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申报.

合集下载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是指国家对出入境人员、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药品、化学品等进行检验检疫的工作。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内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以及防止外来的疾病及有害生物进入国内。

工作内容1、出入境人员检验检疫出入境人员检验检疫是指对从国境外进入或离开境内的人员从健康方面进行检查,确保他们不会传入有害病毒或疾病,并防止其将病菌传染给其他的人员。

这项工作在国家流行病学监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2、动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动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是指对从国境外进入或离开境内的动植物、产品进行检查,以避免非法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入国家及对国内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的影响。

3、食品药品及化学品检验检疫食品、药品、化学品的检验检疫是指对从国境外进入或离开境内的食品、药品及化学品进行检查,以确保其不会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危害。

工作程序1、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出境人员、动植物及产品、食品、药品、化学品需要逐一检验检疫,需要进行申报手续。

出入境人员需要出示健康证明以及相关疫苗接种证明;动植物及其产品需要进行检疫合格证以及相关证明;食品、药品、化学品需要出示相关产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等证明。

2、检验检疫根据申报手续,对出境人员、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药品、化学品进行逐一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测,以确保进出口物品的质量安全。

3、承兑合格证明经过检验检疫后,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出入境物品才能取得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处理不合格物品对于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检验检疫标准的出入境物品,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如发还原产地、销毁、拒绝入境、扣留等措施。

结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是保障国民生活安全、维护国家卫生安全、保障农业安全和节约资源的重要环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保持高度警觉,严格遵守工作规程,以确保各种出入境物品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实施。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2)外贸经营单位已对外签署外销协议,凭信用证支付 货款,已收到信用证,明确了检验依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18页
预先检验:预检。为方便对外贸易,依据需要,对一 些经常出口商品进行预先检验。
受理预先检验范围:
还未成交出口商品 已签协议,但还未接到信用证 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实施检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VETERINARY) 9.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PACKING)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8页
10.测温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TEMPERATURE)
11.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HOLD/TANK)
为100% 没有质量异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4页
不能免检: 粮油食品、玩具、化装品、电器等 列入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管理商品 品质易发生改变商品或散装货物 协议要求按照商检证书所列成份、含量计价结汇
商品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5页
二、出口商品签证与放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7页
5.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N CARGO WEIGHT &MEASUREMENT)
6.熏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FUMIGATION)
7.价值证书(CERTIFACATE OF VALUE) 8.兽医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第8页
4. 出境人员应向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 康证实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填写说明

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填写说明

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填写说明
一、适用范围标志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定,加施在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物上的证明性标记。

进口安全质量认证标志及其他认证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适用范围。

二、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标志的制定、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标志的样式、规格由国家质检总局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标志加施和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申请程序由申请人在报检时提出申请。

四、标志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一)标志的使用1.入境货物应当加施标志而未加施标志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境货物应当加施标志而未加施标志的,不准出境。

2.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定、检验检疫协议等规定需加施标志的检验检疫物,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监督加施标志。

3.人境货物需要在检验检疫地以外的销售地、使用地加施标志的,进口商应在报检时提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将检验检疫证书副本送销售地、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销售人、使用人持证书向销售地、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监督加施标志。

4.入境货物需要分销数地的,进口商应在报检时提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按分销批数分证,证书副本送分销地检验检疫机构。

由销售人持证书向分销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监督加施标志。

5.出境货物标志加施情况由检验检疫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检疫证书、《出口货物换证凭单》中注明,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换证时核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12.17•【文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6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通关正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6号)现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管理,规范报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申报的行为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报检范围(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四)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第四条报检人在报检时应填写规定格式的报检单,提供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单证资料,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

第五条报检单填制要求为:(一)报检人须按要求填写报检单所列内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报检日期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日期填写。

(二)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

第二章报检资格第六条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

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第七条代理报检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代理报检员证”,凭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

第八条代理报检的,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对于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流程,一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信息申报:进出口企业首先需要向海关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用途等。

这些信息往往通过电子数据传输方式向海关申报。

2.风险分析:海关根据申报信息以及相关的法规标准,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风险分析。

通过计算风险系数、设定风险指标等方法,对商品进行评估。

风险分析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商品是否需要进行检验检疫,以及检验检疫的具体要求。

3.检验检疫计划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海关制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计划。

计划中包括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检比例等要求。

计划还可能包括对进出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以确定企业的合规性。

4.商品检验:根据检验检疫计划,海关对商品进行抽样检验。

检验方式包括实物检验、化验分析、目视检查等,目的是确保商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

检验过程中,海关可能会与商品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等进行协作。

5.检验结果评估:根据检验结果,海关评估商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如果商品合格,可以继续进行后续的通关手续。

如果商品不合格,需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要求企业对商品进行整改、返工,或者进行销毁处理等。

6.检验检疫证明:如果商品通过了检验检疫,海关会出具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

这些证明通常包括出口货物清单、出口商检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商检检疫合格证明等,用于证明商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7.报关手续:通关时,进出口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报关手续包括填写报关单、缴纳相应关税及其他税费、提供所有的必要单证等。

8.商品放行:当海关确认商品的报关手续及材料无误后,会对商品进行放行。

进出口企业可以将商品取出或出售,完成整个进出口流程。

总而言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流程涉及到信息申报、风险分析、检验检疫计划制定、商品检验、检验结果评估、检验检疫证明、报关手续及商品放行等环节。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是国际贸易中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旨在保障国家安全、履行对国际社会的责任,维护民众健康。

从根本上看,管理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工作既是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也是对疾病传播的有效防控。

本文将就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一、出入境快件的概念出入境快件是指通过快递方式在国际和境外地区之间寄送的物品,通常具有贵重、易破碎、易腐、易损坏等特点。

出入境快件不仅包括日常生活用品、服装、电子产品等消费品,还包括药品、食品等涉及民众生命健康的商品。

因此,对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的意义1.保障国家安全。

出入境快件可能携带涉及国家安全的物品,如毒品、枪支等,严格的检验检疫管理可以有效防范这些危险品的传播。

2.维护消费者权益。

出入境快件中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检验检疫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合格商品的伤害。

3.防控疾病传播。

部分快件可能携带病菌或病毒,加强检疫管理有助于防止疾病通过快件传播,保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机构。

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专业化、高效化的管理。

2.建立全面的检验检疫标准。

制定统一的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标准,规范快件的收寄、处理和清关程序,保证质量安全。

3.加强协同合作。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形成无缝衔接的监管网络,提高出入境快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的挑战与对策1.信息化建设不足。

快件数量庞大,信息流通频繁,需要提升信息化水平,制定便于管理的电子数据系统。

2.人员技能不足。

快件检验检疫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政府应完善培训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3.制度不完善。

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及时跟进新兴领域的监管需求。

五、结语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维护国家安全、民众健康和全球化贸易有着深远的影响。

进出口商检网上申报系统报检录入操作指南

进出口商检网上申报系统报检录入操作指南

退单。
转基因:转基因产品/非转基因产品
用途判定(该必类货填物)是否全国首次进口:动植物及产品
填写入境货物的使用范围货物或新旧目废的状态,,如同C种IQ用200、0 食用、
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成套、设备实、验成套、设药备散用件、分批饲进用口使、用仅
用于工业用途等
进口原木/板材:注明是否带有树皮
特殊物品:血液、血清、微生物、人体组织、 腺体、病毒、细菌等使用。
HS编码(必填)
➢ 输入有效的10位数HS编码。HS编码应与货物相对应,并与海关报关时的 HS编码一致。
➢ 非法检货物带有木包装、集装箱的,按主体货物的编码输入,新造集装箱 和周转集装箱均按86章编码申报;新造木质包装和反复使用的木质包装 按照44章编码申报。
➢ 原按00章“木质包装”或“集装箱”品名申报无效,录入系统中已经取 消了00章编码。
跨直属海关关区时,不要填错。
关联报检号和关联理由(选填)
可以进行追溯,包括换证凭单/条超过有效期、进口复出口 ;出口复进口;出境预检、登检换证、与其它报检批拼箱、 保税出库、进口车辆换证。
使用人(选填)
填写入境货物销售、使用单位的信息。 如有,请据实填写。作为后续监督可用。
提货单号(D/O单号)(有条件必填) 填写入境货物的提货单或出库单号码。当运输方式为“航空 运输”时无需填写。
境外生产企业:填写入境货物的国外生产厂商名称 。系统默认为发货商。
贸易方式(必填)
➢ 境外与特殊监管区之间的进出境货物,需选择“23保税区进出 境,25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贸易方式;
➢ 原产中国从国外退运的货物报检时,需选择“27退运货物”;
➢ 进境或运出境维护修理的物品,需选择“35修理物品”;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报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报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报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是指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我国政府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出入境的货物、物品及其包装物,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和出入境人员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手段的总和。

其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检总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是我国贸易管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声誉和对外贸易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内生产的正常开展、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保护我国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是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申报
出入境快件是指: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转方式承运的出
入境货物和物品。
一、下列出入境快件应实施检验检疫: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规定应当
实施动植物检验检疫和卫生检疫的;
(简单的说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
2、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
3、属于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出口质量许可制度以及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管
理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
二、报检要求:
(一)要求:
快件出入境时,应由具备报检资格的快件运营人及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
构办理报检手续,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通关单》或《入境通关单》向
海关办理报关。
(二)应提供的单证
1、快件运营人在申请办理出入境快件报检时,应提供报检单、总运单、每
一批快件的分运单、发票等有关证单。
2、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提供相应
的检疫审批许可证和检疫证明;
3、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进境物的,应提供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特
许审批证明;
4、属于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应提
供有关部门的出具的准入证明、《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及其他有
关资料;
5、属于实施强制认证制度、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管理
的,应提供有关证明;
6、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有规定的,应提供相应
的审批证明文件。
三、检验检疫及处理
1、以现场检疫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取样作实验室检验检疫。
2、出入境快件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但经过实施有效检验检
疫处理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通关单》或《入境通关单》予以
放行。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有关单证交快件运营人,作退
货或销毁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