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模板(四篇)

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模板标题: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适应当前乡村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
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将面临一系列机遇和挑战。
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乡村卫生服务需求将持续增加。
然而,乡村资源分散、医疗技术水平不足、人员匮乏等问题也亟需解决。
二、总体目标本方案旨在优化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具体目标如下:1. 完善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2.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3. 提升乡卫生院的医疗设施和设备水平,改善乡村医疗环境;4. 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建立起顺畅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5. 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
三、具体措施1. 完善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1)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明确的工作指导方针和政策,为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指导。
(2)设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3)加强乡卫生院与上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接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通有无。
2.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1)建立健全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体系,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实践指导和帮扶,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议,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3)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项目,提高其学术影响力和科学针对性。
3. 提升乡卫生院的医疗设施和设备水平(1)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服务环境。
(2)更新升级医疗设备,保证医疗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3)加强对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2024年乡村卫生室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2篇)

2024年乡村卫生室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乡村卫生室是连接乡村和城市医疗服务的重要纽带,为了提高乡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水平和保障乡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我们决定制定乡村卫生室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乡村卫生室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分工、服务项目、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一、乡村卫生室的组织架构乡村卫生室应设立卫生室主任和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确保乡村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有序进行。
卫生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卫生室的工作。
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药师等,其工作任务由主任根据乡村卫生室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合理分工。
二、工作职责分工1. 卫生室主任应负责制定卫生室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卫生技术人员工作,确保乡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转;负责与上级卫生机构的联系,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协助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等工作。
2. 医生应负责乡村卫生室的门诊和急诊工作,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如疾病防控、健康体检等;配合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3. 护士应负责乡村卫生室的护理工作,包括居民的入院、出院、换药等护理服务;配合医生开展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居民的健康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维护;协助卫生室主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 药师应负责乡村卫生室的药房管理工作,包括做好药品采购、入账和出库工作;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使用;为医生和护士提供药品咨询和指导;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药品管理工作。
三、服务项目1. 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卫生室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对于疑难病、重症病人应及时转诊。
2. 健康体检服务:乡村卫生室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包括体格检查、生化检验、常见疾病筛查等内容,为乡村居民提供科学、全面的健康评估。
3. 疫情防控服务:乡村卫生室负责组织开展乡村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如传染病报告、流行病调查、疫苗接种等工作。
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XXX卫生院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文件精神,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组织领导乡卫生院院长为组长,卫生院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乡村一体化工作和基层医院卫生机制综合改革的日常事务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标准(一)第一阶段1、各村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七统一、两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二)第二阶段1、乡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七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
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模板(3篇)

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和目标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乡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加强乡卫生院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我们制定了《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旨在推动乡村卫生服务的一体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有效性。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1. 完善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资力度,改善乡卫生院的硬件设施,提高服务环境。
- 提升网络信息化能力,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和病案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流通和共享。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乡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术支持。
- 设立乡村医生岗位,吸引更多的医学生和相关专业毕业生到乡卫生院工作。
- 加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组织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 健全乡村卫生服务网络- 加强与县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对接,建立远程会诊和转诊机制,确保乡村居民能够及时获取专科医疗服务。
- 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和义诊活动,提高乡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 加强与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组织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基层卫生管理能力。
4. 强化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乡卫生院的考核制度,明确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标准。
- 加强乡卫生院的内部管理,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 加强对乡卫生院的监督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服务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三、预期效果和成果评估1. 提高乡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使乡村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卫生健康服务。
2. 加强乡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合作,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促进资源的均衡配置。
3. 增加医学生和专业人才到乡卫生院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 提高乡村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降低乡村居民的健康风险和疾病发病率。
四、实施机制和时间安排1. 成立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样本(三篇)

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样本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渐完善,但与城市相比,仍存在差距。
为了提高农村地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乡卫生院与乡村卫生服务的一体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推动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幸福感。
二、目标1. 实现乡卫生院与乡村卫生服务的资源整合和分工协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 改善农村居民的卫生健康状况,提升其医疗保障水平。
3. 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全面、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三、具体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和工作目标。
(2)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和进度。
2. 加强卫生资源整合(1)推动乡卫生院与乡村卫生室共建共享,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2)合理分工,明确乡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的服务范围和职责。
乡卫生院承担综合医疗服务和重大疾病救治,乡村卫生室开展基础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3.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1)提高乡村医生的培训和专业水平,加强乡卫生院与乡村卫生室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2)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远程诊断、远程会诊等机制,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水平。
4. 加强健康宣教和普及(1)开展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对健康知识的认知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2)加强儿童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健康检查和健康指导,提高儿童和老年人的健康水平。
5. 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1)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平台,实现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管理。
(2)加强健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数据共享和利用效率。
6. 促进基层卫生服务设施建设(1)加大投入,改善乡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
(2)加强基层卫生服务队伍建设,招聘和培养更多农村医生,提高基层医疗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四、工作保障1. 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农村卫生服务的经费支持。
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汉川市杨水湖防治院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政策、法律、法规要求。
由市卫生局组织统一规划,以我院为单位,对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的新体制,为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农村卫生服务管理,做好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就推进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通过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我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合理规划配置,规范服务行为,促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为群众提供方便、价廉、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以调整优化现有村级卫生资源为核心,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二)以强化我院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和指导为基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三)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目标,以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及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目的,促进村卫生室的健康发展。
(四)探索我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的统一高效管理。
三、工作基本内容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现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五统一”管理。
(一)统一机构管理。
1、村卫生室的设置应按照《创建湖北省示范村卫生室标准》文件规划进行设置,严格控制一村多室。
2、加强机构审批管理。
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规划,村卫生室机构设置审批前须征求村委会意见,经我院审核。
3、建立村卫生室设置审批备案制度。
我院审批村卫生室或从业人员变更。
(二)统一人员管理。
1、合理配置从业人员。
村卫生室从业人员配置严格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从业人数原则上按服务人口的1-1.2‰进行配置,保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具有从业资格的医疗人员。
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等法定从业资格,规范执行,不得开展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县卫生院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

县卫生院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县卫生院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提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范围为全乡所有注册且考核合格、愿意接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及其乡村医生自县卫生院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为确保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w 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2011]2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现有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f中心卫生院成立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成员:z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实施范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范围为全乡所有注册且考核合格、愿意接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及其乡村医生。
三、管理模式根据县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我乡在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形式分为规范型和基本型两种。
规范型:在现有房屋与设备条件许可、乡村医生自愿的村实行规范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即:在行政村内有政府出资建设、村委会改造或本村范围内乡村医生投资合建的业务用房,且符合村卫生室的布局与要求,行政村内所有乡村医生(含执医、执助)按照“六统一”的要求集中执业。
基本型:由于行政村内无公用业务用房,该行政村可实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即该村所有乡村医生全部注册在村卫生室,可分点执业。
分点执业人员必需服从乡卫生院(防保所)的统一领导与村卫生室负责人的统一管理,完成乡卫生院(防保所)下达的工作任务,自觉执行有关政策与规定。
四、实施内容根据w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卫生局的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防保所)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
”的要求,现进一步明确我乡乡村一体化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机构名称(1)规范型村卫生室名称为“w县f镇××村卫生室”。
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将乡村医生的卫生服务与其他卫生机构的卫生服务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提高乡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以下是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1.目标: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更加便捷、高效、高质量的卫生服务,全面改善乡村居民的健康状况。
2.原则: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优质高效,服务第一,综合。
二、重点任务:1.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的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医生赴城市医院学习进修。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乡村卫生院的投资力度,提高医疗设备的质量和数量,保证基本的卫生服务能力。
3.建立乡村医生与其他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与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卫生机构的对接,建立乡村医生的转诊制度,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治水平。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病历系统,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诊疗。
5.加大对乡村医生的政策和经济支持: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待遇,吸引更多的医学毕业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解决乡村医生队伍紧缺的问题。
三、推进措施: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组织会议评估工作进展。
2.实施培训和考核机制:组织培训乡村医生的培训班,开展临床技能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对乡村医生的考核评价。
3.加强基层卫生院建设:加大对基层卫生院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卫生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水平,促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
4.加强与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接:建立转诊制度和疑难病例的协作诊疗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科学治疗。
5.推广电子病历系统和居民健康档案: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信息化培训,推广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精准的健康管理服务。
6.提高乡村医生薪酬待遇:加大对乡村医生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薪酬水平,设立绩效奖励和补贴政策,解决乡村医生队伍紧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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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 001]3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将村卫生室的服务经营管理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畴,完善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满足农民看病就医的基本要求,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以下六个目标:1、农村卫生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2、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3、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4、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5、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6、农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的主要内容
(一)村卫生室的设施
村卫生室的设施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委会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全镇规划设置卫生室12所,由于清平村委会茨竹园自然村地理环境特殊另设1个医疗点,但必须归卫生室统一领导和管理,距离村卫生室5—7公里范围内不设分室,在该范围内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合医合药,共同开展工作。
村卫生室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名、山区1—1.5名的比例配制。
每个村卫生室一般不少于2名乡村医生(原则上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
全镇共设置14个村医岗位。
(二)办医模式
村办院管:卫生室完全由村集体办,村卫生室所有权归卫生院,使用权为村卫生室,卫生院对其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采购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职能职责
村卫生室的基本职能和职责是以保护农村健康为目标,承担辖区内农村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完成上级卫生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安全、价廉、有效、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管理模式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
“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管理。
1.三制
(1)人员聘用制。
按照《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人员编制,实行聘用制,聘期暂定为两年。
村医退岗规定:男村医年满60周岁,女村医年满55周岁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退岗,退岗后不得再从事医务工作。
(2)补助浮动制。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和业务收入实行统一管理。
乡村医生的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个人收入与工作任务和村卫生室效益挂钩。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人均150.00元/月的经费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制。
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补助。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的多少而定,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2、四有:
(1)看病有登记。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及疑似病人。
对重症病人要做好转诊工作等。
(2)用药有处方。
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工作时,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并保证处方的书写正确、内容真实,并存档备查。
(3)收费有依据。
乡村医生开展医疗服务收取费用时必须统一使用收费收据,要做到使用正确、内容真实、管理规范。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
卫生室要积极做好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统计工作。
3、七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
卫生局负责村卫生室的统一规划、布局、设置和资源配置等工作。
(2)统一行政管理。
村卫生室行政事务、人员聘用和配置、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核、职称评定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3)统一管理。
村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培训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实行综合目标管理。
(4)统一财政管理。
村卫生室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三管一统”(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财务核算)的管理办法,对卫生室的财务收支进行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每个村卫生室的药品、固定资产(建成的卫生室属国有资产,产权归乡镇卫生院、使用权归村卫生室,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村卫生室能够长期合理使用)、流动资金等建立专账,村卫生室必须定期每月向卫生院上缴业务收入,有卫生院统一建账、核算,统一审核和分配乡村医生工资,统一提取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
根据上级的文件、通知精神“政府财政投资建盖房屋、配发的医疗设备、和妇幼保健设备有卫生院建账管理,每年提取1%的维修费”;“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实行提成分配,提成比例根据卫生室业务收益及劳务补贴的多少来决定。
原则上以当年收人的纯盈余额计算:10%作为集体福利基金,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劳保福利;10%作为业务发展基金用于卫生室扩大再生产;80%用于乡村医生的报酬”
(5)统一药械管理。
村卫生室需要进够药品时,必须先把购药计划报卫生院,由卫生院统一网络采购,再发自村卫生室。
(6)统一收费标准。
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统一机构名称。
县卫生局统一制作村卫生室的标牌。
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xx村卫生室”,不得随意更改。
三、组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向全民镇政府副镇长(文教卫生)
副组长:赵长江卫生院院长
成员:姚国成卫生院副院长
李明媛门诊医师
李化芝妇幼专干
姚国成防疫专干
肖艳秋财务管理人员
高喜云新农合办人员
赵春红药局管理人员
各村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负责对各村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督导、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赵长江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培训阶段(5月20日—31日)。
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制定本乡镇《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上报县“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6月1日—6月底)。
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室清产核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队,深入各村,对村卫生室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并组织好资产移交工作.从2015年7月一日起全面实施规范的“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对不参加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经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注销乡村医生资格。
(三)第三阶段:督导验收阶段(7月1日—31日)。
7月10日以前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卫生室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15日-31日接受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督查验收。
五、考核与奖惩
(一)对聘期内的乡村医生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卫生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卫生局备案。
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新农合有关规定按相应法律法规及新农合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事故者按《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四)对不服从管理,工作能力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解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县卫生局或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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