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工作职责与岗位任职条件
研究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研究员岗位的任职条件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在满足院文件规定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岗位任职条件以能力、贡献为主。
竞聘科技、支撑和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和院所规章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四)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竞聘有职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准入要求的任职务件。
竞聘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职员和工勤技能等系列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院所规定的具体任职条件。
其中,我所规定的竞聘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岗位具体任职条件是: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任职条件1.研究员一级(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应是两院院士;2.研究员二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3 条任职条件:1)任职资格要求:任研究员三级岗位满5 年或任研究员岗位满10 年;2、承担项目要求:主持并完成国家科技部973、863 重大或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基金委重大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或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方向项目;3、科研成果要求:国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的获奖者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或已发表影响因子>1(以最新公布的SCI 影响因子和分区为准)的SCI 论文不少于10 篇者,其中在二区以上杂志的论文不少于 4 篇或一区不少于 2 篇或有 1 篇《Science》、《Nature》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学生和博士后与导师为第一与第二作者的论文均可计入(必须是在读和在站期间的工作),以下同。
3.研究员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任职条件:1) 任职职资格要求:任研究员四级岗位或任研究员岗位满 5 年;2) 承担项目要求:国家科技部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基金委重大项目、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二级课题负责人或承担5 个以上(含5 个)面上基金项目等效项目(973、863 项目骨干,院重要方向项目课题负责人和进所经费大于50 万元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等效为承担1 项面上基金,以下同)或符合二级研究员承担项目要求;。
研究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研究员岗位的任职条件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在满足院文件规定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岗位任职条件以能力、贡献为主。
竞聘科技、支撑和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和院所规章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四)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竞聘有职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准入要求的任职务件。
竞聘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职员和工勤技能等系列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院所规定的具体任职条件。
其中,我所规定的竞聘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岗位具体任职条件是: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任职条件1.研究员一级(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应是两院院士;2.研究员二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3 条任职条件:1)任职资格要求:任研究员三级岗位满5 年或任研究员岗位满10 年;2、承担项目要求:主持并完成国家科技部973、863 重大或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基金委重大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或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方向项目;3、科研成果要求:国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的获奖者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或已发表影响因子>1(以最新公布的SCI 影响因子和分区为准)的SCI 论文不少于10 篇者,其中在二区以上杂志的论文不少于 4 篇或一区不少于 2 篇或有 1 篇《Science》、《Nature》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学生和博士后与导师为第一与第二作者的论文均可计入(必须是在读和在站期间的工作),以下同。
3.研究员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任职条件:1) 任职职资格要求:任研究员四级岗位或任研究员岗位满 5 年;2) 承担项目要求:国家科技部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基金委重大项目、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二级课题负责人或承担5 个以上(含5 个)面上基金项目等效项目(973、863 项目骨干,院重要方向项目课题负责人和进所经费大于50 万元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等效为承担1 项面上基金,以下同)或符合二级研究员承担项目要求;。
同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细则(规定)

同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工作条例(2008年11月25日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制定本条例。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要求2.本校在职教师申请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1) 具有教师资格。
(2)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3)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4) 年龄在人事部门规定的退休前三年。
3.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岗位任职条件(1)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研究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其所在学科应是评估质量良好、有两届以上博士生毕业的国家重点学科或上海市重点学科,并是学校批准的可由部分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学科。
(2) 原则上全程指导过1届以上(含1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且承担一定工作量的研究生教学任务。
(3) 须具有以下科研业绩:A.申请人文社科类学科和建筑学学科:近五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国际学术期刊的通讯作者在SSCI、A&HCI、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源或经全国性学科专业指导机构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并已被SSCI、A&HCI检索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学术译著);近三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本学科领域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B.申请理学、医学类学科:近五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国际学术期刊的通讯作者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源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并已被SCI检索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学术译著);近三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本学科领域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过国内外发明专利。
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3.中铝建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条件
基金业务部总监(融资管理方向)
若干
1.收集、研究与项目融资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方针及金融信息,并提出相关的对策与建议;
2.负责研究拟定公司项目融资战略及具体的融资方案并对项目融资方案进行规划和实施;
3.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完成项目建议书中财务可行性分析部分;
4.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知识,能适应频繁出差,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35岁及以下。
资金管理部负责人
1人
1.负责公司筹融资管理,与金融机构、外资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建立日常沟通与联系,融资渠道的发掘、维护;
2.制定资金计划,组织实施资金配置、管理和监控;
3.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规划,研究分析各种融资渠道的可行性,提出融资解决方案,引入外部资金;
4.分析资金使用情况,提交分析报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1.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
2.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金融、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根据综合条件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5年以上金融行业筹资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经考试考察各方面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工作经验要求;
4.具备扎实的金融、会计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人
1.具体负责金融板块人力资源体系设计,起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制订人员编制及招聘计划,维护和开发招聘渠道及招聘评价工具,优化招聘流程,组织实施人员甄选与招聘;
3.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和维护培训课程体系,落实内外部培训资源,组织培训项目实施,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一、任职条件1. 学历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具备研究生学历及法学硕士学位者可享受加分待遇。
2. 工作经验要求•至少具有三年及以上企业法务相关工作经验;•在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具备跨国公司或外资企业法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能力要求•具备独立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与各部门有效协作;•具备较强的法律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能进行合理的法律风险评估;•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快速学习能力,能适应快节奏工作环境。
二、岗位职责1. 法律事务管理•负责拟定、审核、修改企业法律文件、合同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合作协议、销售合同等;•负责企业法务及法律风险管理,提出并执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方案;•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跟踪并研究相关法律政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规解读。
2. 合规管理•主导企业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实施和监督,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开展合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跟踪监测合规风险,及时采取和推动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3. 司法诉讼事务处理•负责组织和协调企业内部和对外律师团队处理涉及企业的各类纠纷和诉讼事务;•协助律师起草和答辩相关法律文件和诉辩材料;•跟踪和协助处理诉讼案件的全过程,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评估。
4. 合同管理•负责企业合同管理,审核和归档各类合同,保证合同的履行和执行;•协调各部门合同事宜,及时处理合同纠纷;•参与重要合同谈判和草拟,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风险预警。
三、管理标准1.岗位职责明确,具体指导岗位职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2.责任制落实,每个岗位职员应清楚自己的职责,对岗位内的事务负责;3.工作流程规范,明确各类工作的处理流程和程序;4.沟通协作顺畅,与其他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共同解决问题;5.法律与制度遵守,本岗位职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6.保密意识强,对企业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具有高度保密意识;7.学习进取,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提升专业素养。
硕士研究生岗位职责内容及任职资格

硕士研究生岗位职责内容及任职资格
硕士研究生岗位职责内容
硕士研究生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完成研究课题:根据研究方向和经费预算,完成研究课题的
设计、调研、数据收集和分析等工作。
2.撰写研究论文:根据研究成果撰写研究论文,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等部分。
3.参加学术交流: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研讨会等,
交流学术观点,了解最新学术动态。
4.指导本科生:对本科生进行学术指导和课程讲解,帮助他们
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5.完成毕业论文:撰写毕业论文,形成完整的研究系统,进行
答辩,取得硕士学位。
任职资格
一般而言,要担任硕士研究生这一职责,需要具备以下资格:
1.硕士研究生学位:必须通过考试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硕士学位。
2.学术背景:具有扎实的学科背景,尤其是对相关领域的热点
和前沿问题有深入了解。
3.科研经验:参与过科研项目或发表过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
科研能力和经验。
4.沟通能力:能够与相关部门、同事和学生良好地沟通和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5.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按时保质保量
完成岗位职责。
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四章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评审范围(一)从事高等学校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教育管理研究水平和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校级领导。
(二)在教学、科研、人事等管理岗位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人员。
(三)在其他部门管理岗位上工作并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的人员,实绩突出,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者,亦可根据需要申报评审。
二、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全面、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并能履行拟聘职务岗位职责。
(二)学历、资历要求1、评审助理研究员:具有学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并履行职责4年以上);具有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4 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 3 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左右;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能胜任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
2、评审副研究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土以上学位,担任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 5 年以上(40 岁以下申报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对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15 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履行其职责8 年以上者亦可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 2 年以上。
3、评审研究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0 岁以下申报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长期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工作,同时担任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 5 年以上。
(三)任期内考核要求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破格申报者,年度考核还须至少 1 次为优秀。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见附录。
自然科学研究的任职条件

自然科学系列岗位职责一、研究实习员: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承担并按需要完成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对研究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负责写出研究、实试报告。
二、助理研究员:制定研究方案,独立地进行研究工作,写出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积极推广科学研究成果,定期报告本人的研究工作,指导初级科技人员工作。
三、副研究员:选定研究课题,并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和可行的研究方案,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
指导和组织课题的研究工作,写出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著,积极组织推广研究成果的工作。
定期报告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培养研究生,指导中、初级科技人员的工作。
四、研究员:提出有重要学术或实用意义的研究课题,在科学前沿进行开创性的工作,写出具有国际水平的科学论著。
负责指导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的研究工作。
积极参与制定或提出学科发展规划。
举办高水平的科学讲座。
培养研究生,指导科技人员工作。
任职条件一、研究实习员1、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能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3、能阅读一个文种的外文专业书刊。
二、助理研究员1、对本学科、本专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地掌握本门学科必要的实验技术,能独立地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工作。
2、取得过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推广科研成果中有明显成绩,或在野外科学工作中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在上述之一工作中起主要作用,能指导初级研究人员进行工作。
3、能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对从事不同类型研究工作的人员,外文要求可有所不同)。
三、副研究员1、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地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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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工作职责与岗位任职条件
研究生处是学校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内设招生与综合管理、培养与学位管理2个管理岗位。
一、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创新项目及研究生创新基地的申报与管理。
3、负责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与录取工作。
5、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命题、组考、评卷、复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教学运行管理与督查、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任课教师选聘、教学用书遴选及管理。
7、负责硕士研究生导师及专业学位领域领衔人的遴选与管理。
8、负责联合培养主体的确定与管理,组织开展联合培养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与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10、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负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负责毕业证学位证管理,负责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11、负责研究生“三助”与助学贷款等工作,负责研究生科研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12、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包括研究生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开拓、就业数据统计上报、就业派遣、就业管理等工作。
13、负责研究生教育有关的统计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4、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研究生培养日常工作。
15、负责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编制与管理。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处负责人岗位工作职责
1、主持研究生处全面工作。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加强管理,保证研究生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贯彻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针政策。
编制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制订研究生教育的相关管理制度。
3、全面领导与负责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4、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改革。
5、全面领导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录取、培养、学位授予和就业工作。
6、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7、负责研究生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与实施。
8、负责研究生处经费的预算编制与使用管理。
9、负责研究生处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考核培养。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生与综合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编制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编制研究生工作手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拟定研究生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大事记和年度总结工作。
2、负责拟定研究生招生计划与招生政策,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制作招生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招生宣传、考生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
3、负责组织学校自命题业务课程的命题、制卷、评卷及相关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组织落实定向培养与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录取。
5、负责组织实施与联合培养主体开展共同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6、负责做好学校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点的考务工作。
7、负责联系与发布就业信息,开展研究生毕业教育、就业指导,组织开展毕业研究生招聘活动,办理毕业研究生离校和派遣手续。
8、负责建设、管理与维护研究生处网站。
9、负责研究生处的公章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统计报表与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宣传、文件收发、会务与考勤等处内日常行政工作。
11、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计划生育工作。
12、负责办理研究生报到注册、电子注册、请假、休学、复学、退学、转学手续;负责管理研究生证;协助做好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
13、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和奖学金等各项评奖评优活动,负责助学金的核发工作,负责研究生助学贷款的申报与管理。
14、负责核定研究生缴费项目,协助催缴研究生应交的各项费用。
15、负责起草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计划,管理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与社会实践项目,组织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6、负责建立毕业研究生信息库,组织开展毕业校友的联谊活动。
17、协助做好专业学位点的验收和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申报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培养与学位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制(修)订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指导教师遴选与任课教师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
2、组织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培养质量评估体系、专业学位领域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导师任期考核指标体系等。
3、负责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专业综合实践与考试工作;负责教学用书选定与管理,组织实施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4、组织实施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与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5、组织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6、组织实施研究生毕业资格和学位申请资格的审查,负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审核、报批和发放工作。
7、负责联合培养单位的建立与管理,组织落实共同培养计划,开展定向培养和联合培养工作。
8、负责研究生创新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9、负责专兼职任课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核算,组织实施教师培训计划。
10、负责专业学位各领域领衔人及秘书、专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遴选、管理与考核。
1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
12、负责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和学位信息报送工作。
13、负责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管理。
14、协助做好研究生学籍、学位档案管理工作。
15、协助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协助做好专业学位点的验收和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申报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招生与综合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
2、年龄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能力,能够起草业务工作公文文稿;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和沟通谈判能力,工作中顾全大局,团队精神强;
6、工作积极主动,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培养与学位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
2、年龄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维护与管理研究生处网站;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工作中顾全大局,团队精神强;
6、工作积极主动,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