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现象的成因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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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范文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公平、农民权益保障不足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问题(一)征收程序不规范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程序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权益保障。

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地方在征收程序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如部分地区在征收前未进行充分的公告和宣传,农民对征收政策和程序不了解;部分地区在征收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如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未对农民进行合法补偿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补偿标准不公平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补偿标准的公平性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地方补偿标准不公平的现象。

如部分地区补偿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求;部分地区存在同地不同价的现象,即同一地区的土地由于不同原因被征收,补偿标准却存在差异。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农民对征收政策的抵触和不满。

(三)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农民的权益保障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现实中存在农民权益保障不足的现象。

如部分地区在征收过程中未能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强制征收农民的土地;部分地区在征收后未能及时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导致农民失去土地后生活困难。

此外,还存在一些地方在征收过程中存在贪污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权益。

三、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问题的对策建议(一)规范征收程序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首先,要加强征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农民充分了解征收政策和程序;其次,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和操作,确保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最后,要加强对征收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贪污腐败现象。

“以租代售”农村集体土地的原因及对策初探

“以租代售”农村集体土地的原因及对策初探

“以租代售”农村集体土地的原因及对策初探摘要土地是人类生存的根本,社会经济、城市化发展的基本载体。

“以租代售”农村集体土地其实质是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的农用地转为了建设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规避了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审计署2010年公布的土地调查结果以及各地对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表明,“以租代售”农村集体土地违法现象具有普遍性,多发性,积极探索其产生的原因、危害、对策,对于面对此类情况应做工作将具有更现实的意义。

关键词审计发现“以租代售”农村集体土地2010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土地调查结果以及近年来对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表明,“以租代售”农村集体土地违法现象具有普遍性,多发性,积极探索其产生的原因、危害、对策,对于面对此类情况应做工作将具有更现实的意义。

一、“以租代售” 农村集体土地的含义及其现状土地是人类生存的根本,社会经济、城市化发展的基本载体。

近年来,我国随着工业化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由于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严控和土地取得成本的不断提高,使得农村集体土地成为土地需求的新目标,各地均出现了“以租代售”农村集体土地的现象。

“以租代售”农村集体土地是指当地政府在未取得征地许可的情况下,向农民征收农用地及宅基地,再将征得的土地向开发商或个人出租、联合开发项目、抵付工程等的形式,以协议的方式长期(或协议50—60年)出让土地使用权。

其实质是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的农用地转为了建设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规避了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其结果必然会冲击到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当前,国家严把土地供应“闸门”,而“以租代售”却在各地频频“上演”,其已成为近年来凸现出的一种普遍的违法新形式。

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有哪些

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有哪些

集体⼟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有哪些集体⼟地征收是我国城市化、⼯业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个程序,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不仅不能解决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时甚⾄会激化⽭盾。

⼀、集体⼟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1、规范效⼒低规范效⼒较低是导致⼟地征收中各种问题难以解决的重要原因之⼀。

《⼟地管理法》及《⼟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的时间较早,规定的内容⽐较原则、简单,⼤部分征地程序性规范散见于不同的⾏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告知确认程序、征地补偿标准等内容更是由效⼒层级更低的规范性⽂件来明确,导致政府征收和农民维权都缺乏统⼀的法律依据。

2、“公共利益”界定不清“公共利益”界定不清也是诱发征地冲突的重要原因。

《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均规定国家只有出于公共利益之需要才能征收⼟地,但对于“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和判断标准均未做明确规定,为政府⾏使征地权⼒留下了很⼤的⾃由裁量空间,导致不少地⽅政府⽆论是公益⽤途还是商业⽤途,都冠以“公共利益”之名。

这种随意征地的做法不仅严重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使政府的公信⼒⼤打折扣。

3、权利保障缺失我国征地程序没有充分体现对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的保障,容易激化征地过程中已有的⽭盾。

正常的征收程序应当包括:申请征收⼟地的地⽅政府报批、农⽤地转⽤审批、⼟地征收审批、⼟地征收公告、办理补偿登记、补偿公告、听取被征收⼈意见、补偿、交付⼟地等内容。

报批、审批等过程本就是⼀个由政府主宰的、封闭的决策过程,被征地农民是⽆法参与的。

⼀些地⽅政府为节省时间和成本甚⾄将公告程序、听取意见程序都予以省略,导致被征地农民的权利受到侵害。

正是由于征收⼯作不透明、被征地农民参与程度低、征地政策宣传不深⼊、村民会议不事先公布、听证权不主动告知、调查确认台账不认真核实等问题,造成被征地农户对征地⼯作⼼存疑虑。

⼆、完善征收法律制度的建议⾸先,建议依据《⽴法法》第⼋条规定“对⾮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或授权国务院制定⾏政法规”,尽快出台集体⼟地征收条例,按照现有政策⽂件的实践效果制定相应的征地程序规定,明确区⽚综合价补偿标准的法律地位,并由地⽅政府规章进⼀步明确本地区最低征地补偿标准。

浅谈土地征收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化解对策

浅谈土地征收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化解对策

浅谈土地征收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化解对策一、引言土地是支撑农业与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和生存保障。

但是,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征收行为,造成了许多土地征收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阻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就土地征收群体性事件的成因进行探究,并提出对策。

二、土地征收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土地征收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可以从两个层面考虑,一个是制度层面,另一个是管理层面:1. 制度层面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由国家依法按照公益和民生需求进行征收和管理。

2017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该法对土地征收和补偿的程序、标准、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利益。

但是,土地征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还是与制度有着一定的关系。

对此,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土地征收标准和补偿制度不合理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征收标准和补偿机制的不合理将失去土地的农民打入了困境中。

比如,在一些地方,政府征收土地后只补偿农民很少的经济补偿,这使得农民很难接受。

而一些地方也存在补偿与征收对象不一致,对受益方的整体利益损害总是更大于对害得到惩罚的人。

(2)行政管理系统的不完善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一些行政管理严重失职,导致部分受征收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

例如,征收程序不符合法律规章的要求;没有合理的征收合同;对农民的情况没有充分了解等。

(3)法律法规不到位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法律法规的执行未能真正保护农民地权益,反而给农民种下了不信任与对立的种子。

例如,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严格执行;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资金使用等都存在问题。

2. 管理层面土地征收群体性事件的另一个成因来自于管理方面,重在管理容易落后。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农民地位低下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由于农民的地位较低,缺乏对征收程序有关的权力与资源,使得在征地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不公正的对待。

(2)官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征收程序中,征收官员不仅存在官僚主义现象,还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导致一方面扩大了征收资金的使用,另一方面也伤害了征服群体的合法利益。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问题及对策研究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问题及对策研究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速,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问题日益凸显。

在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权益主体多且复杂,征收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面临巨大的挑战。

本文将从问题出发,分析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问题所涉及的主要权益主体和矛盾,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建议。

一、主要问题分析1. 城市化进程与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之间的矛盾城市化进程是指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向城市集中的趋势。

在城市化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

而大部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需要进行征收拆迁以便转化为市场经济用地。

但是,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之后,原有的村落、居民、农田等就需要被重组、重建和重新安置,这就会导致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之间的矛盾。

同时,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可能会损害农民及其他权益主体的利益,导致社会问题的发生。

2. 征收拆迁过程中的矛盾与问题征收拆迁涉及到的权益主体主要有:农民、非法居民、企业、开发商、政府等。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1)政府的征收拆迁决策可能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对征收对象权益保护不够,导致冲突和纠纷的发生。

(2)农民的土地征收补偿通常低于市场价值,导致农民难以接受和满足,并可能会出现贫困化现象。

(3)农民和非法居民的房屋征收补偿问题较为突出,导致大量群众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出现维权行动,甚至打砸抢事件。

(4)政府部门的征收、安置规划、管理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解决方案与对策建议1.建立合理的征收拆迁制度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征收拆迁制度,确保征收过程公正、公平,保护被征收对象的权益。

在征收拆迁程序中,应该建立权利人申请、政府审批、公示告知、协商补偿、强制执行等环节,确保征收、拆迁程序的透明、公开、规范。

2.提高征收拆迁的补偿和安置标准政府应提高征收拆迁的补偿和安置标准,确保征收拆迁安置方案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使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政府在进行征收拆迁工作时,应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地价、土地流转费用、以及农民劳动力的流失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求。
用 地总量( 2万 亩) 4 O 多出近 10万 亩 。 0 违
法 用 地平 均 占新 增 建设 用 地 总宗 数 的
3 %, 的地方高达 8%以上 , 4 有 0 已撤 销的 部分开 发区 ,有将近一半 的用 地是租用 集体土 地 ,连农用地转用手续 都没有办 理。 集体土地 “ 以租 代征 ”不仅 违反 了现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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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作・C N M CP A TC E O O I R CIE
成 因 及 对 策 研 究
文/ 蒋小花
通过土地市场 治理整顿和 国家宏 观
比增 长 2 . 其 中有 8个省 ( 市 ) 22 %, 区、 新
开工项 目计划 总投资 增幅超 过 5 %。 0 经
耕 地保护 国策 , 而且侵害 了农 民的权益。


集体土地 “ 以租代征”的成 因
的原用途给予征地补偿原则 ,使农 民难
以分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 中的土地增
1 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大量 的建设用 . 地。 改革 开放 以来 , 我国 G P保 持着 8 D %
左 右 的增 长 ,0 6年上半 年全社 会固定 20 资产投资 4 3 1 元 , 27 亿 增长 2 .%, 幅 98 增
值收益 ,这剥夺 了农 民以土地这一 最基 本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的权利 。同时由 于工农 业产品价格 “ 剪刀差 ” 依然存在 ,
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速度快 于农 产品 的收购价格和单位 面积土地产 出的增长 速度 ,农用 生产 资料 低效使用和农业科
6 %;退还农 民耕种面积 2 . 5 61 7万公顷 。
同时 出台了最严 格 的土地管 理制度 , 实
比去年 同期提高 44 百分点。其中 , .个 城

《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范文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愈发凸显。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依照法定程序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的行为。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现状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在征收过程中,政府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听证、补偿等环节,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征收工作往往存在诸多问题。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不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在土地征收的程序、补偿标准、争议解决等方面存在漏洞,导致征收工作无法有序进行。

2. 征收程序不规范:部分地区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问题,导致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 补偿标准不统一: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价值等因素差异较大,导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统一,被征收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4. 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权益保障不足,导致农民对征收工作产生抵触情绪。

5. 社会矛盾激化: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土地征收工作往往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四、解决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明确土地征收的程序、补偿标准、争议解决等事项,为征收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 规范征收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征收,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 统一补偿标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人之间的公平性。

4. 加强农民权益保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农民对征收工作的信任感。

5. 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土地征收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土地以租代征的整改措施

土地以租代征的整改措施

土地以租代征的整改措施
土地以租代征是指地方政府将土地征收后,以租赁的方式转给企业或个人使用,以此来获得土地租金的一种做法。

然而,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土地租金过高、租期过短等,影响了农民的利益,也影响了土地的有效利用。

因此,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规范土地以租代征的做法。

首先,需要完善土地征收和租赁的程序和标准。

要确保征收和租赁的过程公开透明,避免出现非法征收和不公平租赁的情况。

同时,应根据土地的实际价值和市场价格来确定租金,避免租金过高或过低,确保租金合理。

其次,需要加强土地租赁的监管。

要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土地租赁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土地租赁合法、公正、透明。

对于违反租赁规定的企业或个人,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保护农民的利益。

最后,还需要加强土地的管理和利用。

要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保护土地资源,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应鼓励企业和个人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促进土地的增值和农民的收益。

总之,土地以租代征是一种租赁方式,但也需要加强监管和规范,保护农民的利益和土地资源,推动土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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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现象的成因与对策分析
土地是一切生产的源泉,随着我国土地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出台了越来越多的土地政策对土地资源进行了保护。

但是,随着征收征用成本的不断提高、手续的日益复杂,部分企业开始寻求“以租代征”的方式获得土地进而满足自己对土地资源的需求。

但是违法的土地租赁手段严重的扰乱了我国对于土地管理的规划。

因此,合理解决土地“以租代征”的乱象迫在眉睫。

标签:集体土地;以租代征;流转土地
一、集体土地“以租代征”乱象
近日,有报道显示,陕西武功县在兴建武功县工业园时,将近千亩的耕地租赁给企业进行非法建设,工业园区附近的村组千余亩耕地在当地政府的默许甚至是参与下,成为了工厂企业的建设用地。

据村里村民回应,村里的大部分土地被租赁,还有一部分被征用。

而至于土地的租赁过程,往往都是县上规划好企业用地,然后由镇一级政府出面协调,最后由村支部出面和企业签订租赁土地协议。

这是典型的土地的“以租代征”现象。

所谓土地“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将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

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的出现是伴随着土地管理制度逐年变严格而产生的新型“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适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根据《土地管理法》,若想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除非是法律规定依法许可的乡镇企业、农村住宅、农村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其它的使用方式都需要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禁止非法使用集体土地用于项目。

二、土地“以租代征”现象的成因
土地“以租代征”是随着国家对于土地采取越来越严格的管理措施而衍生出来的一种违法行为。

国家的土地政策往往是处于长远的稳定考虑而出台的,但由于一些地方并不能很好地处理近期和远期利益的考量,就有可能会选择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违法行为。

因而,“以租代征”违法行为的产生不是单方面原因引起的,而是由法律法规、地方制度设计、地方经济发展模式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地方政府对短期经济发展的追求
现今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企业进驻当地,往往会为企业提供很多的包括税费、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因此,在土地资源相对比较缺乏的现实状况下,为企业提供可以使用的土地成为了越来越吸引企业进驻的
手段。

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能使企业所需土地得到较好的落实,往往会牵头与当地的农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农民的土地以租赁的形式将使用权交由企业,让企业在租赁的土地上进行工业发展或者是房产开发。

从而使得当地的经济在短期内获得较可观的增长。

但是,这种形式的经济增长模式往往是以下一届或者是下面几届政府为代价完成的。

(二)企业建设用地征地成本高、手续复杂
企业在寻求地方发展的过程中,土地资源是一个无法忽视的巨大成本,随着土地开发使用越来越多,产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矛盾变得越来越不可协调。

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前期对于土地资源的粗放型利用,导致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

而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土地管理政策以及18亿亩耕地的根本国策下,土地的征用成本变得越来越高。

另一方面,建设用地的申请手续的复杂以及时间跨度的长久,都使得企业对于“以租代征”的行为跃跃欲试。

(三)土地补偿设计不合理
现有的农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获得补偿款,往往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这些补偿费用相比较于土地实际所拥有的价值或者是企业开发建设用地所实际产生的价值而言,显得极其低廉。

而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租赁土地,所能产生的土地价值基于土地用途的限制,其所能产生的短期利益也显得相对较低。

(四)违法成本低廉
从过往的针对采取“以租代征”行为获得土地的企業的惩罚措施来看,大多是以罚款为主要的惩罚手段,而不会对这些所谓的违法方式占用土地的建筑进行拆除,这就导致了承租方的违法成本大大下降,而出租方基本没有什么违法成本,进而使得“以租代征”的方式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都得到认可。

三、解决土地“以租代征”现象的对策
(一)赋予集体土地更高的地位
集体土体在征收过程中所获取补偿费用较低以及集体土地流转用途被严格限制的现状,使得农民在保护自身土地价值的过程中积极性不高,甚至在选择合法征地以及违法“租地”之间选择了后者,这些都是由农民所能获取的土地利益所决定的。

(二)出台相关规定,缓减用地压力
“以租代征”形式的违法行为出现的源头在于土地资源的缺乏,相关企业没有办法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限方才考虑使用违法手段。

因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往往会使得“以租代征”问题的蔓延。

(三)提升违法成本,建立土地共同监管机制
“以征代租”现象之所以持续存在而没有减少的趋势,一部分原因还是来自于相对低廉的违法成本。

加大土地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违法使用土地的工厂、房产却需要拆除的可以拆除,不需要拆除的予以没收,而不仅仅只是通过简单的罚款等软措施来解决问题。

这只会滋生违法者继续违法的信心,也会给越来越多的人错误的暗示。

另一方面就是建立土地共同监管机制,通过加强巡查、建立监督网络、拓展举报途径等手段,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中。

参考文献:
[1]赵丽萍.非法占用耕地亟待整治——基于山西阳泉情况观察[J].农村经营管理,2018(04):44-45.
[2]叶剑平,李嘉.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集体土地租赁的制度困境、经济动因与破解[J].贵州社会科学,2017(06):12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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