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越与规训(上)
谮越和僭越区别

谮越和僭越区别
谮越是错误写法。
僭越,释义:超越本分、规矩。
引证:王任叔《疲惫者》:“五六十岁的老翁,讨了一个老婆慰慰寂寞,在中国的社会里并不算什么一回事。
然而在他便觉得有些僭越了。
”
例句
1、超越本分行事
《魏书·清河王怿传》:“谅以天尊地卑,君臣道别,宜杜渐防萌,无相僭越。
”
《北史.卷一九.魏孝文六王传.清河王怿传》:谅以天尊地卑,君臣道别,宜杜渐防萌,无相僭越。
宋文天祥《提刑节制司与安抚司平寇循环历》:“今某自有章宪样子,岂敢事事干与,犯僭越之诛。
”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二一回:“ 玄德不能隐讳,遂曰:‘舍弟见操僭越,故不觉发怒耳。
’”
明归有光《上赵阁老书》:“君子伸於知己而诎於不知己,是以冒渎而忘其僭越焉。
”
王任叔《疲惫者》:“五六十岁的老翁,讨了一个老婆慰慰寂寞,在中国的社会里并不算什么一回事。
然而在他便觉得有些僭越了。
”
2、用为谦词
清·孔尚任《桃花扇·访翠》:“﹝小旦﹞何不行个令儿,大家欢欢。
﹝丑﹞敬候主人发挥。
﹝小旦﹞怎敢僭越。
”
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我平素对于马氏的学说没有什么研究,今天硬想谈‘马克思主义’已经是僭越的很。
”。
审视“规训化”教育

如今 , 老师 虐待 、 体罚学 生 的事情 时有发 生 , 更危 险的是那 些虽然没有骇人 听闻但严重侵 害 了学生权 利的惩罚 。虽然也许 只是偶 然和个别 现象 , 但联 系依然存 在的应试教 育 、 繁重的学业 压力等等现实情况 , 我们不得不对学生的基本状况表示担忧 。现 实教 育对于学生生命 价值 、 自由价值 等的僭越 , 某种程度 上源于 教 育的 “ 规训 化” 。教育 通过 不 同的手段 和技 术 , 学生培养 成 将 “ 驯顺 的肉体” “ 和 听话的灵 魂” 。 驯顺的 肉体 即被操纵 、 塑造 、 被 被规训 的肉体 , 它服从而且配
3 创 生 的筹 划
合 。现 代教育正根据 某种社会 的理想 秩序 的需 要或者外 部的权 “ 力意图为儿童设 计发展 目标和发展模式 , 且相 信这种 目标和模 并 式是惟 一正确 的 , 图为儿 童决定 一种完 美人格 的正 确发展 道 试 路, 为儿童安排既定 的生活方 向和行 为秩序 。 依言 , ” 现代教育 正 在塑造者-l 的肉体 ,  ̄N U 依据后现代 思想大家福柯 的理论 , 现代教
时间表是一项古老 的遗产 , 始终贯穿着我们 的学 习生 活。从 幼儿 园到 中小学 到大学 , 甚至到工 作 , 离不开 时间表 。学校凭 都 借着时间表控制着学生 的时 间以及相应 时间内的行 动。 随之 而来 的是 肉体与姿势 的关联 。姿 势与全身位 置之 间的 最佳联 系是效率和速度 的条件 。正确地使用 身体从 而可能正确 地得用 时间 。谈到 姿势 , 不得不想 到初 上小学 时 , 主任要求必 班 须坐得笔 直笔直 , 不能有丝毫 地动静 , 动之前 必须打报 告等等规 定, 学生们言 听计从 , 了一个个被规训 的肉体 , 成 也成为一个有效 率的姿势的前提条件 。
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三个基本问题

2024年3月㊀第17卷第1期㊀㊀㊀当代教师教育ContemporaryTeacherEducation㊀㊀㊀㊀Mar.ꎬ2024Vol.17No.1㊀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三个基本问题咸富莲1ꎬ马东峰2(1宁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ꎻ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ꎬ宁夏银川750021)摘㊀要:在全面落实强师计划之际ꎬ加强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ꎬ引导乡村青年教师重新嵌入乡村社会ꎬ既是复归乡村教师在地身份ꎬ稳定新时期乡村教师队伍的有力举措ꎬ也是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选择ꎮ乡村青年教师作为乡村教育的中坚力量ꎬ他们是专业身份与公共身份的统一体ꎬ在实践中受诸多因素影响其公共身份却经历了嵌入 脱嵌 再嵌入这一历时性变迁ꎮ当前ꎬ积极构建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ꎬ需要外源式政策支持ꎬ积极引导乡村青年教师融入乡村社会ꎻ需要立足乡村场域ꎬ加强乡村青年教师与乡村社会的良性互动ꎻ更需要重视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主体作用与自我确证ꎬ以发挥他们在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ꎬ实现其引领乡村社会发展的人文关怀㊁社会责任与时代使命ꎮ关键词:乡村青年教师ꎻ教师公共身份ꎻ身份建构ꎻ强师计划ꎻ乡村振兴中图分类号:G451㊀文献标识码:A㊀文章编号:1674-2087(2024)01-0090-06㊀㊀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教师职业公共属性的强调ꎬ教师公共身份进入政策话语与学术话语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ꎮ这进一步强化了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ꎬ作为乡村教师更是如此ꎮ2020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ꎬ 注重发挥乡村教师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ꎬ塑造新时代文明乡风ꎬ促进乡村文化振兴ꎮ 这既是乡村振兴战略赋予乡村教师新乡贤身份的重要期待ꎬ也是«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赋予乡村青年教师全面发展的时代要求ꎮ乡村青年教师作为乡村社会的生力军ꎬ2021年国家教育统计数据显示ꎬ他们占全国乡村教师总数的71.57%ꎮ[1]研究却表明ꎬ乡村青年教师新乡贤角色担当意愿弱于乡村中老年教师ꎬ[2]乡村青年教师作为乡村社会的文化人[3]ꎬ本是专业身份与公共身份的统一体ꎬ实践中他们作为乡村社会知识分子的公共身份却日渐式微ꎮ对此ꎬ加强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研究ꎬ以期唤醒乡村青年教师的公共使命ꎬ实现乡村青年教师与乡村社会的有机融入㊁良性互动㊁意义连接ꎬ助力«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全面落实ꎮ一㊁是何: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ꎬ对于引导乡村青年教师重新嵌入乡村社会ꎬ发挥他们在乡村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ꎬ实现乡村青年教师引领乡村收稿日期:2023-12-21基金项目:宁夏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青年托举人才工程培养计划㊁2021年度宁夏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xzx21012)作者简介:咸富莲ꎬ女ꎬ宁夏隆德人ꎬ宁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ꎬ硕士生导师ꎬ博士ꎻ马东峰ꎬ男ꎬ宁夏中宁人ꎬ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讲师ꎬ硕士ꎮ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与文化使命至关重要ꎮ(一)乡村教师公共身份演变自古以来ꎬ乡村教师作为乡村社会的知识分子ꎬ承担着参与乡村建设㊁守卫乡村文明㊁传播乡土文化㊁维护乡缘关系㊁管理乡村公共事务以及服务乡村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ꎬ基本实现了其公共身份的 在场 ꎮ[4]从 乡村塾师 先生 乡村教员 到乡村教师 ꎬ再到 新乡贤 的身份转变ꎬ乡村教师公共身份经历了嵌入 脱嵌 再嵌入的演变历程ꎮ第一ꎬ乡村教师公共身份的 在场 ꎮ在传统的乡村社会ꎬ乡村教师是我国古代乡贤的重要组成部分ꎮ随着春秋战国时期学术下移ꎬ乡村教师以乡贤身份参与乡村社会建设ꎬ对乡村社会民众进行引导和影响ꎮ此时他们不仅仅是乡村民众的引导者ꎬ还是乡土文化的代言者ꎬ乡村礼教的承担者ꎬ乡村治理的协助者ꎬ乡村革命思想的传播者ꎬ乡村社会建设的推进者ꎬ其作为乡村社会公共知识分子的身份是公认的ꎮ尤其是民国时期的 欲化农民ꎬ必先农民化 的号召ꎬ要求乡村教师具有 农夫的身手ꎬ科学的头脑ꎬ改造社会的精神 [5]ꎮ此时乡村教师不仅要引导乡村民众ꎬ还要参与乡村事务管理ꎬ传承乡村文化ꎮ新中国成立以后ꎬ尽管乡村教师作为国家干部纳入国家管理体系中ꎬ但他们参与乡村社会具体事务的公共身份仍然存在ꎮ他们是乡村社会建设的复兴者ꎬ是 农民教育的推进者㊁农民文化活动的组织者㊁农业生产劳动的参与者㊁农村政治运动的盲从者 [6]ꎮ第二ꎬ乡村教师公共身份的 离场 ꎮ在社会变迁中ꎬ尤其是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受城镇化进程㊁城乡二元分化㊁国家制度改革㊁乡村学校布局调整㊁师范教育体系变革㊁教师专业主义引领㊁乡村教师招聘机制等诸多因素影响ꎬ乡村教师在离乡㊁离土㊁离农的过程中ꎬ他们的公共身份逐渐与乡村场域相背离ꎮ乡村教师所关注的空间从乡村社会转向乡村学校与城市生活ꎬ交流对象从乡村民众缩减为乡村学生ꎬ这种 候鸟 般的旅居生活ꎬ使乡村教师逐渐与乡村社会脱节ꎬ乡村教师专业身份僭越公共身份ꎬ使其作为乡村社会知识分子的公共身份日渐消解ꎬ具体表现为乡村教师逐渐沦落为乡村社会的 异乡人 ㊁乡村事务的 旁观者 ㊁乡村生活的 陌路人 [7]ꎮ第三ꎬ乡村教师公共身份的 返场 ꎮ«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于教师职业公共属性的强调ꎬ乡村教师公共身份再次引发人们的关注与讨论ꎮ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使乡村教师公共身份被赋予新的时代意义ꎬ充分发挥乡村教师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的呼声越来越高ꎬ乡村教师是专业身份与公共身份的统一体的论述得以明晰ꎮ乡村教师不仅仅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者ꎬ更是新时代乡村文明的践行者ꎬ乡村政治民主的先导者ꎬ乡村经济发展的推动者ꎬ乡村文化振兴的促进者ꎬ乡村社会和谐的维护者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指出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ꎬ承担着公共教育服务职责ꎮ因此ꎬ新时代乡村教师应当以公共知识分子的身份和情怀担当新乡贤角色ꎬ充分发挥自身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公共责任ꎬ提升参与乡村社会建设的热情ꎬ投身乡村教育事业ꎬ传承乡土文化ꎬ助力乡村振兴ꎬ促进乡村社会良性发展ꎮ(二)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释义梳理我国乡村教师身份变迁为我们很好地理解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提供历史线索ꎮ乡村教师是专业性与公共性协同提升的过程ꎬ是专业身份与公共身份的统一体ꎮ乡村教师的价值目标不仅仅体现在专业身份的实现ꎬ还要重视公共身份的达成ꎬ尤其是乡村教师公共身份建构对于乡村社会建设至关重要ꎮ乡村青年教师作为乡村学校的主力军ꎬ其公共身份决定于他们所处的乡村社会公共空间ꎬ即 乡村的 教师ꎮ[8]对于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的理解要立足乡村社会场域ꎬ关注他们作为乡村社会公共知识分子公共属性的培育ꎬ重视他们参与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的情感ꎬ即投身乡村教育事业ꎬ传承乡土文化ꎬ助力乡村振兴ꎬ提升乡村文明ꎬ促进乡村社会良性发展的社会性身份及其情感的培育ꎮ如果说乡村教师的专业身份表现在知识传递㊁技能传授等作为 乡村教育者 的工作职责上ꎬ公共身份则是乡村教师与乡村社会环境互联㊁互动㊁互惠ꎬ服务于乡村社会㊁参与乡村社会与乡村文化建设的角色担当ꎬ表现在引导乡村民众㊁振兴乡村教育㊁传承乡土文化等作为 乡村建设者 的社会责任上ꎬ是乡村教师参与乡村人才培养㊁乡村生态文明和乡风文明建设㊁乡村社会治理的角色担当ꎬ[9]体现了乡村教师从事活动的公共属性ꎮ基于上述讨论ꎬ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是指任教于乡村地区的35岁以下年轻教师以 新乡贤 身份返场乡村社会ꎬ承担传承文化知识㊁引导乡村民众㊁协助乡村治理㊁传播乡村文明㊁参与乡村建设㊁服务乡村振兴的人文关怀㊁责任担当与时代使命ꎮ二㊁为何: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必要性㊀㊀重视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ꎬ既是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青年教师担当新乡贤角色的重要期待ꎬ也是服务新时代我国乡村社会建设的可行路径ꎮ乡村青年教师兼具专业性和公共性双重本质属性ꎬ公共身份与专业身份并不矛盾ꎬ二者相辅相成ꎬ公共身份本是基于专业身份的存在ꎬ却在专业主义引领下其公共身份被忽视ꎮ对此ꎬ陈俊珂在«农村薄弱学校发展的文化选择»中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教育治理现代化背景下ꎬ乡村教师发展困境已不仅是师资数量㊁质量㊁工资待遇等显性问题ꎬ而是乡村教师公共性缺失和社会责任弱化的隐性问题[10]ꎮ乡村青年教师更是如此ꎬ他们对乡村民众生活与乡村社会建设的漠视ꎬ导致他们发展方向迷失ꎬ职业情感与归属感缺失ꎬ公共精神旁落ꎬ[11]研究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显得尤为重要ꎮ(一)复归乡村教师在地身份的有力举措多数学者认为教师身份建构是一个连续㊁动态协商发展的过程ꎮ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是乡村青年教师主体与自我㊁他者之间互动过程中通过协商㊁形塑ꎬ将自己归为乡村社会建设者的过程ꎬ也是其从脱嵌到再嵌入乡村社会的过程ꎮ乡村教师自古以来兼具乡村教育者的专业身份与乡村社会建设者的公共身份ꎮ新时代乡村青年教师作为乡村社会服务人才ꎬ调查发现ꎬ16%的乡村教师与当地居民毫无共同语言ꎬ32.4%的乡村教师不适应当地生活ꎬ[12]对此ꎬ合理构建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ꎬ不仅是乡村青年教师与乡村社会积极互动ꎬ与乡村学生生活世界共融的有效举措ꎬ也是乡村青年教师厚植乡村教育情怀ꎬ挖掘乡土文化资源ꎬ提高教材的农村适切性ꎬ基于乡村学生经验开展文化回应性教学的重要前提ꎮ(二)稳定新时期乡村教师队伍的先决条件新时期乡村青年教师的频繁流动ꎬ严重影响着乡村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稳定性[13]ꎮ随着乡村教师支持计划㊁强师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颁布ꎬ乡村教师下得去的问题初步解决ꎬ但乡村教师 留驻 的问题仍待解决ꎬ关键在于乡村教师公共身份建构与认同问题悬而未决ꎮ当前ꎬ大多数乡村青年教师因为生活空间与乡村社会的 脱嵌 ꎬ使其成为悬浮在乡村场域的 异乡人 局外人 [14]ꎮ鉴于愿意留任乡村小规模学校任教的教师只有37 6%[15]ꎬ西部地区乡村教师 留不住 的局面更普遍[16]ꎬ学者以符号互动理论㊁身份认同理论㊁ERG需要理论等为指导ꎬ剖析了影响乡村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生活满意度㊁乡土情怀㊁公共精神等因素ꎬ建议通过提高地位待遇㊁完善制度保障㊁融入乡村生活㊁提升信任水平㊁增加发展机会㊁优化激励机制㊁重塑教师形象等ꎬ建构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17]ꎮ但上述建议侧重于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外源性支持ꎬ忽视了其参与公共身份建构的主体性ꎮ新时期乡村教师队伍建设ꎬ亟需增强乡村青年教师参与乡村社会建设的使命ꎬ提高其传承乡村文化的自信ꎬ创新其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ꎬ实现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的主体回归与主体自觉ꎮ(三)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代呼唤乡村青年教师作为城乡世界的连接者ꎬ是受益于互联网的具有时代变革特征的青年一代ꎬ在城镇化进程中ꎬ却受他者规训异化与自我统整迷失双重影响ꎬ因为生活在城市ꎬ工作在乡村的 候鸟 式旅居状态ꎬ参与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的机会越来越少ꎬ在身份认同㊁乡村社会融入㊁乡村社会归属感等方面与老一代乡村教师相比存在较大差异ꎮ重视新时期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ꎬ不仅是避免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建设 去根化 危险的重要选择ꎬ更是推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ꎬ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关键ꎮ乡村青年教师作为乡村学校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骨干力量ꎬ是运用 三个课堂 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㊁引领全校师生共同发展㊁促进乡村学校内生发展的主体ꎮ(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选择乡村教育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ꎬ乡村教师是乡村教育振兴的重要支撑ꎬ乡村青年教师是乡村教师的主体力量ꎮ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ꎬ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ꎮ[18]2021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等四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的培养ꎮ[19]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言ꎬ学校是乡村的中心ꎬ教师是学校和乡村的灵魂ꎮ乡村青年教师作为乡村社会公共服务人才ꎬ时代新乡贤ꎬ新时期乡村教育的 大先生 ꎬ理应厘清乡村青年教师公共服务职责ꎬ激发乡村教师教育情怀ꎬ肩负服务乡村振兴㊁助推共同富裕的时代使命ꎬ却在服务乡村振兴中面临乡村文化基础薄弱㊁传承乡村文化的自信和热情不够㊁参与乡村治理的空间与时间不足等 问题[20]ꎬ这从根本上要求乡村青年教师将自己的专业价值实现与乡村振兴相联系ꎬ将专业身份与公共身份有机统整ꎬ融入乡村社会ꎬ挖掘乡土资源ꎬ传承乡土文化ꎮ三㊁如何: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可能路径㊀㊀乡村青年教师作为新时代乡村社会的新乡贤ꎬ其公共身份建构受国家政策㊁社会期待㊁环境㊁自身意识等诸多因素影响ꎮ本文以布朗芬布伦纳的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为指导ꎬ分别从宏观㊁中观和微观层面探究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路径ꎮ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ꎬ将党中央提出的新乡贤落实到乡村教师公共身份建构ꎬ稳定乡村教师队伍的有力举措ꎬ也是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要求ꎬ统整乡村青年教师专业身份与公共身份ꎬ建设高质量的乡村教师队伍ꎬ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重要抉择ꎮ因此ꎬ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需要以政策为根本保障ꎬ以乡村场域为空间范围ꎬ以主体建构为动力ꎬ积极融入乡村社会ꎬ参与乡村社会公共事务ꎬ传承和创新乡土文化ꎬ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ꎮ(一)政策支持: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根本保障如果说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教师公共身份建构提出了挑战ꎬ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则是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应有之义ꎬ政策支持则是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根本保障ꎬ也是乡村青年教师融入乡村社会的可行路径ꎮ第一ꎬ鼓励乡村青年教师积极融入乡村社会ꎮ乡村青年教师作为乡村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ꎬ是乡村教育振兴的基石ꎮ鉴于乡村社会无权直接要求乡村青年教师参与乡村社会建设ꎬ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管者ꎬ作为乡村社会与乡村青年教师之间的中介ꎬ可以充分发挥政策支持与监管作用ꎮ鉴于不同时期国家通过相关政策和法律文件明确规定教师身份ꎬ政府可以紧抓«教师法»修订契机ꎬ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ꎬ赋予其 教育公务员 法律身份ꎬ[21]既要从政策上保障乡村青年教师职业的公共性ꎬ也要保障乡村青年教师的社会地位ꎮ近些年来社会总体财富分配制度导致乡村青年教师身份地位㊁福利待遇相对较低ꎬ使其被戏谑地称为 稳定的穷 ꎮ亟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的 不断提高地位待遇ꎬ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ꎬ切实提高乡村青年教师社会地位与福利待遇ꎬ营造尊师重教与乡风淳朴的氛围ꎬ为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提供保障ꎬ从根本上破解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日渐式微难题ꎮ第二ꎬ引导乡村青年教师肩负乡村振兴使命ꎮ乡村青年教师是新时代乡村社会的 新乡贤 ꎬ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ꎮ肖正德提出ꎬ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教师应当具有 服务乡里的意愿㊁承担国家使命㊁彰显乡土属性㊁掌握现代知识㊁引领先进文化 的特征ꎮ[22]针对乡村青年教师服务乡里的意愿明显低于中老年教师这一现状ꎬ乡村青年教师要积极回应乡村振兴战略㊁乡村教育实践对他们的应然期许ꎮ对此ꎬ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乡政府可以搭建一系列的交流平台与交流场所ꎬ引导乡村青年教师除了推进国家教育发展ꎬ还要深入乡村社会ꎬ积极承担公共职责与时代使命ꎬ肩负引导乡村民众㊁传播乡村文明㊁协同乡村治理ꎬ参与乡村公共事务ꎬ以更好地融入乡村社会ꎬ通晓乡情民意ꎮ毕竟新时代乡村教师作为乡村社会知识分子ꎬ他们对于乡村社会的了解是其有效传递国家意志的前提ꎮ第三ꎬ加强乡村青年教师本土化培养ꎮ加强乡村青年教师乡村社会文化资本培植ꎬ厚植他们的职业情感㊁乡土情怀与社会责任ꎬ不仅仅是提高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认同ꎬ破解新时代乡村教师 留不住 问题的有力举措ꎬ也是乡村青年教师了解乡土社会ꎬ提升综合素养的关键之举ꎮ对此ꎬ教育行政部门对于乡村社会定向师范生的培养ꎬ乡村青年教师的培训ꎬ均需要结合国家战略需要㊁乡村社会建设需要㊁乡村青年教师发展需求等ꎬ建立基于 乡村 ㊁为了 乡村 ㊁服务 乡村 的培养与培训方案ꎬ加强农村社会学㊁乡土文化㊁民间艺术等培训课程设置ꎬ以创新乡村青年教师培养机制ꎬ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ꎮ(二)乡村社会: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实践场域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并非单向的线性过程ꎬ是一个动态的社会建构过程ꎮ只有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建构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ꎬ才能更好的实现乡村青年教师与乡村社会的良性互动ꎮ第一ꎬ组建乡村社会发展共同体ꎮ乡村社会作为乡村青年教师赖以生存的公共空间ꎬ是培育乡村青年教师公共性的重要场域ꎬ为乡村青年教师实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平衡提供场所ꎮ作为生活在乡村场域的乡村青年教师ꎬ具备促进乡村社会发展的现代化能力ꎬ有责任也有义务与乡村民众共建乡村社会发展共同体ꎮ乡政府㊁村支部作为乡村社会系统的领导力量ꎬ需创立 一师一帮扶㊁一校一乡村 的帮扶制度ꎬ开展研讨交流㊁主题座谈等活动ꎬ建设乡政府牵头ꎬ乡村青年教师与乡村居民共同参与的公共事务管理机制ꎬ助力乡村青年教师真正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与乡土文化传承ꎮ第二ꎬ重视乡村青年教师的社会参与ꎮ大部分乡村青年教师白天在乡村学校任教ꎬ晚上在城市生活ꎮ他们与乡村社会场域相割裂的生活状态ꎬ与乡村场域相脱离的工作状态ꎬ使他们的公共参与空间萎缩ꎬ甚至是悬浮于乡村场域之上ꎬ难以培育深厚的乡土情怀与乡土文化认同感ꎮ对此ꎬ重视乡村青年教师与乡村社会的交互作用ꎬ重建其作为 基层治理主体㊁社群道德支点和文化传承枢纽 的公共身份ꎬ[23]开展走进乡民ꎬ走入社区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ꎬ普及家庭教育知识㊁文明乡俗和科普知识等ꎬ实现乡村青年教师的人文关怀㊁社会参与与公共责任ꎮ第三ꎬ优化乡村学校教育环境ꎮ乡村学校作为乡村教师工作的关键场域ꎬ在构建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ꎮ针对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的消解ꎬ乡村学校通过调整工作安排ꎬ将乡村教师教育工作与乡村社会建设有机融合ꎬ拓展乡村青年教师校外公共参与空间ꎬ使其融入乡村公共生活ꎮ同时ꎬ乡村青年教师作为乡村社会知识分子ꎬ除了关注乡村教育问题ꎬ还需要关注乡村社会问题ꎮ通过了解乡村社会㊁参与乡土文化传承㊁协同乡村事务管理等工作ꎬ进一步创建积极的校园文化环境ꎬ建立乡村青年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强互动㊁真链接关系ꎮ(三)主体参与: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内在动力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是教师个体主观能动性和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ꎬ除了外源性的环境支持与制度激励ꎬ更要重视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主体作用与自我确证ꎮ针对新时代对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的要求与挑战ꎬ亟需加强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的自主构建ꎮ第一ꎬ唤醒乡村青年教师主体意识ꎮ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的主体建构ꎬ需要从自身主体建构意识的觉醒着手ꎬ激发公共身份建构的内生动力ꎬ实现自身与乡村社会的互动联结ꎮ尤其是针对当前多数乡村青年教师因远离乡村场域ꎬ在教育实践中对学生经验㊁乡土文化㊁乡村社会比较陌生ꎬ使得乡村教育与乡村学生经验相脱离ꎬ与乡村社会相脱嵌ꎬ最终导致乡村教育缺乏特色ꎬ却与城市教育趋于同质问题ꎮ乡村青年教师应当明确自身作为乡村教师公共身份所蕴含的意义与价值ꎬ主动将自身的专业知识融入乡村公共事务管理实践之中ꎬ展现乡村青年教师主体意识与主体责任ꎮ第二ꎬ厚植乡村青年教师职业情感ꎮ乡村青年教师与其他的乡村社会成员相比较而言ꎬ所承担的公共身份有一定的特殊性ꎬ其公共身份与专业身份相辅相成ꎬ如同一体两面ꎮ对此ꎬ厚植乡村青年教师职业情感是其公共身份建构的重要策略ꎬ更是培养乡村青年教师责任感与使命感的重要基础ꎮ针对乡村青年教师生活空间与乡村社会的 脱嵌 ꎬ使其对乡村文化陌生而导致乡村青年教师在乡土情感㊁乡村社会归属感方面较为匮乏ꎬ易使其所担负的时代使命与责任担当式微ꎬ这种乡村社会 边缘人 局外人 异乡人 等表征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公共价值的实现ꎮ对此ꎬ亟需根据他们的工作场域和工作方式特点ꎬ培育乡村青年教师的主体自觉与文化自觉ꎬ积极承担国家使命ꎬ勇做知识文化的传播者㊁乡村学生的引路人ꎬ乡村事务的参与者ꎬ乡村文明的助力者ꎬ乡村现代化的推动者ꎮ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ꎬ党中央对乡村教育的重视ꎬ乡村青年教师公共身份建构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ꎬ但如何科学建构可谓任重道远ꎮ[参考文献][1]2021年教育统计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EB/OL].(2022-12-28)[2022-12-28].http://www.moe.gov.cn/jyb_sjzl/moe_560/2021/. [2]肖正德.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教师新乡贤角色担当意愿的相关影响因素分析[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ꎬ2021ꎬ39(07):92-106.[3]郑新蓉ꎬ王成龙ꎬ佟彤.我国新生代乡村教师城市化特征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ꎬ2016ꎬ18(03):70-77.[4]闫闯.走向 新乡贤 :乡村教师公共身份的困境突破与角色重塑[J].教育科学ꎬ2019ꎬ35(04):77-83.。
《裴矩传(节选)》重点实词注释

• 宇文化及之乱,矩晨起将朝(前去上朝), 至坊门,遇逆党数人,控矩马诣(到)孟景所。 贼皆曰:“不关裴黄门。”既而(不久)化及 从百余骑至,矩迎拜,化及慰谕(安抚宽慰) 之,令矩参定仪注。宇文化及僭(僭越)帝位, 以矩为尚书右仆射,加(加授)光禄.大夫, 封蔡国公,为河北道安抚大使。及(等到)宇 文氏败,为窦建德所(被动句)获,以(因为) 矩隋代旧臣,遇之甚厚(优厚地对待)。
• 不然( )者,当率突厥,即日诛之。”帝纳 焉。王师临辽,以本官领( )武贲郎将。明年 ( ),复( )从至辽东。以前后( )渡辽之役, 进位( )右光禄大夫。于时皇纲不振( ),人 皆变节( ),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内史侍郎 虞世基等用事( ),文武多以贿闻( )。唯矩 守常( ),无赃秽之响( ),以是( )为世所 ( )称。
《裴矩传(节选)》 重点实词注释
• 裴矩,字弘大,河东闻喜人也( )。矩襁 褓( ) 而孤( ),及长好学,颇爱文藻 ( ),有智数( )。世父让之谓矩曰: “观汝神识( ),足成才士,欲求宦达,当 资干世之务。”矩始留情( )世事。
• 及( )高祖受禅( ),迁( )给事郎,奏舍 人事。明年( ),奉诏巡抚岭南,未行而高智 慧、汪文进等相聚作乱,吴越道闭( ),上难 ( )遣矩行( )。矩请速进,上许之。行至南 康,得兵数千人。
• 不然(不这样)者,当率突厥,即日诛之。” 帝纳焉。王师临辽,以本官领(以本官身份兼任) 武贲郎将。明年(第二年),复(又)从至辽东。 以前后(因为前后)渡辽之役,进位(被迁升为) 右光禄大夫。于时皇纲不振(当时,朝廷纲纪不 振),人皆变节(改变了节操),左翊卫大将军 宇文述、内史侍郎虞世基等用事(当权执政), 文武多以贿闻(闻名)。唯矩守常(还保持原来 的节操),无赃秽之响(没有贪赃枉法的名声), 以是(因此)为世所(被动句)称。
以福柯的权力观解读“卡夫卡式”的挣扎——以《变形记》为例

以福柯的权力观解读“卡夫卡式”的挣扎——以《变形记》为例作者:罗乐雅来源:《名作欣赏·学术版》 2018年第10期摘要:卡夫卡是最有代表性的表现主义小说家,他用奇特的想象和比喻,向读者们展现生活的荒谬、社会的异化、人情的冷漠。
卡夫卡本人是孤独的,他将自己与生活的一场又一场抗争隐喻在了自己的作品中。
笔者将从福柯权力观的角度,解读卡夫卡笔下充满矛盾和隐喻色彩的人物,主要以《变形记》中格里高尔为例,阐释这个在矛盾中挣扎并用变形和自我消亡抗议社会的异化的人物形象,从而深入思考卡夫卡的文字带给人们的力量。
关键词:卡夫卡异化《变形记》福柯权力《变形记》被称是为卡夫卡最为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讲述了旅行推销员格里高尔在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这不仅吓坏了经理,而家人们的所作所为更是让格里高尔觉得心寒,他们对格里高尔掩饰不住的嫌弃和厌恶加速了格里高尔的死亡。
故事的最后,格里高尔在自己的房间里孤独而凄凉地死去,而家人们却为格里高尔的死感到庆幸,因为他们将继续自己崭新的人生。
卡夫卡作为20 世纪西方现代派文学的奠基人之一,用隐喻的笔法为人们展示了在金钱社会中异化了的大众形象,表达了自己的抗议和不满,不仅如此,卡夫卡还从侧面告诉我们,社会在用一种更加隐秘的方式控制着大众的身体和思想,在麻痹大众思想的同时,削弱他们的反抗能力,而这些观点则与福柯的权力观不谋而合。
一、福柯的权力观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通过描写刑罚从古代到现代社会的变化,向我们展示了刑罚权力管理方式以及刑罚对象的变化历程。
福柯在开篇通过对比谋划刺杀国王而被判刑的达米安受到的残酷的肉体折磨,以及巴黎少年监管所井井有条的规章,告诉人们文明社会的秩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它只不过是打着“文明”的幌子,对人们的灵魂进行深入而全面的控制,权力只是想要利用这些看上去很美的词语让民众自投罗网。
而事实上,比肉体折磨更深层次的控制是思想驯服,但想要“净化”思想就必须以驯顺的肉体为基础,因为只有驯顺的肉体才能够将这些规训牢记于心从而内化成为人们思想的一部分。
僭越与规训(下)

三规训与改革(一)国外关于规训民事执行权的经验与传统的三权分立理论相比,分权学说逐渐从形式的分权发展到实质的分权,从严格的分权到交叉的分权。
形式的分权学说主张按三种职能的不同形式来分权,如认为,因为职能由法官行使,所以该职能应该是“司法的”;实质的分权学说则主张从三种职能的内在特征来分权,如认为,因为职能属于“司法的”,所以该职能应由法官行使。
同时,三权分立的确是存在的,但其区分不再是绝对的。
“司法权对所谓行政权的分立,也只有在比较有限的范围上才是可能的。
这两种权力的严格分立是不可能的,因为通常以这些术语所称的两种类型的活动实质上并不是不同的职能。
事实上司法职能完全是同平常用行政一词所描绘的职能同样意义的执行职能;司法职能也在于一般规范的执行”。
[1]这些都导致了在西方各国三权之间在职能上往往存在交叉或不能精确区分的情况。
“诚如英国大臣权力调查委员会所言:”虽然某些判决并非由法院作出,但它们可能仍是真正司法性的……在立法与纯行政双方之间划一条精确的分界线,的确不仅在理论上是困难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是不可能的;行政行为是如此经常地兼有立法和执行的特征。
“[2]有人认为:“外国的执行机构都是独立于法院之外的政府职能部门。
”这一观点有两个误解:一是外国的执行机构也均受制于法院,由于其权力性质和权力对象,以及同样面临着大量裁判事项等,决定其不可能独立于法院之外,法院恰恰是执行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
二是外国执行机构的性质、隶属各异,并非都为政府职能部门。
[3]从各国民事执行的具体实践中去观察,尽管各国民事执行机关设置的具体情况不同,但是,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将民事执行机关完全设置在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之中,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国家完全将民事执行权配置为纯粹的司法权或纯粹的行政权,而总是体现着司法权与行政权的交叉,在执行制度的设计上,也体现了对执行权的规训。
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有关民事强制执行的制度都规定在1996年修正的《强制执行法》中。
僭越惩罚的结构:局部反抗与美学救赎——福柯权力社会理论研究

义 而是重 建权 力 , 作为 对敌 宣 战的军 事行 为 , 对 触犯
王 权 的力 量 进 行 极 致 毁 灭 性 的 报 复 , “ 司法 酷 刑 ” 作
福 柯 微 观 权 力 技 术 学 研 究 通 过 对 西 方 社 会 惩 罚
历史进 行谱 系学 的微 观考 古 , 揭 示 了 三 种 惩 罚 结 构
期 ) , 惩罚 的结 构表 现为 君 主对罪 犯 的肉体 强制 实施
力 技 术 学 的理 论 旨趣 以 此 为 出 发 点 , 展 开关 于社 会
理 论 分 析 的权 力 批 判 。
一” , 这 里惩 罚 作 为 政 治 仪式 并 非 声 张 正
的统 治揭 示民主程序与规范秩序 的规驯本质 。面对现代规驯社会“ 主体化 ” 控制 的扩散 , 福 柯将 主体 解放的路径诉
诸 于局 部 抵 抗 与 生 存 美 学 。
关键 词 : 谱 系学 ; 规驯 ; 权 力社会理论 ; 主体解放 中图分 类号: D 0 9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4 —2 2 3 7 ( 2 0 1 3 ) 0 1 —0 1 0 2 —0 7
I ) O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4 —2 2 3 7 . 2 0 1 3 . 0 1 . o 2 0
福 柯 通 过 谱 系 学 地 考 察 惩 罚 的结 构 揭 示 出 权 力 运作 的基本 形 态 , 惩 罚 作 为展 示 力 量 关 系 对 比的极 端模 式 , 比较 典 型 的 揭 示 现 代 社 会 权 力 统 治 的 实 质 。 从社 会批 判 的视 角诊 断福 柯 微 观 权 力 技 术 学研 究 ,
《金史·陈规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金史·陈规传》原文及翻译译文1、《金史·陈规传》原文及翻译译文《金史·陈规传》原文及翻译金史原文:陈规,字正叔,绛州稷山人。
明昌五年词赋进士,南渡为监察御史。
贞祐三年十一月,上章言:“警巡使冯祥进由刀笔,无他才能,第以惨刻督责为事。
由是升职,恐长残虐之风,乞黜退以励余者。
”诏即罢祥职。
四年七月,上章,上览书不悦,诏付尚书省诘之。
宰执恶其纷更诸事,谓所言多不当,于是规惶惧待罪。
诏谕曰:“朕始以规有放归山林之语,故令诘之,乃辞以不职忌讳,意谓朕恶其言而怒也。
朕初无意加罪,其令御史台谕之。
”寻出为徐州帅府经历官。
正大四年十月,规与右拾遗李大节上章,劾同判大睦亲事[注]撒合辇谄佞,招权纳贿及不公事。
由是撒合辇竟出为中京留守,朝廷快之。
初,宣宗尝召文绣署令王寿孙作大红半身绣衣,且戒以勿令陈规知。
及成,进,召寿孙问曰:“曾令陈规辈知否?”寿孙顿首言:“臣侍禁庭,凡宫省大小事不敢为外人言,况亲被圣训乎?”上因叹曰:“陈规若知,必以华饰谏我,我实畏其言。
”盖规言事不假借,朝望甚重,凡宫中举事,上必曰:“恐陈规有言。
”一时近巨切议,惟畏陈正叔耳,挺然一时直士也。
后出为中京副留守,未赴,卒,士论惜之。
规博学能文,诗亦有律度。
为人刚毅质实有古人风笃于学问至老不废浑源刘从益见其所上八事叹曰宰相材也每与人论及时事辄愤惋盖伤其言之不行也南渡后,谏官称许古、陈规,而规不以讦直自名,尤见重云。
死之日,家无一金,知友为葬之。
(节选自《金史•陈规传》)【注】同判大睦亲事:官职名,掌管宗室事务。
译文:陈规,字正叔,绛州稷山人。
明昌五年中词赋科进士,宋室南渡后任监察御史。
贞祐三年十一月,上奏章称:“警巡使冯祥由刀笔吏晋升,并无其他才能,只是将残酷苛刻的督察责罚当作职责。
因为这而晋升职务,恐怕会助长残忍暴虐的风气,(我)请求罢黜斥退(他)来劝勉其他的人。
”皇上下诏立即罢免冯祥职务。
贞祐四年七月,陈规上奏章,皇上看了奏章不高兴,下诏令让尚书省责问陈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僭越与规训(上)
内容摘要:执行权作为一种权力,其具备了“利维坦”的双重性格:具有最大的公共性,又具有一般权力所没有的压迫性。
从权力区分的角度而言,民事执行权既不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权,也不是一种完全的司法权,更不是两种属性的简单杂糅。
在民事案件的执行中,执行权表现出来的查封、扣押、划拨等单纯的执行实施权属行政权的范畴,而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等执行裁决权则属于司法权范畴。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民事执行权的属性定位不准确,导致这两种属性的内在冲突使得民事执行权造成一些制度性的紧张,如民事执行权的不当行使干扰了最终的司法裁判、民事执行权不仅存在司法权属性的僭越对于司法裁判的伤害,而且存在着行政权属性对于整个民事执行制度的伤害,即执行难。
执行权的问题是根源于一种制度性配置所带来的矛盾,必须在制度配置中改变,控制这种僭越的性格,也就是对它进行规训。
主题词:有限执行权民事执行权属性僭越与规训改革
一从“利维坦”的双重性格说起
(一)权力的“公共性”与“压迫性”
美国国父,宪法缔造者麦迪逊曾意味深长的说:“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政府也是天使就不需要宪法了……我们需要做的是用宪法的锁链锁住那些官员们。
” 这一段话无疑揭示了一个极其深刻的悖论:公共权力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作为一种异己化的力量而存在,然而它又从一开始就给人本身带来侵犯与麻烦。
当伟大的政治哲学家霍布斯以天才般的洞见说明现代性的命运正在于这种异于人本身的虚拟而又真实的权力——意志对人的统治,他也无法改变这一“利维坦”对人的迫害。
今天,不管是政治哲学还是法学,无不将政治权力与现代人的自由当作一个核心命题加以考虑,而笔者认为,这样一种智识的努力应该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一是在宏观而抽象的思辩理性指引下阐发一些精深的理论;一是在具体的现实制度设计中反思具体权力的运作逻辑与方式。
而后者正是本文需要着力探讨的一个问题。
权力这一个概念在不同的学者论述中有着不同的含义,早期的自然法学家和政治学家对权力的理解深刻影响了后世对权力的理解,我们可以考察到“公共性”和“压迫性”构成了后世不同思想家理解权力的关键。
当社会哲学兴
起后,对权力的理解与阐发就在两条道路上进行:一是继续在法学——政治哲学的世界里,配合现代宪政文明与程序正义,强调政治权力在政治国家中的正当性与合法运用;一是在社会哲学里面,将权力现象与现代性特点结合在一起,打破权力的国家神话,细致分析各种权力的斗争与交互影响。
“公共性”与“压迫性”无疑则成为两个基本的权力性格。
所谓公共性,也就是说,政治权力总是要应对公共生活的麻烦与危机,要满足人们的需要。
当代政治权力实际上从古典自然法和现代宪政文明中取得它的正当性。
而这二者都强调政治权力的合法存在以它解决公共问题,维护一般公共安全,解决公共纠纷为前提。
所谓压迫性,也就说任何权力天生都有僭越的品性。
孟德斯鸠有一句至理名言:“一切权力都有扩展性,它一直扩展到有限制的地方为止。
”权力的这种性格一方面是由于权力的任务在于干预公共资源,而对资源的干预无疑刺激了权力者对资源本身的兴趣,从而出现对它自己权限的僭越。
另一方面则因为现代国家的政治权力往往成为唯一的合法暴力的垄断者,这样一种得天独厚的优势无疑也给权力压迫和权力寻租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其中,对于执行权来说,它是对法律规定与法律效果遵守执行的权力,这样一种权力正是最具有公共性和压迫性的。
并且当我们对它的公共性寄予极大希望的时候,也就是它的压迫性最为显著的时候。
在转型期的中国,依靠国家力量实现制度变迁与资源分配更使得执行权成为了贯彻国家意志,实现法律效果的最有力机器。
从这个意义上说,执行权既有最强的公共性,又有最强的潜在的压迫性。
其次,执行权不是确立意志,体现意志,而是强制执行意志。
与立法权和司法权相比,执行权具有最大的强制性,往往能够以合法暴力的形式实现国家意志。
如果说立法是国家意志的“运筹于帷幄之中”,司法是国家意志的“裁判于公堂之上”,执行则是国家意志的“决胜于千里之外”,依靠它国家来实际维护秩序。
从这样一个方面讲,也为执行权的压迫性提供了条件与温床。
(二)权力区分制度下有限执行权
正如本文一开始梳理的,在公法学和政治哲学的视野中,一个核心命题就是要解决政治权力的正当性与现代人自由的问题。
在古典自然法发展的第一个时期以格老秀斯,霍布斯等人为代表,倾向于赋予政治国家权力的优先性和正当性,而在接下来的时期,西方文明则迅速转入了以洛克,孟德斯鸠为代表的强调个人自由,限制国家权力的阶段。
根据这样一段时期的理论和后世各文明社会的法律实践,基本上是确定了以最低限度合意的宪法为核心,以直接肯定公民权利和直接区分国家权力为两翼的模式。
不管是成文宪法国家还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基本上都是将国家权力进行区分,这样一种区分就是从理解权力的不同属性出发,进而区分不同的功能,并且在各自的功能范围内对其他权力进行制约。
在西方,权力区分制度是通过两个法律层次实现的:首先是宪法层次。
绝大部分宪法国家都在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文件中对国家权力进行了划分,并且规定了这些权力的行使界限和主要功能,同时对权力之间的制约进行了技术设计,这方面以美国司法审查为核心的宪法技术最为突出,严格地区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并以此展开各项制度的设计。
其次是部门法层次,这主要体现在法官法,法院组织法,审判法(民事诉讼法)等对司法权的具体控制和行政主体法,行政行为法,行政诉讼法等对行政权力的约束。
同时,如果我们借用美国学者德沃金的理论,将一个国家的法律分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两个方面,我们还可以看到,权力区分制度还通过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而实在法化,在法律原则层面,针对三个权力的特征,早在孟德斯鸠时代,他就强调了三点。
1、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2、如果司法权与行政权相结合,那它就具备了压迫人的力量。
3、如果立法权与司法权相结合,那正义就没有了,因为一个人既制定规则又运用规则。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执行权在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权分立以及相互制约的格局中具有“有限性”,尤其是在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定位,直接决定了它的行使和限度。
反观执行权,作为一种权力,它天然地具备了“利维坦”的双重性格:具有最大的公共性,又具有一般权力所没有的压迫性,所以本文要讨论如何在这种双重性格中寻求到一种制度性的平衡。
但上文对公共性和压迫性的描述多为宏观而抽象的理性思辩,在具体的现实制度设计时,反思执行权的具体运作逻辑与方式显得更为重要。
为此,本文以民事执行权为论述对象,希望看一看执行权僭越品行的微观形态到底是怎样的,对司法判决的执行权到底有什么样的问题。
注释
“利维坦”是《圣经》中的一个猛兽,力大无比,是上帝的造物,被上帝称为骄傲之王。
霍布斯在其名著《利维坦》一书中,用利维坦比喻国家,旨在说明国家和政治权力的强大。
见The founding father‘s view of natural law,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
如霍布斯认为,权力就是社会的统治者根据社会契约所获得的,保证自然法能够有效执行的力量,像“条约必须遵守”,“人的自保的权利”等,而更为激进如卢梭则认为权力不过是公意的体现,权力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它没有超越于每一个人,而是每一个人意志的体现。
综观早期的自然法学家和政治学家对权力的理解,权力的“核心概念”有这样几个:首先权力是一种政治权力,也就是与公共生活有关;其次,这
样的政治权力往往和正当性的惩罚在一起,如果公民违反了公共生活的规则(法律),那么不管是基于主权者的意志还是基于公意,都要遭受惩罚。
[法]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孙丕强,樊瑞庆译,商务印书馆
[美]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古典自然法”一章
[法]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孙丕强,樊瑞庆译,商务印书馆
秦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