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概预算》第七章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编制
水利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表

I 序号
一 1 (1) (2) (3) (4) (5) 2 (1) (2) 3 (1) (2) 4 (1) (2) (3) (4) (5) 5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 1 (1) (2) 2 (1)
枢纽工程
项目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水轮机设备及安装工程 水轮机 调整器 油压装置 自动化元件 透平油 发电机设备及安装工程 发电机 励磁装置 主阀设备及安装工程 蝴蝶阀(球阀、锥形阀) 油压装置 起重机设备及安装工程 桥式起重机 转子吊具 平衡梁 轨道 滑触线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及安装工程 油系统 压气系统 水系统 水力量测系统 管路(管子、附件、阀门) 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 发电电压装置 控制保护系统 直流系统 厂用电系统 电工试验 35kV及以下动力电缆 控制和保护电缆 母线 电缆架 其他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主变压器设备及安装工程 变压器 轨道 高压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 高压断路器
单位
数量
台 台 台 台 t
台 台套
台 台
台 具 付 双10m 三相10m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台 双10m
台
单价 合价(元) 备注
(2) 电流互感器
台
(3) 电压互感器
台
(4) 隔离开关
台
(5) (SF6全封闭组合电器)
台
(6) (GIS)
台
(7) (高频阻波器)
台
(8) (高压避雷器)
台பைடு நூலகம்
(9)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
台
3 一次拉线及其他安装工程
水利工程概预算编制及注意事项

19 2
水利 工程 概预 算编 制及 注意 事项
管 府
( 安徽水安建 设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 安徽合 肥2 0 叭 ) 36
摘
要: 随着人 类对 资源需求 的不断增 大, 可再 生 资源的利用也 越来越得 到重视 。 利工程 由于其对生产 与生活的 水
3 确 定材料预 算价格
水 利工 程在施 工 中会使 用 到成 百上 千种 的建设 材料 ,
由于进货 渠道 、 料型 号 、 材 生产 日期 、 生产 厂家 、 运输 距离 、 运 输方 式 不 同等原 因 , 造 成基 础材 料 的预 算价 格 不 同。 会
所 以在材 料价 格预 算 的过 程 中 , 要想 每一 种材 料都做 到精
资料 后 , 根 据《 于在我 国统 一实 行法 定 计量 单 位 的命 要 关 令》 的规 定 , 所 涉及 的数 据 、 位 、 式 、 、 、 头 、 对 单 公 图 表 词 文 字 叙述等进 行统一标 准化 , 以便于后 期预算数据 的转化 , 如 人 员工 资 、 电费 、 水 机械 台时费 、 材料 预算 价格等 统一 以元
等 。 进行 这些原 材料 预算之 前 , 在 应根 据供货 方式 、 工程 所
在 区域建 筑材 料状况 、 程需 求量等 确定 编制材 料预算 价 工 格, 避免 与实 际出入较大 , 响整体概预算 的准确性 。 影
4 计 算工程量
2 0 年 水利部 颁 布 了《 利水 电工程 设计 工程 量计 算 05 水 规定 S 3 8 2 0 , L 2 - 0 5)对全 国水利水 电工 程设计 工程量 的 计 算进行 规范 , 同时也 为在各 个施工 环节 的工程 量 的计 算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精编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法规标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类别】财政财务/预算管理【发文字号】水建[1998]15号【批准日期】【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水利部【发布日期】1998.01.07【实施日期】1998.0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唯壹标志】44112【全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1998年1月7日水利部水建[1998]15号)第壹章总则壹、《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93)第894号文颁发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于我部水规(1991)43号文及水建(1994)284号文基础上修订的。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中央补助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三、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单位为水利部建设司。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费用标准。
第二章费用构成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施工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仍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组成。
二、建筑施工费用和安装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2)其它直接费(3)现场经费2.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2)财务费(3)其它费用3.计划利润4.税金三、设备费1.设备原价2.运杂费3.运输保险费4.采购及保管费四、临时工程费,其费用构成同建筑施工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
五、其它费用,由建设管理费、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它费用组成。
1.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开办费(2)建设单位经常费(3)工程监理费(4)项目建设管理费(5)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6)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2)生产职工培训费(3)管理用具购置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器具及生产家俱购置费(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3.科研勘测设计费(1)科学研究试验费(2)资源勘察规划统筹费(3)勘测设计费4.其它费用(1)技术装备补贴费(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3)定额编制管理费(4)工程质量监督费(5)施工期运行费(6)供电贴费(7)工程保险费(8)其它税费六、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七、建设期仍贷利息八、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2.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3.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4.防护工程费5.库底清理费6.其它费用7.预备费8.有关税费9.环境影响等补偿费第三章直接工程费壹、直接工程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于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福建省水利厅2005年12月目录总则-—--—--——-—---——————---———-—--—--—-—-—--—---—------————---—---———2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4第二章工程部分项目组成———-———-——----—-—-—----————--—-—-——--7第三章工程部分项目划分—-----—-——----——-—------—-—-——--———-14第四章工程部分费用构成 -----—-—-——————---——-——-——-----—————34第五章编制方法、定额采用—---—-----—--—-—-—----——————--—--——46第六章基础单价编制—--—-—-——————————--—-------—--———————-—--48第七章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56第八章分部工程概算编制—--—————-—-——-—--—-—-—--—--—-——-----61第九章独立费用编制 -—----—---——-—-—----—-—--———--———————--——67第十章分年度投资计划 -—-—--——--—---———-—-—---—---—--------73第十一章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74第十二章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费的编制 --—-—-—-——-77第十三章概算表格—---—----—-—-——-—----—-—-———----——--—-—-——--—-80第十四章投资估算 --—---—---——-——-—---—-----——————--—-—----—----87附件 1 水工建筑物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89附件2 水利水电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工程量阶段系数表-—---——-90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一、编制依据(一)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二)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三)福建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四)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五)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六)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二、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水库淹没耕地及移民人数,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和工程从开工至工程开始发挥效益工期,施工总用工量,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来源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概预算

⽔利⼯程概预算第七章分部⼯程概、预算编制⼀、建筑⼯程分主体建筑⼯程、交通⼯程、房屋建筑⼯程、外部供电线路⼯程和其他建筑⼯程,根据不同的设计深度,采⽤不同⽅法编制。
(⼀)、主体建筑⼯程。
采⽤单价法进⾏编制,需注意下列问题:1、⼯程量计算应遵照《⽔利⼯程设计⼯程量计算规定》按项⽬划分的要求划分计算⾄三级项⽬,即按建筑物的⼏何轮廓尺⼨并考虑设计阶段系数计算到三级项⽬,例:枢纽⼯程:⼀级项⽬为挡⽔⼯程,⼆级项⽬为砼坝(闸)⼯程,三级项⽬为⼟(⽯)⽅开挖,砼等。
1)⼯程量分类:设计⼯程量:(指图纸⼯程量加设计阶段扩⼤⼯程量);施⼯超挖超填⼯程量;施⼯附加量;施⼯损耗量及其它。
2)⼯程量计算规定:不得将超挖超填、施⼯附加量计⼊⼯程量,⽽是在计价时把合理的超挖超填量和设计考虑的施⼯附加量摊⼊主定额。
3)计算投资时注意:编制概算:应按建筑物的⼏何轮廓尺⼨并考虑设计阶段系数计算到三级项⽬,超挖超填量和施⼯附加量以及各种操作损耗和体积变化等,均已按现⾏施⼯算定额计价时,⼯程量计算应分为两部分,第⼀部分是设计⼯程量,第⼆部分是超挖超填量和施⼯附加量以及各种操作损耗。
计算第⼆部分时,既要符合设计规范的允许值,还要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和施⼯企业管理⽔平,严格控制超挖量。
例如计算隧洞⽯⽅开挖预算单价时,设计⼯程量和设计考虑的施⼯附加量应套⽤隧洞⽯⽅开挖定额计价,施⼯规范允许范围以内的超挖量应套⽤隧洞超挖⽯⽅定额计价,再按⽐例摊⼊隧洞⽯⽅开挖主定额内。
例题1:隧洞⽯⽅开挖假如:设计⼯程量:A施⼯附加量(设计要求的附加量,⼀般按百分数表⽰):a%超挖量(指施⼯规范允许在内的超挖量):B⽯渣运输量应为:A*(1+a%)+B即:⽯⽅开挖综合单价=开挖单价* A*(1+a%)+超挖单价*B/A+运输单价*[ A*(1+a%)+B]/A(公式中第⼀项指考虑了附加量,第⼆项指超挖量占设计量的⽐例,第三项指⽯渣运输量占设计量的⽐例。
)2、主体建筑⼯程的项⽬划分,按本规定附录⼀《⼯程部分项⽬划分表》的要求进⾏划分。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财政厅浙水建[2006]7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的通知为完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和造价管理制度,合理预测水利水电工程投资,适应我省水利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文发布),浙江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现予颁发。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细则(1999)》同时停止使用。
凡2006年10月1日之前已经批准或已经确定的水利工程造价文件不作改变。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主题词:水利水电定额管理通知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2006年9月25日印发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概述《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规”)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等文件组织编制。
本编规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预)算编制细则》(1999年版)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浙江省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进行修编,并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版)》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本编规适用于我省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由中央投资或中央补助的省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按部颁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本编规是省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财政厅浙水建[2006]7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的通知为完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和造价管理制度,合理预测水利水电工程投资,适应我省水利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文发布),浙江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现予颁发。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细则(1999)》同时停止使用。
凡2006年10月1日之前已经批准或已经确定的水利工程造价文件不作改变。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主题词:水利水电定额管理通知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2006年9月25日印发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概述《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规”)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等文件组织编制。
本编规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预)算编制细则》(1999年版)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浙江省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进行修编,并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版)》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本编规适用于我省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由中央投资或中央补助的省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按部颁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本编规是省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
水利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方法

水利工程概预算是根据水利工程不同阶段的具体内容、在国家规范、计价依据、定额及各种取费文件基础上,预先对涉及工程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和确定每项工程投资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水利工程进行投资规模、成本控制的重要依据。
1.水利工程概预算编制的组合构成以及作用1.1水利工程概预算的项目费用的组合构成水利工程概预算是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总称,概预算价格的形成,首先是确定划分项目,将项目由大到小细致划分,然后具体计算出每一个小项的工程量,从而确定每一个分项工程的价格,在由小到大累加起来,从而确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应价格。
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部分两部分组成(包括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
工程部分项目划分和概算编制按照水利部2002年颁发的水总[2002]11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移民和环境部分概算编制和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独立费用分建设管理费和生产准备费,建设管理费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另外还有科研勘测设计费包括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和工程勘测设计费;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所发生的费用;还有其它包括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保险费、其他税费等等。
工程部分概预算项目划分为5部分。
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
《工程项目划分》在对工程部分进行项目划分规定时,第2、3级项目中仅列出了代表性子目,在编制概预算时,应根据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工作深度和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增删调整或再划分。
1.2工程概预算(清单)是水利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水利工程概预算其典型作用是帮助工程进行前期设计概算,也是水利工程前期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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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设备费=310000+13237+1550+2263=327050 (元)
安装工程费编制
• 1、安装费内容的组成 • 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未计价材
料费和税金组成。 • 其中概算定额中所列安装费包括设备安装
• 某工程中采用的水轮机原价为310000元/台,经火 车运输2000km、公路运输70km到达安装现场, 运输保险费率为0.5%,求每台水轮机的设备费。 设备原价=310000(元);
• 运杂费=310000×(2.21+0.40×2+1.06+0.10×2) % =310000×4.27%=13237(元)
• 运杂综合费率=运杂费率+(1+运杂费率) ×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率
• 10、交通工具购置费
• 工程竣工后,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生产管 理单位正常运行必须配备生产、生活、消 防车辆和船只。
• 交通工具购置费按现行《水利建筑工程设 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所列设备数量 和国产设备出厂价格加车船附加费、运杂 费计算。
• 3、设备费组成 • 设备原价 • 运杂费 • 运输保险费 • 采购及保管费。
• 4、设备原价 • (1)国产设备,以出厂价为原价,非定型和非标准产品
(如闸门、拦污栅、压力钢管等)采用与厂家签订的合同 价或询价。 • (2)进口设备,以到岸价和进口征收的税金、手续费、 商检费及港口费等各项费用之和为原价。到岸价采用与厂 家签订的合同价或询价计算,税金和手续费等按规定计算。 • (3)大型机组拆卸分装运至工地后的拼装费用,应包括 在设备原价内。 • (4)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非定型和非标准产品, 一般不可能与厂家签订价格合同,设计单位可按向厂家索 取的报价资料和当年的价格水平,经认真分析论证后,确 定设备价格。
器具。 • 2、 设备与装置性材料的划分原则 • 制造厂成套供货范围的部件、备品备件、设备体腔内定量
填物(如透平油、变压器油、六氟化硫气等)均作为设备, 其价值进入设备费。 • 不论成套供货,还是现场加工或零星购置的贮气罐、阀门、 盘用仪表、机组本体上的梯子、平台和栏杆等均作为设备, 不能因供货来源不同而改变设备性质;
费和构成工程实体的装置性材料的安装费, 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及装置性 材料费组成。 •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 经费和价差调整组成。
• 2、安装工程概算单价编制:实物量形式 • 和费率 形式两种。 • 3、安装工程单价表
4、装置性材料
装置性材料,是个专用名称,它本身属于材料, 但又是被安装的对象,安装后构成工程的实体。 • 装置性材料可分为主要装置性材料和次要装置性 材料。凡是在概算定额各项目中作为主要安装对 象的材料,即为主要装置性材料,如轨道、管路、 电缆、母线、一次拉线、接地装置、保护网、滑 触线等。其余的即为次要装置性材料,如轨道的 垫板、螺栓电缆支架、母线之金具等。
第七章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编制
第一节 设备安装工程
包括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工程
分别构成工程总概算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
一、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指构成枢纽工程和引水及河道工程的 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对于枢纽工程, 本部分由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 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三 个一级项目组成; 对于引水及河道工程, 本部分由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小水电站 设备及安装工程、供变电工程和公用设备 及安装工程四个一级项目组成。(详见项 目划分)
• 5、运杂费
– 运杂费是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 生的一切运杂费用。
• 主要包括运输费、调车费、装卸费、包装 绑扎费、大型变压器充氮费以及其他可能 发生的杂费。设备运杂费分主要设备运杂 费和其他设备运杂费,均按占设备原价的 百分率计算。
• 运杂费=设备原价×运杂费率
• 主要设备运杂费率表
• 7、运输保险费
• 运输保险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险 费用。国产设备的运输保险费可按工程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进口 设备的运输保险费按有关规定计算。一般 可取0.1%~0.4%。
• 运输保险费=设备原价×运输保险费率
• 8、采购及保管费
•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 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 费用。
• 采购及保管费=(设备原价+运杂费)×采 购及保管费率 按现行规定,采购及保 管费率取0.7%。
• 设备费=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 购及保管费
• 9、运杂综合费率
• 在编制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时,一般将设 备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合 并,统称为设备运杂综合费,按设备原价 乘以运杂综合费率计算。
• 5、 装置性材料计价
• 主要装置性材料在概算定额中,一般作未 计价材料,须按设计提供的规格、数量和 工地材料预算计算其费用(另加定额规定 的损耗率。
• 次要装置性材料因品种多,规模小、且价 值也较低,已计入概算定额中,在编制概 算时,不必另计。
• 如管道和阀门构成设备本体部件时,应作 为设备,否则应作为材料; 随设备供应的 保护罩、网门等已计人相应设备出厂价格 内时,应作为设备,否则应作为材料;
• 电缆和管道的支吊架、母线、金属、金具、 滑触线和架、屏盘的基础型钢、钢轨、石 棉板、穿墙隔板、绝缘子、一般用保护网、 罩、门、梯子、栏杆、和蓄电池架等,均 作为材料; 设备喷锌费用应列入设备费。
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指构成枢纽工程和引水及河道工程的 全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一级项目应按第一部分建筑工程相应的一级 项目分项;
二级项目一般包括闸门设备及安装、启闭设 备及安装、拦污设备及安装,以及引水工 程的钢管制作及安装和航运工程的升船机 设备及安装。(详见项目划分)
设备费编制
• 1、设备与工器具划分 • 设备与工器具主要按单项价值划分。 • 凡单项价值500元或500元以上者作为设备,否则作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