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最新)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3•【字号】余府发〔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余府发〔2017〕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1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城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增加义务教育学位;生源较少的农村适度向中心村和乡政府所在地集中办学,提升办学效益和质量。
到2020年,全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全部达标,基本消除大校额、大班额,办好保留的教学点。
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特殊群体接收义务教育权利全面保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初步实现。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完善机制。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享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坚持优先发展,统筹推进。
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优化发展和重点保障。
调动企业、社会力量办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加强沟通和协调,密切部门协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构建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
客观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出实招、抓关键,破解发展瓶颈。
坚持目标引领,将目标任务项目化、具体化,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按任务书、计划表强力推进。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7〕24号)要求,现就统筹推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作为重要抓手,以学有优教为目标,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加快缩小市域内城乡教育差距,让人民群众从教育改革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加快推进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现代化,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市级统筹,均衡发展。
强化市级对义务教育统筹调控责任,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市域内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使各区(市)保持大体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优先保障,科学谋划。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上对义务教育科学规划、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
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高水平现代化建设。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义务教育是我优先保障和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府发〔20〕13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优化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资配置,整体提升我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在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实施科教兴和科教强战略。
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紧紧围绕提高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健全法治为可靠保障,按照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四个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资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均衡配置,新增教育资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巩固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进一步巩固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2021年,实现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基本消除大班额。
全面完成教育脱贫任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措施(一)提升城乡学校科学布局水平,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办学质量。
国务院发布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发布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作者: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6年第15期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意见》明确了十项改革举措,一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和足够的学位供给;二是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合理布局学校,采取多种措施补齐乡村教育短板;三是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六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七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八是改革控辍保学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资助政策,防止因上学不便而辍学;九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十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健全工作体系,促进健康成长。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04
保障措施与政策建议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 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确保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 核体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政府责任
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中的责任,确保 政策落实到位。
THANK YOU
优化教师、设施、设备等资源,实现城乡之间的合理分布和 共享。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集中管理和调配,减少资源浪费,实现资源效益的最大 化。
提升教育质量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发展
通过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使城乡学校都能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不仅注重知识传授,还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未来社会发展培养 合格人才。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总结词
加大教育投入,保障义务教育经费
详细描述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有效使用。加大对农村和薄弱学校 的支持力度,提高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推进教育信息化
总结词
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VS
详细描述
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 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通过远程 教育、网络课程等方式,共享优质教育资 源,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 展。
加强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 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监督评估机制 ,对改革发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
督查。
定期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 革发展成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成府发〔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8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将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17号)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统筹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促进全域成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现就统筹推进成都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优化城乡教育布局规划(一)修编城乡学校布局规划。
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要根据“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要求,结合城区规划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参照《评估办法》,对标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提高学校千人学位比、生均用地面积等规划指标,充分预留教育设施用地,优先编制所辖行政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布局规划》)。
积极探索实行义务教育用地储备制度,足额保障义务教育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规划确定的中小学校建设用地位置和界线,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二)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
雅安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雅安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本方案旨在通过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保障各类人群在教育资源分配上的公平与合理,促进农村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达到以下总体目标:1.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完成率;2.减少城乡义务教育质量差距;3.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建立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管理体系,完善人才培养机制;5.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重点任务1. 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1.加强对县域教育资源的收集、统计、分析,确保资源分配公平合理;2.按照学校实际需求以及师生人数等因素,科学规划学段、班级的数量和规模;3.积极推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打造多元化、立体化的教育体系。
2.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1.加强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高素质教师、先进教育科技等资源向农村地区资金重点倾斜;2.加强对中小学校长的培训,提升其教育教学管理和领导能力;3.建立教师“双师型”培养和选拔机制,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3. 健全教育管理机制1.经费投入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财务拨款、监督和考核机制;2.制定相关标准和管理要求,加强县域内各级教育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协调;3.鼓励国内外知名教育机构参与县域内教育发展,推动各类教育资源共享和交流。
4.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1.探索建立基于县域教育发展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养机制;2.创新中小学教师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创新热情和活力;3.推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建立包容、多元、个性化的评价体系。
三、实施保障1. 组织领导机构设立由主管教育的政府部门、县域内各级教育管理机构及相关学校和教育专业人士组成的领导机构,承担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职责。
2. 完善政策措施出台鼓励农村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如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农村学生助学金标准、推进农村教育资源共享等。
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最新)

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最新)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XX府发〔XX〕17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函〔XX〕102号)要求,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基本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质量。
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推动学区化、集团化和学校联盟方式办学,大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目标任务到XX年,实现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三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乡发展基本协调。
具体目标是:——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达到相应要求。
——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三、主要工作(一)同步建设城镇学校。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十三五教育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面积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保障城镇学校建设用地。
加快城北新学校建设,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合理调整中心城区学校布局,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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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最
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XX〕40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XX〕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24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XX政发〔XX〕24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17号),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为主要途径,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要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切实解决当前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乡村弱”和“城镇挤”等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让人民群众从教育改革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XX年,全市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问题全部解决,学校标准化
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显著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显著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中国特色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合理规划和建设义务教育学校。
1.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修订编制“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
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XX政办字〔XX〕152号文件精神规范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XX教发〔XX〕127号)要求,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保证新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已建成的居住区,要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关部门应当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组织规划核实。
不得违反规划在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学校建成后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
结合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
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
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
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2.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到XX年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得到解决。
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建立班额定期监测、通报制度。
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户籍管理和计生政策变化等因素,完善和落实XX—XX年消除大班额规划,留足教育用地,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构建起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各镇街、开发区)
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
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深化“互联网+教育”创新应用与实践,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基于云技术的教育教学创新和基于大数据的精准管理。
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和数字校园建设,到XX年,全市中心校以上中小学校全部达到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依托XX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优质资源建设体系,利用“远程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远程教育模式,将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到每个班级,实现学科资源城乡全覆盖。
全面完成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任务,加强我市教育视讯服务平台建设、开发与应用,实现城乡网络视频互动教研一体化,推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学教研互动。
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中小学教师及初中以上学生全部开通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一生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