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
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
1.3定义1.3.1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来源。
可包括可能导致伤害或危险状态的来源,或可能因暴露而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环境。
1.3.2重大危险源本细则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设备设施等。
1.3.3风险与工作相关的危险事件或暴露发生的可能性与由危险事件或暴露而导致的伤害和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风险是危险源的属性,任何危险源都会伴随着风险。
1.3.4风险点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风险点有时亦称为风险源。
2职责分工2.1公司及分支机构➢汇总本单位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确定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管理台账,发布重大危险源信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措施,督促落实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或更新。
2.2项目部➢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确定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管理台账,发布重大危险源信息;➢编制安全管理策划,制定落实安全管理策划的计划、措施和方案;➢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交底并组织演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或更新。
3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3.1危险源辨识3.1.1风险点确认风险点主要分为静态风险点和动态风险点,并应遵守“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进行划分。
03_水利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参照标准DL/T 5274-201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水利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水利工程施工中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及严重危害、财产严重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的分级重大危险源评价:对可能造成事故的施工作业活动、大型施工设备、设施场所及危险环境进行风险分析,判断水电水利工程建设期各类危险源的等级、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严重程度。
对辨识及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依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数量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分级,可按以下标准分为4级,如下表1所示。
表1 重大危险源分级三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判一级重大危险源≥30≥100≥1亿定为一级重大危险源三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判二级重大危险源10~2950~995000万~1亿定为二级重大危险源三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判三级重大危险源3~910~491000万~5000万定为三级重大危险源三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判四级重大危险源<3<10<1000万定为四级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对象1.施工作业活动类:明挖施工、洞挖施工、石方爆破、填筑工程、灌浆工程、斜井竖井开挖、地质缺陷处理、砂石料生产、混凝土生产、混凝土浇筑、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等。
2.大型设备类:通勤车辆、大型施工设备等。
3.设施、场所类:存弃渣场、爆破器材库、油库油罐区、材料设备仓库、供水系统、供风系统、供电系统、金属结构厂、转轮厂、修理厂及钢筋厂等金属结构制作场所,道路桥梁隧洞等。
4.危险环境类:不良地质地段,潜在滑坡区、超标准洪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及有毒化学品泄漏环境等。
5.其他。
⏹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按区域宜划分为:生产、施工作业区,物质仓储区,生活、办公区。
✧生产、施工作业区的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生产、施工作业区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作业活动的危险特性、作业持续时间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
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水利部门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河西支线工程施工第九标段。
第三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是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范围:㈠坑开挖工程:⑴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⑵基坑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⑴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⑵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⑶承重支撑体系: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㈢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⑴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⑵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㈣脚手架工程:⑴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⑵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⑶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⑷吊篮脚手架工程。
⑸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⑹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㈤拆除、爆破工程:⑴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⑵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㈥铁路营业线工程:⑴上跨、下穿主要干线的桥涵(管)工程。
⑵繁忙干线、干线及枢纽站改造专项工程。
⑶临近营业线大型吊装、安装工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
⑷临近营业线降水、注浆、打桩、开挖等影响路基稳定的工程㈦其它:⑴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安全论述题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整治1、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1.1重大危险源的分类施工生活用危险化学品及压力容器是第一类危险源,人的不安全行为、料机工艺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为第二类危险源。
建筑工地绝大部分危险和有害因数属第二类危险源。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
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1.2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1.2.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
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1.2.2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2)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四口、五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兜网内积存建筑垃圾、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1.2.3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
2024年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及成因

2024年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及成因
1. 高处坠落:施工中需进行高空工作,可能导致工人从高处意外坠落。
主要成因包括:工人操作不当、脚手架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未经培训的工人等。
2. 倒塌、崩塌:在建筑物或土方工程施工中,由于土壤不稳定、结构强度不足、错误的施工方法等原因,导致建筑物或土方工程倒塌或崩塌。
3. 机械设备事故:施工过程中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操作不当、人为错误等导致的事故。
4. 电气事故:电气设施和设备在施工现场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电线短路、电气设备故障、未按要求操作电气设备等。
5. 物体打击:施工现场可能存在大型物体移动、坠落或飞出的风险,如工地上的块石、建筑材料、工具设备等,可能导致工人被物体打击。
6. 化学品危害:施工现场使用各种化学品,如油漆、固化剂、溶剂等,未正确储存、使用或处理这些化学品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
7. 火灾和爆炸: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火源,如明火、电气设备故障等,以及易燃易爆材料的使用,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具体的情况可能因不同工地和施工过程而有所不同。
在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危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判定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判定(一)、施工重大危险源1明挖法施工重大危险源(1)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军便梁的使用与维护。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
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矿山法施工重大危险源隧道开挖与支护、大断面隧道二次衬砌的施工,降水工程。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4、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红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二)、环境重大危险源1、地铁工程邻近或穿越的既有轨道线路、河流。
2、地铁工程邻近或穿越的重要保护性或永久性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道路及桥梁。
3、地铁施工穿越的不良地层4、其他判断定为环境重大危险源的环境。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实际编制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控制目标、指标、安全评估;2、专项施工方案;3、管理程序与规章制度;4、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5、现场监测、报告、预警与报警制度;6、应急预案;7、监督与检查制度;8、其他应包括的内容。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应报标段监理单位审核,总监办审批。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5 案必须通过施工单位本部(中标单位)的审核和专家论证,并根据论证审查意见进行补充和完善。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需要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建筑施工危险源判断标准

一、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常用的辩识方法经验分析法经验分析法包括对照分析法和类比分析法。
对照分析法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缺点是容易受到分析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方面的限制,对此,可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加以弥补。
类比分析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
总结以往的生产经验,对以往发生过的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不难找出危险因素。
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主要是通过经验分析方法来辩识。
材料性质和生产条件分析法了解生产或使用的材料性质是危害辩识的基础,危害辩识中常用的材料性质有:毒性、物理化学性质、燃烧和爆炸特性等。
生产条件也会产生危险或使生产过程中的材料的危险性质加剧。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用符号L表示;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用符号E表示;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用符号C表示。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值用符号D表示,D=L﹡E﹡C,D值愈大,说明危险性愈大,当D值超过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风险时,就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常见类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一般按事故发生的类型和部位进行辩识。
1.按事故发生的类型事故类型以“五大伤害”为主。
既高处坠落,触电,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
五大伤害”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90%。
这五类事故是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类型,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常见重大危险源。
其他重大危险源还有中毒、爆炸、火灾等。
2.按事故发生的部位2.1 深基坑工程建筑工程深基坑是指挖掘深度超过1.5m的沟槽和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在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住宅或有需严加保护的管线的基坑。
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等。
重大危险源判定及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2.4重大危险源判定及风险等级划分2.4.1企业重大危险源判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对照附录A中相关物质辨识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物质,福建南纺涉及的液化石油气、二甲基甲酰胺、双氧水等属于危险化学品.表2—10 重大危险源判定2。
4.2企业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可根据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化学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
一、化学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根据企业生产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是否涉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附表1和附表2中所列化学物质,计算所涉及化学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表1或附表2中临界量的比值Q: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化学物质时,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化学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1)式中:q1, q2, .。
, qn—-每种化学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 Q2, 。
.., Qn——每种化学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Q表示。
当1≤Q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分别以Q1、Q2和Q3表示.根据以上计算公式和表2—10重大危险源判定,计算企业的Q值为:Q=0。
7/50+45/50+5/50+0.3/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