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论文参考答案
法学本科《证据学》考试答案

证据学》辅导题(选择部分1.在广义上,证据学的研究对象除了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以外,还包括(abcd )等活动。
A. 司法B.执法C.仲裁和公证 D .监察2.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可以分为(A .诉讼证据规则B.司法证据规则C.非诉讼证据规则 D .审判证据规则3.德国由于是职业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故采用(A. 自由心证B.神示证据C.证据规则4.美国由外行组成的陪审团审理案件事实,引导他们判断证据,建立了(C)。
A.自由心证B.神示证据C.证据规则5. 诉讼证据规则包括(abc)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A.刑事诉讼B.民事诉讼C.行政诉讼D .经济诉讼6. 非诉讼证据包括(abcd)等活动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A.行政执法B.仲裁C.监察D公证7.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以及人们通常所说的(bcd)。
A.科学性B .可信性C.可采性D .可靠性&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它可以是(abcd)的。
A .口头B .书面C.复制D .实物9.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是(a)。
A .从属关系B .因果关系C.优势互补关系利义务关系10.控诉式诉讼制度产生于(b)。
A.原始社会B .奴隶社会C .资本主义社会会主义社会11 纠问式诉讼制度的证据制度是(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C 口供主义12 混合式诉讼实行的是(诉讼双方权利对等口供主义我国的诉讼制度是(分权主义 B 纠问式C.D .实证研究的方法16.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b)。
A .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 D .社会主义社会17.法律依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证据制度是(b)。
A .神示证据制度B .法定证据制度C.是证证据制度 D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18.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c )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法学本科《证据学》考试-答案

《证据学》辅导题(选择部分)1.在广义上,证据学的研究对象除了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以外,还包括(abcd)等活动。
A.司法B.执法C.仲裁和公证D.监察2.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可以分为(ac)。
A.诉讼证据规则B.司法证据规则C.非诉讼证据规则D.审判证据规则3.德国由于是职业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故采用(a)。
A.自由心证B.神示证据C.证据规则D.法定证据4.美国由外行组成的陪审团审理案件事实,为了正确引导他们判断证据,建立了(C)。
A.自由心证B.神示证据C.证据规则D.法定证据5.诉讼证据规则包括(abc)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A.刑事诉讼B.民事诉讼C.行政诉讼D.经济诉讼6.非诉讼证据包括(abcd)等活动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A.行政执法B.仲裁C.监察D公证7.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以及人们通常所说的(bcd)。
A.科学性B.可信性C.可采性D.可靠性8.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它可以是(abcd)的。
A.口头B.书面C.复制D.实物9.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是(a)。
A.从属关系B.因果关系C.优势互补关系D.权利义务关系10.控诉式诉讼制度产生于(b)。
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11.纠问式诉讼制度的证据制度是(bc)。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刑讯逼供C.口供主义D.自由心证12.混合式诉讼实行的是(a)诉讼制度。
A.诉讼双方权利对等B.刑讯逼供C.口供主义D.纠问式13.我国的诉讼制度是(a)的诉讼制度。
A.分权主义B.纠问式C.职权主义D.混合式14.审问主义主要盛行于(a)的一些国家。
A.欧洲大陆B.英美C.非洲D.亚洲15.研究证据学的方法,除了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以外,还有(abcd)。
A.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B.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C.比较研究的方法D.实证研究的方法16.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b)。
《证据学》考试题库练习题部分答案

《证据学》考试题库练习题部分答案第一章绪论第二章证据的历史沿革二.辨析题有人说,外国现存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唯心主义的,不可取。
你怎么看待?参考答案: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做出正确和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
第一,它的建立,导致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抛弃了封建特权,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的原则,使被告人获得了辩护权;第二,它的实施,是对诉讼制度的重大革新,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
第三,由于它在评价证据制度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给法官和陪审团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因此,诸多国家在立法上或理论上设定一定的规则限制,使其更具有合理性。
第三章证据法原则二.辨析题有人说,依据我国现行的三大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言词证据原则属于有限的直接言词证据原则,你认为此话正确吗?为什么?参考答案:此话正确。
依据我国现行的三大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则上要求在庭审中,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人员必须出庭作证。
但是证人与鉴定人确有正当理由也可以不出庭接受质询。
被害人一般也不出庭。
这种例外就说明了我国目前属于有限的直接言词证据原则。
第四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第五章证据的种类二.辨析题1.我国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有人说是赋予了被告人的沉默权,你怎么看待?参考答案:这属于默示沉默权或有限的沉默权,被告人有“零口供”的权利,如果如实供述,法定从宽。
2.2013年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得到了改变,修订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均将“电子数据”单独列为一项证据类型。
“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正式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的一种。
《证据学》案例分析及答案

---------------------------------------------------------------最新资料推荐------------------------------------------------------《证据学》案例分析及答案《证据学》案例分析及答案(一)案情:甲、乙、丙三人于1997年1月5日共同盗窃塑料薄膜,价值5000元。
案发后乙、丙二人逃跑,甲归案并如实陈述了三人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
乙的妻子和丙的姐姐分别向公安机关陈述了甲、乙、丙三人于1月5日晚到乙、丙两家窝藏赃物的经过和赃物的外部特征。
根据乙妻、丙姐的陈述,公安机关查获了赃物,所获赃物同失主的陈述和被告甲的供述相互印证。
问 : ( 1) 指出本案证据分别属于哪些法定证据种类?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间接证据? (2 ) 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根据本案中所获得的证据,对被告人能否定罪? 答案:(1 ) 甲的陈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乙妻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丙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 赃物是物证; 失主陈述为被害人陈述述。
直接证据有:甲的陈述、乙妻的证言、丙姐的证言。
间接证据有: 失主的陈述、赃物。
(2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对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A据以定罪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B. 案1 / 6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C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D. 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二)案情:某市居民张三在本市永久商亭购买一箱啤酒招待朋友。
在开启第三瓶啤酒时,该啤酒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当场将张三的眼睛严重击伤,其朋友李四、王五及其子张小三的脸部也了伤。
张的家人赶快将他们送往医院治疗,并迅速到出售啤酒的永久副食商亭交涉。
张三伤住院半个月,花费5000多元医疗费,其朋友李四、王五、其子张小三也各花费了数十元至百元不等,一个月后,张三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赔偿所有损失。
证据学简单论述答案

1.法定证制度的主要特点答:第一,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法定证据制度从有罪推定出发,吧被告人看做特殊的证人,是诉讼的客体,毫无诉讼权利,只是认罪的对象。
口供是定罪的主要依据,为了取得口供,对被告人,证人的的刑讯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在中国古代,甚至刑讯也制度化了。
刑讯使无罪的人认罪的可能性增大,因而它是一种极其野蛮的制度。
第二,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比如,防治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义务,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合理的意义。
第三,法蒂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证据的等级性主要体现在根据提供证据人的社会地位来确定所提供证据的效力,如显贵者的证言优于普通人的证言等。
第四,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证明力和判断力规则。
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
他预先机械的僵死的对证据的收集,使用极其证明性进行规定。
根据不完全的证明力和不完全的不证明证据。
被告人自白别确认为完全证据。
多个不完全证据的证明力才相当于一个完全证据。
2.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证据裁判原则又称为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该依据有关证据作出,没有证据的不的认定事实。
随着诉讼理论的发展,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不断地发展与充实。
在现代诉讼制度下,证据裁判原则应包含一下几个内容:①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的认定事实。
证据裁判的基本含义是在诉讼中证明中,事实问题的裁判应当依据证据,事实问题是指要证事实,即有证明必要的事实。
因此证据裁判原则更准确地表述是,对于要证事实,没有证据就等于没有该项事实。
②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资格证据的证据。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接受法庭调查的“证据”也具有不同的形态。
如前所述,从神示证据制度到法定证据制度,再到自由心证制度,何者可以作为证据差别很大,但任何时代的证据都必然具有一个这样的共同特征:当时的人们普遍承认该项材料具有作为证据的合理性。
神示证据是与特定的不容置疑的特定信念不可分的,法定证据则是与普遍存在的对权威的遵从直接有关。
《证据学》例题精选(附部分参考答案讲解)

《证据学》例题精选(附部分参考答案讲解) 1.无论是(A),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评法官的良心、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
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学具有(C)的特点。
C.注重实用性3.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 B )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B.奴隶社会4.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B ),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B.否定5.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B)。
B.英国6.证据法学是( D )。
D.法学学科体系中一个分支学科7.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明确规定,法官只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B)。
B.法定证据制度8.在神示证据制度下,所采用的证明方式有。
ABCD。
A.神誓B.水审 C.火审D.决斗9.证据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把握证据的( ABC)。
A.客观真实性B.合法性 C.关联性10.一般来说证据规则包括(ABCD)。
A.采用证据的规则 B.排除证据的规则 C.举证的规则D.质证的规则11.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A.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具有证据力12.关于证据学的研究对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C.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14.在诉讼制度与证据制度的关系上表述正确的有( )。
B.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D.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15.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A.客观真实16.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是( )。
A.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B.实证的研究方法C.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方法D.唯物辩证法17.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
B.神示证据制度18.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 )。
A.刑讯逼供19.最早规定自由心证原则的刑事诉讼法典是。
C.意大利刑诉法典20.与纠问式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证据制度内容有。
B.口供主义D.刑讯逼供21.以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作为划分依据,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证据制度有()。
国开(内蒙古)02041-证据学-任务2参考答案

: 法定证据制度
; 神判法
; 神誓法
; 神示证据制度
参考答案:神示证据制度
题目2: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被称为
: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
; 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 法定证据制度
参考答案: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
题目3:下列当事人的陈述()可作为证据使用。
题目26:根据证明对象所属领域的不同,可以将证明分为“严格证明”和“自由证明”。
参考答案:对
题目27:三大诉讼的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相同。
参考答案:错
题目28:证明对象一般只包括实体法事实。
参考答案:错
题目29: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 推定作为一种事实认定方法,只能由法律加以规定
; 推定的事实不能用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
; 推定的适用减轻了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推定的适用减轻了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题目13:下列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 勘验笔录
; 鉴定结论
; 书证
; 物证
参考答案:鉴定结论
题目14:证据规则调整的范围包括
: 取证行为
; 总体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成立的可能性大于不成立的可能性
参考答案: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合理的排除
; 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 案件事实都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题目24: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而分清了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民事责任,从而作出了判决。该借款合同属于
: 言词证据
: 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 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证据学答案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证据学》课程第三次形成性考核根据所给题目撰写一篇论文,可在所给两个论文题目中任选一题,要求3000字,并写出200字的内容摘要。
1、试论证据裁判原则答:证据裁判原则是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是法治与理性对刑事裁判的必然要求。
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各国形成了不同的证据裁判制度。
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为此,须对裁判事实的内涵和裁判证据的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并在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上进行相应改革,以完善我国证据裁判制度。
[关键词]证据裁判;裁判事实;诉因制度;裁判证据证据裁判指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根据一定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能认定事实。
证据裁判是人类从非理性裁判走向理性裁判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且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时至今日,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司法中获得了普遍的意义。
但是,在不同的证据制度和不同的诉讼理念下,证据裁判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其中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从而形成了内容各异的证据裁判制度。
2、试论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民事诉讼证明对象和行政诉讼证明对象在范围上的差别答:第一,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
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的有无及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第二,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是三大诉讼共同的证据种类。
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被统称为“当事人陈述”)是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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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论文参考答案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摘要] 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随着诉讼理论的发展,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不断的发展与充实。
在实行自由心证的大陆法系国家里,普遍实行证据裁判原则。
它要求裁判的形成必须达到一定要求的证据为依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
证据裁判原则是抑制肆意形成自由心证的重要装置。
离开证据裁判原则的制约,就很难形成合理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在证据制度的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应是神示证据制度,也就是透过宣誓、水审、火审、决斗、卜卦、抽签等“神意”的启示来获悉相关案件的真实情况。
现在看来,这一“制度”的理念太过虚无,更妄论那些将人投入河中、让人从沸水中捞出物品等审判方式的残忍,完全漠视了人的基本权权,堪称为另类的“酷刑”。
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思想的进行,以往的神式证据制度在合理性和真实性等方面都受到人们的质疑和否定。
为了寻求更理性、客观的审判方式,而推出了证据裁判原则,通过用物证、书证和人证等证据方法来更为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
由于法治与理性对刑事裁判的必然要求和对神式证据制度的否定,以及其本身的准确性、合理性、客观性等一系列的优点,使证据裁判原则日益受到肯定,目前已然成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
大体说来,证据法的原则是在运用证据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的准则。
这些原则的功能在于将证据法的保障认识的真理性和正当性这一基本作用进一步细化,是认识的真理性和正当性在原则层面上的基本要求。
简单地说,演变至今,证据法的基本原则已经较为完整全面,它主要包括有:证据裁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和自由心证原则。
其中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直接言词原则是指对于证据的调查必须由裁判者直接进行,而且必须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自由心证原则是指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由裁判者根据自己的内心信念进行合理的判断,法律对此不预先加以规定。
证据裁判原则和自由心证原则是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遵循的原则,而直接言词原则是对证据进行调查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在实行自由心证的大陆法系国家里,普遍实行证据裁判原则。
它要求裁判的形成必须达到一定要求的证据为依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
由此可看出,证据裁判原则是抑制肆意形成自由心证的很重要的约束装置。
它不仅要求法官必须依证据而为事实之认定,同时,对于一定之证据限制法官为自由心证,如无证据能力、未经合法调查,明显与事理有违或认定事实不符之证据,也不得作为自由心证之依据。
概言之,离开证据裁判原则的制约,就很难形成合理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一、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含义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同时,随着诉讼理论的发展,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也不断的发展与充实。
对于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含义,可概括为:①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诉讼证明中的事实问题的裁判应当依据证据,这是证据裁判的基本含义。
因此,证据裁判原则更准确的表述应当是:对于要证事实,没有证据就等于没有该项事实。
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也有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这就鲜明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的此项要求。
②裁判所依据的必须是具有证据能力。
一项材料,即使对裁判非常有价值,倘若没有进入法律的视野,也不具有任何裁判上的实质意义。
因此,在诉讼证明中的证据必须永远是法律规范下的证据,而不可能是事实意义上的证据。
无论对证据的证明能力是依据法律规则作出判断,还是任由法官裁量,证据裁判原则所依据的证据都必然是实质上具有证明能力的证据。
另外,从证据法的发展趋势看,世界各国普遍在追求一种正当性基础上的真理性,不但要求法庭调查的证据必须具有事实上的关联性,还必须同时具备法律上的可采性。
③裁判所依据的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的证据。
这是证据裁判原则对裁判者认识方式的要求。
证据裁判原则的核心是裁判者对事实的认识必须以证据为根据,而从可能性上看,裁判者对证据的认识可能有很多种方式,因为不同的认识方式直接影响着裁判者着认识的准确程度,所以在现代诉讼制度下,讨论证据裁判原则不得不涉及其必然包含的认识方式问题。
二、证据裁判原则的规范意义①由于证据直接影响着裁判者的判断,有必要将裁判者据以形成判断的证据限定在具有较大可靠性的范围之内,以便保障认定案件事实的真理性。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类的实践经验表明,对于认定事实,单纯靠凭空猜想、推测、灵感等,是无法得出理智的结论的。
尤其是涉及到人的生命、自由的诉讼,更应理性地对事实进行认定。
然而,在时光不能倒流的前提条件下,认定案件事实,只能依靠事实发生时作用于外界所产生的或者遗留在外界的痕迹、印象等来认定,而这些痕迹或印象,就是可以用作证据的东西。
对于众所周知的案件事实、法院确定判决所确认的案件事实、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案件事实等,由于其真实性已经得到了确认或者是当事人双方无争议的事实,所以许多国家包括我国的法律规定毋庸再以证据来证明,而直接作为判决的根据。
但是,当事人提出合理和充分的反证、发现了新的事实、撤回或撤销自认等情况除外。
②基于对人权的尊重,不得不放弃过分强调查明事实真相的一维价值观而寻求与人权保障观念的调和。
认定案件事实是否正当,主要是看认定案件事实是否是在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进行的。
把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和依据,就为当事人提供了统一的游戏规则。
相反,如果可以在证据之外认定事实,那么,我们就无法约束裁判者的任性和恣意,也就无法保护公民的正当利益。
这一个规范上的要求可以保证认定案件事实的正当性,避免法院做出突袭判决,并且强调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证据应值得当事人信赖,以此来赋予和增强判决的说服力和正当性。
③随着新兴经济分析法学理论的传播,法庭调查的证据必需凝练、集中,而非漫无边际,具有证据能力。
所谓证据能力,是指作为法院认定事实或判决根据的证据须具备的要件或资格。
通常情况下,必须同时具备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据才具有证据能力或可采性。
但是,即使具备了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据,并非就具有证据能力或可采性,诸如在调解、和解中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自认等在以后的诉讼中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证据的提出或使用将造成诉讼显着不公平或迟延,则排除该证据的使用;对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出举证时限所提供的证据,也将不被法院采纳等等。
三、证据裁判原则的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要依靠证据,但对于程序法事实,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按照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对于诉讼中任何事实的认定,都应当有证据作基础。
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对程序法事实进行证明,但《形事诉讼法》第29条却明确规定了有些程序法事实的法律效果,对于这些程序法事实,仍然需要证据证明后才能认定。
证据裁判原则要求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基础,但什么样的东西才能作为证据,从神示证据制度到法定证据制度,再到自由心证制度,差别是相当大的。
从现在的证据法发展趋势来看,世界各国普遍在追求一种正当性基础上的真理性。
因此,对于证据条件,现在各国不但要求证明能力或者相关性,同时亦要求证据能力或者可采性。
学过法律的人普遍有这样一个共识,证据是诉讼的中心,是审判机关作出事实认定的基础,是适用法律的基础和前提。
而对证据的采纳与取舍,确认其证明力的大小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诉讼的最后结局。
证据的核心作用,决定了法官在庭前准备、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制作等一系列活动中,都必须围绕证据。
证据裁判原则,就明确指出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但是,应当引起注意的是,没有证据固然不能认定案件事实,若仅有一部分证据,或者证据并不充足时,仍然不能对事实进行认定。
也就是说,不能仅凭一些证据对全部案件事实作出推测。
四、证据裁判原则的发展认识了规律,还须掌握原则。
认识规律是确定原则的方向,掌握原则是遵循规律的保障。
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以证据为根据,没有证据不能认定事实为真。
证据裁判是自由心证的前提,不实行证据裁判就不会有自由心证制度,同时,证据裁判和自由心证又是证明责任裁判的前提与基础,没有证据裁判原则与自由心证制度,就不存在证明责任裁判。
因此,在现代证据制度中,证据裁判原则是所有证据法和诉讼法制度的核心原则。
整个诉讼制度就是围绕如何正当地利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而设置的。
而且与其他诉讼法和证据法原则相比,证据裁判原则具有优先性。
另外,直接言词原则、裁判中立原则、控辩对等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等都不能削弱证据裁判原则的作用,甚至有些原则对证据裁判原则还有强化作用。
但是,证据裁判原则是针对要证事实而言的,因此,该原则在民事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中具有不同的重要性。
在刑事诉讼中,基于刑罚适用的慎重性,尽管对于证明对象的枝节性内容会存在毋庸证明的可能,证明对象的骨干性构成要件一般却必须由证据予以,但是,证据裁判原则是针对要证事实而言的,因此,该原则在民事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中具有不同的重要性。
在刑事诉讼中,基于刑罚适用的慎重性,尽管对于证明对象的枝节性内容会存在毋庸证明的可能,证明对象的骨干性构成要件一般却必须由证据予以证明。
相比之下,民事诉讼则明显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不仅基于当事人的实体处分权而设置有自认的规定,而且,基于辩论原则,对于当事人没有明确争论的事实还实行拟制自认制度。
而且,民事证明中还存在着大量的推定。
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具体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它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决定性作用。
总而言之,如果能切实地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据事实审查,对一切非法取得的证据都坚决予以排除,同时还要确保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定罪标准审理案件,通过合法证据证明案件事实,那么,自然能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