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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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条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条

第一条:宿舍分配原则为了保障民工的基本生活权益,宿舍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宿舍分配应根据民工的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年龄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现象。

第二条:宿舍卫生与清洁宿舍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宿舍进行清洁、消毒工作,保持宿舍内部环境整洁卫生。

民工应保持自己的床铺、个人物品的卫生,对宿舍环境卫生有义务进行协助。

第三条:安全防范措施宿舍内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应急出口等,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使用明火等危险性设备,确保民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宿舍用电使用管理宿舍内使用电器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对危险电器应及时报修或更换,保证用电安全。

第五条:宿舍作息管理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严禁在宿舍内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同时,要保证民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不得强迫民工超时工作。

第六条:宿舍纪律管理宿舍内应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明确要求民工要遵守宿舍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工,应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宿舍内应保持通道畅通,不得私自堆放杂物,消防通道、灭火器等设施不得被私自挪动或占用,确保宿舍内的消防安全。

第八条:宿舍设施维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对于出现破损或故障的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提高宿舍的居住舒适度。

第九条:宿舍管理人员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应承担对宿舍内的民工生活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的责任,及时解决民工的生活问题,确保民工的基本居住权益。

宿舍内应设立监督机制,由监督人员对宿舍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宿舍管理制度的落实。

以上即为民工宿舍管理制度十条,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制度的明确规定和落实执行,能够为民工提供一个安全、清洁、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保障民工的基本生活权益。

工地宿舍用电的管理制度

工地宿舍用电的管理制度

工地宿舍用电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三、规定1、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的供电设施;2、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灯等;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4、住宿宿舍员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

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负连带责任;5、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自行负责;6、住宿员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注意节约用电;7、住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工地宿舍用电的管理制度篇2为了健全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卫生、舒适的住宿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1、职工要注意个人生活卫生,每天要做到衣、被、鞋叠放整齐,生活用品统一挂入,保证室内整洁。

2、集体宿舍的卫生采用“寝室长”负责制,每天自行安排值日人员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菜、垃圾;集体场所的卫生工作人人有责,如生病应及时就医,传染病应及时回报隔离,如不及时汇报也不采取措施而传染给他人,应赔偿他人一切费用;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涂乱画墙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如发现损坏,则予以一定经济处罚。

3、非本项目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男女严禁混居,一经发现罚款50元/人次。

非法同居送治安部门处理,亲戚、家属探亲影响项目不汇报,并由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4、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管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5、职工夜间加班,夜间加班回宿舍时也不影响他人休息,晚间睡觉熄灯的时间不得超过十点。

工地宿舍用电的管理制度篇3为了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保证职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居住环境,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二、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三、宿舍内除允许使用的电脑、电视、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违者如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人民币2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四、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五、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六、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员必须严厉遵照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六、办公及职工生活: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清洁整齐,无乱挂乱堆现象,办公设施完整无缺,桌椅橱柜摆设夺序,公文资料存放整齐。

七、专设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经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和隔绝蝇、鼠等措施,剩饭残渣下脚料倒入加盖的内,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室外洗地,浴室、晒衣架和收集废弃物的垃圾桶,并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施工期间现场设置若干茶水桶,茶水桶有明显标志,加盖上锁,由炊事员负责茶水桶管理并定时加水保证供应,在高温期间,增加清凉饮料,风油精,人丹,清凉油等的供应,并设卫生保健箱2只。

农民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民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

民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

民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民工宿舍的用电安全,防备电器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率,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民工宿舍的用电管理,并由企业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执行。

2. 目的2.1 确保民工宿舍用电设施合理、安全、可靠,并有效防备电气事故的发生; 2.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用电习惯; 2.3保护公共资产,减少能源挥霍。

3. 安全用电管理的责任和义务3.1 企业管理负责人具有最终决议权,负责监督和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2 民工宿舍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措施;3.3 员工有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自发遵守用电规定,及时反馈问题和看法; 3.4 相关部门负责搭配民工宿舍的安全用电工作,供应必需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4. 用电设施和设备4.1 用电设施维护 4.1.1 民工宿舍的电网设施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4.1.2 民工宿舍的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用电设备选择 4.2.1 民工宿舍的用电设备选择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备合格证书和标识,并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

4.2.2 民工宿舍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安全隐患的电线、插座和插头。

5. 用电安全管理5.1 用电前的准备 5.1.1 员工使用电器前应确认设备工作状态正常,插头是否接地可靠。

5.1.2 员工不得擅自调整电器的电压、电流和频率等参数。

5.2 用电器具的安全使用 5.2.1 使用电器具前应先确保双脚干燥,手部不得沾湿。

5.2.2 不得在床上、被子上使用电热毯、电熨斗等加热设备。

5.2.3 离开房间时,应切断电源并拔掉插头,特殊需要的情况应事先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5.3 用电火灾防范5.3.1 民工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加热、烹饪等行为。

5.3.2 发现用电设备或线路有异常情况(如电线发热、插座短路、漏电等),应立刻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民工驻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民工驻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民工驻地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发生,保障民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民工驻地,包括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场所。

三、职责1. 民工驻地用电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对用电安全负总责。

2. 民工驻地电工:负责民工驻地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巡检和事故处理。

3. 民工:遵守用电安全规定,正确使用用电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制度内容1. 用电设备管理(1)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设备。

(2)用电设备安装、维修、更换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

(3)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2. 电气线路管理(1)电气线路应按照规范架设,不得乱拉乱接,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2)架空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3)电气线路不得沿地面敷设,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方式。

3. 电气设施管理(1)配电箱、开关、插座等电气设施应安装牢固,不得松动。

(2)配电箱、开关、插座等电气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配电箱、开关、插座等电气设施应配备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

4. 用电安全(1)民工应掌握基本用电安全知识,正确使用用电设备。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潮湿、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器。

(3)禁止在床上、沙发上使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4)禁止将电器设备放置在靠近水源、热源的地方。

(5)禁止将电线、插座等电气设施暴露在外,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的民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民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3. 对因违反用电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民工驻地用电管理责任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宿舍内用电的安全,确保宿舍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宿舍区域,所有宿舍成员必须遵守。

3. 所有宿舍成员有责任共同维护宿舍用电设备的安全,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私拉乱接电线。

二、用电设备的选购与使用1. 宿舍成员在购买电器设备时,应选择品牌信誉好的产品,避免购买廉价、假冒伪劣产品,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2. 高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热毯、电炉等)的使用必须经过宿舍管理员的同意,并且要按照设备操作说明进行正确使用。

3. 所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将电源及时关闭,避免因长时间使用或漏电导致安全问题。

三、插座和电线的使用1. 每个宿舍仅能使用正规安装的插座,禁止使用私拉乱接的插座,以免因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2. 所有电线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并且不得将电线暴露在易受潮湿的环境中。

3. 插座上不得插拔湿手、漏电的电器设备,禁止将电线绕在金属或发热物上,以免引发电线过热、短路的危险。

四、灯具和照明设备的使用1. 灯具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灯具牢固可靠,以防灯具掉落引发人员伤害。

2. 严禁使用超过额定功率的灯泡,以免造成电路过载、线路过热等危险情况。

3. 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所有照明设备,避免因灯泡长时间发热引发火灾。

五、火源安全管理1.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包括但不限于煮饭、烧水、点燃蜡烛等行为,以避免引发火灾。

2. 严禁在宿舍内乱扔烟蒂、火柴等可以引燃物品的物品,确保宿舍内没有可燃物。

3. 如需煮食,应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等安全电器设备,并确保在使用完毕后将电源关闭。

六、窗帘的安全管理1. 窗帘应选择阻燃材质的产品,避免窗帘因触热引发火灾。

2. 禁止将窗帘挂在照明设备上,以避免窗帘因接触灯泡而引发火灾。

3. 离开宿舍时,必须将窗帘拉开,确保窗户通风,以防止窗帘遮挡导致火灾时的疏散困难。

农民工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农民工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农民工在宿舍的安全,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农民工宿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宿舍、项目部宿舍等。

三、宿舍安全管理1. 宿舍分配(1)农民工宿舍分配由项目部统一安排,确保农民工按照规定入住指定的宿舍和床位。

(2)农民工不得擅自转调床位,不得冒名顶替住宿,不得私自留宿他人。

2. 安全检查(1)项目部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宿舍设施齐全、完好,无安全隐患。

(2)农民工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 用电安全(1)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煤气灶等违禁电器。

(2)用电设备应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 火源管理(1)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取暖。

(2)农民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5. 财物安全(1)农民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将现金、贵重物品随意放置。

(2)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危险品。

6. 环境卫生(1)农民工应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2)宿舍内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表现良好的农民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农民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农民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六、宿舍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 宿舍内禁止以下行为:(1)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2)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3)打架斗殴、侮辱他人等违法行为;(4)损坏公共设施、物品;(5)未经允许,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 宿舍内禁止以下物品:(1)易燃易爆、剧毒物品;(2)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违禁品;(3)贵重物品、现金等。

民工住宿区安全管理措施

民工住宿区安全管理措施

民工住宿区安全管理措施为保证民工生活区的居住安全,保证工地的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1、凡在民工住宿区内居住人员的单位必须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民工住宿区安全包保责任状》并遵照执行。

2、民工住宿区内照明用电一律使用三十六伏低压电。

3、住宿区按实际需要配备灭火器材,保证出现火情能及时进行扑救。

4、住宿单位必须派专人进行生活区管理工作。

5、指定、强化检查处罚措施,定期组织人员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堵塞漏洞、消灭隐患。

6、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教育,增强民工安全观念,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7、保持宿舍地面干净,无烟头、无痰迹、无尘土、无杂物。

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机械、工具等。

8、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并采取消除蚊虫、苍蝇及通风措施。

9、床铺被褥,服装统一、室内统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不乱放、乱摆,个人不得采取任何隔断、隔离方式。

10、被褥整洁、平整、摆放统一,室内各种物品、个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干净。

11、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换鞋、勤理发。

12、宿舍内任何人不得私自拉线接电,不得使用高压电器设备,防止电击伤人及发生火灾。

13、宿舍内不准居住家属或女性,不准留宿外单位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任何人员,如发生,每人次罚款200元。

14、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床架、铺板,各种用具,登记领取,妥善保管,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15、建立卫生值班制度,实行专人专岗,做到天天有人搞卫生,责任到人。

16、严禁在宿舍内集众凶酒、赌博、非法集会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发生,轻者罚款200元,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7、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生火做饭,烧开水,如发生,每人次罚款100元。

18、项目对各单位的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或环境卫生差的单位,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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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2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

3宿舍内允许使用电脑、电视、收音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如有:违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得返还并处以1000,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4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处以加倍赔偿追究相应责任: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服重要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即使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8办公及职工生活: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无乱挂乱堆现象。

9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隔绝苍蝇,老鼠,等措施。

残渣剩饭倒入有盖的容器内。

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10宿舍供电时间:晚6点至早上6点其它时间停电,配合项目部及开发商的安全用电检查,必要时拆除,只限于2#3#楼安装插座以上插座必须按规范安装,否则停电处理。

违章用电罚款1000元
湖北亿通建筑劳务公司施工负责人签字生效:____________
北京市田华建筑集团五公司秦皇岛项目部安全部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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