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和管理PPT课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3.03•【文号】银监发[2009]19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9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现将《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九年三月三日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金融科技的风险和监管_实用模板

注重人才培养:金融科技公 司应注重人才培养和管理, 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金融 科技行业。同时,应加强对 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管理 ,提高员工素质和综合能力
金融科技的风险和监管
总之,金融科技的发展带来 了许多机遇和挑战
在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的同 时,我们也要关注其中可能
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通过完善立法、强化监管、 增强行业自律和加强国际合 作等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 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为经 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应用和发展
金融科技的风险和监管
七、对于金融科技用户的建议
提高金融素养:金融科技用户应具备一定的金融素养,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 范技巧。可以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参加金融知识培训课程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金融素 养
合理规划个人财务:金融科技用户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财务目标,合理规划个人 财务,避免过度借贷和投资。同时,应定期评估个人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财务策略
金融科技的风险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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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经营:金融科技公司应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 求,合规经营,避免因不合 规行为而遭受处罚和信誉损 失。同时,应积极与监管部 门沟通,及时了解监管政策 变化,调整业务模式和策略
加强行业合作:金融科技公 司应加强与其他金融科技公 司的合作,共同推动行业发 展和创新。同时,应关注国 际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加强 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金融科技的风险和监管
四、对于个人使用金融科技的建议
提高安全意识:在使用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时,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泄露个人敏 感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不安全的附件 选择正规平台: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金融科技平台和使用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提供的 服务,避免遇到诈骗、非法集资等问题 了解产品和服务:在购买和使用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前,应充分了解其特点和风险, 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选择 分散投资风险:在投资金融科技产品时,应遵循分散投资的原则,避免把所有的鸡蛋 放在一个篮子里。同时,要定期评估投资组合的表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保持警惕:在投资过程中要保持警惕,避免被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承诺所迷惑。遇到 可疑情况时要多方求证、谨慎决策
信息科技风险审计方法及过程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 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 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 律和声有效的机 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 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 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 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系统(包括硬件、 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 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 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 常地运行,信息服务不中断,最终实现业 务连续性。
信息科技风险审计之 ——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信息系统是一个以人为主导,吸取经 验和遵照规律并重,利用适合的信息技术 以及相应设备,根据相应的业务模型和数 学模型,进行信息的收集、传输、加工、 储存、更新和维护,以提高组织的效益和 效率为目的,支持组织的高层决策、中层 控制、基层运作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
信息科技风险审计之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 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 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 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 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 制度和流程。在风险管理方面,北京时代 新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许多商业银行都 有合作成功的案例,其工作内容可总结为 以下两点。
信息系统开发维护是为了使信息系统 处开合用状态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目的 是纠正错误和改进功能,保证信息系统正 常工作,有以下四种类型:改正性维护, 适应性维护,完善性维护,预防性维护。
信息科技风险审计之 ——信息科技运行
良好的信息科技运行必须在设计阶段就 开始考虑。用户、负责信息科技系统运行的 人应该参与信息系统开发的设计阶段,这样 信息科技的运行问题在一开始就可以得到足 够的重视。
银监会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3)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7)第四章信息安全 (10)第五章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16)第六章信息科技运行 (19)第七章业务连续性管理 (21)第八章外包 (23)第九章内部审计 (27)第十章外部审计 (28)第十一章附则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技术防控与数字化》读书笔记模板

3
第12章审计管 理
4
第13章安全技 术架构
5
第14章开发与 测试管理
1
第15章数据中 心的运维管理
第16章金融机 2
构基础设施系 统
3
第17章外包管 理平台
4 第18章金融科
技相关技术与 风险管理
5
第19章业务风 险技术防范
第20章信息技 术自主可控
第21章总结及 展望
第10章信息科技治理数字化转型
第2章信息科技治理
2.1董事会履职 2.2高管层履职 2.3组织架构设计 2.4信息科技战略规划 2.5科技预算控制 2.6本章小结
第3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3.1风险管理体系 3.2工作机制 3.3本章小结
第4章信息科技审计管理
4.1审计管理体系 4.2工作机制 4.3本章小结
第5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8章业务连续性管理
8.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8.2业务连续性管理与执行 8.3业务连续性演练与管理评估 8.4本章小结
第9章外包管理
9.1外包管理体系 9.2外包商管理机制 9.3日常外包管理 9.4降低外包依赖度 9.5本章小结
第10章信息科 1
技治理数字化 转型
2
第11章风险管 理技术化
第13章安全技术架构
13.1安全技术架构的组成 13.2安全评估和安全态势感知 13.3安全运营 13.4本章小结
第14章开发与测试管理
14.1开发管理工具的体系建设 14.2测试管理工具的体系建设 14.3账务差错风险规避与解决 14.4联机批量冲突风险的应对方案 14.5系统更替式升级风险应对方案 14.6本章小结
作者介绍
同名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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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4全新保密警示教育ppt课件

202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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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保密意识培养与警示案例 分析
REPORTING
2024/3/23
11
增强全员保密意识
2024/3/23
强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01
阐述保密工作对国家、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性,使全员认识到保
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普及保密法律法规
02
宣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保密制度,提高全员的法律
掌握了保密技能
通过培训,学员们掌握了一定的保密技能和方法,如文件加密、网 络通信保密等,提高了自身的防范能力。
深化了团队协作
培训过程中,学员们积极交流、分享经验,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和 信任,有利于今后工作中的团队协作。
202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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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及建议
加强保密法律法规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保密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日益严峻。建议国家不断完善保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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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PART 01
保密工作概述
REPORTING
2024/3/23
3
保密工作定义与重要性
定义
保密工作是指为保护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 的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
行动。
2024/3/23
维护国家安全
防止敌对势力获取敏感信息, 保障国家安全。
保护企业利益
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企业 竞争力和经济利益。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 术的普及,保密工作面临 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 断创新和完善。
5
当前保密工作形势与挑战
形势
当前保密工作面临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和 国内形势,敌对势力不断尝试获取我国敏 感信息,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事件频发。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标准-精选版

信息科技风险(Information Technology Risk(一)信息科技治理(15分)1.信息科技治理组织架构(8分)(1)是否确立董事会、高管层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2)是否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体系。
(3)是否建立完善合规的信息科技“三道防线”以及信息科技三道防线的实际运作。
(4)是否明确信息科技治理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治理。
评分原则:(1)考察董事会、高管层的信息科技治理职责是否完整,信息科技发展战略不经董事会审批,或者本年内董事会会议不形成年度信息科技工作决议的此项最高得分4分。
(2)考察是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制度的起草、发布、修订等工作流程,信息科技管理制度是否涵盖系统开发、项目管理、系统运行、信息安全、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等领域。
(3)考察是否明确信息科技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监督的“三道防线”职责,“三道防线”部门设置是否合规;是否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成员来自高管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并定期向高管层汇报工作。
(4)考察商业银行是否以正式制度(文件)明确信息科技治理应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治理;是否制定了信息科技治理运作效果考核指标并定期进行评价。
2.信息科技对业务发展的专业支持和匹配度(7分)(1)信息科技战略与业务发展战略的匹配度。
(2)信息科技人员、信息科技投入等与业务发展的匹配度(定量)。
(3)董事会、高管层等决策人员是否具备足够的信息科技专业知识能力。
评分原则:(1)考察是否建立明确、可实施的信息科技发展战略;是否定期评价信息科技战略规划实施效果,建立信息科技战略与业务战略的协调一致机制。
(2)考察信息科技人员数量、信息科技人员占比、信息科技投入占比与商业银行发展水平是否匹配,低于同质同类商业银行平均值的此项酌情扣分;考察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建设与业务发展的支撑与匹配程度。
(3)考察具有信息科技管理经验的高管人员在董事会、决策层是否具有一定的占比;是否设立首席信息官,直接向行长汇报,并参与重大决策,首席信息官是否具有一定的信息科技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加强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适用本办法。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适用的信息科技外包,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当中涉及银行保险机构重要数据和客户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本机构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体系,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第五条银行保险机构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外包;(二)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三)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四)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五)强调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六)持续改进外包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
第二章信息科技外包治理第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覆盖董(理)事会、高管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信息科技外包执行团队的信息科技外包及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相应层级的职责,确保信息科技外包治理架构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制衡充分。
第七条银行保险机构董(理)事会或其授权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应负责推动建立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体系、审批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审议重大外包决策,高级管理层应负责制定信息科技外包战略,明确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和信息科技外包执行团队,明确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职责,审议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流程及制度,监控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