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整改方案

地测防治水整改方案
地测防治水整改方案

地测防治水整改方案

篇一:地测防治水专项制度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地测与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等制度进行。

2.凡大型贯通及重要工程,在采掘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填图,严格按规定进行复测复算,并根据测量成果及时调整检查中腰线。贯通、透巷、停掘停采线及相邻巷道通知单应提前[煤(岩)巷炮掘20m,机掘50m]发送到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

3.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 1~2 天通知地测科。

4.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地测科要组织测量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

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5.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采空区时,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提前书面通知施工区队和有关单位。

6.巷道已掘到位置、巷道停头暂不掘进或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后地测科要及时将巷道测到迎头,地质资料调查到迎头,并及时填绘图纸。

7.采掘工作面进尺验收应以地测科数据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一律不予验收。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地测科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更改。

8、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各类巷道掘进所需地测资料,地测资料要在设计前交付。重点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需事先联系,共同商定提交期限。

9.采掘过程中所需地测资料及水文地质资料,地测科应以书面预报或业务联系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如预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出临时预报,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

10.施工单位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打超前钻探时应密切配合,地测科应及时将地测成果资料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生产。

11.各种巷道内的导线点、中腰线, 回采工作面停采线、

点号及地质观测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校检。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科。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施工。

2、水情、水害预报通知单应由地测科在月初向生产各有关单位下达。生产队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情况要立即向生产、调度、地测、通风、安监等有关单位汇报,由调度通知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制定出处理方案,同时地测科要及时下发临时通知单,以便于指导安全生产。

3、每月由地测科牵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上下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检查,并责令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4、井上下所有受水害威胁的地方都要由施工单位进行跟踪管理,适时监测,特别是井下各作业点,发现水害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

5、各作业单位应指派专人,坚持每班对各作业地点的水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后要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向调度汇报.

6、所有检查卡片与预报通知单等均应填写卡片,归档

管理。

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1、成立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2、明确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安排协调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每次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级会。

副组长:所有副组长参加每次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级会,并对分管系统评定结果审核签字,不能参会时向总工程师请假;总工程师不能参会,由通风区队长或通风副总工程师主持会议。

成员:组织各系统预测预报分析工作,对预测预报评级资料进行审核签字,按时参加分析会,不能参会向总工程师请假。

3、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依据本井田水文地质和瓦斯地质情况设计出适合本矿的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流程和预报评级规范,对资料的内容进行精简和分类,对评级

标准进行细化,使在实际操作中更具可行性和有效性;

4、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办法、流程发生矛盾,不能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要及时修改制度和流程,将工作作为一项动态的、实时的管理系统;

5、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紧密结合矿井采、掘过程,针对每个生产地点的地质构造、瓦斯赋存、和生产矿压变化等条件,明确

工作思路。建立通风、地质、抽采、矿压、生产各系统的分级预测评级标准;

6、各系统要及时将取得的数据上报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进行分析评级,制定相应措施,及时反馈到生产科室和队组,有效指导队组进行采掘作业,使瓦斯防治工作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7、调度室负责综合评级表上施工队组负责人签字,瓦斯地质组于次日收回存档;

8、通风科将综合评定情况发送到公司、地测、通风、采掘、调度室分管领导;

9、要增加应急环节,在井下出现异常时,综合评级组的各相关系统人员要及时到井下收集资料,汇报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制定专项措施。同时,要加强瓦斯地质分析人

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学习,与瓦斯地质科研院所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不断引进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努力将瓦斯地质工作做好、做实。

篇二:2、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盘县红果镇樟木树煤矿

地测防治水

管理制度

盘县红果镇樟木树煤矿技术室

目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1)

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2)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4 预测预报制度 .................................................

8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 10 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 11 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技术补充规定 .............................. 13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 (16)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 16 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 (17)

十一、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18)

十二、冲击地压分析与排查制度 (20)

十三、冲击危险性预测预报制度 (23)

十四、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 (24)

十五、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6)

十六、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28)

十七、防隔水煤柱设计审批制度 (29)

十八、定期排查水情水害治理制度 (30)

十九、水害安全隐患追究制度 (33)

二十、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34)

二十一、雨季地面巡查制度 (35)

二十二、探放水工作班报日审制

度 (36)

盘县红果镇樟木树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米时,煤巷剩下20-30米时,综掘剩下5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附平面,剖面图尺寸)

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50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进展情况变化。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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