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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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招标文件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宝钢项目
配套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宝钢项目配套道路
市政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
建设规模:约14000万元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甲级资质,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申请加密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递交时现金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1日9时0
0分,地点为:(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一楼大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31日;
地点: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屏,(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
联系人:耿文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南湖山庄60栋二层201室联系人:邓明全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宝钢项目配套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2、概况:包括图纸所含内容。
3、本次招标范围: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宝钢项目配套道路市政工程施工的全部监理工作。
4、工程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
5、委托监理的范围:
⑴设计文件图纸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⑵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组织协调。
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全部职责范围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6、监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⑴按合同要求,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⑵审查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清单,检查检测工程使用的材料规格和质量;
⑶协助发包人组织施工图会审,并协调发包人、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⑷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检查和督促工程的进度和施工质量,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审核工程计量计价,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⑸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负责搞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接受并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
⑸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⑺缺陷责任期内,应由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本工程已报送相关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通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有关费用。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招标人对己发出的招标文件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各案。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后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日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15天以前,以书面或公告形式解答,并将解答同时发放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签收确认。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清、答疑一律视为无效。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4、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报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疑纪要的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报价
(六)本工程考虑工程性质,投标人应合理报价,合同监理费按工程完工后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的工程造价乘以投标人报价(费率)确定。
(七)对涉及工程主要部位质量的检测项目,监理应有关规范的要求抽检,检测费用包含在监理费报价中。
(八)监理人员的现场办公、交通、食宿等费用包含在监理费报价中。
(九)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监理费一律不予调整。
四、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