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投资管理流程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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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目的
公司投资是一项重要的运营活动,为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理财。

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准备阶段:确定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资金筹措、流程安排等;
2. 投资执行阶段:实施投资计划、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等;
3. 投资监督阶段: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投资管理职责
1. 投资委员会:设立投资委员会制度,负责审核和决策投资计划、监督投资进展情况;
2. 投资经理:负责投资计划的执行、投资风险控制等;
3. 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

投资风险控制
1. 风险识别:识别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风险控制:加强对高风险项目的控制和管理,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投资业绩评估
1. 投资绩效评估:对投资回报进行评估,包括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2. 投资过程评估:对投资过程中运作流程进行评估,探究问题根源并优化流程。

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投资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会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资决策权等职务。

以上制度属于公司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不得违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促进投资合理、安全、有效地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第三条投资管理行为应当遵守公正、透明、稳健、安全、诚信等原则。

第四条投资管理应当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为核心,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和拓展社会效益。

第二章投资准入与退出第五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许可,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第六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合理的资本金和准备金,不得虚假注资或冒名顶替。

第七条投资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履行退出程序和义务。

第八条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实施退出程序:(一)违反披露义务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二)资产无法清晰或者无法按照规定进行估值;(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者信用不良倾向;(四)拒绝或者无法履行约定的义务;(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认定为需要退出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将投资人的退出资产统一处理,确保退出程序合法、公正、公平、透明。

第三章投资管理行为第十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依靠自身的核心能力从事管理,不得违法变更、转借、控制投资人的资金账户。

第十一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进行投资决策、投资组合化配置和投资组合动态调整,确保投资规模和风险控制合理。

第十二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对投资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充分评估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市场前景等因素,对投资对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控制。

第十三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执行差错纠正机制,及时纠正投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差错,对差错进行记录和评估,并对投资人进行披露。

第十四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设计和实施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和方法,确保投资管理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ignore those who try to discourage you.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股权投资是公司股东重要的经营决策行为。

因为我国有限公司规模大小不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融资金额巨大,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要求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必须置于法律的规制和管理之下。

关于股权投资流程是什么?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的内容,今天律师为您解析。

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合集6篇)公司投资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期与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承包是指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试运行到达产达效全过程承包或负责设计以前及其他若干阶段承包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三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总承包,由子公司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但必须报非钢产业中心、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审批。

第二章项目总承包的确定及合同签订第四条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牵头部门,负责总承包项目的报批、设计委托等前期工作及总承包单位的确定;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总承包项目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五条小型技术改造项目的总承包由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

第六条项目在确定为总承包方式之前,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并专题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至总经理批准。

总承包方式确定后,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进行谈判;若确定需要招标的,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办理。

第七条总承包项目谈判由主管副总师负责。

谈判结束后,技术改造指挥部应提出整个谈判的总结材料,交各参与谈判单位相关人员会签,送主管副总师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八条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流程:(一)确定技术附件在商务合同签订前,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项目经理或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附件的谈判和签字确认。

(二)商务合同的签订:1、商务合同的谈判:总承包商务合同的谈判,由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的副总工程师、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财务部、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项目部、项目使用单位、法律顾问参与。

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流程及办法

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流程及办法

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流程及办法一、引言投资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其核心业务是进行资本市场的投资活动。

为了规范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投资效益,投资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投资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流程及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二、投资管理制度的内容1.投资目标与策略:明确投资公司的长期、中期和短期投资目标,并确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选择、股票选取等方面。

2.投资风险管理:制定投资风险管理政策,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分散等措施,以降低投资风险。

3.决策流程:建立投资决策流程,明确决策权限,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投资组合管理:确定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流程,包括资产配置、持仓调整、交易执行等方面。

5.投资绩效评估:建立投资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6.信息披露: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频次,确保投资者获得充分的信息,减少不对称信息对投资者的不利影响。

三、投资管理制度的流程1.信息收集:投资公司应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市场信息、公司财报、行业研究等,确定投资机会。

2.投资决策:根据信息收集结果,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分析评估,制定投资决策。

3.资产配置与持仓调整:根据投资决策,进行资产配置,并定期进行持仓调整,确保投资组合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4.交易执行:执行投资决策,进行买卖交易,并及时确认和结算交易。

5.绩效评估与报告:定期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估,并撰写相关报告,以便于投资者了解投资情况。

6.信息披露与沟通:按照规定,定期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同时建立沟通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四、投资管理制度的办法1.建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投资经理,负责投资管理工作。

2.实施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模型,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建立健全的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模型、止损机制等,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一、概述二、投资管理流程2.1 投资意向确定需要明确投资意向,并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收益。

投资意向可以通过内部提案、市场调研或外部投资机会等方式确定。

2.2 投资项目评估对于已确定的投资意向,需要进行详细的投资项目评估,包括市场调研、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等。

评估结果应该能够全面、客观地呈现项目的投资价值和风险水平,供决策者参考。

2.3 决策和批准基于投资项目评估的结果,决策者应该根据公司的投资策略和目标,进行决策和批准。

在决策和批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2.4 投资执行一旦投资决策获得批准,需要启动投资执行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确定投资计划、准备相关文件和合同、执行投资交易等步骤。

投资执行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合规、高效和风险可控。

2.5 监控和评估投资执行完后,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

监控阶段涉及对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业绩评估和风险控制。

评估阶段则需要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调整策略。

2.6 退出决策在投资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或者无法继续获得预期收益时,需要进行退出决策。

退出决策可以通过出售、转让或清算等方式实现。

退出决策需要综合考虑项目收益、市场条件和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

三、投资管理责任3.1 投资决策责任投资决策责任由公司高层承担,包括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他们应该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投资策略,并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

3.2 投资执行责任投资执行责任由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和执行团队承担。

他们应该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按照计划和要求执行,并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风险情况。

3.3 投资监控责任投资监控责任由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部门承担。

他们应该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4 退出决策责任退出决策责任由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共同承担。

他们应该对退出决策进行评估和决策,以最大化项目的收益和公司的利益。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及执行流程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及执行流程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及执行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行为,防控投资决策风险,根据XXXXXXXX有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投资指导原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办公会工作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工作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及执行流程(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控股投资及参股投资,具体如下:(一)新设公司;(二)增资;(三)新建项目和项目扩建;(四)收购、兼并、重组;(五)资本市场财务性投资;(六)市值管理;(七)其他需报公司决策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出资包括总部出资、子公司出资、控股投资企业出资、参股投资企业出资;凡涉及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参股投资企业的出资额度,均指按照股权比例折算到总部的资本金出资额度。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未经特别说明,指公司战略发展部、经营管理部、财务会计部、法律事务部;涉及煤矿项目的,需增加安全生产部;本规定所指公司分管领导,未经特别说明,指公司分管战略副总。

第五条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业监管要求、基本建设程序和公司投资指导原则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履行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有关行政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第六条子公司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完善其投资决策相关制度及流程,并经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通过后,报公司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七条凡属公司决策事项,经营单位派出的董事或股东代表,须依据公司决策发表意见。

第八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决策通过,公司可授权子公司决策有关投资事项;公司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中涉及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法律事务、安全生产等事项的,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未经决策通过的投资项目,不得实施投资及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参与投资决策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股票投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公司内部)

股票投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公司内部)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股票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票市场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在境内外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实现获利。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五条股票投资管理中禁止以下行为:(1)股票交易员用自己或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买卖由其负责的股票;(2)同一交易员对同一投资品种在相同或相近时间内进行相同或相近数量相反方向的交易;(3)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4)通过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5)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交易;(6)任何人员同时掌握前台和后台的系统口令。

第六条为了规避市场非系统风险,集团坚持分散投资原则,单只股票持仓资金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 30%第七条为了控制投资种类风险,集团设立严格的止损止盈制度。

单只股票价格下跌 15% 务必清仓,单只股票上涨 35% 务必抛出。

第八条按照法律法规以及集团规定,在交易系统中设置投资合规合约比例的预警值和禁止值,超过禁止值的下单将被禁止,对可执行的异常交易进行预警设置。

第九条建立对大额交易的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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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得战略规划与经营方针,规范集团及其下属全资与控股子公司得投资行为,完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章程与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得企业投资行为主要包括:(一)固定资产投资;(二)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设立全资子企业、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三)资产收购:收购有形及无形资产得投资;(四)其她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得主业,就是指根据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确定并经省国资委确认公布得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就是指主业之外得其她经营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得重大投资项目指单项投资达到或超过集团经审计得净资产10%(1000万元)以上得投资项目;投资未达到集团经审计得净资产10%(1000万元)得项目为一般投资项目。

第五条集团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二)符合全省国有资本总体布局与结构调整方向;(三)符合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要求;(四)符合集团及全资与控股子公司章程,不损害出资人利益;(五)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六)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集团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发展;(七)符合集团投资决策程序与管理制度;(八)遵循经济效益优先、股东利益最大化、风险降至最低得原则,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与效益最佳化;(九)投资规模应当与投资主体得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与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项目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内**业同期平均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全资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章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得内容与职责第七条投资管理得内容包括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投资审批权限、投资管理体系、投资计划管理、投资项目及股权管理、投资审核与备案、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投资风险管理、投资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集团及全资与控股子公司就是投资行为得主体,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年度投资计划得制订与执行;(二)负责投资项目得可行性研究;(三)负责投资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四)开展投资分析,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投资管理;(六)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投资监管职责。

第三章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九条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集团投资管理得决策机构,在其权限或授权范围内,对集团得投资行为做出决策。

第十条股东会就是集团投资得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集团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董事会负责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集团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增资扩股等事项,负责决定集团年度投资方案,负责向股东会报告投资项目情况。

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负责对集团长期战略与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监事会负责对集团得投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一)集团监事会对集团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省国资委报告。

(二)全资与控股子公司监事会对各子公司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集团监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决定集团投资事宜,负责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投资项目情况。

第十四条总经理负责组织拟定集团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年度投资方案。

第十五条规划投资部就是集团投资得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投资建议,负责牵头投资项目得考察、论证、谈判、签约与过程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对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得综合评审与报批工作,负责向省国资委呈报需核准与备案得投资项目,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得后评价工作。

项目论证与谈判过程中涉及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增资扩股等投资行为得,交资本运营部办理。

第十六条资本运营部就是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增资扩股等投资得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集团股权类投资交易方案设计、交收交易标得等全程管理,负责组织集团股权投资项目得后评价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部就是集团投资得财务管理、财务风险评估与资金保障部门,负责编制集团年度投资预算,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得财务尽职调查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得资金筹措与平衡工作,参与KPI考核与投资项目得后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审计部就是集团投资得审计职能部门,负责按照省国资委与集团审计制度对所有项目得投资进度、投资收益状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查投资项目合同,参与KPI考核与投资项目得后评价工作。

第十九条纪检监察部就是集团投资决策执行得监督部门,负责按照省国资委与集团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对重点对投资项目得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察,参与投资项目得法务尽职调查工作,参与投资项目得后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就是集团投资行为得人力资源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起草投资项目得人力资源配置方案、审核薪酬方案,负责拟定集团投资运营项目得KPI考核方案,牵头组织KPI考核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部就是集团投资项目建设过程得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投资建设项目得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过程得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投资项目得后评价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发展部就是集团投资项目建成后实施运营得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成项目得运营管理与运营过程得经营监管工作,参与KPI考核与投资项目得后评价工作。

第二十三条全资、控股子公司得投资管理机构按照各自公司章程与集团投资管理机构得构架,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设置,报规划投资部备案。

第四章投资审批权限第二十四条集团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得投资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重大投资项目要组织专家论证或咨询机构评估。

集团投资项目必须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形成规范得会议记录,并及时向省国资委递交该投资项目得核准与备案相关材料。

总经理办公会经董事会授权,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审议决定集团投资事宜。

第二十五条根据集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制定本集团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委托理财得审批权限,并按照下列五项计算标准进行确定:(一)交易涉及得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得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与评估值得,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得比例;(二)交易标得(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得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得比例;(三)交易标得(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得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得比例;(四)交易成交得金额(含承担得债务与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得净资产得比例;(五)交易产生得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得比例。

第二十六条集团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委托理财等事项按照前款所规定得计算标准计算,任一计算标准未达到10%得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决定。

第二十七条按照前款所规定得计算标准计算,任一计算标准未达到20%得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第二十八条按照前款所规定得计算标准计算,任一计算标准达到或超过20%得,或者集团在一年内购买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得事项,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集团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30%得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第三十条每年初集团财务报告经审计后,由财务部按照第二十四条得五项计算标准,提出五类投资审批权限得参照数据,供集团投资决策时参考。

第三十一条以下投资事项需报省国资委核准:(一)单项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得非主业投资项目;(二)境外投资项目;(三)主业重大投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1、单项主业投资额超过投资主体净资产10%得;2、投资主体资产负债率超过75%进行主业投资得。

3、未列入集团上报省国资委得年度投资计划得投资项目。

第三十二条符合以下投资条件得需报省国资委备案:(一)除需要核准之外得主业投资项目;(二)省政府指定项目;(三)省国资委认为应当备案得其她投资项目。

第三十三条下列股权投资行为,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由资本运营部报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一)境外股权投资;(二)拟设新公司(境内);(三)非主业股权投资;(四)并购境内企业股权;(五)未对合资企业进行同比例增(减)资扩(缩)股;(六)集团接受非国有企业出资;(七)除以上(一)至(六)项外得重大股权投资项目。

第三十四条全资、控股子公司得投资审批权限按经集团批准得各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执行,超出审批权限得投资事项一律按规定报集团审核。

各子公司单项投资总额参照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权限比例控制,不得超过。

第五章投资管理体系第三十五条集团投资行为按照发起主体不同,分成集团发起、全资子公司发起与控股子公司发起三类。

第三十六条以上三类投资行为采用集团集中管理、分级核准与备案、投建管分离得管理体系。

全资、控股子公司发起得投资行为接受集团管理,三类投资行为均应纳入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十七条集团发起得投资行为按《**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接受省国资委得核准与备案管理(详见第八章)。

第三十八条全资子公司发起得投资行为,接受集团得核准与备案管理。

(一)核准。

超出集团批准得各子公司财务审批权限得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规划投资部自收齐项目核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流程报批手续并做出书面回复。

对于需要聘请专家论证或者咨询机构评估得,经专家论证或咨询机构评估后,15个工作日作出书面回复。

(二)备案。

在集团批准得各子公司财务审批权限内得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相关子公司填报省属企业投资备案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规划投资部备案。

(三)核准项目与备案项目需提交得材料,参见第六十九条与第七十条。

第三十九条控股子公司发起得投资行为,由集团派往控股子公司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前提前将公司投资事项报告集团,并按照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得审议意见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发表意见与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与项目投资相关资料需报规划投资部备案。

第四十条全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从事非主业项目与境外项目投资。

第四十一条项目投资申报工作由规划投资部统一管理,其中相关股权投资申报工作由资本运营部负责。

第四十二条凡涉及企业购并、控股得投资活动,须在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委托中介机构,对收购企业进行审计、资产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四十三条全资、控股子公司得投资管理体系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规划投资部备案。

第六章投资计划管理第四十四条集团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应依据自身得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年度投资计划包括下列内容:(一) 年度总投资额、资金来源与构成;(二) 主业与非主业投资规模;(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内容、投资额、资金构成、投资预期收益、实施年限、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与实施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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