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在工作中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三、定义1. 手持电动工具:指由电池、电源或燃油等电能传动装置驱动,带有切削、打孔、研磨、切割、钻孔等功能的便携式工具。
2. 使用人员:指公司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人员。
四、管理要求1. 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和验收a. 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具备检测合格证明。
b. 手持电动工具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
c. 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 使用前的准备a.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使用人员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包括电源、电池充电、传动装置等。
b. 确认手持电动工具上的警示标识是否完整,是否能正常使用。
3. 操作使用要求a. 使用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鞋、眼部防护、耳部防护等。
b. 在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时,禁止戴手套或长袖衣物,以免被卷入切割部分。
c. 禁止在手持电动工具运行中维修或清理机器设备。
4. 使用结束后的处理a. 使用人员应关掉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或切断电源源。
b. 使用人员应彻底清理手持电动工具的残留物和切削部分的碎屑。
c. 使用人员应将手持电动工具存放在指定位置,并进行安全上锁。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公司应定期组织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操作规范、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2.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应接受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安全检查和整改1.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手持电动工具的存放、防护装备的佩戴、操作规范等。
2.对于安全隐患或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七、责任追究对于故意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遵守。
第三条公司将负责为员工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手持电动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和安全操作培训,并确保员工具备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有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不得私自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第二章手持电动工具的配置和维护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置适当的手持电动工具。
不得私自购买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手持电动工具。
第七条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维护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第八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在使用前检查其安全性能和操作状态。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并维修人员。
第九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池和充电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禁止使用未经认可的充电设备。
第十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维修过程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确保维修质量。
第三章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和操作第十一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不得未经培训擅自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第十二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必要时还需穿戴耐磨防护服装。
第十三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说明书,清楚了解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在使用前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和危险物品。
第十五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使用或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下使用。
第十六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定期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清洗和保养,保证其干净、整洁和安全可靠。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办法范本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的购买、使用、保养、维修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手持电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钻、电动锤、电动扳手、电动割草机等。
第四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规定。
第二章购买与验收第五条手持电动工具的购买应根据实际需求,提前编制购买计划并按照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购买前,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认真的评估和比较,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七条手持电动工具的技术参数、质量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验收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仔细检查其外观是否完好、齐全,附件是否齐全,并测试其性能是否正常。
第九条验收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及时登记入库,并分配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第三章使用与保养第十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先检查其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松动、断裂等情况。
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二条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使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 不得随意拆卸手持电动工具的任何零部件;2. 不得使用损坏的电线、插头或插座;3. 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适当的休息时间;4. 使用过程中,禁止在湿地、易燃易爆场所使用;5. 使用完毕后,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清洁,并放回专用存放位置。
第十三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保养应按照制造商的相关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更换磨损零部件等。
第十四条对手持电动工具的保养工作应建立相应的保养记录,包括保养时间、保养内容以及保养人员等。
第四章维修与报废第十五条手持电动工具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二、职责1. 部门负责人:-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配备适合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并确保其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确保员工进行相应的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 使用人员:- 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 按时进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维护保养;- 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有关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故障和事故。
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用和购置1.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选择适合的型号和规格,遵循安全性能、可靠性、耐用性等原则。
2. 购置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且应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
3. 购置前应进行必要的验收,确保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功能完好。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和维护1. 使用电动工具前,使用人员应确保其具备以下条件:- 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 了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结构和性能特点;- 检查电动工具是否运转正常,无异常声响。
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操作要求:- 穿戴适合的个人防护用品;- 按照正确的姿势和手法操作,并避免过度使用;- 避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稳定性受到影响;- 禁止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改装和私自维修;- 当不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将其关闭并存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
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维护保养要求:- 定期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查,如有异常现象立即报告;- 清洁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部面板和过滤器等部位;- 定期更换磨损的配件,并进行润滑维护;- 禁止在工作中将手持式电动工具长时间悬空工作。
五、事故管理1. 如发生手持式电动工具事故,使用人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2. 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事故现场的抢救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事故分析。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3篇)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行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并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的主管人员。
第三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知识。
对于新员工,应该在入职前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公司负责制定和完善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设备。
第六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本管理制度,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和保养。
第七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主管人员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监督和管理职工的安全操作。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八条职工有权拒绝使用未经检修和维护的手持电动工具,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对于手持电动工具的选择和购买,应优先选择品牌知名、质量可靠、安全可靠的产品。
购买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第十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要求进行,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在良好状态,并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手套、安全眼镜、耳塞等。
第十二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私自改装和修理。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保证周围环境没有可燃物和易爆物,并保持安全距离。
禁止在高温、潮湿和易燃的环境中使用。
第十四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不得与他人闲聊或玩耍,不得饮酒和吃东西。
第十五条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后,应及时将电源关闭,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不得将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抛掷或丢弃。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确保员工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场合,并要求员工严格遵守。
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工具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本规定严禁违反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制度要求,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操作和维护培训,并通过考试。
2.员工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擅自更改或改动工具的结构和部件。
3.员工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佩戴适合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并保持个人卫生。
4.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定期检查工具的外观、电源线、插头等,确保其完好无损,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维修。
5.员工在连接电源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和插头是否完好,不得使用损坏或报废的电源线和插头。
6.员工在更换电动工具的刀具或附件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确保刀具和附件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不得使用磨损或损坏的刀具。
7.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不得将工具放在易燃或易爆物品旁边,严禁在使用工具过程中吸烟或接近明火。
8.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保持专注,不得分神或与他人交谈,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相关操作要求1.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站稳,并将工具握稳,保持平衡姿势。
2.员工在使用切割类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防护罩,确保切割过程中不会溅射出危险物。
3.员工在使用打磨类电动工具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和手套,避免灰尘和碎屑对身体的伤害。
4.员工在使用钉击类电动工具时,必须选择适当的弹力钉或焊接材料,确保钉或焊接牢固可靠。
5.员工在使用电锤类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适量的冲击力,避免超过工具的负载能力。
6.员工在使用电钻类电动工具时,必须先将停止按下按钮后才能拔掉插头,避免发生误触。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手持式电动工具是指电动锤、电钻、电磨、电剪等手持式工具,以电能为动力源,用于加工、修理和安装工作的工具。
第三条所有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或负责人的职责包括:1. 定期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2. 组织对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3. 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向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4. 监督并检查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5.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在使用前,检查电源线、电池及其他连接部分是否完好,如发现有损坏或异常应停止使用,并向管理部门报告;2. 使用人员应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说明正确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不得将其用于超出其使用范围的工作;3. 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佩戴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4. 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专注,避免分散注意力造成事故;5. 操作完成后,应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关闭,并断开电源,以免发生意外;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放置和存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被他人非法使用。
第八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不得随意拆卸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装置,以免发生意外;2. 不得在没有经过维修和检验的情况下使用损坏的手持式电动工具;3. 不得使用没有标有正规厂家名称、型号和序列号的手持式电动工具;4. 不得私自修改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或电池,以免引发电气隐患;5. 不得在手持式电动工具正在工作时离开操作地点,以免发生意外。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范本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使用和管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主体为企业的主管部门,并由专门负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人员进行具体执行。
第二章电动工具的选购与验收第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购和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进行,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五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购应根据具体使用要求提出合理的技术参数,并对多个厂家进行比较评估,选购合适的产品。
第六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验收应在购买之前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性能测试、电气绝缘性能测试等,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七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养与维修第八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养应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进行,确保工具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九条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每日检查和保养,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十条电动工具的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紧固螺丝、更换易损件等。
第十一条电动工具的维修应由指定的专门维修人员进行,并记录维修内容和时间。
第十二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维修工作应及时、有效地进行,维修完毕后要进行测试,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章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所有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特定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十五条严禁无证上岗以及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第十六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应确保工具的工作环境安全、无燃气、易燃易爆、有害物等,严禁使用在危险环境中。
第十七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应当熟悉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停放和保养,严禁随意放置或放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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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24852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Handheld Power Tool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到的所有手动、手持电动工具实施控制和管理,保证机械设备不影响工程施工,提高其利用率,保证完好率,确保安全生产,降低成本。
二、编制步骤步骤一:确定手动、手持电动工具的定义。
步骤二:分类列出常规工程中使用到的所有手动、手持电动工具。
步骤三:弄清各种工具的使用频率,确定提供方式(工人自带或项目部提供),把项目部提供的手动、手持电动工具作为管理重点。
步骤四:列出项目部在提供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
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步骤五:汇总后进行讨论,确定各个问题的对应措施。
步骤六:整理各项措施,确定管理办法条文。
三、编制过程1、步骤一、二:由各人独立编制,并进行语言组织,输入电脑,做成电子版。
时间暂定为0.5天(5月31日上午)。
2、步骤三:由大家集体讨论,进行分类合并,并进行排序。
时间暂定为0.5天(5月31日下午)。
3、步骤四:各人独立提出问题,进行汇总合并。
时间暂定为0.5天(6月1日上午)。
4、步骤五:汇总后进行讨论,确定大家都认可的措施。
时间暂定为0.5天(6月1日下午)。
4、步骤六:根据讨论结果,整理成文。
并提交各人再次审核。
时间暂定为1-2天(根据其他工作合理穿插安排,初定6月3日前完成)。
四、编制参加人员商务部:周海荣、周功校技术部:刘德义(暂未到)、工程部:张淼、侯宗斌、周飞龙财务部:卿海峰一、定义1.手动工、器具:功能比较单一,操作比较简单,自身重量轻便,利用力学原理制造,为了减轻操作人员的体力,提高操作效率,且无需外用能源(如电、压缩空气等),而仅由操作人员用身体的某一部位(主要是手)作为动力来源即可启动、操作、使用的一种用具。
2.手持电动工具:功能较为单一,操作简单,自身重量相比手动工具稍重,利用电力(或辅助以压缩空气)作为动力来源用,不固定于某一地点,须使用人员手握持或悬挂进行操作的小型电动工具。
二、工程施工中用到的手动工、器具1.木工:锤子、手提锯、扳手、电钻、手持电锯、钢卷尺、线锤、墨斗、电吹风机2.钢筋工:剪刀、扎钩、螺栓扳手、钢筋扳手、卷尺、长钢尺、粉笔、扳手、榔头、手锯、线锤、尼龙线、铁锤、撬棍、钢丝刷子、绑扎架3.砼工:铁抹子、木抹子、胶皮水管、扫帚(塑料笤帚)、畚斗、刮尺、铁锹、铁耙、扳手、榔头、卷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风镐4.架子工:扳手(力矩扳手)、老虎钳、扎钩、剪刀、卷尺、钢尺、石笔、油漆刷子、大锤、气焊切割机、安全带5.瓦工:瓦刀、尼龙线、线锤、靠尺、铅笔、手推车、链条锁、铁锹、灰桶6.抹灰:铁抹子、刮尺、线锤、靠线板、卷尺、石笔、灰桶、手推车7.饰面砖工:割刀、刮浆刀、尼龙线、墨斗、红铅笔、卷尺8.电焊工:电焊手套、面罩、绝缘鞋、7.手持电动工具:手提切割机、台式切割机(切割砂加气砌块用)、冲击电钻、搅拌电钻(搅拌粘结剂用)、电钻、金属切割机、手提切割机(切割木材)、砂轮切割机、小型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接机、手持电锯、小型压缩机、磨光机、风镐、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电吹风机三、使用频率1.手动工具中的个人工具(如榔头、扳手、瓦刀、铁抹子、扎钩、卷尺等绝大部分个人单独使用的工具)使用频率很高,基本上每个工人操作时都要用到这些工具中的一种或几种。
2.手动工具中个人使用频率不是很高,在小组内共用的某些工具(如刮尺、泥桶、靠尺、剪刀等),个人的使用频率不是很高,但工作中,小组共用累加的使用频率也不低。
3.手持电动工具有些是单工种使用(但在工种内部又是共用的),比如说台式切割机只有砌筑工人需要使用,木工切割机只是模板工人需要使用,在小组内的使用频率较高。
4.有些电动工具是各个工种共用的,如电焊机,木工、泥工、钢筋工、安装工、架子工都会用到。
各个小组的累加使用频率是非常高的。
四、个人使用的手动工器具配备1.项目部根据工程单体数量、工程施工进度、现有库存工器具情况,确定劳动力资源需求计划,劳动力资源需求计划需明确各工种劳动力数量(分技术工和普工)、劳动力进场时间。
2.工程部根据劳动力资源需求计划,编制工器具需求计划,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商务部通过市场调查、招标,集中采购常用的工器具。
某些工器具可安排人员集中自制(如撬棍、錾子等)。
3.劳务工人进场后,根据需要由班长集中从项目部仓库领取工、器具并办理借用手续,班长分发给工人,由工人签字领用,若丢失或故意损坏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4.劳务工人经项目部考核合格留用,签订劳动合同,由班长收回辞退工人借用的工器具,归还仓库。
留用工人统一办理工器具领用登记手续。
5.劳务工人领用的工器具,自行负责保管、维护。
6.劳务工人一段时间内不再需要使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工器具的,可提前归还仓库,仓库给予销账。
劳务工人1年内遗失的,可由班长开具工具领用单,经工长审批同意,可再次向项目部仓库申领,但需按从申领人工资中扣除工器具购买成本金额。
个人也可自行购买,但需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7.劳务工人使用工器具超过1年遗失的,可再次从项目部申领,不扣工器具成本金额。
8.劳务工人使用工器具不慎损坏的,上报班长,由班长确定损坏原因,若确非使用者责任,可由班长开具证明,从项目部仓库更换对应的工器具。
9.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拿取他人工器具的,作为盗窃处理。
根据项目部其他和盗窃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劳务工人转换工作岗位,或调往公司其他项目的,领用的工器具归还项目部仓库,仓库予以销账。
11.所有劳务工人,无论是项目部辞退、个人自主离职、调往其他项目部等,在结算时,班组长上报的计算资料中必须附上工人领用工器具、归还工器具等相关单据,作为结算部门审核的结算依据。
五、共用的手动工器具配备1.工程部根据劳动力资源需求计划,编制共用工器具需求计划,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商务部通过市场调查、招标,集中采购,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2.共用工器具不发放到劳务工人个人或劳务小组,由仓库直接保管。
3.班长安排施工任务时,需在任务单上注明该任务需要借用的共用工器具(个人单独使用的工器具已经发放到个人,任务单上无需注明)规格类型、数量、使用时间,报工长批准后,由班长到仓库领取,办理领取手续。
4.班长在安排劳务工人个人或劳务小组工作时,将工具明确交由某个工人(本班内工器具使用最为熟练的工人)使用,并委托其代为照管;当其使用完毕,小组其他人员需要使用时,不得拒绝;5.班长、劳务工人可以拒绝非本班(指不归本班长管理的工人或小组)人员的工器具调用、取用要求。
6.使用完毕由班长(或班长委托某位工人)负责收集、清理,由班长归还仓库,仓库检查验收后予以销账。
7.当某些工器具需连续使用多天的,可由班长暂为保管。
当预计在2天后需要再次使用的,则应在使用完毕后归还仓库,在再次使用时办理手续,从仓库领取。
8.班长从仓库领取共用工具时,应检查其完好率,对已经出现故障无法继续使用的,可以拒领。
在使用中须按操作方法、工艺要求使用,若出现故障的,及时还库,并换取完好的工器具。
9.因使用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故意损坏工器具的,追究班长、操作者相关责任。
属技术原因、自然损耗原因损坏的,不得追究班长、工人责任。
10.当施工高峰共用工具使用频率较高,仓库库存无法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时,仓库需及时上报工长,由工长进行综合考虑,根据实际和未来预计需求情况,确定补报进货或加强现场调剂。
六、手持电动工器具配备1.工程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单独细化项目施工手持电动工具的配备方案,编制需求总计划,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商务部通过市场调查、招标,集中采购,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2.手持电动工具需要近期长久使用的可由班长向工长申报计划与使用日期,班长凭工长批复的计划单到仓库领取,否则一律不发放到班组(小组)或个人,由项目仓库同意保管。
3.工长安排任务时,需在任务单上注明该任务需要用到的手持电动工具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时间段;班长根据工长批复的任务单到仓库领取,并办理领用手续。
4.班长领取手持电动工器具时,须检查其完好程度,当场检查、试用,对有故障或影响使用的电动工具,可以拒领。
5.班长安排任务时,需通知点工(或班组内的电工)接通电源,接好开关箱,并在现场对电动工具操作者就用电安全技术、电动工具安全试用技术方面的要求进行交底,交底时可示范电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交底应做好记录。
6.班长、劳务工人可以拒绝非本班(指不归本班长管理的工人或小组)人员的借用、取用要求。
其他班组工人未经许可取用本班的电动工具,造成本班工作受到影响,或损坏电动工具的,班长可向工长等上级反映,由上级领导追究其责任。
7.工长在编制任务单时,需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电动工具的使用情况,不得为了长时间占用某种电动工具,有意在任务单上多列电动工具,或者在不需要使用电动工具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段也列出电动工具。
8.电动工具使用完毕,由班长(或班长委托某位工人)负责收集、清理,由班长归还仓库,仓库检查验收后予以销账。
9.当某些工器具需连续使用多天的,可由班长暂为保管(任务单需注明)。
当预计在间隔至少1天后才会再次使用的,则应在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仓库,在再次使用时办理相关手续,从仓库领取。
10.在使用、保管电动工具时,须按操作方法、工艺要求使用、保管。
若出现故障的,及时还库,并换取完好的工器具。
班长须说明故障产生原因,仓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确定责任方,若系操作者责任,则由班长负责追究操作者责任。
处理方式分为处以维修费用等额罚金、追加罚金、辞退等。
11.因使用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故意损坏工器具的,追究班长、操作者相关责任。
属技术原因、自然损耗原因损坏的,不得追究班长、操作者责任。
12.工长、班长、仓库管理员须定期沟通、协调,及时补充、调剂各类电动工具,确保不影响施工生产的需要。
七、项目部工器具制备、盘点、维护1.项目部的生产部门、材料仓库部门、商务部门作为工器具管理的主要直接参与部门,对工器具的计划、采购、领用、保管、维护、考核负主要责任。
2.生产部门作为工器具计划、使用部门,在编制计划时,结合施工进度安排、劳务工人(小组)分工情况确定工器具制备量,适当考虑一定富余系数,但也应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库存积压不致过多,造成资金沉淀。
3.商务部门作为工器具的招标、采购部门,必须遵循质优价低原则,通过综合比较,选择质量过硬、价格适中、售后服务到位、维修方便、备件齐全、备件及维修价格不高、保修期限相对较长的品牌和厂家作为供货方。
4.材料仓库部门作为实际管理部门,必须履行进场验收、登记造册、做好标记编号、保管好保修凭证、办理领用归还手续、分析故障责任、提供工器具质量反馈信息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