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正式)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86043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Work safety review system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三条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
长沙市建设局委托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具体负责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委托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第四条在申领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符合开工要求的审查结果作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附件材料报送当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如实填写《长沙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见附件),并报建设单位。
总承包的工程由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填报;2.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长沙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六条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开工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可连续发展,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的开工审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厂房、生产线、设备、工具、环境等方面的审查。
第三条本制度实行“责任到人、掌控到位、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全面系统的布置和严格的执行,确保开工时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程序第四条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程序包含下列步骤:1. 提交申请:生产单位在计划开工前应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提交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
2. 审查组织:企业管理负责人指派特地的审查组织负责组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3. 现场审查:审查组依据申请情况,对生产单位的厂房、设备、工具、环境等进行现场审查。
4. 报批手续:审查组对审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提交审查报告。
5. 批准手续:企业管理负责人依据审查报告的内容,审批是否批准开工,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6. 反馈结果:企业管理负责人将审查结果反馈给生产单位,并要求其依照审查看法整改完善,确保实现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审查构成员由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构成,他们应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进行审查工作。
第六条审查组应订立认真的审查计划,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和时间节点,并在现场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和通报。
第七条审查构成员在审查过程中应自发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具,确保自身的安全,并为生产单位供应有效的安全生产咨询和引导。
第八条审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审查组应及时向生产单位进行反馈,并要求其立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在开工前除去隐患。
第九条审查组对申请料子进行审查时,要求生产单位供应真实、准确的信息,并对料子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料子,将取消开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对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和管理,保证生产过程中的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管理的企业。
三、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具体责任如下:1.对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进行指导和监督。
2.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对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和检查。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企业在开工前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相关制度是否符合要求。
2.工作场所的环境是否安全卫生,是否存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
3.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该维修或更换。
4.工人是否操作规范,是否具备相关证书和上岗手续。
5.企业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有效。
五、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1.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应先召开相关人员会议,明确审查的程序和安排。
2.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排审核人员,组织对生产场所、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全面、系统、细致的审查和检验。
3.对审查结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并追踪跟进,必须在整改后进行重新审查。
4.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审查结果进行评估,形成具有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六、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应签批后进行保存,情况严重的必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必须在开工前进行编制和审核,严厉禁止在未经安全审查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和工作。
3.对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科目,必须进行整改后重新申报,获得通过后才能生产。
七、开工后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随时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和监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并及时排除。
2.对工人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一、前言为确保企业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充分审查,杜绝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企业。
三、主要内容1.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要求在开工前,企业需对生产区域、设备设施、环境和人员等方面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确保企业开工后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保障人员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不受干扰。
2.相关责任部门企业开展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所需的部门包括:安全生产部门和维保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安全生产部门1.组织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2.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标准。
3.检查企业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对生产区域、设备设施、环境和人员等方面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维保部门1.维护企业的设备设施。
2.维修设备设施,确保工艺流程正常运行。
3.提供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护报告。
3.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流程在企业准备开工之前,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1.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标准,以保障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维保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维护及保养,并提供维护报告和维修报告。
3.安全生产部门对企业的生产区域、设备设施、环境和人员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4.对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和跟踪整改情况。
5.维护长期跟踪整改计划,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四、总结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的制定,有助于规范企业的开工前工作,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和生产效益。
企业应高度重视本制度的实施和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标准要求,预防事故的发生。
2023年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2023年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2000字为了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2023年将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该制度旨在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以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和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审查的目的和意义1.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管,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意义: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有助于提高认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企事业单位采取预防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减少事故隐患,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审查的内容和要求1.内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包括对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核。
2.要求:审查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进行公正、客观、全面的审查,不宽松也不过严。
审查的结果和意见应当向企事业单位及时反馈,可以根据需要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三、实施方案和流程1.实施方案:审查制度将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
政府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各方的合作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流程:审查流程包括申报、初审、现场检查、整改和复查等环节。
申报: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满足审查条件。
现场检查:经初审合格的企事业单位将接受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将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
整改: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企事业单位需要及时整改,整改时间通常为一个月。
复查:整改完成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复查,审核企事业单位是否能够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能够正常开工。
四、监督和处罚机制1.监督机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审查工作和结果的监督。
相关部门需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对违规行为和作假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范文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企业开工时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维修人员等。
三、管理标准3.1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程序1.开工前,由企业法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审查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2.审查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以下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厂区、办公区域的环境安全条件;–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消防设备等;–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并进行实地考核;–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高风险岗位的特殊安全要求是否得到满足;–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条件。
3.审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及时通知企业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3.2 安全生产条件的管理要求1.厂区和办公区域的环境安全条件要求:–保持厂区和办公区域的通道畅通,便于人员疏散;–定期检查和维护场地、道路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定期清理和维护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作;–厂区和办公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2.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的安全要求:–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合格的安全检测;–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可燃易爆部件;–所有设备都应带有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流程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每位员工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4.高风险岗位的特殊安全要求:–针对高风险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证书;–高风险岗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是指各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审查标准:明确审查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职工安全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2. 审查程序:明确审查的具体流程和程序,包括申报、备案、核查、认证等环节,确保审查的公正、透明。
3. 审查机构:明确负责开展审查工作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可以是安全监管部门、消防部门、建设部门等。
4. 审查内容:明确对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审查内容,如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员工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5. 审查结果:对于通过审查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颁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标志,作为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准入凭证。
对于未通过审查的企事业单位,应指明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要求整改。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障员工和公
众的安全。
同时,也为相关部门监管提供了依据,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一、制度的背景与目的建筑工程的开工前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是维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
为此,制定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和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二、审查范围和标准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涵盖以下方面: 1. 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包括基础设施、施工场地的规划布局和通风照明等; 2. 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规程,包括吊装设备、运输设备、电器设备等; 3. 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使用,包括建筑材料、消防材料、防护用品等; 4. 劳动防护措施的完善性,包括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和培训等。
以上审查范围的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根据具体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审查程序和责任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程序如下: 1.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和文件; 2. 相关部门(例如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等)根据表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并要求整改; 3. 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再次提交审查表格; 4.相关部门进行终审并出具审查结果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证。
审查的责任主体分为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和提交审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相关部门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查和反馈,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四、审查结果和后续措施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如果审查结果合格,施工单位可依法开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如果审查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整改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标准后才能开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件执行工作,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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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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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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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三条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
长沙市建设局委托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具体负责市区范围
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委托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第四条在申领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符合开工要求的审查结果作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附件材料报送当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如实填写《长沙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见附件),并报建设单位。
总承包的工程由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填报;
2.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
位提交的《长沙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六条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4.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计划;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
7.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计划情况;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七牌一图”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档、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凡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办理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审查结果进行复查。
第八条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复查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监督方案交底。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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