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培训材料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共5则)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共5则)第一篇: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案由:88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调查机关:镇坪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经办人:调查时间:2010年5月24日当事人情况:单位(姓名):**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性别:男,年龄:43,职务:总经理一、调查情况: 我们于3月底进行2009卫片执法检查工作,4月底到卫片监测的各个点进行了实地踏察确点,于5月10号到卫片监测的3号图斑进行实地测量和调查,也就是**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3号监测点修建的养猪场,共占用耕地13562.456平方米,用的是全占仪,请的是大河煤矿的技术****。
经查阅我局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图片件和相关的建设用地预留档案,该宗地为基本农田,39号图斑,未预留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此确定,该建设用地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省、市、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应进行立案处理。
当时,柯昌勇(法人代表)没有在,经调查,他人没有在公司,回了重庆老家。
事后,经多方联系,于5月24日找到柯昌勇本人,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初步认定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6月25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6月30日,**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送来了陈述状,主要陈述的内容是:1、根据国土资发[2008]220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镇政办发[2008]73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我局撤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做出的行政处罚。
接到88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陈述状后,我们大队全体非常重视,对照当事人的诉求,认真查阅了相关的文件和法规后认为:他们的要求的第一项和第三项不成立,国土资发[2008]220号文件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搞畜牧业养殖用地。
根据安国土资发[2009]58号和根据镇政办发[2008]73号文件精神由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镇政农发[2008]16文件规定,也是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土地违法案件分析报告

土地违法案件分析报告【正文】一、案件背景及概述1-1 案件背景该文档旨在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和调查,以了解案件的起因、过程和影响,并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和建议。
1-2 案件概述该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市某区域内一块土地的非法使用和违法建设的问题。
该土地原本是规划用于农业用地,但被某开发商非法侵占并用于住宅建设。
该案件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舆论哗然,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二、案件起因和发展过程2-1 起因该案件的起因是某开发商违反规划用地的规定,将原本农业用地的土地非法用于住宅建设。
起初,该开发商隐瞒了土地用途的规定,并伪装成农业生产用地,取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2-2 发展过程随着住宅建设的陆续推进,该案件逐渐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并且有人举报该土地用于住宅建设的合法性。
相关部门开始介入调查,并发现了该开发商的违法行为。
随后,该案件进入法律程序之中。
三、案件影响及损失3-1 环境影响由于该土地的非法使用和违法建设,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
原本的农业土地被毁坏,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破坏,影响了生态平衡。
3-2 社会影响该案件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不满和不安,对部门的监管能力产生了质疑。
同时,该非法建设还给周边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和噪音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3-3 经济损失由于该土地违规建设导致的非法盈利,该开发商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但同时也给相关方带来了经济损失。
部门在调查和处理该案件的过程中也需要投入一定资源和人力,进一步加大了经济压力。
四、解决方案和建议4-1 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土地用途规定,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违规建设的监管和惩处。
4-2 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部门与规划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对规划用地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保护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4-3 加强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土地管理的监督,提高市民的土地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土地管理和执法的过程,形成一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土地治理模式。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03
调查过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方法
调查目的和内容
目的
查清土地违法案件的事实真相, 为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内容
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土地使用 情况、违法行为主体及性质、危 害后果等。
调查范围和时间
范围
涉及案件所涉及的土地、建筑物、附 属物等。
法律责任承担
行政处罚
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 ,依法对责任主体进行行 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 违法所得、撤销许可等。
刑事责任
如涉案土地违法行为涉嫌 犯罪,应依法将案件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 责任。
赔偿责任
如涉案土地违法行为造成 国家或个人损失,责任主 体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05
结论和建议
未利用地等。
土地权属图
反映调查区域内的土地权属关 系,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
违法用地分布图
反映违法用地的分布情况,包 括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和类 型等。
调查数据统计表
统计调查过程中收集的数据, 包括涉案人员数量、违法用地
面积、处罚金额等。
THANKS
感谢观看
鼓励社区参与
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培养,鼓励居民及时发现和举报土地违法 行为。
06
附录和附件
调查报告原文
报告概述
调查过程
对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结果进行概述,包 括案件的基本情况、调查过程、证据收集 和涉案人员的处理等。
详细描述调查组的组成、调查手段和方法 、调查时间和地点等。
证据收集
涉案人员处理
列举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包括现场照 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业务培训提纲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业务培训提纲同志们:按照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就“双违”整治工作做业务培训。
一、关于“双违”整治的上级精神。
“双违”整治是中央的要求,省委的部署,市委的安排,并且抓的越来越紧,要求越来越严格。
早在####年,党中央、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乡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严肃查处违规占用公共空间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凡不符合城乡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
各地区要全面清查并处理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省委、省政府也连续两年对“双违”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明确提出“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要约谈、问责、限批。
”可以说上级党委、政府抓得非常紧,力度非常大,措施非常硬,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二、关于“双违”整治的主要政策。
“双违”整治包括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只要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属于“双违”整治范畴。
没有土地手续擅自建设的属违反《土地法》,法律规定:对违法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查处,其中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亩以上或占用农用地##亩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干部的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未办理规划手续擅自建设的属违反《城乡规划法》,市规建局、国土局、城管局及各乡镇政府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市政府有权责令乡镇政府或市直相关部门依法组织拆除。
(一)拆违范围:拆违是“全域、全境、全面”拆违,而不是只拆卫片拍到的,卫片拍到的要拆,巡查发现的也要拆;道路两侧的违建要拆,大田里边的违建也要拆;原始违建要拆,新造的违建也要拆;占压道路红线的违建要拆,有碍观瞻的违建也要拆;违法广告塔牌要拆,私搭乱建的棚厅也要拆;“双违”要拆,单违也要拆;没人住的违建要拆,有人住的违建也要拆。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培训课件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汇报
4
1、向镇人民政府汇报;2、重大案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抄送县自然资源局;
此处插入违法用地报告图片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依法查处
5
1、情节轻微,违法当事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
非立案查处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依法查处
5
2、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违法当事人不听制止继续实施违法行为
图斑定性的技巧
1、图斑仅推填土——复耕复绿后报“实地未变化”2、图斑中除建筑物外有大量推填土——分割,推填土部分复耕复绿后报“实地未变化”3、图斑是部分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场——分割,未占用基本农田的部分报未备案设施农用地,基本农田部分拆除复耕后报“实地未变化”或者报违法4、图斑是未建成未投入使用的厂房——愿意改建为设施农用地的可以上报为未备案设施农用地,不愿意的拆除复垦报“实地未变化”5、仅仅是硬底化地面——可以报未备案设施农用地,村集体晾晒场。
图斑分割
3、在实地核查有建筑物的图斑时,大家要记录好建筑物大概的占地面积,大概的占用耕地面积,占用的耕地有多少是基本农田。以方便后期录入数据。 例如:一个图斑内实地有建设的楼房、平整的土地、已经复耕的菜地、道路等多个内容。那么要将楼房的照片拍进分割后的类型1,平整的土地和菜地拍进分割后的类型2,道路拍进分割后的类型3。待内业判定后决定保留哪些图片。
拿到图斑数据后怎么办?
3、规划核查路线: 根据图斑分布情况,合理分组,科学规划核查路线。
实地核查工作技巧
当到达图斑现场后,要做好下面几项工作:1、确定图斑的边界 即是要确定现场哪些地物是在图斑范围内的,不是图斑范围内的不要拍进系统2、做好现场调查 如果现场有村民或者工作人员,要认真仔细询问该用地实际用途,是否办理了相关用地手续,是否持有历史上办理的用地手续等,例如: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临时用地手续、历史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等等3、制定图斑处置计划 根据实地勘察、调查询问的情况,制定初步的图斑处置计划,即:如何分割图斑,如何定性,需要采取什么整改措施等等4、拍摄核查图片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培训要点课件

一、地块类型判别
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
概念 监测时段内,实际用途由农 用地或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地 块。
要注意,一是时段内,要突出年度 的概念。不在本年度内发生用途转变 的,就不属于本年度的新增。二是实 际用途,或叫实地用途,区别于规划、 台账用途。
5
一、地块类型判别
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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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警示约谈
卫片领导组根据土地矿产卫片检查数据 成果,确定排序规则,进行分类排序,报 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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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卫片验收
各级人民政府结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警示约谈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整改 纠正,对所辖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检查整体 工作进行验收。
42
六、卫片验收
不予通过验收的情况: • 1、未按期完成任务; • 2、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 3、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的。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③本年未批先建“W”。
④本年批 而未用 “P”。
7
一、地块类型判别
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
要注意 在监测时段内为实施建设而进行的土地平 整,虽无建筑物,但应判定为新增;而非建 设目的的土地平整,不算新增。 实施建设的标志是:地基已开挖、工棚已 搭建、塔吊已树起、材料已堆放。
8
一、地块类型判别
实地伪变化
16
三、违法类型判别
违法占用土地
① 未报即用:当年12月31日前未进行报批, 就动工建设的;
② 边报边用:当年12月31日前已上报农转用、 征收方案,但未获批准,就已动工建设的;
③ 未供即用:当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农转用、 征收,但未供地,就已动工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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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类型判别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破坏耕地)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破坏耕地样稿)
案由:﹡﹡﹡
调查单位:﹡﹡国土资源所
承办人:﹡﹡﹡、﹡﹡﹡
调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处罚单位(个人):﹡﹡﹡﹡﹡﹡(单位全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年龄、职务、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
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年﹡月﹡日,﹡﹡﹡(单位名称或个人)取得了﹡﹡﹡的﹡﹡﹡批准文件。
年月日,该单位与﹡﹡﹡签订了﹡﹡﹡用地协议,协议规定:﹡﹡﹡(用地面积、期限、用途、用地价款给付标准等主要内容)。
﹡﹡﹡年﹡月﹡日,﹡﹡﹡(单位名称或个人)将﹡﹡﹡(付款类别)﹡﹡﹡元缴付﹡﹡﹡(缴付单位)。
﹡﹡﹡年﹡月﹡日,﹡﹡﹡(单位名称或个人)在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占用﹡﹡﹡(占地位置、现状地类、性质)进行﹡﹡﹡(项目名称)建设,我所巡查发现后,于﹡﹡﹡年﹡月﹡日向﹡﹡﹡(单位名称或个人)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该单位不听劝阻,继续施工。
经现场勘测,实际破坏土地面积共﹡亩,开挖深度﹡米(或堆放某类物质高度﹡米)。
经查﹡﹡﹡乡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图,该宗地为﹡﹡﹡(规划类别)。
﹡﹡﹡(单位名称或个人)的﹡﹡﹡(案由)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条、第﹡条,依据《土地管理法》第﹡条,建议作如下处理:
1、责令﹡﹡﹡(单位名称或个人)限期对所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或清理地面堆放物),恢复种植条件;
2、并处耕地开垦费(或土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调查单位(盖章):
调查人签名:
年月日。
【培训课件】土地利用政策与土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幻灯片PPT

“非法〞通常情况下也是违法,但主要强调缺乏
法律依据的行为。
28
〔一〕理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违法转 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
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19条:土
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
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明确要求工业 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 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 的最低价标准。 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 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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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22
〔五〕关于出让最低价
1、协议出让最低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
部21号令,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 价。 第十七条规定: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7
(四)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1、编制并公布土地出让方案 国有建立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 让活动,应当有方案地进展。市、县人民 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 开展方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年度方案、城市规划和土地市 场状况,编制国有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年 度方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 向社会公开发布 。
• ?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 权〞都是关于土地权利的规定。
• 物权法:除关于动产的规定外,几乎其他 条款都与土地权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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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培训材料一、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总体要求(一)土地执法监察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法正确、程序完备。
(二)办案依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办案人员办案人员必须是依法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的工作人员。
二、案件调查取证(一)案件来源。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来源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巡查发现、二是上级交办,三是群众举报。
(二)立案。
发现违法线索后,先进行初步调查,将调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对有明确的行为人和违法事实,需进行行政处罚,符合国土资发…2005‟176号《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填写《立案呈批表》经主管局长签字批准,予以立案,及时查处。
(三)案件调查取证。
1、调查人员对批准立案的案件,案件调查单位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承办,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及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2、调查材料调查取证材料要有违法当事人、村、组负责人、有关主要参与人、证人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现场勘测记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用地协议、缴款票据、相关单位批准文件(发改委立项、规划建设局规划定点批复、土地预审、规划局规划审批、环保局环评等文件)、会议记录等相关书面证据材料;调查完结后要形成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相关询问笔录内容要能相互印证,如出现差异或矛盾时,要进行补充调查,并以相关书面证据材料为准。
3、询问笔录内容:(1)违法单位名称(全称)、单位性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违法当事人)姓名、年龄、职务、政治面貌、住址、联系方式;违法建住宅的,要有被调查人家庭人口(含户籍情况)结构及年龄构成、原房等情况;(2)有无用地审批文件,并审查是否合法有效;(3)建设用途、建设项目名称、规划定点放线日期及人员、动工日期、建设现状(含建筑物名称、栋数、层数、面积、建设程度等)、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两层以上分层累计)、实际占地面积、破坏程度、占地类型、付款金额、缴付单位、付款类别、收款用途、征地款兑付情况及有无用地协议、会议记录、相关单位批准文件、何时投入使用、村组干部任职期限、原住房及宅基地面积、原宅基地处理等情况;(4)如属村组集体行为,应提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询问笔录及会议记录;无会议记录的,应提取与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材料佐证;直接违法用地单位不具备法人单位资格时,应提取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询问笔录,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要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证据。
(5)询问笔录首页开始应记载:“我们是户县国土局监察中队(或----国土所)土地监察员,请查看执法证件”字样;询问笔录结尾处应记载:“1、你(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之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停止施工,等候处理(或限期改正);2、你还有无补充;3、请查看笔录,看有无出入”等字样。
(6)询问笔录结束时,应在末页由被调查人写明“经本人核对,以上笔录属实(或向我宣读过)”,被调查对象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按指印。
3、现场勘测案件承办人员进行案件现场勘测时,必须现场制作勘测笔录,绘制现场勘查平面图。
现场勘测时,应由案件承办人员、当事人及被邀参加人(见证人)共同到场,并由各方在勘测笔录及现场勘查平面图上签字。
勘测笔录上应写明建设现状,含占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程度或破坏程度、占地四至等内容。
现场勘查平面图要准确标注建筑物名称、栋数、层数、建设程度或破坏程度、占地及建筑物尺寸等内容和数据;现场勘测平面图绘制及数据标注要规范整洁,能反映建设现场完整情况。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每宗违法用地案件,须附对应位臵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并标注出违法用地位臵及占地类别。
标注要整洁规范,能反映出占地的具体位臵及占地形状。
5、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立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在存根上注明建设现状和建设程度(或破坏程度)。
6、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违法案件调查结束后,承办人要书写《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要能全面反映违法用地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违法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有无用地批文、有无其他部门批准文件、用地合同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名称、动工日期、建设现状(建筑物名称、栋数、层数、建设程度或破坏程度)、占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证据情况、占用土地的现状地类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理依据的法律条款、以及办案人员对违法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处理建议。
调查报告结尾处要加盖调查单位公章,并由案件调查人员签字,注明报告形成日期。
三、违法案件处理。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下发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并将案卷移交监察科依法定程序处理。
监察科对移交来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事实不清的,退回补充调查,调查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调查完毕;对材料齐全、事实清楚的,按下列程序处理:(一)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结束,三日内向违法案件当事人先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填清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及拟行政处罚内容。
(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后,当事人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当日确定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填清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及当事人提出主持人回避的具体截止时间。
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定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发七日后;一般案件由监察科长主持召开听证会,重点案件由主管领导主持召开听证会;提出主持人回避的,截止时间一般在听证会召开三日前。
听证会当事人可亲自参加,也可委托1至2人参加(带委托书)。
(三)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三日后,当事人放弃听证,或听证会召开后违法事实清楚、处理依据合法的情况下,三日后向违法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填清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内容及提出陈述、申辩的具体截止时间。
提出陈述、申辩的截止时间一般为该告知书送达七日后。
如听证会发现违法事实存在出入的,待补充调查结束后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
(四)以上时间段,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六)《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陈述、申辩到期后,七日内由案件承办人拿出处罚建议,上报局务会研究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先行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向相关单位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
(七)《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完成后,由案件调查人员在七日内送达违法当事人。
四、申请执行(一)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处罚决定内容,未起诉、未申请复议的,到期后(拆除案件送达后两个月、其他案件送达后三个月)由案件调查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违法当事人下发《土地行政处罚催告书》,十日内违法当事人仍未履行处罚决定的,由监察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决定维持的,由案件调查人员在五日内向违法当事人下发《土地行政处罚催告书》,十日内违法当事人仍未履行处罚决定的,由监察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决定撤销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结案(一)移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承办人填写《违法案件结案呈批表》,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结案。
(二)整理材料装订档案,一案一档。
案卷应按照下列顺序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1)案卷目录(2)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执(3)罚款票据(4)土地犯罪案件移送书及送达回执(5)党政纪处分建议书和处理决定(6)违法案件调查报告(7)立案呈批表(8)案件来源、信访材料(9)现场勘查平面图(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1)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及送达回证(12)听证告知书存根及送达回证(13)听证通知书存根及送达回证(14)听证会纪录(15)处罚告知书存根及送达回证(16)催告书存根及送达回证(17)调查笔录(18)合同书、协议书、交款凭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会议记录、违法现场照片等书面证据材料(19)强制执行申请书(20)结案呈批表六、调查取证及法律文书送达相关要求(一)违法案卷中所有材料,除打印、复印外,均应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不得用油笔等不能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更不能使用铅笔。
询问笔录要清楚记录询问内容,不得使用容易产生歧义、影响证据采信力的记录方式和语言。
(二)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测平面图应在被调查人当面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应专人记录,不得出现多人笔迹(不含签名)。
(三)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首页所列项目、相关数据要填写齐全,调查人、勘测人、被询问人、见证人须签字按指印,并注明见证人身份。
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现场勘查平面图相关数据处要由被调查人按指印。
(四)交款票据、用地合同、相关部门文件、会议记录等书面证据材料,复印件要先与原件进行核对,在无出入的情况下,由提供人签名、注明提供日期。
(五)立案呈批表、停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催告书等法律文书由各调查单位自行编号并填写下发,存根及送达回证由调查单位负责人签发,承办人签名。
各项法律文书各调查单位要分类登记造册。
(六)停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催告书等法律文书要规范填写。
一是文书发送主体填写要规范,是自然人违法的,主体为违法者个人姓名;是法人单位或集体违法的,主体为法人单位或集体全称,且各法律文书主体要填写一致;二是法律规定既有主罚又有从罚的,主、从罚均须填写。
涉及罚款的,按法律规定的幅度填写;三是处罚内容不能超越法律规定填写,如补办用地手续等;四是不能出现《行政处罚告知书》比《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罚内容更重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两者处罚内容是相同的;五是法律文书存根和向违法当事人所发原件内容必须一致,并在中缝线处上下方向将编号用汉字大写。
(七)停建通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催告书等法律文书送达时,必须现场填写送达回证及存根(处罚决定书无存根)。
送达回证上要填齐收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法律文书名称、送达地点、送达时间、签发人、送达人、收件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