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
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创新方案模版(二篇)

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创新方案模版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促进移动通信事业和谐发展手机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随着技术的发展和3g业务的开展,公众移动通信业务将向各行各业不断延伸和渗透,应用领域将不断拓展,其发展水平高低将成为城市信息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
移动通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新的问题,其中基站建设遇到的诸多问题就特别突出。
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对促进移动通信事业的和谐发展意义深远。
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___市移动通信业务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截至___年___月底,全市的移动电话总用户数约为___万户,人均拥有量居全国前列,基站(包括室外、室内和直放站)共___多个,密度也居全国前列。
随着2g 网络的进一步优化和3g业务的全面开展,将迎来新一轮的基站建设___,___年将新增___多个基站,是历年之最,接近前十几年建设总量的三分之一。
移动通信事业的高速发展,形势一片大好,但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基站建设无政策、法规指引,缺乏清晰的报建流程,基站的合法地位受质疑,运营商无所适从,政府各部门职责也不明确。
二是没有规划,运营商无法在最适合的地方建设基站,部分基站和城市景观很不协调,导致每年搬、拆基站的数量___至___多个。
三是基站站址资源严重短缺,新建基站困难重重,如梅林一村、万科四季花城等均受阻无法在小区内建站,甚至有的政府物业也拒绝给基站建设提供方便,而且原有基站续约难,每年约有___多个基站需续签合同,仅有___%的基站续约成功。
四是因市民对基站辐射有顾虑,投诉日趋增多,___年___起,___年___起,自___年以来,每年投诉量都超过___起,投诉手段也从简单的理论争执、联名投诉,发展到___,甚至恶意破坏基站设施等。
五是室内分布系统重复建设,三家运营商除市民中心、会展中心和地铁共享室内网络资源外,其他地方都独立进行信号覆盖,往往是同一栋大厦内,一家运营商刚施工完毕,另一家运营商马上又开工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惠州规划局-仲恺地区分区规划

仲恺地区分区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实现仲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有效指导城市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惠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报批稿),《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惠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以及国家、广东省和惠州市有关法规规范和相关规划,编制《惠州市仲恺地区分区规划(2007—2020)》。
第1.2条本次规划区范围:西、南部以四环路为界,北部以红花湖景区边界线为界,东部边界为自然山体和西坑工业区,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6.21平方公里。
第1.3条本规划期限为: 2007-2020年。
第1.4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册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
规划文本和图册是本片区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规划说明书是规划思想的具体阐述及对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册的解释和补充说明。
第1.5条本规划是仲恺地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下一层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的编制依据。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开发空间利用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1.6条本规划批准生效后,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更改。
本规划由惠州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1.7条本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第2.1条规划目标以高新技术产业、科研孵化基地、现代服务业为支柱,以仲恺大道商业化改造和园区整合为契机,把仲恺地区打造成“创新资源加速集聚,自主创新能力迅速提高,创业氛围十分浓厚,带动作用日趋明显并实现地区整体协调发展的产业新城和绿色园区”。
1.产业新城强调城市化的发展思路,以科技为特色,成为与陈江-仲恺城市中心组团建设相适应,与惠城核心城区相融合并实现地区整体协调发展的产业新城。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3•【字号】惠府办〔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惠府办〔2024〕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3日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低空经济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6年,低空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低空数据产业发展壮大,低空装备制造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低空经济服务与配套产业活力迸发,形成以低空应用创新为牵引、低空数字服务为动力、低空装备制造为支撑的低空经济产业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高地;低空管理机制运转顺畅,“两网一平台”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应用场景加快拓展,低空航线成型成网、场景丰富多元、供给智能高效、监管安全规范,打造面向未来、立体协同、便捷智能的“天空智城”。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形成低空制造产业链。
1.大力发展低空制造业。
主动融入广州深圳低空产业集群,聚焦低空飞行器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绘制产业链图谱,开展精准招商,集聚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支持相关低空经济企业做大做强。
推动跨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向无人机大功率电池拓展,汽车电子向无人机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拓展,集成电路向无人机芯片拓展,消费电子、高清视频向无人机摄像头、传感器、无线电拓展,支持通信、导航向低空网络基础设施拓展。
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建设指导意见

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建设指导意见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建设指导意见1·引言移动通信基站机房的建设是移动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通信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提供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建设的指导意见,包括基站机房选址、建筑设计、设备布局、电力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2·基站机房选址2·1 选址原则2·1·1 根据通信网络规划要求确定基站机房数量及位置。
2·1·2 考虑基站机房周围环境是否适合通信设备部署、维护和管理。
2·1·3 考虑基站机房与周边建筑、居民区的距离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选址程序2·2·1 定义基站机房选址评估的标准和流程。
2·2·2 进行选址评估,包括地形地貌、电力供应、网络覆盖等方面的考虑。
2·2·3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最佳选址方案。
3·建筑设计3·1 建筑布局3·1·1 根据通信设备数量和类型确定基站机房的总面积。
3·1·2 设计基站机房的平面布局,包括设备间、冷却设备、通道等。
3·1·3 设计基站机房的高度、承重等结构参数。
3·2 建筑材料和施工要求3·2·1 选择符合防火、防雷、防水、防盗等要求的建筑材料。
3·2·2 考虑基站机房的隔热、防尘等环境要求。
3·2·3 考虑基站机房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
3·3 安全设施3·3·1 设计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设施。
3·3·2 设计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设备。
3·3·3 考虑基站机房的地震防护和抗震设施。
4·设备布局4·1 设备间布局4·1·1 根据设备类型和通信网络规划要求确定设备间布局方案。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函〔2015〕440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函〔2015〕4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十一届1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5日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运行效率和城市发展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结合自然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系统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并重;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正确处理城市“面子”与“里子”的关系;坚持重安全、保民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平战结合、军地融合,增强城市减灾防灾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坚持绿色低碳、集约智能,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机制创新,采取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设和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
二、工作目标(一)到2015年底,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项目全部建成或开工建设。
(二)到2016年6月底,完成城市公共交通、地下管线、排水防涝、供电、绿地系统、防洪、通信和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等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工作。
移动通信基站标准化整治标准

移动通信基站标准化整治标准移动通信基站标准化整治标准引言移动通信基站是无线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无线通信服务。
由于基站建设和维护的规范和标准不一致,导致基站运行不稳定、信号覆盖不均衡等问题。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制定移动通信基站标准化整治标准是迫切需要的。
目的移动通信基站标准化整治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基站建设和运维工作,提高基站运行稳定性和通信质量,保障用户的通信需求。
标准内容移动通信基站标准化整治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站建设1. 基站选址要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不能占用耕地、水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
2. 基站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3. 基站的设备选型要合理,要兼顾性能、稳定性和节能环保性能。
基站运维1. 基站设备的运行状态要随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2. 基站设备的维护工作要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不能出现疏于维护的情况。
3. 对于频繁发生故障的基站,要进行全面的检修和改造。
基站监管1.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站建设和运维的监管,确保基站建设和运行符合标准要求。
2. 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基站,要及时责令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3. 对于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基站,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实施方法移动通信基站标准化整治标准的实施方法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制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基站建设和运维的要求和流程。
2. 加强对基站建设和运维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3. 建立基站巡检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基站的设备运行状态。
4. 加强对基站建设和运维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基站。
移动通信基站标准化整治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基站运行稳定性和通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保障用户通信需求的关键措施。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移动通信基站标准化整治工作,为用户提供更好的通信服务。
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2篇)

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旨在规范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管理。
以下是一般的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 基站设置规范:规定基站设置的规范和标准,包括基站的技术参数、频率使用、天线安装、设备要求等。
2. 基站选址管理:规定基站选址的管理要求,包括选址审批程序、选址条件、选址评估要求等。
3. 基站建设管理:规定基站建设的管理要求,包括建设程序、建设标准、建设监督等。
4. 基站运营管理:规定基站运营的管理要求,包括基站运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运营监管、运营责任等。
5. 基站辐射监测与评估:规定基站辐射的监测与评估要求,包括辐射监测点的设置、监测数据的收集与分析、辐射安全评估等。
6. 基站拆除管理:规定基站拆除的管理要求,包括拆除程序、拆除标准、拆除监督等。
7. 基站安全管理:规定基站安全的管理要求,包括基站设备的保护、防火防雷等安全措施。
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基站设置和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通信质量,同时确保基站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基站建设和运营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
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二)【基站设置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管理,维护通信网络安全和环境卫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基站设置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二条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机构由通信管理部门设立,负责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基站设置管理制度和规程;(二)审核、批准基站建设方案;(三)监督、检查基站的建设和运营;(四)处理基站设置投诉和纠纷;(五)对基站设置进行专项检查;(六)其他与基站设置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基站设置条件第四条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确保通信信号质量良好,覆盖范围满足通信需求;(二)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危害和干扰;(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四)其他必要的设置条件。
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3篇)

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和管理,保障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保护公民隐私权和环境生态安全,根据《电信条例》和《电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是指为移动通信系统提供通信服务的设施,包括发射设备、接收设备、天线、馈线、机柜等设备。
第三条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由通信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并与环境保护、城市规划、住建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维护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四条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通信网络的整体需求,确保通信服务的覆盖和质量。
第五条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单位、运营商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基站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章基站设置规则第六条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应遵循以下规则:(一)基站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利用和开发现有基础设施。
(二)基站建设应遵循“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确保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三)基站建设应遵循环保原则,选择低辐射、低功耗、低噪音的设备和工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基站建设应遵循公共安全原则,远离易燃易爆、易挥发、易腐蚀等危险物质,确保基站和周边区域的安全。
(五)基站建设应符合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遵循工程设计、建设、验收和维护的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基站建设应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相关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八条基站建设单位应与所在地的环保、城规、住建等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相关审批程序和要求,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
第三章基站管理制度第九条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基站的维护、巡检、保养工作,确保基站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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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公示稿)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3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1)一、专项规划背景 (1)(一)惠州城市概况 (1)(二)惠州市信息化发展 (1)(三)相关政策条例 (1)二、规划年限、范围及目标 (2)(一)规划年限 (2)(二)规划范围 (2)(三)规划目标 (2)三、编制依据 (2)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技术路线 (6)一、规划指导思想 (6)二、规划基本原则 (6)三、规划技术路线 (7)第三章移动通信基站布局现状及发展需求 (8)一、移动通信基站布局现状 (8)(一)移动通信网络制式 (8)(二)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现状 (8)(三)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存在问题 (8)二、移动通信基站发展需求 (9)(一)人口发展的需求 (9)(二)交通发展的需求 (9)(三)“两港三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9)(四)重点发展建设通信保障需求 (9)(五)乡村建设通信保障需求 (10)(六)移动通信发展需求 (10)第四章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规划 (11)一、各县区站址规划方案 (11)二、分场景规划方案说明 (16)(一)地面站规划类型 (17)(二)楼面站规划类型 (17)(三)小基站规划类型 (17)第五章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管控 (18)一、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要求 (18)二、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资源预留要求 (20)三、移动通信基站景观化建设要求 (20)第六章共建共享及环境保护 (21)一、共建共享 (21)二、节能减排 (21)三、电磁环境控制 (21)四、生态环境保护 (21)第七章实施保障措施 (22)附图 (23)第一章概述一、专项规划背景(一)惠州城市概况惠州市陆地面积1.13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52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81.4公里,是广东省海洋大市之一。
现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5个县(区),设有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共有53个乡镇、18个街道办,1041个行政村、207个居委会。
2015年,全市常住总人口475.55万人。
(二)惠州市信息化发展大力推进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加快发展无线宽带网络,对全面提升惠州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相关政策条例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4、惠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通知》(惠信领导小组办〔2015〕12号)二、规划年限、范围及目标(一)规划年限惠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
(二)规划范围惠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的范围为惠州市行政辖区,包括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及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
(三)规划目标通过对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物理站址的布局规划,促进我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4G全覆盖,并为未来5G发展建立基础,打造“信息随心至,万物触手及”的无线宽带基础网络。
三、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4)《公路完全保护条例》;(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目》;(6)《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11)国家环保行业标准《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 5002-94);(1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5184-2009);(14)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 5054-2010);(15)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移动通信基站安全防护技术暂行规定》(YD/T 5202-2015);(16)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 5039-2009);(17)《广东省公路条例》;(18)《中国移动应急通信网络抗台风型超级基站验收规范》;(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20)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2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6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16〕142号);(2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23)《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5)《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26)《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2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2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办〔2015〕56号);(29)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30)广东省宽带普及提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粤通函〔2016〕242号);(31)《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32)《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充实完善》;(33)《惠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34)《智慧惠州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35)惠州各县区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36)《龙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37)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商请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函》(惠市规建函〔2015〕913号);(38)惠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通知》(惠信领导小组办〔2015〕12号);(39)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函〔2015〕440号)。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技术路线一、规划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领,以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需求为本,按照“两港三网”(海港、空港、高速公路网、轨道交通网、宽带通信网)基础设施建设重要部署,广泛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统筹我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规划,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升级,提升无线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加快促进我市信息化发展。
二、规划基本原则与上层规划相衔接。
深入剖析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对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布局进行统一规划。
与社会发展相和谐。
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方案,贯彻落实移动通信基站景观化建设,做好通信产品的普及工作,提高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综合考虑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与社会和谐发展。
与经济水平相结合。
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在充分保障社会通信需求的同时,提高网络的利用效率,减少社会信息化成本。
统筹规划,承前启后。
立足现状,在保持现有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不变,维持网络运营稳定的基础上,充分对接各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发展需求,同时着眼未来,遵循未来技术发展趋势,统筹编制科学合理的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规划。
共建共享,节约环保。
全面落实“一站多用”的模式,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打破企业壁垒,推进通信资源共建共享和管理协同。
大力推进集约化建设,通过合理网络布局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社会信息化成本,增强环保。
三、规划技术路线在进行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规划时,充分对城市规划进行分析,明确各地块的用途,结合实际无线网络情况,制定不同地块的覆盖需求及重点,采用立体无线网络覆盖体系进行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规划,建立“点、线、面”的站址布局系统。
首先进行“选点”。
对重点保障、高通信需求的建筑或者区域进行选点,如政企事业单位、教育单位、医疗单位、重点工业园、公共场所及其它人口聚集区域,等等。
确保这些热点区域的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
其次考虑“布线”。
对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和乡村道路等进行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布局,将热点区域连接起来,形成无线网络的连续覆盖。
最后完善“填面”。
充分对接城市发展需求,结合无线网络拓扑结构,重点关注现有城市覆盖区域补盲、新城市区域提前布局、乡镇区域按需拓展、农村区域完善覆盖等,完成其他区域站址布局,形成最终网络拓扑结构。
第三章 移动通信基站布局现状及发展需求一、移动通信基站布局现状(一)移动通信网络制式 惠州的移动通信网络目前处于多网络制式互补运营的局面, 在运行的网络有第二代(2G) 、第三代(3G) 、第四代(4G)等 移动通信网络。
(二)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现状 惠州现有移动通信基站站址 5952 个,站址主要集中于各个 县区的中心城市区域,并沿道路向周边辐射发展,具有现有城区 密集,新城区、新工业区稀疏的特点,同时跟随人口分布,城市 中心密集,周边稀疏。
已经基本实现了我市 3 县 4 区,共 53 个 乡镇、18 个街道办,1041 个行政村的全覆盖。
(三)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存在问题 经过 2G、 3G、 4G 的发展, 惠州移动通信网络总体覆盖较好, 特别是 2G、3G 网络,真正实现了惠州市域全覆盖,为人民群众 提供了随时随地的移动通话服务以及低速数据服务。
2013 年 12 月 4 日工信部正式向三大运营商发布 4G 牌照, 我市也开始了 4G 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