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市政管线保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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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号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34号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文件成轨建管制发〔2018〕34号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中心)、各参建单位:为适应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加速成网,强化建设过程中市政管线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市政管线稳定运行,经公司安委办讨论制定《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6月4日—1—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制度摘要】制度类别:经营管理-质量安全类制度级别:三级制度编码:JG2AZ-3-2-19 发布日期:2018年6月4日编制单位:安质部编制人:王小健、孙振兴、蔡小平审核人:黄世红批准人:朱俊平内容概要:公司《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的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

本细则共分六章二十八条,含三个附件,主要建立了市政管线保护机制,强化各阶段市政管线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及信息报送,防止和减少管线事故,保障市政管线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线保护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各参建单位的管理职责及工作内容,切实保证管线施工安全,结合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主要依据(一)《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第305号)。

(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保护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6〕147号)。

(三)《成都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2—线路保护实施细则》(成建质监〔2018〕11号)。

第三条名称解释(一)“市政管线”是指供水、排水、燃气、燃油、热力、电力、通讯、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国防及军用电缆及其他用途的各类地下(上)管线、管沟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地铁施工、管线施工保护方案

城市地铁施工、管线施工保护方案
火炬园站为A、B号线换乘站,设置联络线(293m).车站位于嘉禾路与火炬路交叉口,站点周边以居住、工业建筑为主。A号线车站为地下三层15m宽岛式车站,车站全长274m,标准段主体结构宽度为22。9m,顶板覆土2.6~4m,底板埋深23.3~26。7m,采用地下三层双柱三跨(局部单柱双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号线车站为地下两层14m宽岛式车站,车站全长330m,标准段宽度为22。7m,顶板覆土2.5~4。2m,底板埋深15.3~20.3m,采用地下二层(局部一层)双柱三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火炬园站共设置7个出入口、4个消防疏散口、4组风亭及1组冷却塔。
——提供抢险通讯、车辆、医疗、物资.
——负责排除险情,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
3)对外联络组
—-负责对外联系、求援、情况报告;
-—传达上级指示要求.
4)后勤保障组
——负责所有救援人员必需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给。
——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
5)事故调查组
(7)明挖施工管线保护措施
明挖施工时,基坑降水、围护结构变形过大导致的地面沉降是影响地下管线的主要因素。为保护地下管线的安全、正常使用,施工中应加以妥善保护。
1)冲孔灌注桩施工前先做探坑,探坑深度1~2。5米,探明地下无“在用”管线时再施工。
2)旋喷桩施工至桩顶1m范围时,要严格控制注浆压力,防止浆液压力对附近管线造成破坏。
2)抢险救援组
——组 长:工区项目副经理
-—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对外联络组
—-组 长:工区项目经理
——组 员:安全质量环保部和综合部相关人员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人

地铁施工前的市政管线迁改与保护

地铁施工前的市政管线迁改与保护

8新时期下,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政府和国民越来越重视市政工程的建设。

城市地铁工程作为重要的市政工程之一,加强地铁施工前的市政管线迁改与保护工作,对于保证地铁工程的整体质量、促进工程的顺利完工、缩短施工周期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此,我国城市地铁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对地铁工程的分析,明确城市地铁工程的施工特点以及影响市政管线的迁改与保护工作的相关因素,进而研究地铁施工前的市政管线迁改与保护的措施,促进地铁车站工程的顺利施工。

城市地铁工程的施工特征城市地铁工程的施工场地较为狭窄城市地铁工程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施工场地较为狭窄。

具体表现为:第一,地铁工程通常情况下都建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因此,为了保障人们的正常出行,施工场地一般都较为狭窄;第二,地铁工程的施工周期通常情况下都需要控制在较短时间内,故而,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也会尽可能的缩小施工场地,甚至有部分车站都选择了暗挖或者是盖挖法进行工程施工,这也是造成地铁车站工程施工场地狭窄的重要原因。

工程周围的建筑物和管线太多城市地铁工程还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工程周围的建筑物和管线太多,这也是造成地铁工程管道迁改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地铁车站工程的建设单位通常情况下为了节约工程的建设成本,都会选择尽可能少的拆迁周围的建筑物。

但是,因为地下管线对地铁车站的施工有着较大的影响,因此,地铁车站工程建设单位也必须对一些必要的管线进行改迁和保护。

同时,地铁车站工程建设单位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可以实施保护措施的地下管线,要先对其采取保护措施,其次再进行迁改。

另外,地铁工程建设单位还需要对一些老城区的地下管线进行迁改和保护,进而确保工程可以如期完工,节约工程的建设成本。

影响市政管线的迁改与保护的主要因素地铁工程的地下施工范围影响市政管线的迁改和保护工作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地铁工程的地下施工范围。

具体表现为:第一,因为市政管线迁改和保护工作是我国市政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地铁的施工范围太大,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影响地下管线的迁改和保护工作的效率,使得工作的准备时间太长,同时也增加了市政管线的迁改和保护工作的难度;第二,地铁工程的地下施工范围直接影响着市政管线的迁改和保护的范围,因此,也可以说地铁工程的地下施工范围与市政管线迁改和保护工作的展开息息相关。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项目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项目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项目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1.1地下管线的调查1.1.1调查方法(1)施工前组织专门的管线调查小组,配备管线探测仪进行地下管线调查。

(2)对照设计图,确认在工程影响范围内现有管线分布情况。

(3)进一步收集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管线图纸和管线竣工资料,结合地质情况周围环境及管道的试验结果,分析、确定现有管线的种类、位置、形状、尺寸、材料、入孔位置、接口状况。

并将分析情况、结论递交有关部门确认。

最后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存档。

(4)必要时,到现场进行人工挖孔探测。

(5)查清各类管线的允许变形量,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6)由于水泥砂浆抹口的砼管道对沉降最为敏感,故其允许沉降量可作为地下管线控制的基准。

另外,管线的允许沉降量是随着围岩类别的提高而减少的。

各种常用管线材料的允许沉降值见表12-1。

表13-1 各种管线的允许沉降值注:1.以C10砼弹性模量的70%取值。

2.如遇有关部门对管线的沉降有特殊要求时,以其要求为准。

1.1.2管线调查情况1.X站管线详细情况详见附件“X站周边管线详细情况一览表”。

2.Y站管线详细情况详见附件“Y站周边管线详细情况一览表”。

3.Z区间管线调查本区间隧道在施工前期对沿线的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重点是对高压水管、煤气管、砂浆抹口管等对沉降特别敏感的管线作尽可能详实的调查。

经过与相关管线部门调查,暂未发现需要保护处理的管线。

1.2管线保护方法1.2.1车站管线保护方法1、对影响主体结构施工、与车站主体结构平行的管线进行迁改或临时废弃,迁改到主体结构的外侧。

2、对于横跨车站管线根据管径、重量及管线权属部门意见选用钢管或钢桁架、钢梁悬吊处理。

3、对邻近车站的管线,特别是重要的电力.通讯等管线,在车站施工期间必须及时与管线权属部门联系,加强保护,并按管线权属部门要求做好监测。

1.2.2 区间管线保护方法1)根据管线实际情况,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管线雷达探测。

施工前组织专门的管线调查小组,配备管线探测仪进行地下管线调查。

关于印发《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000001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文件成地铁运发〔2013〕64号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各中心、部门:为规范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结合运营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运营公司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现予以发布。

本细则自发布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运营公司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1-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13年2月27日-2-CDYY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企业文件CDYY-AQZL-039-2013地铁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则(试行)(A版0次)2013-2-27发布2013-2-27实施-3-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布目次1 编制目的 (6)2 适用范围 (6)3 职责 (6)4 巡查内容 (8)5 地铁保护区管理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地铁保护区管理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前言本细则版本号为2013年版,第1次修订。

本制度由安全部提出并归口管理本制度起草部门: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安全部本制度主要起草人:胡佳、王聪本制度审核人:谢斌、申景宇本细则审定人:张剑本细则批准人:饶咏-5-1编制目的根据《成都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法规,为规范地铁保护区管理,预防和消除危及运营公司所管理的地铁线路安全的违法施工、野蛮施工等隐患,确保运营安全和内部稳定,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2.1本细则适用于运营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各运营线路及相关保护区,包括地铁隧道、车站及相应区间的地铁保护区:2.1.1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2.1.2地面和高架车站、地面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2.1.3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和车辆基地范围外侧十米内。

地铁管线保护方案

地铁管线保护方案

地铁管线保护方案1. 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工具的不断完善,地铁已经成为了很多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为了保证地铁的安全运行,需要对地铁管线进行有效的保护,避免钻探、施工等活动对其造成损害,影响地铁的正常运行。

因此,制定完善的地铁管线保护方案非常重要。

2. 地铁管线保护方案的目的地铁管线保护方案的目的主要在于:•确保地铁的正常运行•防止地铁管线遭到损坏•遵循相关安全法律法规3. 地铁管线保护的主要措施3.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地铁管线保护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规定》等。

在进行施工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获得施工许可证,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对于未经允许进行的施工,需要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2 设置管线保护区为了保护地铁管线的安全,需要在管线周围设置相应的保护区,保障管线不受外部干扰。

保护区可以采用篱笆、路障、标志等方式进行围挡,并设立明确的管线保护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管线安全。

3.3 采用非破坏性检测技术为了避免在施工、钻探等活动中对地铁管线造成损坏,可以采用非破坏性检测技术对管线进行检测。

非破坏性检测技术可以有效地检测管线的位置、深度等信息,有利于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3.4 加强施工监管对于在地铁管线周边进行的施工活动,需要加强监管,确保施工活动的安全进行。

对于存在风险的施工活动,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施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地铁管线保护是地铁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制定合理的管线保护方案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保障地铁的安全运营。

因此,在进行地铁相关施工活动前,需要对地铁管线进行全面的了解,制定完善的管线保护方案,确保施工活动的安全进行。

深圳市政府令第101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政府令第101号

深圳市政府令第101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政府令第101号

深圳市政府令第101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三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于幼军二00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地下铁道(以下简称地铁)建设的管理,保证地铁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深圳市地铁建设工程,是深圳市自筹资金建设的社会公益性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本暂行规定所称地铁建设,包括地铁建设工程、辅助工程、与地铁相连的地面和地上轨道工程以及地铁沿线的综合开发。

第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将地铁建设纳入深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分期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支持与配合地铁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支持与配合地铁建设,不得阻碍或影响地铁工程的进行。

第四条地铁建设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建设和安全优质的原则。

第五条深圳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是市政府设立的负责地铁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领导机构。

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铁办)在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依照本暂行规定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地铁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各项决议;(二)审核地铁建设规划,审议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提出的年度地铁工程建设计划、投资安排及资金组合方案,报经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批准后监督实施;(三)研究审核地铁建设、运营、开发以及对外采购、招标投标中的重大事项;(四)监督管理地铁工程的设计、概预算和安全质量工作,指导地铁国产化工作的实施;(五)协调解决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交通、城管以及涉及各部门的相关问题;(六)处理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铁站项目管线保护施工安全措施

地铁站项目管线保护施工安全措施

地铁车站工程管线保护与施工安全措施(1)在编制工程施工方案时,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被列为施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施工前,先了解沿线道路及地下管线情况,包括管线直径、埋深、走向等。

然后根据管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并经与管线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协商后,采取各方都认可的保护措施。

(3)工程实施前,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的管线保护措施应向现场施工队长和各级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建立"保护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4)工程实施前,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数量的变形观测点,工程实施时,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施工单位和相关管道管理单位提交观测点布置和沉降观测资料,并将数据及时反馈施工人员,调整施工方案。

(5)成立现场管线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检查管道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和保护措施的可靠性,研究施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完善保护方案。

(6)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7)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当数据不一致或存在直接危及管道安全的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确定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8)不论钻孔桩施工,还是基坑开挖、地表注浆,在机械施工前,必须进行人工挖探,采取坑探与围探相结合,确保施工区域无管线后方可施工。

(9)施工期间可能导致事故的地下管线,事先制订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10)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在24小时内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相关管道单位进行抢修,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11)具体管线改移、悬挂防护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①改移、悬空保护段施工应做好施工前的交通诱导工作、施工围挡、交通警示标志等安全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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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市政管线保护管理规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3104标
市政管线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3104标管线保护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3104标工程的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市政管线是指供水、排水、燃气、燃油、热力、电力、通讯、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物料、公共视频监控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内容包含施工阶段市政管线保护的管理、明确管线保护工作流程。

第四条对有可能损毁、侵占、破坏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的施工,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性法律法规和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审核审批调查处理等相关手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二章施工阶段市政管线保护
第五条施工阶段市政管线保护是指因结构施工、地面注浆加固、施工降排水、放坡开挖、道路恢复、顶管施工等需要所进行的管线保护。

第六条施工阶段地下管线保护形式主要包括:原位保护、悬吊保护、破管悬吊保护(主要针对通信管线、电力管线)临时迁改保护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管线排查责任制度,指派主管安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标段内管线保护工作;现场施工、技术、监控量测等管理人员按照施
工、监测方案组织施工,并督促施工班组严格对管线进行准确确认,实施保护性施工。

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管段内的管线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市政管网综合布置图并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管线破损、损毁、堵塞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任副组长;明确小组各组成人员分工,定期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并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第九条施工单位编制的管线保护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成立应急组织架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建立应急联络机制,应急物资的备用与生产调度指挥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对施工范围内管线进行详细调查,完成书面的调查核实报告、按规定编制管线保护专项方案并完成相关审批。

调查报告、保护方案纳入施工开工验收条件重点内容。

现场监理将管线核实工作作为开工前的重点工作内容,监督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并做好关键工序施工的旁站。

管线探测方法应根据市政管网图并结合现场实际选择,一般采用地下管线雷达、人工开挖探沟辅助的方式。

地下管线雷达能探测埋深较浅所有金属材质的管线,个别埋深较大、非金属材质管线探测应采用人工开挖探沟方式进行,人工探挖须挖至地面3米以下,且对沟槽采取必要的放坡或有效的支护措施,防止沟槽坍塌而危及人身、附近管线及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一条市政管线探测范围应以市政管网综合布置图、车站总平面图、围护结构支护图、区间线路平纵断面图等为探测指导依据。

针对地下车站、明挖区间、停车场、出入段线、车辆段等工程中放坡开挖、预应力锚索、土钉墙支护等部位,施工单位需提前进行测量放线,标识出锚索、土钉长度等的影响范围后进行管线探测。

车站围护桩、车站降水井、联络通道、盾构区间上方管线不明地段亦应进行管线探测,并将详细的管线平面布置图设置在五牌一图旁边,重要管线应简要注明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探明地下所有管线后,需结合管线迁改方案,对需要保护的管线制定可实施性管线保护施工组织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流程完成各项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管线保护实施之前需编制各管线的专项保护方案,对于重要管线需结合管线产权单位意见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开挖作业前需再次核实相关管线的类型、规格、数量及所属产权单位等,并编制《管线迁改及保护管理手册》,原则上按照废除、永久迁改、临时迁改、临时保护、原位保护、施工影响范围等形式进行分级划分,并明确各管线产权单位负责人(应急电话)、施工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等。

进行管线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请管线产权单位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参与管线事件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在管线影响区域施工,尤其在车站、区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对管线迁改后设置的管道堵头(尤其是雨污水管)、沿线管线(管道)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核实,避免因管道堵头质量问题造成施工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区域管线探明情况报监理单位,并填写《管线类施工作业审批表》(附件1),由监理单位组织管线施工条件验收,对于未经监理单位允许擅自施工的管线类作业,监理单位一律不予验工计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线保护现场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区域内管线进行巡查。

第十七条监测单位应按组织设计编制管线监控量测计划,对经专家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管线应编制管线施工监测方案,按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并提供书面监测报告指导现场施工。

第十八条盾构施工过程中若需进行地表注浆加固、洞内跟踪注浆、盾构联络通道降水井施工等作业的,应提前对施工区域周边、盾构区间上方给水、雨污水、电力管线、通信管线及相关设施等进行详细调查。

制定有针对性保护方案,明确钻孔位置、钻孔深度、注浆参数等,杜绝加固地层时损毁地下管线或影响后期正常使用及移交。

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本办法规定监督落实各项工作。

第三章市政管线保护事故(事件)分类与处罚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按照本办法之规定,对施工单位管线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监管,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考评工作。

第二十条市政管线保护过程发生的事故(事件),根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造成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等,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监理单位根据月度管线保护检查情况,对施工单位在管线保护施工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报请业主比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进行进行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3104标监理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通知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管线类施工作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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