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申请表填报说明供参考无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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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新申请表

民办学校新申请表

申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申办单位资格证明(属企业单位的需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属社会团体的需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属民办非企业的需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申办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多人合作举办的,每人填写一份,并将合作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须将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示范文本》填写说明:1、本示范文本所列条款,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的必列内容,学校可在此文本所示的框架内列入自定条款,但不得与必列条款有悖。

2、“〔〕”内的文字是所在条款的注释内容或章程的制定要求,在章程的正式文本中不应书写。

3、“”是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而定的内容,章程的正式文本中应填入的内容,应去掉下划线。

4、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应设理事会。

设理事会的学校的章程应将此范本中“董事”字样的文字的改为“理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是自愿从事非营利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方向,立足创建一流学校。

第六条学校业务主管机关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民间组织管理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他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如多方联合出资,应附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

确定出资比例最多者为举办者,等额出资的,由出资者协商确定举办者,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夏县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申报表

夏县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申报表

夏县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申报表夏县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设立审批表举办者:校(园)名称: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夏县教科局制申请者须知一、在填写本申请书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本申请表需要本人签字的地方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内容部分可打印。

五、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登记资料必须清晰,不得涂抹。

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六、无内容的栏目应填“无”,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

七、本表(含附件)应报一式三份。

教育机构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由市县级审批机关各存一份,一份由举办者留存。

八、应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不齐备,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一、校(园)基本情况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校(园)资产的验资报告作附件(一)。

附件一:二、申请办校(园)法人单位情况表(个人举办者免填)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举办者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二)。

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办学协议原件作为附件(十三)。

附件二:三、申请办校(园)个人情况(法人单位举办者免填)注:1.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

2.属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按举办人数填报;不够填写时,另纸按格式填报。

四、校(园)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注:校(园)董事会推荐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作附件(三)。

附件三:五、举办者出资情况法人单位盖章、签字或各举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张贴、签名处六、校(园)首届办学董(理)事会成员情况办园董(理)事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七、校(园)长履历表注:校园长文凭、教师资格、职称、上岗证、董事会聘任书复印件作附件(四)附件四:八、医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身份证、学历、上岗证、职称证明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作为附件(五)。

民办学校新申请表

民办学校新申请表

申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申办单位资格证明(属企业单位的需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属社会团体的需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属民办非企业的需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申办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多人合作举办的,每人填写一份,并将合作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须将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示范文本》填写说明:1、本示范文本所列条款,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的必列内容,学校可在此文本所示的框架内列入自定条款,但不得与必列条款有悖。

2、“〔〕”内的文字是所在条款的注释内容或章程的制定要求,在章程的正式文本中不应书写。

3、“”是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而定的内容,章程的正式文本中应填入的内容,应去掉下划线。

4、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应设理事会。

设理事会的学校的章程应将此范本中“董事”字样的文字的改为“理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是自愿从事非营利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方向,立足创建一流学校。

第六条学校业务主管机关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民间组织管理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他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如多方联合出资,应附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

确定出资比例最多者为举办者,等额出资的,由出资者协商确定举办者,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民办学校新申请表

民办学校新申请表

民办学校新申请表申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申办单位资格证明(属企业单位的需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属社会团体的需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属民办非企业的需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申办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注:1、多人合作举办的,每人填写一份,并将合作办学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须将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示范文本》填写说明:1、本示范文本所列条款,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的必列内容,学校可在此文本所示的框架内列入自定条款,但不得与必列条款有悖。

2、“…?”内的文字是所在条款的注释内容或章程的制定要求,在章程的正式文本中不应书写。

3、“”是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而定的内容,章程的正式文本中应填入的内容,应去掉下划线。

4、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应设理事会。

设理事会的学校的章程应将此范本中“董事”字样的文字的改为“理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是自愿从事非营利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方向,立足创建一流学校。

第六条学校业务主管机关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民间组织管理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他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如多方联合出资,应附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

确定出资比例最多者为举办者,等额出资的,由出资者协商确定举办者,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

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

学费收支计划
(表九)
班级Βιβλιοθήκη 每 周授 课 时数每生学期 收费标准
每学期学 费收入数
开 支数目
合计
申请补充说明:
申请开办人(盖章)
年 月日 审 批意见表
(表十)
县部

区门 、
单位(盖章)
市意 年 月 日

育见





单位(盖章)

年 月日




省 教


单位(盖章)

年 月日
室 意

省学
教管
育理 厅办
学习年限 计 划 招 生 数
专业课程设置
(表七)
班级 专业
开 设课程 及 教材
授课 总时数
每周授课 时数
备注
现有教学场地及设备情况
(表八)













教∧ 课




学自 地




场有 点 地或 情租
平 方 ∨
方 ∨
方 ∨
平 方 ∨
况借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情 况 开 办 费 及 常 年 经 费 来 源
(盖章)
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情况
(表四)
姓名
性年 别龄
文化程度 (何时何地何校毕业)
原工作单位及
学 校职务
职务职称或离退休
专兼职教学、办学人员情况
(表五)
姓名
性年 别龄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需求的多样化,民办学校在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个性化教育需求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的填写要求和步骤,以期为有意创办民办学校的个人或机构提供有益的参考。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是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旨在证明申请人具备创办民办学校的资质和能力,并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

该表格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办学宗旨、学校类型、办学层次、招生对象、办学规模、课程设置、师资力量、设施设备等信息。

基本信息填写:申请人需填写姓名、方式、号码等基本信息。

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以便相关部门与申请人取得。

办学宗旨填写:申请人需简要说明学校的办学宗旨,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提供优质基础教育等。

明确办学宗旨有助于申请人明确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学校类型选择: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校类型,如小学、中学、幼儿园等。

不同类型的学校在申办要求和审批程序上可能存在差异。

办学层次选择:申请人需根据所在地区的教育政策和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办学层次,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

不同层次的学校在课程设置、师资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

招生对象填写:申请人需明确学校的招生对象,如适龄儿童、青少年等。

确保招生对象符合教育政策和地方规定。

办学规模设定: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和地方规定设定合理的办学规模,包括学生人数、班级数量等。

确保办学规模符合地方教育发展规划。

课程设置描述:申请人需详细描述学校的课程设置,包括课程名称、教学内容、课时安排等。

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地方规定,体现多元化和个性化特点。

师资力量填写:申请人需填写教师的姓名、学历、专业背景、教学经验等信息。

确保师资力量满足教学需求,提高教学质量。

设施设备清单:申请人需列出学校的设施设备清单,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

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地方标准和教育需求。

审批意见:审批部门需对申请人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批意见。

锦江区民办学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

锦江区民办学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

锦江区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学校名称:材料目录:1、锦江区民办学校申报表2、办学章程3、举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4、举办人基本情况登记表5、拟任法人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6、拟任校长基本情况登记表7、拟任会计基本情况登记表8、拟任出纳基本情况登记表9、拟聘主要行政负责人登记表10、拟聘教师登记表11、专业设置教学计划12、有关办学资产、资金来源证明成都市锦江区正式设立或筹设民办学校申报表章程(范本提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法定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性质(载明: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非营利性机构)第四条办学宗旨(载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办学的目的及培养目标)第五条举办者(载明:具体举办单位或个人、举办者对学校应有的权力、应尽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接受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第六条校址(XX省XX市[区、县]XX街XX号)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一条办学层次及形式(载明:主要开展什么类型的教育或培训)第二条专业设置、学制第三条招生对象及生源范围第四条办学规模第三章内部组织管理第一条管理体制(载明:董事会负责制或校长负责制或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第二条董事会或校务会的组成、权限、职责、任期、议事规程第三条校长的任免、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干部、教师、职工的任免和聘任第五条内设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订程序。

第四章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第一条按照国家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财务管理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经费来源第三条经费使用(载明:用于事业发展,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第四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第五章教学和学生管理第一条教学(载明所执行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第二条招生第三条学籍管理第四条毕业(结业)形式第五条学员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第六章变更、解散及资产处理第一条变更程序第二条解散程序第三条资产清算及归属第四条主办者及学校应承担的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条章程的制订和生效第二条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条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注:除办学章程外,民办学校还应制订学校董事会章程举办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举办者资格证明(属企业单位的需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属社会团体的需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属民办非企业的需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背面。

厦门市民办学校办学申请登记表

厦门市民办学校办学申请登记表

厦门市民办学校办学申请登记表
申办学校(机构)名称:
学校地址:
法人代表:
现申请民办学校设立。

本审批表填报内容及所附属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

举办者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厦门市教育局制
一、简况表
二、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
三、申请办学个人情况
四、拟任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表
五、拟任学校校长履历表
六、拟任学校决策机构人员情况
七、学校拟任领导班子人员情况
八、拟聘任学校教职工情况表
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九、校园校舍设备情况表
十、学费收支计划
十一、课程设置计划
十二、提交的材料目录
(申请人填写前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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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办学校申请表
拟设民办学校名称:
申请类型:□申请筹备设□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制
填表说明
民办学校举办者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并参照此填表说明逐项用中文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钢笔、碳素笔)或打印方式。

民办学校举办者除申请表要求的附件外,可追加提供申请者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书面补充材料。

申请表中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不适用”或“无”。

如该栏目的空间不够,可另附纸填写。

如举办者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一、“拟设民办学校简介”栏目(第2页)中请填写包括民办学校地址、基本数据、拟举办民办学校培训内容、教学科研方面内容。

二、“联合办学协议”栏目(第3页)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

三、办学事项中:
“机构属性”栏目(第4、5、6、7、8页)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培养目标”栏目(第5页)请明确通过办学拟达到的人才培养类型规格。

“招收学生”栏目(第5页)中的“年招生人数”请按类别分类表述。

“颁发证书情况”栏目(第5页)中所填写的证书请提供所颁证书完全相同的实样。

“教育教学”栏目(第6页)请详细说明民办学校中拟设置的办学类别、办学范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考核方式和教学管理等情况,并论证所举办的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的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四、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的“收费”栏目中的“项目”、“标准”(第8页)栏目是指民办学校拟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收费科目和收费数额。

五、举办者法人资格、办学出资、办学场所、校长、园长、会计、聘任的专兼职教师需提交有效证明文件。

六、真实性保证(第12页)中的签名必须是举办者和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如由被授权人签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一、民办学校举办者
联合办学协议书:
二、申办报告
三、内部管理体制
四、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五、筹设批准书
六、筹设情况报告
七、学校章程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七)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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