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及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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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2005年12月17日 点击数:214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 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7〕114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7年5月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来源:发布时间:2004-5-21 14:18: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及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

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及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

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及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1】本文档旨在介绍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以及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以下将进行详细介绍。

一、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1.1 混凝土标号的定义与计量单位混凝土标号指的是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常见的混凝土标号有C15、C20、C25等,其中C表示混凝土,后面的数字表示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单位为MPa。

1.2 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定义与计量单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是根据混凝土抗压强度分为15个等级,分别为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65、C70、C75、C80、C85、C90,单位为MPa。

1.3 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间存在一定的换算关系,具体如下:- C15混凝土对应的强度等级为C12/15;- C20混凝土对应的强度等级为C16/20;- C25混凝土对应的强度等级为C20/25;- C30混凝土对应的强度等级为C25/30;- 其他混凝土标号与强度等级的对应关系以此类推。

二、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2.1 法定计量单位的定义法定计量单位是指法律或法规规定的衡量事物数量的单位,常见的法定计量单位有千克、米、秒等。

2.2 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根据国际单位制,法定计量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的换算关系,例如:- 1千克等于1000克;- 1米等于100厘米;- 1秒等于1000毫秒;- 其他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以此类推。

附件:本文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 混凝土:指由水泥、石料、砂等经过配合、搅拌、浇筑和养护等工艺过程得到的一种人工坚固材料。

- 抗压强度:指混凝土在受到压力作用下的抵抗能力,是衡量混凝土强度的重要指标。

【2】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以及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以下将进行具体阐述。

一、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1.1 混凝土标号的定义与计量单位混凝土标号是指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常见的混凝土标号有C15、C20、C25等,其中C表示混凝土,后面的数字表示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计量单位为兆帕(MPa)。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和砂浆标号与强度等级的关系

混凝土和砂浆标号与强度等级的关系

材料标号与强度等级的关系
度标准值为50 MPa 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以“C50”表示。

当采用非标准尺寸的试件时,应换算成标准试件的强度,换算系数分别是:边长200 mm的立方体试件为1. 05 ,边长100 mm的立方体试件为0. 95 。

《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 94)(此标准于1994 年4 月1 日起实施)中关于强度分级的规定即如此,该标准与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87)和国际标准《混凝土———按强度的分级标准》( ISO3893)是一致的。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通常采用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

强度等级为C60 及其以上的混凝土属高强混凝土。

标号与强度等级:两者主要差别在两个方面,一是所用标准试件尺寸不同,标号和强度等级所用立方体试件边长分别是 200 mm和150 mm;二是取值方法的不同,强度等级有明确的统计概念,即强度标准值是强度总体分布中的平均值减去1. 645 倍标准差(从而使保证率为95 %),而标号则没有明确的数理统计概念,据推算其保证率约在85 %的水平上。

考虑标准试件尺寸的变化和强度等级的数理统计定义,混凝土标号可近似换算为如表1 所示的强度等级。

3 砌体。

脆性材料(混凝土、水泥等)主要以抗压强度来划分等级或标号

脆性材料(混凝土、水泥等)主要以抗压强度来划分等级或标号

脆性材料(混凝土、水泥等)主要以抗压强度来划分等级或标号材料标号与强度等级的关系工程材料的强度采用强度等级取代标号来表示,符合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的趋势,也是我国贯彻法定计量单位及对同一标准化内容的各类标准应协调统一的需要。

经过各方面的多年努力,这项工作已经完成。

当前搞清材料标号与强度等级的关系,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作以及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很有必要。

本文就铁路工程中使用量大面广的混凝土与砌体材料的标号与强度等级的关系予以简述。

1 水泥标号:水泥标号是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划分,强度以kgf/ cm2 计。

硅酸盐水泥、普通水泥的强度龄期为3 d、28 d ,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和复合水泥的强度龄期为3 d、7 d、28 d。

强度的检验方法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177 85)(简称GB 法,此标准已于1999 年5 月1 日废止)执行。

各类水泥的强度共设275、325、425、425R、525、525R、625、625R 和725R 九个标号。

强度等级:水泥强度等级也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划分,唯强度以MPa 计。

各类水泥的强度龄期统一为3 d、28 d。

强度的检验方法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GB/ T17671 1999)(简称ISO 法,此标准于1999 年5 月1 日实施)执行。

常用各类水泥的强度共设32. 5 、32. 5R、42. 5 、42. 5R、52. 5 、52. 5R、62. 5 和62. 5R八个等级。

相应的产品新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 1999)和《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 1999)。

这三项标准于1999 年12 月1 日起实施。

考虑水泥生产、检验及使用方面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为期1 年的过渡期。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0.59 m 0 f cu ,i m 的要求 1) 没有n>45 i 1
2)
0.59 m 0 f cu ,i m i 1
m f cu λ1 S f cu 0.9 f cu, k
f cu, min 2 f cu, k
旧标准
1) 系数1
2) 取消 S
cu
新标准
2010-06-22 发布 2010-12-01 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 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 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 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3 基本规 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5混凝土强度的合格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了术语、符号;2补充了试 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 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 4 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中 的标准差计算公式; 5 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 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 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管理组(地 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 100013 ;电子信箱: standards@)。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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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计标〔1987〕1140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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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标号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关系及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
TJ10-74《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标号可按附表1.1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
附表1.1混凝土标号与强度等级的换算N/mm2
混凝土标号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600
混凝土强度等级
C8
C13
C18
C23
C28
C38
C48
C58
1kgf/mm2=9.80665 N/mm2(MPa)
千克力每平方厘米
kgf/cm2
牛顿每平方毫米(兆帕斯卡)
N/mm2
(MPa)
1kgf/cm2=0.0980665 N/mm2(MPa)
吨力每平方米
tf/m2
牛顿每平方米(千帕斯卡)
kN/m2
(KPa)
1tf/m2=9.80665 kN/m2
(KPa)
注:本标准中,混凝土强度的计量单位系按1kgf/cm2换算
附录四习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表
序号
量的
名称
非法定计量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
单位换算关系
名称
符号
名称
符号
1
力、
重力
千克力
kgf
牛顿
N
1kgf=9.80665N
吨力
tf
千牛顿
kN
1tf=9.80665kN2Fra bibliotek应力、材料
强度
千克力每平方毫米
kgf/mm2
牛顿每平方毫米(兆帕斯卡)
N/mm2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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