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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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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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因此学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教工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班主任和德育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交给班主任或德育处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学校卫生负责人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二、学校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协助学校卫生负责人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

学校卫生负责人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

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学校卫生负责人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德育处对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小学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小学生因传染病愈后返校的医学证明查验流程,确保学生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小学生及其监护人,涉及因传染病愈后返校的医学证明查验工作。

适用的传染病包括但不限于:1. 流感2. 乙型肝炎3. 水痘4. 麻疹5. 腮腺炎6. 其他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传染病第三章制度目标1. 确保小学生因传染病愈后返校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医学证明。

2. 规范医学证明的查验流程,提高学校防控传染病的能力。

3. 加强对小学生健康状况的管理,维护校园整体安全。

第四章管理规范4.1 医学证明的要求1. 证明内容:医学证明应包括小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班级、传染病名称、确诊及愈后时间、医生签名及医疗机构的公章。

2. 有效期限:医学证明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7天,过期需重新进行检查并获取新的证明。

3. 持证义务:学生在返校时必须携带医学证明,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2 监护人的职责1. 监护人应及时带孩子就医,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获取医学证明。

2. 监护人需如实填写学生健康状况表,提供真实的病史信息。

第五章操作流程5.1 医学证明获取流程1. 学生因传染病就医后,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医学证明。

2. 监护人需在医学证明上签字确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监护人将医学证明在学生返校前提交给班主任。

5.2 医学证明查验流程1. 提交证明:学生返校时携带医学证明,交由班主任审核。

2. 审核内容:班主任需核对医学证明的内容,包括医生签名、医疗机构公章及证明日期。

3. 记录存档:审核通过后,班主任需将医学证明复印存档,原件由监护人保存。

4. 未持证明处理:如学生未持医学证明,班主任应暂时不允许其进入校园,并及时联系监护人。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2013.8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小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记录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副校办。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水寨小学学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

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勤,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与《晨检记录表》一并存档。

以便跟踪处理。

第二小学晨检制度2013.8晨检是发现传染病的首要环节,重视晨检等于抓住了主要矛盾。

晨检也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1、保证在学生进校门是做好相应的晨检,把好进门关。

2、晨检内容:体温、传染病症状、体征等。

3、向各班级班主任了解学生缺勤情况以及具体缺勤原因,因病请假的,应电话联系家长了解情况。

4、平时常抓不懈,暴发流行时加强。

5、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由卫生老师承担。

中小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中小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中小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中小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复工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以严格管理教师和学生,关爱他们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认真检查班内学生的健康情况,追踪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并每日上报相关信息给学校。

校人事主管部门要追踪全校教职工因病缺勤的病因,记录好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实施防控措施。

二、在校师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

疑似传染病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回岗上课,并及时通知家长和家属接送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一旦师生确诊为传染病,学校领导或班主任要与职工家属、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要及时上报并记录相关信息。

学校学生复课查验制度

学校学生复课查验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控,确保学生具备复课条件。

2. 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防止疫情在学校蔓延。

3.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制度内容1. 学生健康申报(1)学生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包括体温、咳嗽、乏力等症状。

(2)学生家长每日通过学校平台或班主任进行健康申报。

2. 学生健康状况查验(1)学生返校前需提供近14天内的健康证明,包括体温检测记录、健康码等。

(2)学校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3)学校对学生进行健康询问,如有咳嗽、乏力等症状,需及时报告并隔离观察。

3. 疫情防控措施(1)学校设立疫情防控专用通道,学生进出校园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2)学校定期对校园环境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3)学校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4. 学生复课查验流程(1)学生向班主任提交健康证明和健康码。

(2)班主任审核学生健康证明和健康码,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返校复课。

(3)学校对返校学生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5. 违规处理(1)学生未按时提交健康证明或健康码,视为违规,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2)学生未如实申报健康状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学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制度实施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制度。

3. 学校将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检查制度

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检查制度

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检查制度第一篇: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检查制度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检查制度2011-06-21 16:04:42|分类: |标签: |举报 |字号大中小订阅一、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相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不得再到校上课。

二、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保健室留档。

三、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送保健室检查,是传染病的及时送传染病医院诊治。

四、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由保健教师复检后,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五、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第二篇: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检查制度加区二小学生返校复课检查制度一、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相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不得再到校上课。

二、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保健室留档。

三、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送保健室检查,是传染病的及时送传染病医院诊治。

四、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由校医复检后,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五、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第三篇:xxx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注意事项疫情期间Xxx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注意事项各位家长、同学:根据区教体局要求,我校学生将分别于x月x日返校复课,为保障自己及他人的健康,现将返校前后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返校时学生需穿校服,在家先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必须佩戴口罩(自备)到校门口。

入校时由学校统一进行更换口罩(学校提供)。

入校时间为早上7:00—7:30;请同学不要提前到达,也不要提前进校,在校门口不要聚集。

学校病愈返校查验制度

学校病愈返校查验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身心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查验范围1. 学生:因病请假离校的学生;2. 教职工:因病请假离校的教职工。

三、查验内容1. 诊断证明:学生和教职工需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2. 治疗情况:学生和教职工需提供疾病治疗情况说明;3. 复学证明:学生需提供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复学证明;4. 传染病排除证明:如有传染病史,需提供传染病排除证明。

四、查验程序1. 学生和教职工因病请假离校后,需在病愈后及时向所在班级或部门报告;2. 班级或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3.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请假离校的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查验;4. 查验合格后,学生和教职工方可返校。

五、查验要求1. 学生和教职工需积极配合学校查验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查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查验工作公平、公正、公开;3. 学校将加强对病愈返校学生的跟踪管理,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稳定。

六、违规处理1. 学生和教职工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擅自返校的,学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2. 学生和教职工隐瞒病情,故意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学校病愈返校查验制度,旨在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全体师生员工应共同遵守,共同维护校园健康安全。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6篇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6篇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6篇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在读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政教处存档。

3.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卫生院检查,疑似传染病的及时转送上级医院诊治。

4.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教导处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于班主任后,方可进班复课。

5.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精神,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培训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内容1.非传染性无发热症状普通疾病康复的学生学生到校后,在家长陪同下前往保健老师处进行身体检查并备案,符合条件的准予复课。

2.非传染性有发热症状疾病康复的学生必须持有医院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到保健老师处进行身体检查并备案,核验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准予复课。

3.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康复的学生(1)患病学生痊愈后,向培训中心申请复课,经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地点。

(2)必须持有旗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到保健老师处进行身体检查并备案,核验相关证明,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准予复课。

4.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校的学生(1)须按照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或居家医学隔离观察。

隔离结束后,向培训中心申请复课,经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地点。

(2)须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隔离通知单”,到保健老师处进行身体检查并备案,核验相关证明,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报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准予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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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本着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原则,我校特制定学生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二、从学生身体反映状况和精神现状来看,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乡镇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四、返校验证程序: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销假,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班主任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为避免意外发生这一程序各个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而同班学生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该学生负责。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所造成的后果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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