审查
开采下列矿山、矿区和矿种的,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由具有国家批准矿山设计资格的单位进行编写:
1、开采海域矿产资源;
2、外商投资矿山企业;
3、开采能源和金属矿产;
4、上述之外的大、中型矿山。

小型以下矿山企业的开发利用方案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编写。

二、开采储量确定的合理性的审查
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必须由具有资格的地勘单位提供,并依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进行认定,满足相应的设计要求。

在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能的前提下,以合理利用、贫富兼采、综合回收为原则,确定合理的经济开采品位,并以此圈定矿体(矿床)。

确定的工业指标应充分考虑矿产品市场等方面的要求。

对于目前暂不宜开采的贫矿,应制定“采富保贫”的技术措施和后续回采方案,以利于今后可能进行的开采活动。

三、矿山建设规模的审查
在储量有保障、适合大规模开采的矿区,必须实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方针,避免大矿小开、整矿零开。

依据开采技术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在总体规划之后,可采取分期建设、滚动发展,逐步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使企业(矿区)持续、稳定地发展生产。

矿山设计服务年限参考矿山设计规范。

四、开采方案的审查
开采方案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和充分利用资源”的原则来确定。

做到贫富兼采、采剥(掘)并举、剥离(掘进)先行。

采矿回采率、矿石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等技术指标应比照国内同类矿山的平均先进水平。

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首先考虑采取先进的开采技术。

采矿方式依据矿体赋存状况和地质地形条件,通过计算和论证确定。

确定开拓系统要有利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回收。

尽量不留或少留永久性矿柱,提升运输系统应减少运输过程中矿石的损失、贫化。

矿山的开拓系统也需通过方案比较确定。

采矿方法依据地质条件和开采技术,考虑采掘工程量、回采效率、出矿品位和资源回收率等方面的指标,通过方案比较,确定适宜的采矿方法。

五、选矿加工方案的审查
依据矿石的性质、构造、结构等特点,经过充分的选矿试验工作和方案比较,选定合理的选矿方法、工艺条件和先进的产品技术指标。

入选的原矿中含其他具利用价值的共、伴生矿产时,应进行充分的综合回收、综合利用试验研究工作,进行方案论证,确定合理的分选回收流程。

对目前暂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要提出可行的保护性处理措施。

设计的选矿工艺流程,应采用先进技术和高效装备,精矿品位、产率指标得到保障,尾矿品位有效控制,选矿加工的总体水平达到优质、高产、低消耗的要求。

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
重点审查废石场的建设、矿井水的排放、选矿厂粉尘处理、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尾矿坝的建设、尾矿水排放的方式和影响、土地(草原、林地)复垦利用以及其他有关项目。

矿山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程序上报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中,应有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对矿山开采可能引起的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以及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应采取预防措施。

七、矿山安全的审查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经劳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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