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是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具体规定:

一、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责任主体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职能部门监管到位)。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三是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

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七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隐患定期巡查记录和自查、自改和销案的有关情况;八是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一是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检测、使用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和技术,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五、职能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应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设备、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高大模板及

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临边和洞口防护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

六、职能部门每月应对各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监督各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治,确保整改验收合格,达到安全生产的状态。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分级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对整改不力、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施工现场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顿;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医院每季度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项目部阶段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及对上次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有未整改或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同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结果纳入医院对各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医院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医院职能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项目部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最大限度杜绝施工现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检查,检查要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放假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 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5.下达

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必须立即填写在《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签字确认;对“三违”行为的个人和隐患单位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第九条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由安全管理部门登入《安全信息汇报登记台帐》,每日由单位主管安全副职审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必须在检查文书上签字接受,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第三条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人员等开展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第四条车间级安全检查~由车间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第五条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开展日常巡回检查。检查需填写《班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表》。 第六条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倒塌、防火为重点, ,二,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及安全用电为重点, ,三,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为重点, ,四,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为重点, ,五, 季节性安全检查结合月度检查由公司生产部组织。 第七条节假日安全检查: ,一, 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前~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 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 ,三, 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2、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特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不定期安全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查检~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一, 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由车间、班组逐级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不得拖延, ,二, 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三, 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定期整改, ,四, 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五,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六, 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经生产部签发~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整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应存档检查, ,七, 各类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单必须归档备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079-6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各级人员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尽其职,各员其责,认真履行资金应员的责任。 二、逐级落实产要负责人,个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级负责人、岗位工人的责任。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 三、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员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产要负责人的责任 1、产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员责。 3、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1、协助产要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做好产要负责人安排的所分管的具体工作。 3、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产要负责人汇报。 4、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协助主要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系统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 (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做好分管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2、对生产系统全面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县(市、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行业、本事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它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3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有各分管副经理,安全监察部部长、畐喑B长、生产技术部部长、畐喑B长、通防、机电、监控、运输区长(主任)等,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必须根据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制定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于当月30日前组织召开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参加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首先落实上个月排查隐患的完成任务情况,然后根据各单位上报排查的隐患进行分析和落实,排查出当月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资金和检查验收 人。不及时召开会议,记录不全,没有落实上月完成情况的,每项罚款30元。 3、各一、二线单位每月29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人 员召开本单位的月度隐患排查会议,对上个月本单位隐患完成情况进行落实,同时排查出下个月本单位存在的隐患,对属于自己单位分管内C级以下隐患要定出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和检查验收人,对自己单位不能完成整改的上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不及时召开会议,没有及时上报,每次罚款30元。 4、各一、二线单位,必须每星期召开一次由单位负责人主持的隐患排查会议,认真排查下周本单位的各类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责任人、检查验收人,应做好记录,建档立卡,否则每次罚款20元。 5、公司月度隐患排查会议由安全监察部根据会议排查情况,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建档立卡,把隐患内容、治理措施、 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和检查验收人落实清楚,于当月6号前下发到各单位,不认真排查,记录不清,不全,没有按时间下发,每次罚款20元。 6、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在当月的隐患排查与治理会议上,要首先落实上个月的隐患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或治理措施不落 实,每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检查验收人30元,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7、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其检查验收人应及时调度其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在调度会议上提出或向有关领导专题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拖后完成,否则每次罚责任人30元,检查验收人20元。 8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对重大的隐患应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间和检查验收人,并指定专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及时上报或内容不全的,罚责任人20元。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北京铄柠印刷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北京铄柠印刷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 职责 4.1 总经理为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包括确定职责、批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制定考核奖惩标准,批准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岗位清单目录、隐患排查清单;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包括批准或向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等; (4)定期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包括批准重要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验收结果、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4.2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级人员、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组织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 (3)组织风险识别和制定岗位清单目录、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工作;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 (4)组织、协调制定并审核批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验收报告,并监督实施; (5)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审核考核奖惩意见。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3其他主任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 4.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财务部主任,组员包括公司车间主任、后勤部主任、厂部厂长。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XX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为了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提高本店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三大类: 1、一般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情况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特征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公司和人身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发现途径和方式 1、在例行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时发现。 2、随即有人发现并汇报。 3、已经产生先期征兆,特征比较明显。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权责分明。

2、落实每周安全检查、每两小时巡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3、监督餐饮企业每日营业前后落实检查燃气、电器、食品加工器具等是否有故障。 4、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加大检查巡查。 5、各XX监督辖区单位、企业落实执行自己职责,对场所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校方应急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各XX监管辖区单位、企业认真分析研究店内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设施设备,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 7、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单位、企业,要加强管理力度,明确分管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8、制定有效的容易发生事故单位、企业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9、各XX要求容易发生隐患的的负责人及时向所属各社区汇报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和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再由所属各社区将情况上报。 10、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制度,XX安全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不进行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部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排查,如因此造成事故,将追究相应领导人责任,并按XX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规定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马道头煤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管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遵守本 制度。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三条安监站为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等工作。 第四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董事长(总经理)、分管负责人、科室、区队、班组、 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并对相应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管理,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整改、验收、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人员,台账、记录相一致。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 第六条在编制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步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两个计划同时下发同时落实,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和排查周期。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即全覆盖)。

第八条排查周期: 1、董事长(总经理)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2、公司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各区(队)、项目部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公司各职能部门、区队每天要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5、各单位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第九条登记上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项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及其它上级的各类检查隐患也要登记在台账内。 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对口职能部门及属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四章事故隐患治理 第十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分级治理。 1、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2、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3、重大事故隐患由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4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334 2 / 2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安全主管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车间、采区、安全科室负责人对本辖区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及重点安全岗位工及从业人员,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各级负责人、各重点岗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定,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对不执行隐患排查制度或发现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不报告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企业主管安全责任人及矿安全科管理人员,要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制度及隐患排查消除报告制度规定,认真及时填写报送有关部门,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存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编号:SM-ZD-82677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 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与方案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管 理 制 度 与 方 案编制:xx 审核:xx 批准:xx 目录:Q/xxJS x 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JS-16.01-2017 2017-01-16发布2017-01-16实施

第一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3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3 三、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5 四、安全检查7 五、隐患排查的重点部位、范围和内容14 六、安全隐患治理方式和重点15 七、隐患排查的实施17 八、隐患管理18 九、隐患治理21 十、预测预警23 十一、信息报送23 十二、检查与考核24 十三、广泛宣传营造气氛25 第二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编制依据26 二、对安全隐患存在的一般安全规定26 三、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项目部组织机构27 四、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排查方案28 五、物体打击事故安全排查方案28 六、触电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29 七、中署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1 八、中毒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3 九、发生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5 十、火灾和爆炸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5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1.通过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能够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施工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中安全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版2014-8-3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2008.2.1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水安监[2011]475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SL 721-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JGJ1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Q/RHJS-16.01-2017 预测预警管理制度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成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凌霞任组长,曹亮、何维、胡荣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构架及人员如下图: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各级人员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尽其职,各员其 责,认真履行资金应员的责任。 二、逐级落实产要负责人,个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级负责人、岗位工人的责任。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企业与 承包,承租单位。 三、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 位员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产要负责人的责任 1、产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员责。 3、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1、协助产要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做好产要负责人安排的所分管的具体工作。 3、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产要负责人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涞源县宝泽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出井后,必须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表》签字;对“三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个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一、为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企业必须逐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四、每月上、中、下旬定期组织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必须指定的责任人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按方案整改。方案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治理销号制度,对已按方案治理完毕的隐患,要及时进行验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销号。 七、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八、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隐患排查制度的全面落实,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奖惩的大凡规定。 三、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的范围 1、作业现场及工作环境,有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巨大险情,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2、生产工艺及技术,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等,在生产运行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3、设备设施,在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损害及设备缺陷等。 4、人员状况方面,在平时工作中不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业务技能差,经常违章违纪的、危及岗位正常运行以及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等。 5、管理上的缺陷,存在管理不到的盲区而引发工艺、设备事故的发生。 6、作业安全,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擅自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存在缺陷,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等。 7、检修未严格履行检维修程序,特别是未进行危害无益因素新辨识,无方案,未办理工艺和设备检维修交接手续,安全措施未确认、未落实,现场无人监护等。 8、全厂安全、环保、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完善、不备用及人为损坏等各种缺陷。 四、奖励和惩罚

各种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严格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对各类隐患负有发现、排查、监控和治理的职责,若因工作失职和管理不到位,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安监部对各类隐患的报告和举报建立档案,并纳入个人考核,将作为各种评优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一)奖励 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给予50—200元的奖励。 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报告和举报的人员,每次给予奖励50元~300元。 3、对举报各种违章违纪,每次给予30元~100元的奖励。对提出安全巨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巨大事故或人身损害事故、消除巨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巨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确认,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奖励500元~3000元,并在评优、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处罚: 1、严格执行《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如违反《制度》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接受50-200元的处 罚。 2、严格执行公司各工种技安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中对于大凡性违章行为,以部门为考核单位,发现违章现象按经济责任制规定处罚。 3、在隐患排查期中发现有危机违章行为,其后果危机的,按经济责任制规定加重处罚。 4、对大凡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报告主管部门和整改或未落实监控措施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100元~5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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