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孤平”与“拗救”的探究》
律诗绝句拗救概览

出四拗对三救,如: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七言正格: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救格: 平平仄仄仄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平 。 (五字互救) 罕救格: 平平仄仄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平 。 (出六拗,对五救) 上述拗救叫前仄拗后平救,但也可能是后平拗前仄救。 注意:这种拗救只适用于五言联“仄仄平 平仄,平平仄仄平”和七言联“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其它联式不适用。因为用了 这种拗救就会出现三平调或三仄脚。
四、既本句自救,又对句互救,也叫复合拗救、“一拗双救” 五言 正格出句:仄仄平平仄 正格对句:平平仄仄平 救格出句:平仄仄平仄 本句已一拗三救 救格对句:仄平平仄平 对句又一三互救 七言 正格出句:仄仄平平平仄仄 正格对句:平平仄仄仄平平 救格出句:平仄仄平平仄仄 本句已 一拗三救 救格对句:仄平平仄仄平平 对句又 一三互救 五、“三仄脚”拗救两法:对句相救(特殊的一拗双救句) 其一: 正格 三仄脚 出句:平平仄仄平平仄 五六字双拗:平平仄仄仄仄仄 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 五仄改平救:仄仄平平平仄平(五不论导致的合法拗句还不违反对句相 对原则) 举例:看杜牧《江南春绝句》是怎样救的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正格: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三仄脚:平平仄仄仄仄仄 对句拗救成:仄仄平平平仄平 其二:正格 三仄脚 出句:平平仄仄平平仄 五六双拗 :平平仄仄仄仄仄 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 三改仄五改 平救:仄仄仄平平仄平 此法不但对三仄脚实施拗救,而且本句也进行了避孤平的拗救。特殊的 一拗双救是错位相救,这个对句必须是孤平自救句:仄仄仄平平仄平。这类拗救只能在律诗和
绝句中允许,排律中不行,因为排律的平仄规则比普通律绝更严。 举例:陆游《夜泊水村》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正格: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三仄脚:仄平仄仄仄仄仄拗救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浙江省高中语文 学习笔记 孤平与拗救素材 苏教版

学习笔记:孤平与拗救怎么选择韵来作诗词?不同的韵部之音,有不同特点,故为词除选调外,亦须择韵。
如果是经常填词者,灵感忽现,其佳句可以自成,则韵已定,往往不须去择什么韵.大家明白了上课形式了没有?我希望全民参与. 把你们的学习问题提出来。
学生的问题:拗救,什么时候要救,怎么救?老师:你是问拗就的概念还是方法,把问题想清楚问。
不要我在回答的时候,忽然又点什么来问。
格律诗,是不能有拗句存在的,这个拗救是属于格律上面的问题。
首先从犯孤平说起,大家知道写诗是需要平仄两个声,只能有平仄平或者仄平仄这样的的格式表现,如果你写错误了,成为平平平,如果是在句子的后面三个字,就是叫三平尾,也就是叫犯孤平。
什么是孤平呢?就是前后两字都是仄声字,而中间夹一平声字,这就是孤平。
刚才三平尾和孤平有区分,大家注意。
句中如果犯了孤平,那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拗句了。
拗,在诗里是什么意思呢?我告诉大家:这里的拗,就是别扭,不顺口的意思。
因为大家知道了诗是有音节性的东西,句中有拗即是病句了。
我们现在是初学,我们应该的按照格律表去进行填字,尤其是要注意入声字。
我再告诉大家个知识,七言诗,主要是看第四个字,如果这里如果犯了孤平,那就是严重的拗句了,是需要补救的。
五言诗,它在七言的前面去了2个字,是吧?如果五言,就是第二字不能孤平的了。
拗句需要采取措施的,我们叫拗救。
那么,具体怎么去救?我们稍后讲。
了解下三平尾和三仄尾的问题,这里的尾,就是说诗句后面的三个字。
不能连续用三个平声或者仄声的字。
这个是近体诗之大忌!!!如果出现了,就是不可救的拗句。
但是,方法还是有的,如果出句为三仄尾,想想,有什么好方法去救,非常简单哦,如果出句为三仄尾,那么对句则以三平尾来救它,形成对仗的形式。
当然,是不可以有三仄尾和三平尾的。
韦应物,大家认识吗?这同学就有这个问题的错误哦。
“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
” 当然,唐朝是古体诗比较多,当然。
唐朝是古体诗比较多。
下面说说拗救的一些方法,为什么我上次跳开拗救不讲,是有原因的。
诗人是如何看待“孤平”的

诗人是如何看待“孤平”的———————起源———————1、唐代白居易:白居易《和令公刘宾客归来称意无之作》:“请钱不早朝”,“请”字下注云:“平声”。
———————提出———————1、赵执信《声调谱》杜牧《句溪夏日送卢霈秀才归王屋山将欲赴举》诗第二句“茧蚕初引丝”,初字下注“宜仄而平,第一字仄,第三字必平”。
李商隐《落花》诗首联对句“小园花乱飞”,花字下注“此字拗救”。
诗后注明:“…律诗平平仄仄平,第二句之正格。
若仄平平仄平,变而仍律也。
即是拗句。
仄平仄仄平则古诗句矣。
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一语误之也。
七言不过于五言上加平平仄仄耳…可以类推”2、王士禛《律诗定体》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
4、李汝襄所着《广声调谱》。
孤平式:杜甫《翫月呈汉中王》诗起句“夜深露气清”又李白《南阳送客》诗第二句“寸心贵不忘”又戴叔伦《送友人东归》诗第二句“出关送故人”(三诗例句首字旁均标出“孤平”所在,俱为用韵句“仄平仄仄平”,其首字原为平声而拗用仄声者。
)注:孤平为近体之大忌,以其不纉也。
但五律近古,与七律不同,故唐诗全帙中,不无一二用者,然必借拗体以配之。
此在古人故作放笔,非无心也。
若不察而误用,失之远矣。
5、清董文焕《声调四谱图说》卷十一:仄平仄仄平”这句式中“单一平声为两仄所夹者为夹平”。
卷十二:至于孤平、夹平诸句律诗最忌,而拗体则独喜孤平而忌孤仄。
———————混战———————1、蔡振念这是白居易为了防止孤平而作的注。
2、王力《诗词格律》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
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
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
(注意:犯孤平指的是平脚的句子;仄脚的句子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
)3、启功此说亦不尽然。
孤平自救

孤平自救关于“孤平自救”,目前流行一种说法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若用了仄声,而第一字用了平声,就不算是孤平,或者说是用第一字的平声救了。
不太赞成这种说法,原因有:1)音律是前轻后重、前松后严的,即后面的音节比前面的音节重要。
从声律上,前面的救不起后面的拗。
拗救只能是后救前。
2)七言的第一字原本就是可平可仄、平仄任意的,只所以“任意”,就是因为这个字在声律上作用最小,其平仄对于声律构成几乎没什么影响。
3)虽然首字用了平声字,避免了除韵脚外只一个平声的情况,但第四字依旧为“夹平”拗,声律依旧不够谐和。
前面提到的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实际上也属于本句自救的一种,即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了仄声,分别在第四字和第六字换用平声字作为补偿,即“救”。
上面讲的是本句自救下面讲(b)对句相救:本句没办法救,那就在对句救。
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倒数第二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倒数第二、三字)都用了仄声,则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偿。
这样本来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或“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或“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这种情况下,五言对句第一字、七言对句第三字,允许为仄声字。
(c)半拗可救可不救: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倒数第二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倒数第三字)用了仄声。
七言则是在该用“平平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五字(倒数第三字)用了仄声而第六字(倒数第二字)依旧保持平声。
这种情况可救可不救,与(a)(b)两种情况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若救,救法跟(b)相同,也是分别在对句的“倒数第三字”即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换用一个平声字。
一种经常出现的情形是:诗人们在运用(a)种拗救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b)或(c)。
这样就既构成了本句自救,同时又构成对句相救。
律诗拗救的4种方法

律诗拗救的4种方法
哎呀呀,今天咱就来讲讲律诗拗救的 4 种方法,这可真是律诗创作中的宝贝啊!
第一种方法,孤平拗救。
就好比走路时不小心崴了脚,得赶紧找个支撑点来平衡呀。
比如说“恐惊天上人”,这里的“天”字就是用来救“惊”字这个孤平的呀!
第二种呢,是特拗句。
这就像在一首曲子中突然出现的独特音符,让人眼前一亮!像“无为在歧路”,“在歧路”不就是那个特别的存在嘛!
第三种,大拗必救。
这就像是一场小小的危机,必须得化解才行。
举个例子,“南朝四百八十寺”,“八十”就是来救前面大拗的呀。
第四种,小拗可不救。
这就如同一些小瑕疵,可以不在意啦。
比如“野火烧不尽”,这里就是小拗可不救的情况呀。
律诗拗救的这些方法,就像是律诗创作的秘密武器,掌握了它们,咱就能在律诗的海洋里畅游啦!每个方法都有它独特的魅力和作用,是不是超级有趣呀!。
格律诗的平仄与拗救

格律诗的平仄与拗救许久没有关于文学方面的内容了,来一个。
有诗友提出这个问题,想比较通俗地谈谈一、平仄平仄,是格律诗中最重要的因素。
格律诗的平仄规则,简单说来有以下几方面:(一)句的平仄规定——交错。
在一句当中,构成句子的字(词)的平仄音是交替出现的。
1、仄起仄收式:仄仄平平仄2、平起平收式:平平仄仄平3、平起仄收式:平平平仄仄4、仄起平收式:仄仄仄平平以上是五言诗的平仄规则。
如果是七言诗,只是在五言诗的句子前面加上两个平仄相反的字头。
请看下面的对照:1、仄起仄收式:仄仄平平仄——平起仄收式:平平仄仄平平仄2、平起平收式:平平仄仄平——仄起平收式:仄仄平平仄仄平3、平起仄收式:平平平仄仄——仄起仄收式:仄仄平平平仄仄4、仄起平收式:仄仄仄平平——平起平收式:平平仄仄仄平平从以上可以看出,句子的平仄规则一共有八种,其中五、七言各四种。
只要记住五言四种,七言加两字就可以记住这八种基本格式了。
(二)联的平仄规定——相对。
每两句诗叫做“一联”,每联的前一句叫“出句”,后一句叫“对句”。
出句与对句中相同位置的字、词平仄相反,也叫相对(对立)。
如:出句:仄仄平平仄对句:平平仄仄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首诗的第一句是平收的句式,那么这一联(首联)的对句就不是完全相对的了。
例如:出句:平平仄仄平对句:仄仄仄平平——对句第三字与出句第三字就不是相对的,两句的第五字因为用韵,所以也是相同的。
出句:平平仄仄仄平平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对句的第五字与出句第五字也不是相对的,两句的第七字因为用韵的关系,所以也是相同的。
这是由于诗的韵脚的要求造成的,只要记住这点细微的差别就可以了。
(三)联与联之间的平仄规定——相粘。
律诗由四联八句组成,从第一到第四联,分别叫做首、颔、颈、尾联。
绝句由两联四句组成,第一联和第二联分别叫做首联和尾联。
联与联之间的平仄规定是:后一联出句的前两个字的平仄,与前一联对句的前两个字的平仄是相同的。
(因为第一个字往往可平可仄,所以有的书中只说第二个字的平仄相同,其实意思是一样的)。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

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谈谈格律诗的拗救(讲稿)文/狂野孤狼近日,受叶吟兄所邀为“中华诗词学院”(网校)的学生讲一次课。
因对学院学生的诗词底子不甚清楚,不知道该讲点什么好。
就在前些日子,一个偶然的机会,路过赵忠祥老师的博客。
看见赵老师写的一首七律《申雪、赵宏博复出夺冠可谓传奇,为国争光感人至深因赋》,作品如下:冰上蝶飞犹梦中,形如双燕影如鸿。
传情足令世人醉,炫技尽呈王者风。
一世同甘缘可贵,半生共苦乐无穷。
复出不负国人望,夺取金牌立首功。
因为是名人博客,评论的人也比较多。
看得出来,有的评论是属于懂诗词的人所为。
其中有一个评论,让我印象较深。
有人说此诗出律44处之多。
从赵忠祥老师的其他诗词作品里一些句子如“李琰荣光惊六合”、“四十春秋从艺忙,豪情仍炽识开张”等来看,赵老师必然用的是古声韵。
那么,以上七律有没有格律的问题呢?回答是肯定的。
只不过不是44处,而是只有一个“出”字是出律的。
44处出律的说法,显然不负责的说法。
也因此,我决定给学院的学生谈谈有关诗词格律拗救的问题。
谈格律诗的拗救之前,我们必须明白以下几个概念:第一,什么是格律诗?第二,什么是格律诗的拗救?那什么是格律诗呢?格律诗也叫近体诗,它是唐代以来形成的一种诗体,以有一定的格律要求而区别于古体诗(古风)。
我们所说的格律诗,是一个大的“分类”,其中包含了词和曲等。
那么何又为格律呢?说通俗点,格就格式,律就是规律。
格律诗就是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规律写成的诗。
这个格式和规律,其中包含了压韵、粘对、对仗、拗救等等。
而我们今天所要讨论的,就是格律诗拗救的问题。
那么什么又是拗救呢?为什么要拗?又为什么要救呢?拗,就是不顺。
救,就是补救。
拗救,就是不顺了的补救。
有拗才救,无拗不救。
无拗也谈不上救。
这就象我们一个没有生病的人,是不需要吃药的。
用这个比喻来说,拗就是生病了,救就是吃药打针。
当然,这里所说的拗救,前提都是以格律诗来说的。
古体诗(古风)不要求平仄,只要求压韵,因此就不存在拗救的问题。
浅谈五言律诗的变通与拗救

浅谈五言律诗的变通与拗救格律诗的变通、拗救,表现在绝句、律诗以及排律里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特殊的用字方法。
我们探讨过绝句作品中的变通和拗救,现在讲讲律诗中的变通和拗救。
分辨律诗中的变通和拗救,通常也要分析它的实际平仄和原型格式,并通过两者对比去发现哪里存在着变通和拗救。
①五律中的变通及b2拗救五言律诗实际平仄原型格式本以高难饱,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徒劳恨费声。
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五更疏欲断,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一树碧无情。
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薄宦梗犹泛,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故园芜已平。
仄平平仄平平平仄仄平烦君最相警,平平仄平仄平平平仄仄我亦举家清。
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李商隐《蝉》以上所列,在左的是李诗的原文,在中的是此诗的实际平仄,在右的是此诗的原型格式。
此诗的实际平仄,按古音认定只有第五句第一字“薄”,古为入声,今读平声,要避免以今律古。
其馀的字音平仄古今没有区别。
此诗的原型格式可以如此推知:把作品的第一句“本以高难饱”的原型句式“仄仄平平仄”作为起点,以五言的a1、b1、a2、b2句式作为结构材料,遵循与前一句的平仄“上对下对”、“上粘下对”、“上对下对”、“上粘下对”……的原则推导出其后七句,合共八句,即可完成。
所谓与前一句的平仄“上对下对”、“上粘下对”、“上对下对”、“上粘下对”……,换个说法就是第二句与前一句相比,它是句中平仄对立、句脚平仄对立,第三句与前一句相比,它是句中平仄粘连、句脚平仄对立,第四句与前一句相比,它是句中平仄对立、句脚平仄对立,假定还有第五句,它与前一句相比,必是句中平仄粘连、句脚平仄对立,总之,接续的句子不管多少,都是句中不断对粘、句脚不断对立的。
研究至此,可以把推导平仄格式的方法简化为:在首句(或a1,或a2,或b1,或b2)之后,接续句子的平仄,要做到句中不断对粘、句脚不断对立。
把此诗的实际平仄与原型格式加以对照,很容易发现,第一、二句两者平仄一致。
第三句第一字“五”规定用平,实际用仄,属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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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孤平”与“拗救”之探究文/逸云轩主姚永安“孤平”与“拗救”,是律诗中两个相辅相成的问题。
先有“孤平”,后有“拗救”,“孤平”是问题,“拗救”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鉴于此问题,相关的权威性理论阐述不一,缺乏统一定论,网络间众说纷纭,多有争执。
所以,我们不少初学诗联的朋友,可能有时对什么是“孤平”和如何“拗救”,还会存有一定认识上的模糊。
基于此,本文旨在广纳百家之言,取精用弘的基础上,力求归纳整理出一篇较能系统说明“孤平”与“拗救”问题的材料,以供初学者借鉴理解和掌握。
一、关于“孤平”“孤平”,是律诗的专用术语与禁忌。
对于这个问题,网上历来有很多争议。
为什么会有争议呢?原因是唐人没有给我们留下“孤平”的理论和概念,纵翻典籍,在明末清初也没这个相关理论的记载。
直到清康熙年间乃至以后,方见王士祯等几位学者有了关于此方面问题的只言片述。
然如启功所言:“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
”概念尚不够明晰。
到了现代,有王力、吴丈蜀、启功与林正三等学者在清四家理论的基础上,顾名思义,推理演绎,总结出两种不尽相同的定义,而形成两派学说。
因此,一直存有争议,缺乏权威性的统一定论。
下面,笔者就将两派学说的定义与源流、理论基础,系统梳理,做如下归纳整理,理清脉络,以供观者比较分析、认识了解。
(一)当代四家的两派学说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当代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的四位学者的理论学说及对“孤平”的两种不同定义。
1、当代学者王力说著名语言学家兼诗人王力(1900 -1986),在其《诗词格律》第三节律诗的平仄(四)孤平的避忌中提到:“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
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
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
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汉语诗律学》中说:“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平仄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仄仄平仄仄平’。
如果近体诗违犯了这一个规律,就叫做‘犯孤平’。
因为韵脚的平声字是固定的,除此之外,句中就单剩一个平声字了。
”“五言的B式句子里(即“平平仄仄平”),第一字该平而用仄,则第三字必须用平以为补救(这样,除了韵脚之外还有两个平声字,就不至于犯孤平),七言的B式句里(即“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该平而用仄,则第五字必须用平以为补救。
七言第一字是平声是不中用的,因为它的地位太不重要了。
”王力的理论是从否定“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能一概而论说起的,即“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是绝对的,如“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平”的句式就不能不论。
否则,就犯“孤平”。
这与清人赵执信的“‘仄平仄仄平’则古诗句矣。
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二语误之也”是一个观点。
他的“孤平”理论,基本是在总结清人王士祯、赵执信与李汝襄的理论基础上定义的,但摒弃了赵执信非用韵句也存在“孤平”的观点。
2、当代学者吴丈蜀说著名学者、诗人吴丈蜀(1919~2006),在其《词学概说》中提到:“所谓孤平,从字义来看,就是孤立的平声字,是指一句诗的范围说的。
如果诗句中出现孤立的平声字,就叫做‘犯孤平’。
特指两种句式:‘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了句末是平声字而外,句中就只有一个平声字,而且是孤立的,所以这两种句式都犯孤平。
置于句子末尾是仄声的句子,不受此种制约,即便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
他的理论与王力的定义基本相同,都认为只有在“仄平”单平韵脚的句子才会犯“孤平”。
而“置于句子末尾是仄声的句子,即便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
”由于他们二位的观点,较为宽松,故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
而另一派以启功与林正三为代表的“夹平”(仄平仄)说,就另是一番说法了。
3、当代学者启功说国学大师启功(1912—2005),在他的《诗文声律论稿》中提到:“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
如果有人看到‘孤’字而推论到句首句尾的单个平声也要避忌,岂不大错?因为‘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
”并引用:“君至石头驿(‘头’字孤平)”“往日用钱禁私铸(‘私’字孤平)”“如果己处(引者注:五言第四字或七言第六字)孤平被两仄所夹,或孤仄被两平所夹,都是非律的。
”启功先生用“夹平”一词解释了“孤平”,认为不管是平脚句还是仄脚句,除了句首尾字,凡句中出现二仄夹一平(仄平仄)就是犯“孤平。
”这是沿用了清人董文焕的“夹平”理论来定义的。
从此,“两仄夹一平”即是“孤平”一说,被现代人所知。
但在大陆好像附和者甚少,而把它又进一步推广的,却是另外一个人——台湾学者林正三。
4、台湾·当代学者林正三说台湾学者、诗人林正三(1943年生),在其《诗学概要》说:“所谓‘孤平’,即是句中前后字皆为仄声,而中间夹一平声之谓。
犯孤平既俗称之‘拗句’,然如‘拗而能救,既不算拗’。
且七言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
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
至于他处之犯孤平而未救者,可说少之又少。
前人有自全唐诗之中去搜寻者,唯得以下两例: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百岁老翁不种田。
(李颀《野老曝背》)”林正三谓:“至于四声递用一说,乃是声调之最高境界。
近世诗人,已鲜能发之,唯清人董文焕之【声调四谱】论之甚详。
”故其“孤平”之论与启功同宗,都是用“两仄夹一平”(夹平)来说明“孤平”的,但比启功责之稍宽。
“七言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
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
”当是指“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这种情况了。
启功与林正三二位的说法,都是依据清人董文焕的“夹平”理论,顾名思义而提出来的。
董文焕没有说明“夹平”与“孤平”的关系,而启功和林正三明确提出了“两仄夹一平”即是“孤平”。
这个定义要比王力与吴丈蜀的定义更加严了些,也正是由于林正三的“两仄夹一平”即是“孤平”说,在台湾很流行,现也逐渐影响了大陆,以至有所争端。
不过这里有个问题,林正三的“夹平”定义显然要比王力的“孤平”定义严格的多,但他所示例证明《全唐诗》“至于他处之犯孤平而未救者,可说少之又少”的例句,却仅是引用的王力在《汉语诗律学》证明其“孤平”之论的两个示例,其科学探究的态度还显不够严谨,恐难足证其说。
(二)清四家对“孤平”的理论学说现在,再让我们来看看前人对“孤平”是怎样论述的,以理解当代四家理论的基础与依据。
据资料显示,历史上最早提到“孤平”这个问题的人,是清康熙年间的学者王士祯。
随后,他的甥婿——康熙进士赵执信又有进一步的论述,但他们均没有使用到“孤平”这一名词。
直到乾隆年间,才有学者李汝襄首次使用了“孤平”这个词语,之后,同治年间的董文焕又提出了“夹平”的概念。
1、清·康熙学者王士祯说清康熙大臣王士祯(1634—1711),在其著作《律诗定体》中第一式“五言仄起不入韵”中列出例诗后,用大字标明指出:“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平,断不可杂以仄声。
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
其二四应仄平者第一字平仄皆可用,以仄仄仄三字相连,换以平字无妨也。
”王士祯认为在五律用韵句“平平仄仄平”中,第一字必平,断不可用仄声,使平声字孤立,要保持两个平声字相连不单;在“仄仄仄平平”句中,则第一字可平仄不拘。
又于第七式〈七言仄起入韻〉引例诗起句:“待日金门漏未稀”第三字下有注曰:“此字必平,凡平不可令单。
此字关系,起句不比三五七句。
”此谓起句用韵者,与双句用韵同例,不可令单,关系不比其它三、五、七不押韵的单句。
即是说用韵的句要比不用韵的句子要求严格,在用韵的句子要注意“孤平”。
这里,王士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孤平”的概念,也没提到“拗救”,但他所说的就是当代学者王力所总结的定义。
所以说,他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到“孤平”的人。
2、清·康熙学者赵执信说继王士祯后,他的甥婿——康熙进士赵执信(1659—1733),在其《声调普》于五言律诗中,引杜牧《句溪夏日送卢霈秀才归王屋山将欲赴举》诗第二句“茧蚕初引丝”,于“初”字下注“宜仄而平,第一字仄,第三字必平”。
又举李商隐《落花》诗首联对句“小园花乱飞”,花字下注“此字拗救”。
并于诗后注明:“‘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律诗常用。
若‘仄平仄仄仄’则为落调矣,盖下有三仄上必二平也。
”又云:“律诗‘平平仄仄平’,第二句之正格。
若‘仄平平仄平’变而仍律者也(即是拗句),‘仄平仄仄平’则古诗句矣。
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二语误之也。
”“七言不过于五言上加平平仄仄耳,拗处总在第五第六字上,七言之五六字即五言之三四字可以类推”。
“起句第二字仄、第四字平者,如‘仄仄平平仄’或‘平仄平平仄’或‘平仄仄平平’俱可,若‘平仄平仄仄’则古诗句矣。
”“起句‘仄仄仄平仄’或‘平仄仄平仄’,唐人亦有此调,但下句必须用三平或四平(如‘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平’是也)。
”“上句第三字平,下句第三字可仄,若上句第三字仄,下句第三字断宜平。
此在首联,唐人亦有不拘者,若二联则必不容不严矣”。
这里,赵执信即提到了五言用韵句“仄平仄仄平”与七言的“孤平”问题,也提出了非用韵句“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仄”的“孤平”问题。
更主要的是还提出了“本句自救”与“对句互救”的拗救办法。
比王士祯的理论更进了一层,更显具体些,但他仍未使用到“孤平”这个词语。
2、清·乾隆学者李汝襄说李汝襄(生卒不详),在其所著《广声调谱》二卷卷上《五言律诗》一章,所列五律诸式中有“孤平式”,引诗例三首:唐‧杜甫《翫月呈汉中王》起句:“夜深露气清,(江月满江城。
)”唐‧李白《南阳送客》次句:“(斗酒勿为薄,)寸心贵不忘”唐‧戴叔伦《送友人东归》次句:“(万里杨柳色,)出关送故人”李汝襄在此三例诗句的首字旁,均标出“孤平”所在,并在后面写道“孤平为近体诗之大忌,以其不叶也。
但五律近古,与七律不同,故唐诗全帙中,不无壹二用者,然必借拗体以配之。
此在古人故作放笔,非无心也。
若不察而误用,失之远矣。
”还明确指出:“凡遇‘平平仄仄平’之句,其第一字断不宜仄。
然亦有第一字用仄者第三字必用平,谓之拗句。
”并引郑谷《书村叟壁》诗首句为例:“‘草肥朝牧牛’,草字用仄,使朝字亦用仄,则肥字为平字单行而不缵矣。
此将朝字用平,则肥字不得于上,犹得于下也,仍不单行,故名拗句而可用也。
”李汝襄所列的三例“孤平”句式,俱是用韵句(平平仄仄平)首字原当平声而拗用仄声(仄平仄仄平)),出现第二字“孤平”的问题。
并没有提到非用韵仄脚句存在“孤平”的问题,这就是说,全是在“平平仄仄平”这样的句式中犯“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