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发货、货款结算有关操作规定
快递公司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快递公司货款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货款结算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货款收付的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支付、现金交易、支票处理等。
3. 公司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货款结算工作,确保每一笔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账户管理1. 公司应为每个客户开设独立的虚拟账户,用于记录其货物发送、接收及相关的费用收支情况。
2. 客户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便财务部门进行身份验证和账户管理。
3. 任何账户的资金流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防止非法资金流入或流出。
三、收款管理1. 公司应提供多种收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信用卡支付等,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 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财务部门应在24小时内确认款项到账,并更新客户账户余额。
3. 对于逾期未付款的订单,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必要时可暂停服务直至收到应付款项。
四、付款管理1. 公司应确保向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付款准时、足额,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
2. 付款前,财务部门需核对所有相关单据,包括发票、合同、交货单等,确保支付的准确性。
3. 在特殊情况下,如需延迟付款或分期付款,应与客户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五、异常处理1. 如发现货款结算出现错误,财务部门应立即调查原因,并在最短时间内纠正错误,通知相关方。
2. 对于因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公司应根据责任归属进行赔偿或追偿。
3. 公司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异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
六、信息保护1.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的财务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
2. 员工在处理客户财务信息时,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3. 对于违反信息保护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监督与审计1. 公司应定期对货款结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收款结算发货管理制度范本

收款结算发货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收款、结算和发货工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在收款、结算和发货过程中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收款、结算和发货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收款、结算和发货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结算和发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收款管理第五条销售部门应当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及时收款。
收款时,应当核对收款金额与销售合同约定的金额是否一致。
第六条收款人员应当每日将收款情况汇总,并及时将汇总表提交给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应当对收款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收款金额的准确性。
第七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收款和付款。
银行账户的开户、变更和销户应当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收款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收款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结算管理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当根据销售部门提交的销售合同和收款情况,及时进行结算。
结算时,应当核对结算金额与销售合同约定的金额是否一致。
第十条结算方式可以包括现金、银行转账、汇票等。
结算方式的选择应当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和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与客户签订信用合同,明确结算期限、利率等事项。
信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当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结算政策。
四、发货管理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应当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及时安排发货。
发货时,应当核对发货数量与销售合同约定的数量是否一致。
第十四条发货人员应当每日将发货情况汇总,并及时将汇总表提交给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应当对发货情况进行核对,确保发货数量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库存数据的变更应当及时反映在财务部门的数据系统中。
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货款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与原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行为,确保结算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所有涉及货款结算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二、结算流程
1. 销售部门在完成销售活动后,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销售合同及发货单据。
2. 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和发货单据,确认货物已发且客户已签收无误后,开具发票并通知客户进行货款支付。
3. 客户收到发票后,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付款,并将付款凭证发送至财务部门。
4. 财务部门核对款项到账情况,确认无误后,登记入账,并向销售部门反馈收款信息。
5. 对于逾期未付款的客户,财务部门应提醒销售部门跟进催收工作。
三、结算方式
公司支持多种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支票、电子支付等。
具体结算方式应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
四、异常处理
1. 若发现结算过程中有错误或疑议,相关部门应及时沟通解决。
2. 对于无法按时支付货款的客户,应启动风险评估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如延期支付、分期支付或法律途径等。
五、责任与考核
1. 销售部门负责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确保销售合同的履行和货款的回收。
2. 财务部门负责准确无误地处理结算事务,及时反映资金流动状况。
3. 各部门应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自查和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公司将对结算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须经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生效。
发货收货财务制度

发货收货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发货收货流程,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公司的财务运作效率,特制定本发货收货财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员工,在进行发货和收货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
二、发货流程1. 发货准备(1)销售部门接收到客户的订单后,将订单信息及时传达给仓库部门,仓库根据订单信息进行货品的组装和包装工作。
(2)财务部门将订单信息录入系统,生成发货通知单,确认客户付款情况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3)仓库出货前,应当经过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确认,确认无误后才能发货。
2. 财务核对(1)财务部门在接收到仓库发出的货物后,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核对发货单上的商品信息、数量及金额与实际收到的货物一致性。
(2)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将仓库发货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相应的发货确认单。
3. 发货结算(1)销售部门收到客户签收确认后,将签收单据传递给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2)财务部门核对客户的签收单据,确定货物已经送达后,将订单信息进行结算,确认收款金额无误后进行财务结算。
4. 财务管理(1)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将销售订单、收发货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相应的财务报表进行管理。
(2)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销售订单、收发货信息进行核对,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发货收货流程的顺畅和准确性。
三、收货流程1. 收货准备(1)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的采购计划和供应商的供货周期,提前联系供应商进行货物的采购。
(2)供应商将货物送达公司仓库后,采购部门及时通知仓库进行货物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2. 财务核对(1)财务部门在收到采购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到仓库进行货物的验收和入库登记。
(2)财务部门应当核对入库登记信息与采购合同及发票信息,确保货物的数量、品质和金额与合同一致。
3. 收货结算(1)财务部门在核对无误后,将货物的采购订单信息录入系统,生成相应的付款通知单。
(2)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将付款通知单传达给财务主管进行审批,并根据供应商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操作。
公司成品发货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成品发货的及时、准确、安全,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发货环节,包括订单处理、备货、包装、运输、交付等。
第二章发货流程第一节订单处理第三条客户订单经销售部门确认后,由销售部门将订单信息传递至物流部门。
第四条物流部门收到订单后,对订单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订单内容完整、准确。
第五条物流部门在确认订单无误后,将订单信息录入系统,并通知生产部门安排生产。
第二节备货第六条生产部门根据订单要求,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产品按期完成。
第七条产品完成生产后,质量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八条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生产部门移交给物流部门进行备货。
第三节包装第九条物流部门根据产品特性及运输要求,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方式。
第十条包装过程中,确保产品包装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第十一条包装完成后,对包装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贴上标签,标明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第四节运输第十二条根据订单要求和客户指定,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快递、物流公司等)。
第十三条物流部门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明确运输时间、费用、责任等。
第十四条产品装车前,物流部门对产品进行检查,确保无遗漏、损坏。
第十五条产品运输过程中,物流部门与运输公司保持沟通,确保产品安全送达。
第五节交付第十六条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后,物流部门与客户进行现场确认,确保产品数量、质量无误。
第十七条确认无误后,由物流部门出具验收单,并通知销售部门。
第十八条销售部门将验收单发送给客户,确认收货。
第三章质量与安全第十九条发货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十条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产品损坏、丢失。
第二十一条如发生产品损坏、丢失等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立发货流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发货流程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定期对发货流程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先打款后发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业务流程,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业务,包括线上和线下销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先打款后发货”是指客户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需先将货款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收到货款后,方进行商品或服务的发货。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货款支付第五条客户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六条公司应提供多种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第七条客户在支付货款时,应确保支付金额准确无误,并备注订单编号。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货款接收和处理流程,确保货款及时到账。
第三章发货流程第九条客户支付货款后,销售部门应立即进行订单审核,确认货款已到账。
第十条销售部门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应及时将订单信息传递至仓储部门。
第十一条仓储部门在收到订单信息后,应按照订单要求准备商品或服务,并确保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仓储部门在商品或服务准备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物流部门进行发货。
第十三条物流部门在接到发货通知后,应立即安排物流车辆,确保商品或服务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客户手中。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客户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第十五条客户在支付货款后,如遇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客户服务部门。
第十六条客户服务部门应耐心解答客户的问题,并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部门应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对先打款后发货政策的满意度。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销售部门的货款到账情况、发货流程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销售业绩考核制度,将先打款后发货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配送产品销售结算管理规定

公司配送产品销售结算管理规定一、结算方式及责任人1、公司产品销售结算方式一律为现款现货。
2、公司产品销售结算责任人为押运员(采用合同车运输的为司机);押运员负责将货物按客户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时间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全额付款后方可卸货。
二、客户要货程序客户要货应凭统一订货单,客户负责人及公司市场销售负责人签字后传真至储运部,储运部确认后,根据订货单和经销合同要求时间安排发货。
三、押运员货到通知程序1、押运员须在货到前24小时通知市场销售负责人到货准确时间;2、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银行不能正常办理汇款业务时到货,押运员须在此之前24小时通知市场销售负责人。
3、市场销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督促客户按“xxx产品订货单”准备货款,货到后押运员收款卸货。
四、储运部、押运员可根据销售公司制定的客户等级分别执行以下付货程序1、AAA级客户电话要货即可发货,货到后电话请示储运部即可卸货,货款由市场负责人在银行正常工作日24小时内结清,市场负责人须后补订货单,备查。
2、AA级客户须传真订货单,储运部凭订货单发货,货到后履行正常手续,先收款后卸货。
3、A级客户必须先付款,款到后发货。
五、货到后客户因故拒绝付款1、押运员没有履行正常货到通知程序,货到客户拒绝付款,押运员承担全部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其承担。
市场销售负责人须积极协助押运员结清货款,超过银行正常工作日48小时,客户仍没有结清货款,市场销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其承担。
2、押运员履行正常到货通知程序,货到客户拒绝付款,市场销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其承担。
3、上述人员在清回货款期间停发工资,差旅费自负。
4、客户拒绝付款,押运员应拒绝卸货并立即请示储运部,由市场负责人填写“产品付款争议处理单”,经销售公司总经理签署明确意见后传真给押运员执行,货款由市场销售负责人负责按时全额结清,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其承担。
公司打款发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货款安全,提高发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打款和发货的业务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和货物安全。
第二章打款管理第四条打款流程1. 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应及时将订单信息传递至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对订单进行审核,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打款。
3. 打款前,财务部门需核对客户信息、订单金额、付款方式等,确保无误。
4. 打款后,财务部门将打款凭证发送至销售部门,并做好打款记录。
第五条打款注意事项1. 打款时,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使用个人账户或非公司账户进行打款。
2. 打款金额应与订单金额一致,如需调整,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3. 打款时,应选择合适的付款时间,避免节假日、周末等银行不营业时间。
4. 打款后,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确保双方信息同步。
第三章发货管理第六条发货流程1. 销售部门接到订单后,应及时将订单信息传递至仓储部门。
2. 仓储部门对订单进行审核,确认库存充足、货物质量合格后,安排发货。
3. 发货前,仓储部门需核对订单信息、货物数量、包装情况等,确保无误。
4. 发货后,仓储部门将发货凭证发送至销售部门,并做好发货记录。
第七条发货注意事项1. 发货前,需确保货物质量合格,包装完好,符合运输要求。
2. 发货时,需按照订单要求,确保货物数量准确无误。
3. 发货后,应及时将物流信息反馈给客户,确保客户能够及时跟踪货物动态。
4. 发货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妥善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打款发货业务进行监督,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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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发货、货款结算有关操作规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货、货款结算管理,完善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经销商自提货:
财务收到款后,由财务盖章确认,方可提货;
二、公司配送货需按以下规定:
1、需有经销商(老客户)订单(传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新客户
必须款到后,方可发货;
2、储运部根据订单开票,备注注明100%付款,经销商若不欠款,财
务盖章确认,方可发货;
3、押运员将货送到指定地点,发生情况按下列执行:
⑴、收现金将现金存入卡内,(不允许携带超过1万元以上现金),且时间不超过3小时内;
⑵、若办理汇票,需经核对并经银行验证;
⑶、若办电汇,需亲自到银行核实真伪,见银行相关印章,并将复印件传真我公司;
⑷、如押运员送货到达客户时间预计为周六、周日,应在周五早9:00前通知客户和市场经理办理货款,否则因办款耽误卸车出现的加班费、补助等其它不该发生的费用,由押运员负责;如车到达经销商处,因款没办而无法卸货,按《问责制度》处理;
4、若发生临时调货,押运员按实际发生货款收款,若收不回差价,
从合同车运输费用中扣除,或由押运员、储运部经理承担,财务不予挂账;
5、有关赊销发货:需按赊销协议,包括赊销金额和还款时间,限额
内(执行承包合同)由销售公司权限内领导签字同意,超限额由集团总经理签字才能发货;
6、前款不回,后货不发,即使下次货款100%付款,也不能发货;
7、押运员将代理商签收盖章的回执单,交与财务部,财务人员收到
回执单与发货单核对无误后,与发货单装订在一起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