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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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解析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设计原理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为持有收益与转让收益,无论是持有收益还是转让收益,会计处理上都是记入“投资收益”账户,在纳税申报时并入企业的利润总额。

对于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实现的收益,在税务处理上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投资收益免税,如直接投资取得的持有收益;二是投资收益补税,如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三是投资收益征税,如转让投资取得的收益。

因此,对于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实现的收益,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通过附表十一,即《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予以反映,并对长期股权投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的。

二、《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重点项目填报解析(一)本年度增(减)投资额。

本年度增(减)投资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账本期借方发生额(或贷方发生额)填报。

该项目应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投资企业本年度对被投资企业增加(或减少)的投资额;二是投资方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方实现的利润,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调整额。

(二)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的会计金额与税收金额不一定相等,比如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会计投资成本是投资方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的份额,不是投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需要说明的是,填报说明未说明第4列填报“初始投资成本”的会计金额还是税收金额。

从报表的设计原理分析,应当是会计金额,但从填报说明的表述来看,是指税收金额。

(三)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产生的收益。

对于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产生的收益的会计处理,是将投资方享有的被投资方净资产的份额与投资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由于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产生的收益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申报时填入附表三第6行第4列,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处理。

(四)会计投资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持有收益、处置收益,以及上述业务会计核算与税收的差异调整情况,据以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表》相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应按被投资方逐项填报,同时填列以前年度结转投资损失本年度弥补情况。

1.第2列“期初投资额”:填报年初此项投资余额。

2.第3列“本年度增(减)投资额”:填报本年度内此项投资额增减变化。

3.第4列“初始投资成本”:填报纳税人取得该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及支付的相关税费。

4.第5列“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产生的收益”:填报纳税人在权益法核算下,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此列合计数填入调整表中的第6行第4列。

3.第6列“会计核算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会计上核算的投资收益。

4.第7列“会计投资损益”: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投资损益,不包括投资转让所得。

5.第8、9列“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填报纳税人在本年度取得的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对于符合免税条件的填入第8列“免税收入”,否则填入第9列“全额征收收入”。

6.第11列“投资转让净收入”: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时,转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7.第12列“投资转让的会计成本”: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时,会计核算的投资转让成本。

8.第13列“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成本。

9.第14列“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填报纳税人按会计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所得以正数反映,损失以负数反映。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截止日期:
序 号 被投资单位资 投资比 投资 本金 例 期限



被投资单位名称
明细项目
认购股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检查核对情况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准备 损益调整 小计 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准备 损益调整 小计 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准备 损益调整 小计 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准备 损益调整 小计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 -
第1页
长期股权投资 本金 例 期限



被投资单位名称
明细项目
认购股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
检查核对情况
合 计
-
-
-
-
审计说明:
复核:
查账:
查账日期:
第2页

长期股权投资在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填写

长期股权投资在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填写

定的,本表不作调整,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进行纳税调整。

各行填报项目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衍生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等。

具体各列填报如下: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收规定投资收益的差异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2-1列的余额。

第4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第5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第6列“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的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7列“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处置投资的计税金额。

第8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为第4-6列的余额,损失以“-”号填列。

第9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处置所得,为第5-7列的余额。

第10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9-8列的余额。

第11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3+10列金额。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填报解析(一)税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即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第七十一条规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文集策划 乐税网长期股权投资损益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标 签】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来 源】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十一)中,第12列“投资转让的会计成本”,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会计核算的投资转让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核算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企业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借款利息支出在投资存续期间应资本化为投资的会计成本;二是追加或减少投资同步调整投资成本;三是收到股息时确认投资收益,由于对股息产生的来源及股息产生时间不同,对股息的处理也不同,可能导致税法与会计规定不同;四是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与资产的有关处理一致,影响投资的会计成本。

五是在权益法核算下,投资方以被投资方经营盈利或亏损情况调整投资的会计账面价值,同时调整投资收益;当被投资方分回股息时,按分回数额冲减投资收益;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时,会计作与上述相反的分录,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0为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此时如果企业与被投资方存在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到0后,应冲减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编者建议:企业纳税申报与对外披露财务报告具有很大不同,在填写本附表时,仍坚持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0为止,不再考虑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变动问题,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变动通过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和资产(财产)损失处理。

成本法核算实例假设甲企业2010年以800万元购入乙公司3%股份,乙公司未上市。

有关被投资方利润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乙企业利润及其分配情况表年度 被投资单位利润 当年分配利润2010 1000 9002011 2000 1600有关会计处理如下:2010年分配2009年利润时:借:应收股利 270000(9000000×3%)贷:长期股权投资 2700002011年分配2010年利润时:冲投资成本=(900+1600-1000)×3%-27=18(万元)借:应收股利 480000(16000000×3%)贷:长期股权投资 180000投资收益 300000说明:2010年甲企业从乙企业分配股息27万元,会计上冲减投资成本,未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上确认为免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和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作纳税调减,并在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8列“免税收入”中列示。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明细表excel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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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填报时间: 投资成本 行次 被投资企业 期初投资 本年度增 额 (减)投资额 权益法核算对初 会计核算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 始投资成本调整 收益 产生的收益
1 2 3 4 5 6 7 8 合计
投资损失补充资料
行次 1 2 3 4 5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年度 当年度结转金额 已弥补金额 本年度弥补金额
投资转让的税收 会计上确认的转 按税收计算的投资 会计与税收的异 成本 让所得或损失 转让所得或损失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经办人(签章):
股息红利 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 会计投资损益 免税收入 全额征税收入 会计与税收的差异 投资转让净收入
投资转让所
投资转让的会计 成本
年度弥补金额
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金额
备注:
审核人(签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投资转让所得(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在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填写

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本表不作调整,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进行纳税调整。

各行填报项目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衍生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等。

具体各列填报如下: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收规定投资收益的差异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2-1列的余额。

第4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第5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第6列“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的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7列“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处置投资的计税金额。

第8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为第4-6列的余额,损失以“-”号填列。

第9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处置所得,为第5-7列的余额。

第10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9-8列的余额。

第11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3+10列金额。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填报解析(一)税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即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第七十一条规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附表⒒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免税收入
全额征税收入
会计与税收的差异
投资转让净收入
投资转让的会计成 本
投资转让的税收成 本
会计上确认的转让 所得或损失
按税收计算的投资 转让所得或损失
会计与税收的差异
3
4
5
6(7+14)
7
8
9
10(7-8-9)
11
12
13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4(11-12)
15(11-13)
16(14-15)
2
3
4
5
6
7
8 合 计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
填报时间:2012年01月13日

被投资企业

1 1
期初投资额 2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本年度增(减)投 资额
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
权益法核算对初始 投资成本调整产生 会计核算投资收益
的收益
会计投资损益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股息红利
投资转让所得(损失)
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
行 次
项目
1
第一年
年度 2006
2
第二年
2007
3
第三年
2008
4
第四年
2009
5
第五年
2010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经办人(签章):
当年度结转金额
已弥补金额
投资损失补充资料
本年度弥补金额
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金额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我们公司没有投资什 么其他公司,但却借 款5万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空白)


被投资 行次 企业
期初投资额
1 1 2 3 4 5 6 7 8 合计
2
(7+14)
7
8
9 -
(7-8-9 11 -
14(11-15(11-16(14-15) -
-
-
-
-
-
-
-
-
-
-
-
-
-
行次 项目 年度 1 第一年 2 第二年 3 第三年 4 第四年 5 第五年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当年度结转金额 已弥补金额
本年度弥补金额
投资损失补充资料 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金额
备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 长期填报时间: 投资成本 本年度 权益法核 增 算对初始 初始投 (减) 投资成本 资成本 投资额 调整产生 的收益 3 4 5 年 月 日 股息红利 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 会计 核算 投资 收益 会计投资损益 免税收入 全额征税收入 会计与 税收的 差异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投资转让所得(损失) 投资 会计上 投资 投资转 转让 确认的 转让 让的会 的税 转让所 净收 计成本 收成 得或损 入 本 失 12 13 按税收 计算的 会计与税收的 投资转 差异 让所得 或损失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持有收益处置收益会计确纳税调整金会计确税收计处置投处置投税收计账载金税收金纳税调整认的处纳税调认的处算的处资的账资的计算的处额行项目额额金额置所得整金额次置收入置收入面价值税基础置所得或损失1 2 3(2-1) 4 5 6 7 8(4-6) 9(5-7) 10(9-8) 11(3+10) 1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2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 4 四、衍生工具 5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6 六、长期股权投资 7 七、短期投资 8 八、长期债券投资 9 九、其他 10 合计(1+2+3+4+5+6+7+8+9)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发生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并按税法规定为减免税收入的(如国债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调整。

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法规定确认为损失的,本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2.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

3.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法规定投资收益的差异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2-1列的余额。

4.第4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5.第5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6.第6列“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的投资处置成本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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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
投资成本
股息红利
投资转让所得(损失)
行 次
被投资 企业
期初投 资额
本年度增 (减)投
资额
初始 投资 成本
权益法核算对初 始投资成本调整
产生的收益
会计核算投 资收益
会计投 资损益
税收确认的股息 红利
全额 免税收入 征税
会计与税收的 差异
收入
1
2
3
4
5
6(7+14) 7
8
9
10(7-8- 9)
1
投资转 让净收

11
投资 转让 的会 计成

12
投资
转让 的税 收成
会计上确认 的转让所得
或损失
按税收计算的 投资转让所得
或损失
会计与税收的 差异
本 14(11-
13 12)
15(11-13) 16(14-15)
2
3
4
5
6
7
8 合

行 次
项目
年度
1 第一年
当年度结 转金额
已弥补金额
2 第二年
3 第三年
4 第四年
5 第五年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本年度弥补 金额
投资损失补充资料 结转以后 年度待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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