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法官法》汇报材料
法院庭长述职报告

本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全庭于警的支持和配合下,我所负责的刑事审判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的一各项责什目标,且达到了上级法院对刑事审判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刑事审判王作。
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我共收公诉案件40件.结案40件,结案率100%,收自诉案件7件。
审结7件,结案率为100%。
这些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符合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
当庭宣判率达到87%。
虽然今年的收案数较往年少,但却呈现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增多、案件性质及案情复杂的特点。
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只有思想提高了,解决好自己的意识形态问题,才能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
我不断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使自己的思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法官自身的使命和职责,时刻牢一记着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宫,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大局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执法、秉公办案,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办铁案,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案件的质量是这项工作的命脉,只有将案件办成铁案,才能真正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才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此在工作中尽职尽声兢兢业业,所办案件做到了三无,无关系案、无金钱案、无人情案;也无审限案件,做到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依法应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二为确保案件的质量还实行勤汇报,多沟通的方式,以得到方方面而的理解和支持,对疑难、复杂及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向院领导、县政法委、上级法院及同级检察机关进行情况沟通。
,坚持严格执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津关,所办案件匀做到两个基本,且适用法律正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震慑了犯罪,净化了社会环境,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奉献了力量。
法院执行汇报材料

法院执行汇报材料法院执行汇报材料某某法院执行局情况汇报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一、201*年以来执行工作收案数为***件、收案标的为***万元、结案数为***件、结案标的为***万元。
二、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未结案件的数量为零。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执行难”问题客观上仍然存在,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主要有:(一)申请执行人方面:1、市场交易、经营风险意识差。
经营和交易时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信用状况等没有主动和足够的了解,没有防范意识。
从一开始,就已为日后难以履行埋下隐患,其实就是等于把自己原本的经营风险转嫁到了法院的身上。
2、诉讼风险意识差。
表现在诉讼不及时,诉讼前被执行人就已经下落不明或者诉讼时不知道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
3、执行风险意识差。
申请人一般认为只要打赢官司,案件到执行阶段法院就得负责还钱,不闻不问,无执行风险意识,或者盲目地要求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稍有不慎就会认为法院是在袒护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方面:1、被执行人难寻。
我县经济相对落后,被执行人主要集中在农村,外出务工较多,这给法院寻找被执行人带来很大的困难。
2、部分被执行人缺乏诚信意识,故意藏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因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形式有很多种,可以是存款、股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以及各种收藏等。
它们的处所以及流向,只有被执行人自身最清楚,被执行人如把自己的存款以他人的名义进行存储,法院难以取得确切证据。
3、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无履行能力。
在农村有些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家徒四壁,整个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也比较低,根本无力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大多已被关押,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家庭共有财产难以分割,这类案件基本上也就随着被执行人的入狱服刑而“冷冻”,难以执结。
4、不动产执行变现难。
在处理债权与生存权的矛盾中,我国法律为保障生存权,选择了后者。
XXX法院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汇报范文

XXX法院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汇报范文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我是XXX法院的工作人员,在这里向大家汇报我们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
一、加强司法保障作为法院的一员,我们深知司法保障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法律的权威,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针对各种案件,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格依法审理,严禁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我们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力求把审判工作做得更好。
二、严格依法妥善解决民事纠纷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民事纠纷日益增多。
我们坚持严格依法处理每一起案件,促进公正裁判和改善社会风气。
我们积极推进调解机制,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实现法律效果。
我们注重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感受到司法公正和人性关怀。
三、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管理办法,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提高其了解法律和审判能力。
我们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并将他们的审判意见充分纳入到判决书中。
四、加强人权保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人权保障政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大力加强律师参与制度,让当事人有更多的机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鼓励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渠道,倾听民意,改进司法工作。
五、加强党的领导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推进党的领导机制建设。
我们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我们积极推进民主集中制,确保事务管理有序、破案效率提高。
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
总之,我们在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方面,加强司法保障、严格依法妥善解决民事纠纷、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人权保障和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我们愿意继续努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司法公正和法制建设。
谢谢大家!。
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法院教育整顿)

法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
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
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
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
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
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08.26•【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正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06年8月2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简称“两官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吴邦国委员长就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法院、检察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检察官的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要督促有关方面帮助基层法院、检察院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工作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贯彻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吴邦国委员长的批示,对“两官法”执法检查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对广东、浙江、云南、新疆等地实施“两官法”的情况进行调研、召开地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将检查法官、检察官公正司法和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检查法官、检察官队伍综合素质、履行职责和职业保障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执法检查重点。
6、7月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当地人大常委会的配合下,实地检查了“两官法”在黑龙江、江苏、湖北、广西、贵州5省(自治区)的实施情况,山西、吉林、河南、上海、宁夏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也对本地区实施“两官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调研、自查等方式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官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并向执法检查组作了专题汇报。
现在,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两官法”的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法官惩戒情况汇报

开展法官惩戒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对本院开展法官惩戒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去年以来,本院对法官惩戒工作高度重视,加大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本院加强了对法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健全的惩戒机制。
对于违纪违法行为,本院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格执行《法官惩戒办法》,做到了惩前必思、惩必严、严而不苛。
同时,本院建立了健全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法官进行了及时的表彰和奖励,形成了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并重的工作格局。
其次,本院加强了对法官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增强了法官队伍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有效预防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再次,本院加强了对法官队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法官的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司法公正和廉洁。
最后,本院加强了对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法官队伍的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廉洁从业、勤勉为民。
总的来看,本院在开展法官惩戒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法官惩戒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本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法官队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惩戒和激励机制,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
以上是本院开展法官惩戒情况的汇报,请领导审阅。
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法院关于《法官法》实施的整改方案

法院关于《法官法》实施的整改方案法院关于《法官法》实施的整改方案关于《法官法》实施的整改方案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现将我院整改方案报告如下:一、大力加强《法官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我们要高度重视《法官法》学习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
利用专门时间,组织全体法官认真学习新修改的法官法。
我们根据人大和上级院的要求和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法官法学习方案》,对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要求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做到时间到位,内容确定到题,中心发言确定到人,具有较强的操性。
采取科学的学习模式。
在学习方式方法上,我们坚持四个结合,做到求新、求实、求深、求活。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
二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达到求深的目的,要安排中心发言,对审判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辅导。
三是坚持讨论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以讨论为主,立争使理论学习做到求新、求活。
我们跳出了“一人念,大家听”的老模式,采取交流式、研讨式、辅导式、解剖式等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学习交流和座谈讨论。
建立了学习效果保障体系。
对《法官法》学习进行考核,建立学习成绩档案,与干部晋职晋级挂钩。
我们高度重视《法官法》宣传工作,邀请了人大、zd 委、zd院校、律师界、新闻界的同志以及部分法官代表,召开贯彻实施法官法座谈会。
介绍修订后的法官法,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的意见。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上街宣传、召开座谈会、电视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新修改的法官法,将法官法中有关法官的任职条件、任职回避、惩诫条款摘录出来,制作成宣传读本,接受当事人的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我们要以建设一个学习型、团结型、开拓型的领导班子为目标,高标准、严要求,不断自我加压,分别从学习、团结、创新三方面狠抓了落实,把领导班子建设与整个法院队伍建设相结合,以班子成员的模范表率作用去影响、带动整个法官队伍,在全院形成了努力学习、团结严谨、拼搏进取、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以此来促进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1.07.11•【文号】法发[2001]11号•【施行日期】2001.07.1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通知(法发〔20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于2001年6月30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并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证新法官法的贯彻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第一、认真做好新法官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总结了1995年以来人民法院建设的经验,在法官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任职回避和对任命法官的监督、法官员额比例的确定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制度,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对法官的科学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新法官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要结合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学习新法官法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学习好、领会好新的立法精神,为贯彻实施新法官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严格掌握法官的任职条件新法官法实施后,各级人民法院任命法官,必须严格执行新法官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和法律工作年限。
关于“对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放宽学历条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正式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在没有提出正式意见之前,各级人民法院不得自行降低条件任命法官,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供最高人民法院参考。
上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主动的做好下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人选的考核工作,对不符合法官条件的,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提出意见,切实履行协管工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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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法官法》汇报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于1995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30日修正,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法官的专门立法,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把学习贯彻落实《法官法》作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求法官加强对《法官法》的学习和对照检查,严格按照《法官法》依法履行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贯彻落实《法官法》的主要情况(一)法官队伍建设及管理情况我院现有在职干警99人,其中法官38人:四级高级法官6人,一级法官19人,二级法官6人,三级法官7人。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教育和管理,努力提升了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1、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等为契机,提升法官队伍思想素质。
自去年以来,院党组对创先争优及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认真完成活动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法官思想觉悟。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始终坚持用“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培育干警,以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采取“三个规范”即审判流程管理规范、执行案件管理规范、司法行政管理规范,“四评”即案件大评查、工作点评、环境卫生评比、警风警纪检查评比,“一练”即岗位大练兵等有效措施,着力提升法院干警队伍能力素质,确保法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组织干警开展“学党章、唱红歌、忆传统、惠民生”活动,定期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
全院干警在党组的带领下,主动解决理想信念淡薄、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
我院认真安排部署年度法官培训和轮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参加省、市法官学院学习,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等形式,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准确适用法律能力、司法调解能力和把握社情民意能力。
召开审判理论研讨会,开展群众性调研活动和读书活动。
大力开展争当“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定期组织优秀法官庭审观摩,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等,通过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水平。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强化规范意识,自觉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谈举止;增强形象意识,使用文明用语,时刻注意树立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个严禁”,做到令行禁止。
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与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着力纠正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上下班工作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严格落实警车使用和管理规定,禁止乱停乱放,随意使用警灯、警笛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和法官目标绩效考评。
建立干警绩效考评档案,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无违法违纪部门评比”等活动,聘请10位廉政监督员,诚征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监督形式,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4、加强审判委员会工作,提高裁判案件质量。
我院现有审判委员会委员21名。
根据最高法院及省法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意见,我院研究制定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理案件的范围和职责等,进一步规范本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审委会委员带头审理案件,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司法公正。
两年多来,审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1次,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案件67件,进一步规范了自由裁量权,把好案件质量关。
(二)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1、抓住审判工作主线,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我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惩治犯罪,调处纠纷。
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7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民事审判积极助推经济发展,更好地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投资兴业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截止到今年9月底,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210件,结案2062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89%,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努力消除官民对抗情绪,今年共审结4件行政诉讼案件,执结行政非诉案件43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分运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公告执行、媒体曝光等有力措施,用足用好用活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今年上半年进入执行程序案件943件,全部执结的案件503件,执行标的额为4694.3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切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服务大局稳定。
我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导向,立足于和谐司法,深入乡村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坚决贯彻“调判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政策,采取到案发地调解、院领导参与调解等有效措施,切实注重和谐理念在审判工作中的实际运用,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89%。
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风险提示,方便当事人诉讼。
认真组织开展好“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每季度对各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进行统计并通报。
此外,我院积极主动与行政机关、各乡镇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及人民调解员的积极作用,真正化民忧、解民困、了民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办好实事,切实实现司法利民,广泛体现人民司法的本质。
今年6月份,我院投资40余万元建成司法服务中心。
该中心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目标,使司法服务中心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
司法服务中心总面积200平方米,设有立案、调解、保全、文书送达、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诉讼指导、信访接待、咨询答疑、便民服务等“一站式”服务窗口,由接待、登记、询问、调解法官分别为来访的当事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
大厅内专门设置电子公告屏、饮水机、桌椅等便民设施,让当事人有一个舒心的诉讼环境。
为方便农民诉讼,专门开辟了“涉农”案件诉讼绿色通道,采取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等措施,便利农民诉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巡回法庭根据案情,在乡村公共活动场所、当事人住所地开庭审理案件18件,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解决了矛盾纠纷,减轻了群众诉累,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同时,我院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特别是涉及孤寡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在预交诉讼费期限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且提交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的,由立案承办人及时依法审查,按照相关程序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以来共为43件案件的60余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共计29.03万元。
4、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的监督。
坚持党对政法机关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监督。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参加座谈会、参与监督案件执行等。
扩大裁判文书上网范围,落实法院开放日,推行网络直播庭审工作。
网络直播工作的开展,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整体办案质量,避免了“暗箱操作”,促进司法公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在看到贯彻落实《法官法》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对《法官法》的宣传不到位,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官法》还不够了解;一些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仍然存在着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坐堂问案,一判了之的问题;个别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造成少数案件质量不高。
有的案件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有的判决书论理不清、说法不明;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好,对群众冷横硬推,缺乏感情;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努力加以改正。
另外,我院法官断层现象严重,现有法官人数远远不能满足审理案件的需要。
法官队伍的年龄比例失衡,法官的后续补给不足,一线法官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这种审判力量严重缺乏的现状,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发展。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官法》的打算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官法》。
一要继续抓好学习。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执行《法官法》作为提高法官素质,加强法官管理,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项长期任务,抓好抓实。
二要抓好宣传。
一是宣传好《法官法》,让社会各界广泛熟悉《法官法》的内容,了解法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理解、监督和支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二是宣传好法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
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通过进一步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让社会各界尊重法官。
三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官法》。
我们的法官是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受人民委托,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职权,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牢记神圣职责,不辱光荣使命。
要从义务、使命、良心出发,认真按照《法官法》的要求,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妥善处理好“天理、国法、人情”的关系,努力实现所办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院将进一步完善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
二是健全和完善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制度,不断提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要进一步为法官提供良好的职业保障。
牢固树立“以法官为本”的理念,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举措,赢得全院干警的拥护。
要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保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缓解法官的精神压力,要为秉公执法的法官撑腰,为法官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更好地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