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doc 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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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 引言内部审计是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旨在评估和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合规性。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内部审计的目标内部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同时管理风险、保护资产、提高运营效率,以及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具体目标包括:•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和解决公司运营中的风险和漏洞;•提供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确保集团公司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保护公司的资产免受欺诈、浪费和滥用。

3.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是独立、客观地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并根据风险评估进行优先排序;•对公司各部门、项目和流程进行审计,并确定潜在风险和改进机会;•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流程、政策和程序;•检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督和检查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情况;•提供有关内部控制和合规性的建议和意见。

内部审计部门应有足够的权限和资源,确保其独立性和效能。

其权限包括:•拥有访问公司所有信息和记录的权力;•与各部门和员工自由沟通和交流,收集必要的信息;•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必要的报表和文件;•向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汇报审计结果,并建议采取改进措施;•合理调整和优化审计计划,并按照需要进行特殊审计。

4. 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内部审计应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主要程序和方法包括:4.1 风险评估基于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内部审计部门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风险的程度和优先级。

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特点、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趋势。

4.2 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涵盖各个部门、项目和流程,确保全面覆盖公司的关键风险和控制点。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德实发电子公司内部审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在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直属办事处,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本制度接受审查、监督。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1) 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是否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范、授权制度及其有效性以及会计控制方法的有效性;(2) 实物资产控制: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关键控制点是否有效控制、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是否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因控制实效发生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3) 销售与收款控制:客户管理、广告投放、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制约机制以及减少应收账款、坏帐损失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4) 采购与付款控制:采购过程中因不正当行为导致本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控制的有效性,对采购决策权有无制约机制,实施采购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否得到保障;(5) 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是否进行目标或计划成本管理控制、考核、奖惩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程度;(6) 预算管理控制:是否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指标审定、执行、考核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是否存在失控现象;(7) 工程项目控制:项目招投标、承发包及合同外的工程、费用等关键环节是否做到有效控制;(8) 投资控制:投资的决策制约机制和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有无集体审议联签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权威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论证,是否对投资风险进行充分分析估计;(9) 产品研发控制:研发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对研发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有效控制;(10) 筹资控制:筹资活动控制是否有效,控制体系是否能保障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11) 担保控制:对外担保业务、减少担保损失的制约机制是否健全和有效,是否有效地规避担保损失风险。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公平和客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在审计过程中,以公平和客观的态度,对待所有相关方。

(3)专业素养: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恰当的专业素养,尤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理论和技术等。

(4)有效合规: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遵循合理的管理程序,确保审计实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5)责任实施:内部审计的实施必须有责任,接受审计单位应负责确保审计准则的实施和实施的有效性,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

二.内部审计准则的主要要求
1.审计范围: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要结合公司特点制定审计计划;
2.审计目的:旨在确保资产、财务资料及管理程序均处于有效和合法状态;
3.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工作的范围和要求,编制审计程序并严格遵守;
4.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和详细说明,以供审计单位及上级管理部门参考;
5.审计发现:若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缺陷或损失,应即刻报告;。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标准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标准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标准介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标准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其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套标准。

目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标准的主要目标包括:1. 确保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和法律性。

2. 提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保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性和有效性。

标准内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内部控制评估:审计人员应对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2. 资产负债核对:审计人员应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业务流程审计:审计人员应对国有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审计,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4. 风险评估:审计人员应对国有企业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5. 管理层沟通:审计人员应与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其对内部审计的需求和期望。

6. 报告编制:审计人员应编制内部审计报告,详细记录审计发现、建议和改进建议。

执行流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标准的执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

2. 进行审计程序和测试。

3. 收集和分析审计证据。

4. 发现问题和风险。

5. 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6. 编制内部审计报告。

7. 汇报内部审计结果和建议给管理层。

总结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良好治理非常重要。

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国有企业可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

以上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标准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获取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关法规和标准文件。

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第二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3. 第三条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4. 第四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并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

5.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在财务审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其职责是:6.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法规、制度等;7.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实施计划;8.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9. 4、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建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10. 5、负责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11. 6、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12. 7、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13. 8、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14.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15.第三章审计范畴和权限16.第六条内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集团公司有关职能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集团公司负责报告工作。

17.第七条内审工作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8.1、财务计划、成本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19.2、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20.3、经济效益;21.4、内部控制制度;22.5、经济责任;23.6、承包经营或委托承包经营决算;24.7、投资项目概(预)算、决算;25.8、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26.9、其他审计事项。

某集团公司内审制度

某集团公司内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即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大纲及各项规定、决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公司运营的效果及效率。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监察专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与控股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为集团公司管理层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审计部是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机构,在工作上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特别重大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

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 引言本文旨在介绍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内容。

内部审计制度是一套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旨在评估和改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合规性以及风险管理能力。

它是公司实现合规运营,并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的重要工具。

2. 内部审计制度的目标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目标如下:2.1 评估风险管理能力内部审计制度的首要目标是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包括确定和评估潜在风险、识别薄弱环节、并提供建议和措施以减少风险。

通过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监控机制,公司可以更好地预防潜在风险的发生,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2 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制度还旨在评估和提高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它通过对公司各个环节进行审计,发现可能存在的控制缺陷,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公司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并避免潜在的业务损失。

2.3 评估合规性合规性是公司运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评估公司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合规性,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确保公司合规运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罚款。

3. 内部审计流程某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流程如下:3.1 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内部审计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

审计目标是指希望通过审计达到的具体目标,例如评估风险管理能力或者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审计范围是指审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审计的业务流程、部门和功能等。

3.2 制定审计计划在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之后,内部审计部门将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包括审计的时间安排、参与审计的人员、审计方法和工具等。

审计计划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确保审计的高效和准确性。

3.3 实施审计在制定完审计计划后,内部审计部门将开始执行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包括搜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现场调查和访谈、分析和评估数据、发现潜在问题等。

审计人员需要遵守内部审计准则,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确保审计过程的机密性。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是保障公司风险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和治理机制合理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1.内部审计范围明确: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内控制度的设计与运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资产的保护和利用及公司治理等。

2.内部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风险特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核批准。

3.内审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每个审计项目,内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内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4.内审报告撰写:内审报告应准确、清晰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治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内控改进跟踪及整改:审计报告的发出并不是工作的终点,审计部门应跟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内审工作文件的管理:内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审计工作文件的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1.风险导向的审计:审计时需将风险管理视为核心内容,重点审计公司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2.审计资源的合理分配: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风险特征,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确保资源的最佳利用。

3.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审计部门应与公司各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信任关系,获取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4.价值驱动的审计:审计部门应注意审计价值的实现,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提供实际帮助。

5.技术手段的应用:内审工作中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6.追踪内审工作效果:审计部门应建立内审工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追踪内审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7.专业素质的提升:内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财务和业务知识,持续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总结而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以及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的合理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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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doc 20页)大唐集团制〔2005〕106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主题词:集团公司审计标准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5年7月1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04年第8号令)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企业,是指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四条本标准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部门)及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交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一般标准第五条一般标准是关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的基本规范。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内审监督机制。

第七条审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战略目标,按照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内部审计战略或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条审计部门要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并定期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第九条审计部门负责人要树立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理念,充分动员内部审计资源,着力打造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内部审计团队,在创建与一流企业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实践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执审能力。

第三章作业标准第十一条作业标准是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准备和实施阶段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当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年度审计计划应有年度审计工作基本思路、工作要点、计划项目表及其说明等内容。

第十三条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下达审计通知。

审计部门应在实施审计7日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

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审计通知的内容主要包括:1.被审计单位名称;2.审计项目及其依据;3.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及时间;4.要求提供的资料及被审计单位对资料真实性的承诺;5.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部门认为需要被审计单位事前进行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的,应在审计通知中写明自查重点、要求和期限。

对内容单一、业务简单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可以不下达审计通知书。

(二)成立项目审计组,并指定组长。

审计组组长对审计项目质量负责。

(三)收集有关资料。

根据审计项目计划,收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预算、会计报表、合同协议及综合统计等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前调查。

(四)拟订审计方案。

对于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组应当制定审计方案,经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审计方案的依据;2.审计项目名称及审计对象;3.审计的目的、内容及重点;4.审计的方式(就地审计或委托审计);5.审计时间及实施步骤;6.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7.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审计组进点后,应当采取会议或其他方式,宣读审计通知,介绍审计方案,听取被审计人述职报告或被审计单位的迎审准备及自查情况。

第十五条现场审计中,审查核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二)有关会议记录、纪要;(三)资产经营责任制、扭亏增盈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其分析资料;(四)有关生产、基建和经营的合同(协议)、预算、结算等文件资料;(五)现金、有价证券等实物资产的保管方式及安全措施,必要时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六)审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内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不相容职务是否由不同人员担任;重要经济业务的关键控制环节是否经过审核批准程序和授权;是否有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机制等。

第十六条现场审计中,应充分运用相应技术和方法实施以下审计程序并严格控制审计质量。

(一)审计记录。

对重要审计事项,要认真核实并予以准确记录。

(二)审计证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必须取得有关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和函证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复印的审计证据要与原件核对无误,有有关部门和人员签章,并注明复印件的出处;审计调查记录作为审计证据时,须有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未取得签名或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

对需要取证的审计事项进行外调时,审计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

要保证审计证据客观、相关、充分、合法。

经过分析筛选后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工作底稿附件。

(三)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写应以审计记录、审计证据为依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国家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正确认定其性质,连同处理意见和建议,一并写入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交由被审计单位签署意见。

第十七条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要积极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

第十八条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等合理方式,选取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九条接受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内容,依据独立审计原则,认真组织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报告负责。

第四章审计报告标准第二十条审计报告标准是反映审计结果、提交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现场审计结束前,审计组组长应将初步审计结果向审计部门负责人汇报;如有重大审计发现,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二十二条现场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就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确认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三条审计项目完成后,都应当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必须以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力求事实清楚、数据正确、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审计意见和建议应具有建设性。

第二十四条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审计的内容、时间、范围和方式;(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三)对有关事实的揭示,包括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的主要业绩、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四)对主要问题的责任界定及整改意见;对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五条经济责任审计、例行审计和建设项目审计,应当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一般审计项目,应在现场审计结束时提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审计调查报告和专案报告可以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第二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审计组应当认真核实,必要时应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并在5日内将审计报告(修改稿)报审计部门复核。

第二十七条经过审核的审计报告,在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示后,作为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的依据。

第五章审计意见标准第二十八条审计意见标准是审计部门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对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处理或提请处罚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审计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二)审计报告认定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事实;(三)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意见;(四)改进经营管理的意见与建议;(五)执行审计意见的期限和要求。

第三十条审计处理包括:要求限期上缴应当缴纳的收入;责令限期退还违规所得或被侵占的资产;要求冲转或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应采取的其他处理措施。

审计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一条审计意见以单位名义行文下发。

被审计单位应认真执行审计意见,并按规定及时反馈审计意见落实情况。

被审计单位如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应在收到审计意见10日内,向下达审计意见的单位提出审计复议申请。

第三十二条收到审计复议申请的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在15日内出具复议意见。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意见执行情况的检查,以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

对审计报告涉及的重要问题,可实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一般在审计意见规定的执行期限到期后三个月内进行。

第六章质量控制标准第三十四条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责任制,采取严格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第三十五条审计部门负责人对本企业审计工作质量负责,要通过协调、督促、检查与奖惩等措施,确保审计部门整体工作质量。

第三十六条审计组长有责任仔细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并注重对项目工作人员的指导,对重要的审计发现要及时报告,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审计部门实行审计报告复核制度。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审计报告的复核,其内容包括:(一)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事实表述是否清楚,数据是否准确;(三)审计证据是否真实、可靠、充分;(四)对问题的定性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制度等是否正确;(五)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或建议是否恰当;(六)审计建议是否可行;(七)按照重要性原则,未列入审计报告的问题是否属于遗留的重大问题。

第七章内部管理标准第三十八条内部管理标准是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有效利用审计资源、正确履行审计职责、切实加强审计管理,努力实现审计工作目标应遵循的规范。

第三十九条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提出年度审计工作思路和目标,组织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经费预算。

第四十条审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制定审计标准。

审计标准用于指导审计人员的工作,并作为检查、考核和评价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内部激励制度,组织对审计人员的考核、检查和评价,并提出奖惩建议。

第四十二条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本企业与国家审计机关的联系;负责采取公开招标等合理方式,选取承担审计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并监督、控制其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四十三条审计部门要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或者权力机构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其内容包括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综合分析,以及改进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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