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改试验区12条实施细则出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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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解读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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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10日,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专程到 浙江指导和协调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推进工作,进一步强调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 需要坚持的几项原则,就是要“减少管制、 支持创新、鼓励民营、服务基层、支持实业、 配套协调、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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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于5月24日在北京召开温州 金融综合改革部际协调会,周小川行长主持 会议。浙江省副省长龚正和温州市市长陈金 彪分别介绍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进展情况 及需要国家部委支持的若干事项。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银 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等部门负责 同志通报了本部门支持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 落实情况。
重点项目
5、深化村镇银行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民企、自 然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2012年完成1-2家,并新 设村镇银行网点5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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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化新型金融机构试点。争取2013年全市新 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 金互助社、贷款公司)总数超过50家,实现县 (市、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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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 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 关投资管理机构。
重点项目:
10、设立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机构。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大力培育发展专业资产管理 和投资管理机构。积极稳健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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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快股权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建立政府引 导基金,做好总规模30亿元人民币的温州人股权 投资基金的募集工作,引导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 资本。
3、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做好民间融资动态跟 踪和风险预警。
4、发展金融电子商务。在规范民间金融领域拓展
电子商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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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 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 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 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 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温州市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十二条政策(2019年)

温州市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十二条政策(2019年)

温州市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十二条政策(2019年)第一条降低科创型成长型企业融资成本。

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市级以上小微成长之星企业向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享受市级财政贷款补助,单户不超过20万元。

第二条激励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市财政每年牵头相关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考评,在民营企业的首贷、贷款平均利率、知识产权质押、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等单项考核中业绩突出、排名前三位的银行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排名分别参照个人薪酬所得形成地方综合贡献的80%、50%、20%给予财政奖励;对农民资产授托代管业绩排名首位的银行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参照个人薪酬所得形成地方综合贡献的50%给予财政奖励。

第三条激励机构扩大融资担保增信规模。

在温州市域内、域外注册的融资担保机构为我市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提供融资担保业务,上年度月平均在保户数500户以上、且本年度月平均在保户数增幅达到30%的,可享受当年月平均在保余额增量0.5%的市级财政奖励,单户机构奖励不超过50万元。

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当年度对民营高成长型、领军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按月均在保余额0.1%享受市级财政奖励,单户机构不超过300万元。

第四条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对开展知识产权(含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民营企业,可享受相应贷款利息10%的市级财政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

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产生的中介评估费用享受90%市级财政补贴。

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造成损失的,市财政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金额的25%给予风险补偿,单笔最高补偿100万元。

第五条鼓励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

通过技术产权证券化获得融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可享受相应融资利息10%的市级财政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参与发行技术产权证券化的发行机构所产生的增信费用、评估费用及其他相关发行中介服务费用,享受90%市级财政补贴。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温政办〔2019〕76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27日温州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发展环境、激发民营和小微企业内生动力,有力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温州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开展具有温州特色的金融服务综合改革,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路径,为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通过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创新金融服务,引导更多财政金融资源支小助微,实现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有效扩大、融资成本大幅降低、融资便利度明显提升,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助推民营和小微企业跨越“融资的高山”,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温州样本”。

力争到2021年,融资规模有效扩大,全市本外币贷款每年新增1000亿元以上,小微企业贷款每年新增250亿元以上;融资利率进一步下降,全市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控制在6%左右,国有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控制在5%左右,其他金融机构实质性降低;融资担保服务持续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达120亿元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融资难点予以突破,首贷户数每年新增3000户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达50亿元以上,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余额达200亿元以上;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建成全国一流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2012 年 3 月28 日,经国务院审批)《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金融综合改革实验主要任务十二项:(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

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

(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

(四)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

(五)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

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

(六)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

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

(七)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

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

(八)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

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

(九)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服务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信用市场监管。

(十一)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

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

(十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

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8•【字号】温政发[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08]70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温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浙江金融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一)充分认识金融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保障资金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分散经济社会风险等功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温州30年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证明,金融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依存、共同促进。

当前,我市正处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繁荣期、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结构调整的关键期、自主创新的增强期,这对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加快金融业发展对我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地位。

要把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作为我市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通过不断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强化自主创新能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逐步实现金融体系运行从规模和总量的扩张向服务功能提升和结构优化的转变,从单纯资金要素保障功能向综合金融服务功能转变,使金融业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

二、进一步明确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三)今后四年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按照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以改革、创新、发展为动力,努力实现我市金融业的五大突破:一是在推进区域金融辐射功能方面有所突破,打造功能较强、产业链较全的金融服务区域;二是在大力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方面有所突破,实现与货币市场协调共同发展;三是在加快金融对外开放步伐上有所突破,改变外资金融机构在温州的“短腿”状况;四是在促进金融服务产品自主创新方面有所突破,正确处理好金融较强的垂直整体性改革和地方自主创新性改革推动力的关系;五是在引导和利用社会民间资金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背景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又称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地处浙江省温州市,2012年3月28日又中国国务院决定设立。

建立“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期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民间资本市场体系、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先行试验。

温州市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

近年来,温州部分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现象,对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开展金融综合改革,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对温州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环境明显优化,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立,以期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民间资本市场体系、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先行试验。

“加快实施小额贷款公司三年行动计划,分批公开向社会招投标设立机构,年内先行启动10至15家,为高位运行的民间资金‘减压’,提供投资出路。

2011年10月初以来,温州推出“一揽子”政策措施后,民间借贷风波已得到有效遏制。

起因民间借贷风波,温州不断出现企业家“跑路”事件。

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的统计,在“跑路”重灾区龙湾永强,仅8月就有20多起跑路事件。

温州大量中小企业陷入资金困境,多位企业主出走引发全国关注。

在温州市政府的引领下,温州市各部门快速应变、通力合作,陆续推出“一揽子”政策措施救市,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2011年11月8日,温州市开始全面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的资金债务危机问题。

为落实地方金融创新总方案,温州市对应制定了8个专项具体子方案,涉及领域主要是: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股权投资、做强股权营运中心、创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温州银行发展规划、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

金改十二条实施方案全解读

金改十二条实施方案全解读

金改十二条实施方案全解读2021-11-29 08:21:47 来源:温州日报作者:潘颖颖浏览次数: 251字号:【大中小】温州金改终于在翘首企盼中接上“地气”。

上周五,市政府在新闻通报会上公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我们前一天拿到最终下发的文件,今天马上召开通报会,时间很紧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张震宇在发布会上说。

从711字到3883字,历经八个月省市各部门几上几下的修改斟酌,从最初的原则性规定细化为具体的实施方案,十二条内容谋篇布局温州民间资本的出路和金融业未来发展的轨迹。

改革必定伴随着争议,温州金改也不例外。

尽管外界对内容是否具有突破性,是否敢于创新存在不同说法,但在张震宇看来,最终确定的实施方案是“根据温州的实际,把温州这几年可以改,通过努力可以突破、可以争取的,都放进去了”,他本人非常有信心。

关键词一温州指数重点提示:数据采集有科学依据,以期引导民间融资动态在这份金改实施方案中,“温州指数”被放在醒目的第一条,成为发布会上关注的焦点之一。

什么是温州指数,它如何得出,又将发挥什么作用?温州指数也称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

张震宇说,这个指数涵盖很多的内容,有科学依据。

数据采集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温州的几百家企业,将把各自借入的民间资本利率,通过各地方金融办不记名申报上来;二是各小额贷款公司借出的利率进行加权平均;三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如典当行,在融资过程中的利率;四是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实时利率。

这几方面利率进行加权平均,就得出了“温州指数”。

张震宇说,由于现在欠缺一个录入系统,目前只能通过人工录入并发布,“温州指数”将在11月底或12月初发布,刚开始是每周发布一次,今后将逐步缩短时间,最终达到实时发布,以引导民间融资动态和风险预警。

而作为监测民间借贷利率重要场所之一,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发展也一直备受瞩目。

张震宇也在会上透露了该中心的最新动态。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方案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方案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2012年3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委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批准实施12项任务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特别是这项改革决定首次“顶层设计”,由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并首次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整体性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全面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精神和中国人民银行等9部委印发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2〕18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总目标,以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为重点,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进金融综合改革,着力破解温州市经济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中小企业多但融资难、民间资金多但投资难的“两多两难”问题,健全金融体系、丰富金融产品,促进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为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构建与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基本建成地方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民间金融规范发展先行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使金融业成为温州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促进产业升级、经济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实施原则——坚持整体设计、系统推进。

高起点谋划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精心设计整体方案和一揽子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坚持创新为要、监管先行。

抓住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发展契机,切实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步伐,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

同时,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金融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区域经济金融安全稳定。

——坚持上下联动、项目运作。

加强省、市、县(市、区)部门联系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和支持。

推动重大改革项目实施,对重点改革项目采取实体化运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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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改试验区12条实施细则出台(全文)为全面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根据“国12条”总体方案和中国人民银行等9部委印发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浙江省政府对应制订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施12条细则(以下简称“省12条”)。

“省12条”具体方案的实施原则是“三坚持”:坚持整体设计、系统推进;坚持创新为要、监管先行;坚持上下联动、项目运作。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

研究起草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建立民间融资法律保障。

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引导融资主体特别是法人实体进行民间融资备案登记。

开展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引进一批中介机构入驻,提供民间借贷登记、合约公证、资产评估登记等服务,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形成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也称“温州指数”),做好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

在民间金融领域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

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民间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制定村镇银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村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引导村镇银行向乡镇延伸网点,覆盖各主要乡镇。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批量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推进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

争取进一步确认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融资性机构的性质。

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分批公开招投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实现中心镇和功能区全覆盖。

试点部分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

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积极推动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农村资金互助会、农村保险互助社等试点。

鼓励发展商业保理机构,稳妥发展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

支持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

建立完善农信担保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兴办为“三农”服务的担保机构,实现农信担保服务全覆盖。

(三)大力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积极鼓励依法合规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大力培育专业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机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组建若干产业投资基金,采取集约化、专业化管理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投资方式有序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实体经济领域。

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产管理机构落户温州。

推动专业化民间小额资金管理机构发展,积极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2013年末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扩大民间资金投资领域,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定向募集等方式多元化解决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形成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多元金融机构参与基础建设融资的局面。

(四)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在国务院统一部署领导下,探索以人民币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服务体系和规范便捷、有序可控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监管体系,制订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健全境外纠纷与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机制,加强信息与咨询服务,落实各项便利举措,推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稳步发展。

同时,鼓励对外投资主体多元化,带动民间资本在更广泛领域内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五)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

推动设立各类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法人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

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设立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农贷或微贷中心等专营机构。

推动温州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上市融资。

争取在温州设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争取引进1家以上优质外资银行分支机构。

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步伐,强化政策扶持,鼓励优质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增资扩股,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按规定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引导和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投资咨询等领域,争取在温州设立证券公司,支持更多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到温州设立分支机构。

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以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

(六)创新发展金融产品与服务。

探索建立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准备金,进一步发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建立适合小微企业和“三农”需求特点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效率,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在授权授信、绩效考核、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积极发展科技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经营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等支农支小信贷业务。

积极探索试点排污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设施及农业机械抵押贷款。

积极争取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支持银行与保险机构加强合作,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机制。

支持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业务。

鼓励开展金融服务外包等新兴经营业务。

组建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集聚银行、担保、会计、法律、评估、咨询、协会等机构,提供信用调查、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

(七)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

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

抓住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全国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建设的机遇,积极开展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建立知识产权、企业产权、金融资产、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低碳技术、农村土地承包权、林权等产权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探索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转让试点,努力把温州打造成为全国较大的综合性各类产权交易和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平台。

积极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确保2015年底上市公司总数超过30家,上市后备企业50家以上,逐步形成资本市场的“温州板块”。

支持更多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温州设立分公司和营业部。

(八)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

积极发展各种类型和各种信用等级的债券产品。

做好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和项目筛选以及工作对接,培育多层次发债主体。

以“区域集优”等方式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以地方政府债务率作为控制指标,探索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私募债券;以自身收益覆盖本息一定倍数为条件,鼓励经营新项目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或直接发行债券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扩大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债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各类债券产品的发行规模,争取年度发债80亿元以上。

积极争取高收益票据等创新产品在温州先行先试。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和再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机制,提供增信服务。

(九)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初步建成适合温州经济和试验区要求的特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促进温州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培育保险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或参股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新路径,引导保险资金投资温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与温州产业投资基金、保障性住房、养老产业、医疗产业等重要领域。

创新发展服务于小微企业、专业市场、产业集群和“三农”的保险产品,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探索研究巨灾保险制度,在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实现新突破。

加快发展涉农保险业务,鼓励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相结合,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

加快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公共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等责任保险。

探索发展信用违约保险。

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建设,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健康保险,拓展企业年金,大力开发各种补充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广品。

(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制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金融、行政、社会、市场、会计等领域信用数据的征集、交换和应用。

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整合信息资源,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推动信用服务产品的应用。

完善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

加强信用市场监管,改善地方信用环境,将信用环境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围。

(十一)强化地方金融管理机制。

加强金融监管和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监管合力。

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要加强对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推进地方金融管理制度创新,明晰管理边界,明确管理责任。

制订出台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调剂行、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投资类机构以及网络贷款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管理。

建立健全金融业综合统计和分析制度,加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上述市场主体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提示风险。

(十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

完善温州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体系。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犯罪侦查工作,建立民间金融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加强民间借贷风险提示,严厉打击金融传销、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止民间借贷转变为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温州市金融犯罪侦查支队在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有效发挥金融仲裁院、金融法院的司法保障功能,规范金融行为,化解金融纠纷。

浙江省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实现改革试点工作部、省、市联动,定期会商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协调推进相关改革试验工作。

设立温州金融改革专家委员会。

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下放相关审批权限,在机构设立审批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给予支持。

温州市各县(市、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责任目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协调措施。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制订相应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

强化人才支撑。

研究成立温州金融研究院。

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大力推进金融集聚区总部大楼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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