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试卷二-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 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一、引言国际商法是指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业交易和争议解决的法律体系。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国际商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教学大纲旨在介绍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实践,并探讨其在国际商业领域的应用。
二、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1.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是国际商法的基石。
它强调当事人在商业交易中的自主权,即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对象、条款和适用法律。
然而,合同自由原则也受到国家法律和国际公序法的限制。
2. 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原则是国际商法的核心价值观。
它要求当事人在商业交易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诈、垄断或其他不正当手段。
公平交易原则的遵守有助于维护国际商业秩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国际合理期望原则国际合理期望原则是国际商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它要求当事人在商业交易中应合理预期对方的行为,并根据这种预期进行合理的商业决策。
国际合理期望原则有助于减少商业争议和解决纠纷。
三、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1. 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国际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国际支付和国际仲裁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国际贸易法的学习有助于了解国际贸易的法律框架和规则,从而提升国际商务活动的效率和可靠性。
2. 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法是国际商法的重要领域之一。
它涉及外国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投资保护和争端解决问题。
学习国际投资法有助于了解国际投资的法律环境和保护机制,从而促进跨国投资的发展和合作。
3. 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是国际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转让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学习国际知识产权法有助于了解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体系和规则,从而促进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
四、国际商法的实践应用1. 跨国公司的国际商法合规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时,需要遵守各国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商法的规定。
学习国际商法有助于跨国公司制定合规政策和管理风险,确保其在国际商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国际商法英文译名: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计划学时:32学时课程类型:必修课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教学大纲说明一、课程地位、作用和任务本课程介绍国际商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从事国际商事活动法律实务的操作能力。
本课程与其他相关专业课程具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安排在高年级学习。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国际商法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培养学生运用国际商法理论知识分析有关国际商事活动及国际商事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纠纷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教与学,使学生正确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国际上普遍适用的国际商法公约、国际惯例等,并能运用所掌握的相关知识正确地分析相关案例。
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与其他相关课程,如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的专业知识相结合,以便于理解和掌握,并做到融汇贯通。
学习本课程,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尝试并逐渐掌握运用国际商法理论、知识分析和处理国际商事活动中的法律实务问题。
三、课程内容和学时分配四、教学方法以讲授为主,部分章节运用案例分析进行教学。
同时,根据学时特点,适当进行讨论课的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五、考核方式本课程为考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1、平时成绩:依据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及纪律情况打分,占20%2、期末考试成绩: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占80%教学大纲内容(一)绪论掌握国际商法的概念和范围;掌握西方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特点以及国际商法的渊源。
了解国际商法的产生和发展,1、国际商法的概念和范围2、西方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3、国际商法的渊源(二)商事组织法掌握国际商事组织的三种主要形式及规范商事组织的重要性;重点掌握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等有关知识;掌握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了解合伙的法律特征、合伙的成立、合伙的内外部关系、合伙的解散和清算等。
1、公司2、合伙3、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三)商事代理法掌握代理的定义、代理的产生、代理的终止;掌握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被代理人及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大纲执笔人:张颖颖审核人:许玲编撰日期:2008年2月一、课程概述(前言)国际商法是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职业技术选修课,属于 A 类(纯理论)课程, 4 学分,计划学时72 学时。
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不仅包括国家之间、国际组识之间的商事关系,而且还包括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个人之间的商事关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涉外经济和国际贸易活动必将更加活跃,并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国际商事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国际商法课程是在专业基础课和其他专业课之后开出的一门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员掌握基本商事法律、法规,并利用好这一工具,更好地从事对外经济与贸易活动,保护我国的经济利益,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
二、教学内容描述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 教学目标与要求]1、掌握国际商法的基本含义2、掌握国际商法的渊源3、了解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4、熟悉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名词]1、国际商法 2 、大陆法系 3 、英美法系[ 重点问题]1、国际商法的渊源。
2、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的区别。
3、国际商法的原则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 教学目标与要求]1、掌握公司的基本法律制度:公司概念、特征、类型;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公司资本;公司治理结构。
2、了解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法律制度。
[ 重点名词]1、公司 2 、公司法 3 、公司合并 4 、公司解散 5 、无限公司6、有限责任公司7 、两合公司8 、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问题]1、简述公司的特征和种类。
2、简述公司的成立条件以及两种成立方式的程序。
3、三种公司资本制度的概念以及资本三原则。
4、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
5、简述公司治理结构。
6、简述公司合并的种类和后果。
7、简述公司解散与清算程序。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卷二及答案

《国际商法》期末试卷二题号得分一、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题1.5分,共15分))1、凡发生不可抗力都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一合同受《公约》的管辖,根据《公约》,法院有义务判决违约方实际履行某项义务。
()3、产品责任法属于公法性质,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性。
()4、德国法认为,所有权的转移属于物权法的范畴,而合同的买卖属于债法的范畴,买卖合同的本身不会导致所有权的转移。
()5、根据汉堡规则,承运人的责任期间采用“港到港”原则。
()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无权在交货期限届满前对货物进行补救。
()7、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德国采取“到达主义”。
()8、罢工险责任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9、英美法系国家原则上以实际履行合同作为不履行的主要救济一二三四五六总分方法。
()10、小张买了一栋别墅,3年后别墅严重倾斜,小张不应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责任法》来维护其权益,但小张可以用其它法律来维护权益。
()二、单选题(本题共10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1、下列回复属于承诺的是( )。
A、我方接受贵方要约,一旦领到进口许可证,我方将立即装运。
B、接受贵方要约C、价格降低10%,其它完全接受D、我方接受,以货物未售出为准2、下列哪些国家以过错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A、大陆法国家B、英美法国家C、欧美国家D、亚洲国家3、合同没有规定履行日期,债务人是否承担延迟履行责任与债权人是否催告有关的是()法。
A、英国B、德国C、美国D、普通4、本票一般有几个当事人()。
A、2B、6C、3D、45、根据公司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分为封闭公司和开放公司的是()。
A、德国法B、法国法C、英国法D、大陆法6、票据的持有人擅自修改汇票的金额属于票据的()。
A、创造B、伪造C、涂销D、变造7、根据英国法,如果双方在订约时没有规定合同的价金,则应按照()为标准确定价格。
A、订约时卖方所在地的价格B、清偿时清偿地的市场价格C、订约时订约地的价格D、交货时的合理价格8、根据()法律,债权人只能在解除合同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间任择其一。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

一、编写说明《国际商法》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高级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法律课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初步掌握有关国际商事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为毕业后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签订课外经济合同和外处理课外经济争议打下法律基础。
《国际商法》课程共包括七章:第一章导论,第二章合同法,第三章买卖法,第四章产品责任法,第五章代理法,第六章商事组织法,第五章票据法。
其中合同法是本课程的重点。
因为在课外经济活动中,合同是基本的法律文件,订好合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至于“导论”一章,则是为以前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学概论和法制史课程的国际经贸专业的学生特设的,以使学生从中学到一些与国际商法关系密切的法制史基础知识。
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以案例讨论或模拟裁庭或模拟法律。
其目的是使学生在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基础上,懂得如何将所学的法律原理用来解决实际商务纠纷。
本课程的先行课是《国际贸易》、《国际贸易与实务》、《国际金融》等,学生应在修完上国际经贸易的课程的基础上,才进入本课程的学习。
本课程授课时数为54学时。
(每周3课时,18周)本教学大纲由国际贸易学贾海基教授担任主编,经贸学院国际贸易系进行审稿讨论。
希望今后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在适当时候对教学大纲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二、教学内容第一章导论[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资产阶段法律的阶级本质:了解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主要结构,特点及历史发展;掌握资本主义国家大陆法系与英美法学的主要区别。
[教学重点]阐明英美法和大陆法的渊源及其特点。
[教学内容]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念及渊源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的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法有两个渊源:一是国际条约;二是国际贸易惯例。
第二节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一、大陆法系1.大陆法的地区分布状况大陆法系的国家主要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等欧洲国家,整个拉丁美洲,非洲的一部分,日本,土耳其等亚洲国家,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等地区。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一、教学对象及教材本大纲适用于国际商务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共一个学期。
教学对象应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有关国际商事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为今后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签订涉外经济合同和处理涉外经济争议打下基础。
教材:1、本课程的基本教材为:王玲编的《国际商法》(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本课程的参考教材为:吴兴光主编的《国际商法》(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冯大同主编的《国际商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二、教学目的和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国际商事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为今后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签订涉外经济合同和处理涉外经济争议打下基础。
三、课程安排四、教学内容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l、国际商法的概念2、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3、国际商法的渊源(二)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1、罗马法及其对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影响2、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3、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4、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的演变(三)中国法律制度概述1、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2、中国法律的渊源3、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4、中国的司法制度第二章商事组织法(一)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1、个人企业(1ndividualproprietorship)2、合伙(partnership)3、公司(Corporation)2、合伙企业的设立3、合伙企业内部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4、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5、合伙企业的解散6、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7、合资经营企业(Joint Venture)(二)公司1、概述2、股份有限公司(三)我国外商投资企业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外资企业第三章(一)合同法概述1、合同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2、各国合同法的编制体例3、国际统一商事合同法4、合同的基本概念(二)合同的成立1、要约与承诺2、对价与约因(Consideration and Cause)3、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4、合同的形式5、合同必须合法6、合意必须真实(Reality)7、合同的解释(三)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履行2、违约(Breach Of Contract )3、违约的形式4、违约的救济方法(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5、情势变迁(Clausularedussicstantidus)、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与不可抗力(Force Maiute)(四)合同的让与以及为第三人利益签订的合同1、合同的让步2、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五)合同的消灭1、大陆法各国对债的消灭的有关规定2、英美法有关合同的消灭的法例3、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4、诉讼时效(prescriptionvejahung,Limitation Of Action)第四章买卖法(一)有关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国际条约与国际贸易惯例1、资本主义各国有关货物买卖的国内法2、我国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3、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4、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贸易惯例(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1、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2、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三)卖方的买方的义务1、卖方的义务2、买方的义务(四)对违反买卖合同的补救办法1、我国涉外经济合同对违约的有关规定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某些西方国家法律有关违约补救方法的规定(五)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移转1、货物所有权的移转2、货物风险的移转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法(一)国际货物运输概述(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三)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四)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四)其他货物运输保险法第七章代理法(一)代理法概述1、代理的概念2、代理权的产生3、无权代理4、代理关系的终止(二)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1、代理人的义务2、本人的义务(三)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1、第三人究竟是同谁订立了合同(四)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1、以本人承担责任的代理人2、对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五)我国的代理法与外贸代理制1、我国的代理法律制度2、我国的外贸代理制第八章票据法(一)票据的概念及法理1、票据的产生及其经济作用2、票据的概念及法律原理3、票据的种类4、资本主义各国票据法的编制及其体系5、关于票据的统一法(二)汇票1、汇票的定义2、汇票的出票(1ssue)3、汇票的背书(End6rsement)4、汇票的提示(Presentment)5、汇票的承兑(Acceptance)6、汇票的保证7、汇票的付款(Payment)8、汇票的拒付(Dishonour Of bill)9、汇票的追索权(Right Of Recourse)10、汇票上的伪造签名(Forged Signature) (三)本票与支票1、本票(Promissory Note)2、支票(四)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1、公约的适用范围2、公约在协调英美法系与日内瓦公约体系分歧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国际商法总学时:42学分:3开设专业:开课教研室:开课系: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1.课程性质:学科基础课2.课程任务:本课程介绍国际商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从事国际商事活动法律实务的操作能力。
本课程与其他相关专业课程具有密切的联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培养学生熟练运用国际商法理论、知识处理有关国际商事活动及国际商事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纠纷的能力。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国际商法概述第二节西方两大法系概述※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第一节商事组织法概述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第三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四节公司法※实验:模拟公司设立流程第三章商事代理法第一节代理法概述第二节代理权的产生与代理关系的终止※第三节无权代理与特殊代理※第四节代理的内部与外部法律关系※第五节中国的外贸代理制度实验:外贸代理权的申请与取得第四章国际商事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三节合同的履行※第四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五节合同的违约责任与救济※实验一:合同条款的制定实验二:模拟合同纠纷当事人进行辩论第五章产品责任法第一节产品责任法概述第二节美国的产品责任法※第三节关于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中国的产品责任法※实验:产品责任的确认第六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第一节知识产权法概述第二节专利法第三节商标法第四节著作权法第五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实验一:模拟专利侵权各方当事人辩论实验二:模拟商标侵权各方当事人辩论实验三:到法院旁听相关法律纠纷庭审第七章票据法第一节票据概述第二节票据关系、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第三节汇票、本票和支票第四节国际支付方式实验一:模拟票据纠纷当事人辩论实验二:到法院旁听相关法律纠纷庭审第八章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第一节国际商事争议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第三节国际商事诉讼※实验:模拟国际仲裁程序五、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本课程以讲授国际商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强调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在把握理论知识的系统性的同时,着重课堂教学中采用了精讲、案例、讨论、观摩、辩论等多种教学形式,将课程教学延伸到实践环节之中。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两篇)

引言概述:国际商法是指涉及跨国商业交易、合同法律关系、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实践。
本文将对《国际商法》课程进行教学大纲的制定,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实践,培养学生在国际商务领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正文内容:一、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与发展1.国际商法的定义与范畴a.国际商法的定义与内涵b.国际商法的适用范围与对象2.国际商法的历史与发展a.国际商法的起源与演变b.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的关系二、国际商法的主要原则和规则1.国际商法的主要原则a.自由自治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平等待遇原则2.国际商法的主要规则a.合同的形成与效力规则b.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规则c.法律制裁与争议解决规则三、国际商事合同的要素和特点1.国际商事合同的要素a.合同的当事人及其主体资格要求b.合同的客体与内容要求c.合同的形式与效力要求2.国际商事合同的特点a.合同的国际性与跨境性特点b.合同的灵活性与多样性特点c.合同的风险与监管特点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与实践1.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a.仲裁制度与实践b.诉讼制度与实践c.调解与争议解决规则2.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实践案例分析a.仲裁案例分析b.诉讼案例分析c.调解案例分析五、国际商法的发展与前景展望1.国际商法的发展趋势a.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b.国际商法与国际投资的发展趋势2.国际商法的前景展望a.国际商法应对全球化挑战的策略b.国际商法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结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全面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实践,培养国际商务领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本课程还将使学生对国际商法发展趋势与前景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并为他们未来从事跨国商务和法律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引言:国际商法作为商业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指在国际商业交易中适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商务合作愈发频繁,对于了解和应用国际商法的需求也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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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
作业与练习: 1、请指出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特点及其优势。 2、假如你准备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在选择企业形式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哪些长处?为什么大量投资者愿意采用个人独资形式? 4、请列举出三个英美案例来说明本节二(三)合伙关系中所总结的原则。 5、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有关合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主要不同点? 6、中国合伙企业法和美国合伙法的主要异同点是什么?
第四章 公司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资本主义国家商事组织,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设立、资本,
经营管理,解散等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
重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资本结构及经营管理体制。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教学时数 1 一、公司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二、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三、公司法的概念 四、公司法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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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基本财务报表的各自作用是什么? 9、股东权益共由哪几部分组成? 10、授权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有什么不同?各有什么利弊? 11、作为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你认为用什么办法可限制公司向外借债? 12、根据你对股票分类原则的理解,你能否设计出一种新型的股票类别(或系列)? 13、我国公司法与西方国家公司法在股息分配的规定上有什么异同点? 14、对于一个投资者来说,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各有什么利弊? 15、股东有哪些权利?其源于何处? 16、股东大会共有哪几种表决形式?哪几类方式可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为什么? 17、英美法上独立董事制度在规范公司经营中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18、试比较两大法系和中国公司法有关董事会制度的异同? 19、董事应尽的诚信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0、什么叫商业判断原则?它有哪些主要内容? 21、公司高级职员的职权有哪些? 22、公司治理机制产生的背景及旨在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3、我国实施公司治理的当前目标是什么?与西方国家公司治理有何不同? 24、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公司治理的具体措施共有哪些?你认为我国哪几项措施可 予以借鉴?为什么? 25、请指出公司治理行为守则的法律性质和地位。 26、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对公司进行合并?其程序如何? 27、两大法系和中国公司法对外国公司的管理做了怎样的规定?
二、教学内容
第一章 绪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主要结构、特点;掌握资本主义国家大陆法系及英美法
系的主要区别。 [教学重点]
重点为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调整对象、范围,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 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结构、渊源及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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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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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的概念及其主要法律措施
教学时数 2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 二、公司治理产生的必然性 三、关于公司治理行为守则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成果 四、中国实施公司治理的特殊背景和任务 五、值得借鉴的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的法律措施 (一)发挥诚信原则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二)通过并购将管理人员置于公司控制权市场之中 (三)股东的派生诉讼 (四)股份评估补偿权 (五)(委托)代理投票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资本,经营管理,解散等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 西方国家和我国有关合伙企业的概念、分类、合伙企业内部各合伙人之间的关
系、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教学时数 1 一、个人企业 二、合伙 三、公司 四、选择商事企业形式应注意的因素
教学总时数:2
参考资料: 1、《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 江平著 法律出版社 1987 年版 2、《民法总论》 (台)史尚宽著 1980 年第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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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lesworth Mencantile Law,1984
作业与练习: 1、何谓法定代理、意定代理? 2、代理人对本人负有哪些义务? 3、当代理人未披露被代理人的存在,而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时,其法律后果在大 陆法和英美法中有何差异? 4、如何理解《合同法》第 402 条和第 403 条?
第四节 外资企业的法律制度
教学时数 1 一、外资企业的概念 二、对外资企业的法律保护 三、我国对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 四、设立外资企业的方式 五、外商独资投资性公司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教学时数 0.5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无权代理
第二节 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教学时数 0.5 一、代理人的义务 二、本人的义务
第三节 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
教学时数 0.5 一、大陆法 二、英美法
第四节 我国的代理法与外贸代理制
教学时数 0.5 一、我国的代理法律制度 二、外贸代理制中的法律问题
第五节 公司的管理
教学时数 4 一、股东的概念及基本权利 (一)股东的概念 (二)股东的基本权利 (三)股东大会的权限 (四)股东大会的几种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产生和结构 (二)公司董事的任期、分组和解任 (三)董事会的权力 (四)独立董事 (五)董事会的执行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 (六)董事会会议 (七)双重董事会制度 (八)西欧国家关于雇员参加公司董事会的制度 (九)董事的责任 (十)商业判断原则 三、公司的高级职员 (一)公司职员的概念 (二)公司高级职员的职权
作业与练习: 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3、大陆法系包括哪些国家和地区? 4、大陆法系是如何解释公法和私法之间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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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出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 6、英美国家的法律渊源与法院组织有哪些异同点? 7、你认为我国的法律制度受哪个法系影响更大些?为什么?
第七节 公司的合并、解散和清算
教学时数 1 一、公司的并 二、公司的解散 三、公司的清算
第八节 外国公司
教学时数 1 一、外国公司的概念 二、外国公司的进入
教学总时数:14
参考资料: 1、《国际投资法》 沈四宝编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1990 年出版 2、《欧洲十二国公司法》 (英)梅因哈特 兰州大学出版社 1988 年 3、《Company Law》Charles worth 史蒂文斯父子公司 1987 年第 13 版 4、沈四宝:《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
第二章 代理法
国际商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资本主义国家代理制度的概念和主要特点,了解代理关系中代理人,被代
理人,第三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认识我国实行外贸代理制的意义。 [教学重点]
重点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代理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 的法律关系,以及我国外贸公司进行代理业务的主要做法。 [教学内容]
一、课程简介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主要
是为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国际企业管理、外贸英语等专业本科高年级学生、工 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J.M)等开设。学生应在修完《国际 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等外贸课程的基础上,才进入本课程的学习。
第二节 合伙法
教学时数 1 一、合伙概述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三、合伙企业内部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 四、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解散 六、有限合伙
教学总时数:2
参考资料: 1、《国际投资法》 沈四宝编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1990 年出版 2、沈四宝:《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
电话:010-64493701,E-mail: law@ 教学对象: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考核方式:平时测验(或作业成绩),每月一次,上交要求的课程论文或调查报告
期中考试,开卷考试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 其中平时成绩占 10%,期中成绩占 10%,期末考试占 80% 出勤要求:学生出勤不得少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教师可根据考勤情况决定是否可 以参加考试、是否扣分。
教学时数 0.5 一、普通法系的概念 二、普通法系的分布范围 三、英国法的渊源 四、美国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概述
教学时数 0.5 一、中国法律的渊源 二、中国的司法制度
教学总时数:2
参考资料: 1、《当代世界主要法系》 R·达维著 2、《法学基础理论》 孙国华、沈宗灵著 法律出版社 1989 年版 3、An Introduction to Comparative Law (I) Konard Zweigert,Hein K6tZ,1977
第二节 公司的主要分类
教学时数 1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三、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特征 四、其他公司形式
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
教学时数 1 一、公司的设立程序 二、公司的创办人 三、公司的章程 四、公司的内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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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基本权力 六、公司的年度报告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教学时数 0.5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二、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四、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征
教学时数 0.5 一、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分布范围 二、大陆法系的特点 三、大陆法系各国的法院组织
第三节 普通法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教学时数 0.5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企业形式及其法律特征 二、中外合营企业资金来源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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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
三、合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教学时数 1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二、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 三、合作企业法人资格的可选择性 四、合作各方利润的分配 五、合作企业的组织管理形式 六、合作企业结业时财产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