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合伙协议书本合伙协议书由以下合伙人于(日期)签署:合伙人姓名:(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组建合伙事务所1.1 本合作协议旨在使合伙人建立一个会计事务所,共同经营并分享利润。
1.2 该事务所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并且事务所的主要业务为提供会计和税务服务。
1.3 合伙人应当共同出资,用于支付事务所设备和人员的费用。
二、合伙权益2.1 合伙人按照其出资额确定其在事务所中的权益比例。
合伙人可根据其业绩和贡献度来确定合伙权益的比例。
2.2 合伙人应当经常审查和更新合伙权益,以确保合作关系的公平和平等。
2.3 如果合伙人中有人欲退出事务所,其合伙权益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转让。
三、利润分享3.1 合作事务所的利润将按照各合伙人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3.2 每年的利润分配应当在事务所财务报表完成后进行,以确保数字准确和公正。
3.3 合伙人不得私自滥用事务所资金或进行不当行为来获取个人利益。
四、责任和义务4.1 合伙人应当恪守职业操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事务所声誉。
4.2 合伙人应当积极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和经营,共同努力推动事务所的发展和壮大。
4.3 合伙人应当保证提供准确有效的会计和税务服务,不得故意误导客户或损害客户利益。
五、合伙人的退出和解散5.1 合伙人可以根据事务所的规定自愿退出合作。
退出合伙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5.2 如果合作关系发生纠纷或合伙事务所遇到困难,合伙人可协商解散事务所,按照合伙权益比例分配资产。
5.3 解散后的事务所应当及时清算,并向监管机构申请注销。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第四章合伙人第一节合伙人条件第二节入伙与退伙第三节权利与义务第四节责任承担与追偿第五章合伙事务执行第一节合伙人会议第二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第三节合伙事务监督第四节执行(首席)合伙人第五节职能机构第六章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第八章解散与清算第九章争议解决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 范本中“[ ]”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 )”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序号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号执业资执业证书批准注册是否执行合码格类型号码时间伙人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 25 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 20%)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中文名称: [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英文名称: [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 [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第六条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 (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 ]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 20 年以上或者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特殊普通合伙合同范本

特殊普通合伙合同范本一、合同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普通合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二、合同主体1. 甲方信息:•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2. 乙方信息:•姓名:[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住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三、合作事项1. 合作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
2. 合作内容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展如下业务活动:- [详细描述合作内容]甲方作为合伙人负责提供资金投入,乙方作为合伙人负责提供劳动投入。
4. 合作收益分配根据协议,合作收益将以如下方式分配: - 甲方占[___%]的股权,享受收益的[___%] - 乙方占[___%]的股权,享受收益的[___%]5. 合作管理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并按照协议进行决策。
甲方和乙方明确了解合作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共同承担相应的风险。
7. 合作解除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解除: -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达成一致,不继续合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
四、保密条款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提交本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六、其他约定本合同相关事项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变更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修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以上为特殊普通合伙合同范本,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生效。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篇1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合伙人之间在设立、运营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权益、责任和义务,维护各方利益,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二、合伙人信息合伙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注:根据实际情况,可添加其他合伙人信息。
)三、合伙企业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名称: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四、合伙人出资及持股比例1. 合伙人出资方式: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2. 合伙人出资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日内完成出资。
3. 持股比例:根据合伙人出资额度及协议约定,确定各合伙人的持股比例。
五、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管理和决策;(2)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利润;(3)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剩余财产。
2. 义务:(1)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2)遵守合伙企业章程及各项制度;(3)维护合伙企业的声誉和利益;(4)承担合伙企业债务。
六、合伙企业管理及运行机制1. 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2. 合伙人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3. 明确各类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4. 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及合规使用。
七、合伙企业的盈利分配与债务承担1. 盈利分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式及时间另行约定。
2. 债务承担:合伙人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1)协议期满且各方不再续签;(2)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2. 合伙企业清算:成立清算组,对合伙企业资产、债务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处理剩余资产。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6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两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共同设立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甲乙双方同意共同设立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提供审计、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为目的。
二、合伙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合伙人及出资一、合伙人甲乙双方为本合伙企业的特殊普通合伙人。
二、出资1. 甲方以现金出资______万元,持有合伙企业______%的权益;2. 乙方以现金出资______万元,持有合伙企业______%的权益。
第三章合伙企业管理本合伙企业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甲乙双方及根据需要邀请的其他专业人士组成。
二、职责与权利1. 甲乙双方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2. 委员会负责决策、监督、协调等管理工作。
三、合伙事务执行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具体分工及执行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业务运营一、业务范围本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审计、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二、业务开展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积极开展业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财务与会计一、财务管理合伙企业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会计年度及报告会计年度自______年______月至次年______月,每年度结束后提交财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甲方:(合伙人1姓名)乙方:(合伙人2姓名)丙方:(合伙人3姓名)第一条合伙名称与合伙地址1.1合伙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2合伙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第二条合伙期限2.1合伙期限为(填写具体期限)。
在合伙期满后,如各方愿意继续合伙,可商议延长合伙期限;如各方不愿继续合伙,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三条合伙责任和义务3.1甲、乙、丙三方在合伙期内共同承担事务所的经济效益和风险,实行无限责任。
3.2合伙人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合伙事务,共同努力推动事务所的业务和利益发展。
3.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共同履行各项合伙责任和义务。
3.4合伙人应当保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披露给无关人员。
3.5合伙人应当按照事务所的共同决策,在经济管理、业务发展、投资决策等方面做出合理决策。
第四条出资和利润分配4.1甲、乙、丙三方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别出资人民币(具体金额),出资方式为(具体方式)。
4.2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和利润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利润分配比例)%乙方:(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利润分配比例)%丙方:(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利润分配比例)%4.3利润分配采用年度结算方式,按照各方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合伙财产和债务5.1合伙财产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享有平等的权益。
5.2合伙债务由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时,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第六条事务所经营和管理6.1合伙事务所的经营管理由合伙人共同负责。
6.2合伙人应当自觉履行合伙义务,亲自参加事务所的管理和工作。
6.3事务所的经营和管理决策应当经过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形成共识后方可执行。
6.4事务所的业务开展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道德和社会收费标准。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7.1本协议经过各方书面一致同意可以解除。
7.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1)合伙期限届满,各方不愿继续合伙;(2)合伙中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破产等情形导致的自然解散;(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解散。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推荐5篇篇1甲方合伙人(负责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及营业执照号等详实信息请补全。
乙方合伙人(投资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共同遵守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一、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及经营场所地址:会计师事务所,位于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主要经营审计、验资及其他会计服务等业务。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双方对事务所的经营目标、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
合伙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期满后如需续签协议可再行协商。
二、合伙人共享收益分配及分担方式:合伙人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
具体分配比例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并书面确认。
合伙人应积极参与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等事务。
利润分配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终结算后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
具体比例按利润分配方案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决策,需召开合伙人会议商议决定。
对于业务产生的所有支出和负债由双方共同承担并相应从收益中支付补偿和报销费用等支出款项。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8篇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8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_________(地点)由以下合伙人共同签订:合伙人1: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合伙人2: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合伙人3: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
鉴于各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明确各方权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提供审计、税务、财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实现共同发展,共享利益。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及注册地址合伙企业名称:XXXX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及出资方式合伙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解散之日止。
出资方式:各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
具体出资比例及金额详见附件。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 共同管理合伙企业事务;2. 共享合伙企业利润;3. 在合伙企业受到侵害时,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义务1. 遵守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企业的各项业务;2. 按时足额出资,并承担约定的损失赔偿责任;3. 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条合伙企业事务的管理一、合伙企业设立管理委员,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
管理委员会由所有合伙人组成,共同决策重大事务。
二、各合伙人应积极参与管理,为合伙企业的业务发展提供建议和支持。
三、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遵守合伙协议,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四、合伙人对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其损害合伙企业利益。
若执行事务的合伙人违反协议,其他合伙人有权制止并追究其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 日([1]范本中“[]”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它戶.序号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类型执业证书号码批准注册时间是否执行合伙人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英文名称:[]cpas (special gen eral part nership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第六条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以上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本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称“执行合伙人”)为[]、]、],共[]人。
其中[]为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九条本协议的签订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
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事务所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境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等],或者加入[***国际网络]。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事务所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等,并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第十三条事务所的宗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较高诚信道德和专业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和国际化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第十五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包括:[(一)审计等鉴证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审查企业财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对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提供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提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内部控制、低碳减排、投资绩效、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鉴证服务;基建预决算鉴证审核;司法会计鉴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鉴证业务。
(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控制、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会计管理咨询服务;代理公司注册;代理报关;代理招投标;代理记账;代理企业进行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培训财会人员;其他会计咨询与服务业务。
(三)受托管理与事务所业务相关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
(四)担任企业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提供破产管理相关事项的服务。
(五)委托人委托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起草本条款)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第十六条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作为合伙财产保证,并就保证方式、保证金额等作细化约定)第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可以担任本所的合伙人,事务所持有合伙财产份额前5位的合伙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若合伙人同时具备多种执业资格,该合伙人只能以一种执业资格身份入伙。
(注: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情况,约定合伙人的设置及出资)第十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在[本协议签署(一个月内)或新合伙人入伙后(一个月内或按约定期限分期)]缴足。
事务所应于成立或收到新合伙人出资后[十日]内给已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九条事务所应建立并完整保存合伙人名册。
第二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出资。
合伙人出资额的增减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于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注:事务所可就增减资的决策、程序、份额分配等相关事项作细化约定)第二十一条事务所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事务所财产。
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以本协议第二十二条以外的个人财产设定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注: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同意与否的程序,可进行细化约定)第二十五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
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视同同意转让。
(注:事务所也可不约定优先受让的权利,以保障事务所能吸引新入伙合伙人;或约定当同意转让的合伙人达到一定比例时,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当放弃。
)第四章合伙人第一节合伙人条件第二十六条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注:转制过程中新成为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应当符合该款条件;转制前已经是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不受该款规定限制,但在转制前3年内受到暂停执业半年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得担任转制后事务所的合伙人)3.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4.成为合伙人前一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事务所的决定;5.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6.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文件和个人资料。
第二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其他法律允许成为事务所合伙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事务所专职执业;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4.该类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20%5.该类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财产的20%6.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7.该类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8.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拓展和储备人才的需要,选聘符合规定条件的候备合伙人(或称为“授薪合伙人”)。
(注:候备合伙人不对事务所出资,不以合伙人身份承担事务所经营亏损,在从事对外业务活动时不得表明其为事务所合伙人。
)第二节入伙与退伙第二十九条事务所根据需要发展吸收新合伙人。
吸收新合伙人,须经[2名合伙人推荐]、[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入伙协议签订后即成立并生效或于约定的生效条件成立时生效。
第三十条新合伙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