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药品销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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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一、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二、实行“四专”管理。

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

三、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帐物相符,交接班者签全名。

四、毒、麻、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五、用后凭处方、安瓿和登记本在2h内向药房领取,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共同签名。

六、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床号、姓名、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签全名七、药品标签明显,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病房内毒麻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病房毒麻药品的管理第二条医院成立毒麻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房毒麻药品的采购、使用、储存、配送和处置工作,委员会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及病房护士长组成。

第三章毒麻药品的使用第三条护士长指定专门的护士负责病房毒麻药品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章毒麻药品的采购第四条病房毒麻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过医院的统一采购程序,采购过程中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评标、签约等工作。

第五章毒麻药品的储存第五条病房毒麻药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必须专门设置药品储物柜,柜门必须上锁。

第六章毒麻药品的配送第六条病房毒麻药品的配送由专门的人员负责,配送过程中必须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第七章毒麻药品的处置第七条病房毒麻药品的处置必须经过专门的人员处理,处理过程中必须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第八章毒麻药品的监督与检查第八条病房毒麻药品的监督与检查由医院的监察部门负责,定期对各病房进行检查,确保病房毒麻药品的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九章病房毒麻药品管理的责任第九条病房毒麻药品的管理责任由医院的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各部门必须做好本部门内部的管理工作,确保毒麻药品的安全使用。

重症医学科毒麻药品管理和使用规范

重症医学科毒麻药品管理和使用规范

重症医学科毒麻药品管理和使用规范1.此类药品无瓶签或瓶签模糊不清发生怀疑时需进行分析鉴定,无误后才能使用,数量少不值得分析时,按制度报废销毁。

2.此药品处方每日应分类编号,每月合订一本,单独保存3年备查。

3.负责毒麻药品的保管人员,调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方可调离,若有数量差错,必须认真查清,根据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4.病室应设置毒麻药品专厨、专屉加锁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按需要固定基数,动用后打印二联单,由医师开出处方,向药房领回。

5.领用时应有专用领药登记和专用处方,
6.禁止用批条领取,接交班应认真按数清点。

7.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不得使用,所有安瓿药必须有原装盒保存。

8.毒麻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经第二人核实后方可丢弃。

9.调配毒麻药品时,剂量要准确,尽量做到相互核对,禁止估量配药。

10.用毒麻药品时应单独处方开写,并用药品全称,一律不得缩写,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其一次量不得超过常用剂量,超量使用时,必须由处方医师另行签字,以示负责。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定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定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定篇一:毒麻药品管理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1.毒麻药品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

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

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3.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 骗取或者冒领的。

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15.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签名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补充基数。

6.毒、麻药品必须用专用处方开具,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缺项,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签全名,使用后保留安瓿。

7.对于使用半支的毒麻药品应倾倒销毁,并登记。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1.毒麻药品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

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

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3.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 骗取或者冒领的。

2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5.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签名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补充基数。

6.毒、麻药品必须用专用处方开具,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缺项,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签全名,使用后保留安瓿。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实行“五专”。

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用账册。

1、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账目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

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停止使用并交药房处理。

3、发现下例情况,应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处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或者冒领的。

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遵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有、借用、取用。

5、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妥善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瓶补充完好。

6、毒麻药品必须专用红处方开具,项目填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名称、编号等,医生签名后,保留空安瓶。

7、建立麻醉药品残余药液销毁登记本,对于使用半支的毒麻药品应倾倒销毁,并双人复合,双人签名。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二)是指对于具有毒性和麻醉作用的药品,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国家或地区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毒麻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存储和废弃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和程序。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许可制度:对于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药品经营者,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许可制度可以确保药品经营者的合法身份和经营能力,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2. 配置限制:毒麻药品的配方和配置必须遵守国家或地区的配方限制,且必须由合格的医生或专业人员进行配方和配置。

配方限制的目的是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防止滥用和非法使用。

3. 药品使用管理:对于使用毒麻药品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应的使用管理规定。

包括药品使用的目的、剂量、使用时的监测和记录等,以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防止滥用和非法使用。

4. 药品存储和废弃管理:对于存储毒麻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应的存储要求,如温度、湿度、防火等。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待药监部门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9、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10、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安乡县卫生局,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定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定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定毒麻药品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制定的一套严格而细致的管理措施。

其目的是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这些药品被非法使用或滥用。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五个定位,即定种、定购、定存、定用、定销。

下面将对这五个定位作进一步阐述。

第一,定种。

定种是指通过对毒麻药品进行分类,将其归入不同的品种,以便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毒麻药品一般分为三类,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

这些药品在临床上的应用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需要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定购。

定购是指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的采购程序和要求。

一般来说,合法的采购单位和个人需要持有相关的执业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数量进行采购。

采购单位也需要建立相应的采购档案,保存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以便监督和管理。

第三,定存。

定存是指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的储存要求和措施。

这些药品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潜在的滥用风险,因此需要采取严格的储存管理措施。

常见的要求包括使用专用的储存柜、配有安全锁和报警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

第四,定用。

定用是指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的使用管制措施。

这些药品一般只能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执业证书的合法单位和个人使用,且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目的和用量使用。

对于麻醉药品,还需要进行麻醉管理,确保手术和治疗的安全。

第五,定销。

定销是指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的销售和处置程序。

这些药品在使用完或过期后,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或处置。

销售单位和单位也需要建立相应的销售和处置档案,保存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以便监督和管理。

总之,毒麻药品管理制度的五个定位,通过对毒麻药品的种类、采购、储存、使用和销售进行严格而细致的管理,旨在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这些药品被非法使用或滥用。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对医疗机构和药店有重要意义,也对全社会的公共卫生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作用。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定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定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五定篇一:毒麻药品管理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1.毒麻药品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

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

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3.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 骗取或者冒领的。

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15.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签名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补充基数。

6.毒、麻药品必须用专用处方开具,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缺项,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签全名,使用后保留安瓿。

7.对于使用半支的毒麻药品应倾倒销毁,并登记。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1.毒麻药品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

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

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3.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 骗取或者冒领的。

2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5.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签名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补充基数。

6.毒、麻药品必须用专用处方开具,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缺项,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签全名,使用后保留安瓿。

2024年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实行“五专”。

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用账册。

1、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账目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

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停止使用并交药房处理。

3、发现下例情况,应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处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或者冒领的。

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遵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有、借用、取用。

5、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妥善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瓶补充完好。

6、毒麻药品必须专用红处方开具,项目填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名称、编号等,医生签名后,保留空安瓶。

7、建立麻醉药品残余药液销毁登记本,对于使用半支的毒麻药品应倾倒销毁,并双人复合,双人签名。

2024年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各个领域的应用逐渐增加。

然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滥用、非法流通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和流通,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4年我国将实施新的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一、完善监管机构和授权审核:为了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将建立全国统一的毒麻药品管理机构,该机构将负责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研发、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管,并承担授权审核和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同时,将增加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确保监管工作的高效和精准。

二、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准入管理:为了控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规模和品种数量,加强准入管理,将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审核,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分类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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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及时填写报损登记,双人签字。

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主管人员(护士长)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

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三、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报损时,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主管人员填写报损单,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经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区卫计委统一进行报损销毁处理。

四、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注射剂空安瓿进行销毁时,要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主要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同意销毁后,在上级主管部门派出人员监督下统一销毁,销毁时,应有药剂科主管、医护部、监督人员在场监督下,进行销毁,签字确认。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处置预案
1、当发生毒麻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被盗,要及时向保卫科、药剂科及院领导汇报;
2、核对丢失或被盗药品(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数量、品名、剂量;
3、配合保卫部门调查事件原因,并报公安机关、药监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4、丢失被盗药品数量巨大的,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查找分析原因,属责任事故的,严肃处理责任人,认真做好整改措施。

三、措施和要求
1、严格执行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制度,药品购进要有完备手续、购进渠道正规,入库时要认真清点核对药品的品名、剂
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凭证号等,验收和保管人员要签字。

2、毒、麻、精神药品保管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库逐笔记录。

3、储存毒、麻、精神药品的库房、药房、要设有保险柜、防盗门、窗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

4、建立剩余麻药回收瓶。

销毁毒、麻、精神药品,必须经医院批准后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5、严格执行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严格各类药品的使用范围、处方量等,病历中应当存留下列材料复印件:
(1)患者户籍薄或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患者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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